从省政府网站获悉,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有效期至2020年8月31日。根据有关价格政策通知,将对发电机组启动费用申报价格(含税,下同)、市场电能量申报价格、市场电能量出清价格设置上限和下限;现货试结算(日前、实时)电量,其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不再执行峰谷分时。
各容量等级类型机组的冷态、温态、热态启动费用报价上限为:100万千瓦系列机组分别为200万元/次、160万元/次、120万元/次,60万千瓦机组分别为120万元/次、100万元/次、80万元/次,30万千瓦及以下系列机组分别为80万元/次、70万元/次、60万元/次;下限为:0元/次。
市场电能量申报价格,上限为0.80元/千瓦时,下限为0元/千瓦时。市场电能量出淸价格,上限为1.00元/千瓦时,下限为-0.08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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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有关价格政策: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不再执行峰谷分时
原标题: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 交易电价不再执行峰谷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