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海上风电场规划容量2950MW,主要集中在平海湾及南日岛周边海域,为永久性水上构筑物。由于莆田海域海上风电建设水域离中小型船舶习惯航路较近,根据英国MCA提出的MGN543理念,属于高风险区域,且周边水域过往商渔船舶交汇密集,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目前,国内外对海上风电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尚未成熟,对海上风电场安全监管的定位模糊,职责不清,给海事部门的安全监管带来一定的压力。
01莆田海事局海上风电安全监管主要举措
提早介入,为企业“出谋划策”早介入,提前掌握风电前期建设信息。
在风电场建设前期,提前收集辖区海上风电建设有关规划,及早获取海上风电建设相关信息,并根据工程建设对通航安全的影响情况,提前与业主进行沟通交流,对通航环境的符合性、兼容性进行初步判断,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工作建议。
提建议,主动提出影响通航安全意见。
立足海事职责,在风电项目立项阶段,重点关注海上风电场选址,并从海上风电场通航要素的规范符合性、与通航环境的适应性等角度,提出通航安全方面的要求。一是调整风电规划。基于风电场建设应与码头、锚地、航路等保持安全距离,以及风机整体规划上风机的布设排向应尽可能与习惯航路平行,避免给船舶驾驶员造成心理压力的角度,先后建议对平海湾海上风电场B区及C区的11台风机进行调整。二是增加安全投入。按"三同时"要求,明确风电机组基础防碰撞设施、助航标志、航行安全监控等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要求业主将安全保障设施的费用纳入项目预算,确保海上风电场建设安全。三是升级防撞设施。要求防撞设施在基础靠泊侧采用附着式防护系统,即设置橡胶护舷的型式减小靠泊的冲击力,外围风机防撞设施按照高要求防撞能力设置,打造海上风电的“铜墙铁壁”。四是保护海底电缆。在项目规划时,要求海底电缆尽量集中布设,便于统一管理,减少对通航环境的影响;根据海底电缆铺设规范,建议海底电缆埋深3米以上,并及时发布航行通告。五是设立航标警示。要求在施工前合理设置航标,比如平海湾海上风电场B区设置4个航标,提醒过往船舶加强瞭望,提前让过往船舶了解该水域有海上风电建设的情况;同时,施工期间在平台上设置导助航及警示标志。
严格监管,为企业“保驾护航”
海上风电减少包括沉桩、机组运输、安装施工和海缆铺设等诸多环节,工期较长,对通航安全的影响也较大。莆田海事局立足海事职责,从船舶安全准入、强化预警预控、加强安全宣传等方面入手,多举措强化现场监管。
一是严把安全准入关。按照施工船舶管理要求,在水工许可审批过程中,牢牢抓住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的重点,严禁不符合规范的船舶进场作业,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将施工水域纳入日常巡航巡查计划。二是加强安全宣传与教育。利用船员休息时间,积极举办水上安全知识讲座,讲解相关水域通航环境、水上安全知识及自救方法,提升船员安全意识与救生技能。三是强化安全预警预控。通过微信群和莆田海事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施工船舶提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施工船舶动态报告制度,及时掌握船舶安全动态。四是营造良好的水域环境。联合涉海部门,加强在风电水域的联合执法,及时清除碍航物,打击违法运输,为风电的施工建设提供良好的水域环境。
02工作成效
莆田海事局根据海上风电建设现状,及时对风电水域通航环境进行分析,并采取了诸多有效的监管举措,也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一是风电建设整体安全稳定。目前,莆田海域已完成风机吊装52台,其中中闽海上风电场一期10台已经投入使用,在建风电基础115台,期间均未发生任何水上交通事故。二是社会化警戒模式得到实施。由第三方承当警戒任务,在施工单位和警戒单位之间形成一种互补,提高警戒成效。三是交通艇使用进一步规范。由于海上风电规划一般离陆地较远,施工人员需乘船前往作业现场,存在施工人员将渔船作为交通艇的现象,安全隐患较大。对此情况,要求施工单位规范交通艇,配备合格的交通艇及船员,并按规定核载。四是信息互通平台建立使用。建立微信交流群和定期研讨会议制度,各风电企业和施工单位日常工作遇到的难点及施工过程需要协调事宜,可以通过信息平台进行沟通协调,避免或减少各施工项目之间的相互影响。五是警戒单位报告制得到落实。警戒单位定期报告警戒范围内的工程进度和施工船舶动态,便于验证警戒船舶是否按要求落实警戒任务,施工水域是否有未经批准参与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
03下一步工作建议在风电建设期,以保障施工安全为重点建立船舶“清退”制度
采用记分制、诚信管理等施工船舶退出机制。如:对发生违章或事故、险情等行为的施工船舶,明确相应的计分标准,对不同的分值,采取限期整改、项目约谈、船舶滞留等处置模式,对超过规定限高分值的施工船舶,予以清退。
建立风电场内“定线制”
一般情况下,施工船舶、交通艇往返施工水域,航线较为固定。结合通航环境,及时分析该航线的安全性,并将航线统一后,作为施工船舶与交通艇内部使用的“定线制”,不仅对风电场建设期的船舶提供指南的作用,风电建成后也将为风机维护船舶以及海上搜救等提供指南以及定位的作用。
加大风电水域通航环境宣传力度
通过发布航行通告,及时公布风电水域通航环境变化情况,并通过在德信海事、中国海事服务网、中国水运网等海运媒体刊登,向广大航运公司、航海者宣传推广,让广大船舶驾驶员熟悉海上风电分布情况,提前采取避让举措。
在风电运行期,以保障通航安全为重点建设海上风电监控平台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水域附近习惯航道,通航密度大。从通航安全保障的角度出发,推动建设海上风电监控平台,打造监控“千里眼”是重要手段之一,即在风电区域建设全方位的监控系统,设置专职人员进行不间断监控,对威胁海上风电安全的船舶提前预警,及时通报突发事件,并采取应急措施。
开展风电安全监管研究
相比其它海事监管,海上风电安全监管是一项新的监管任务,目前有关海上风电行业标准和相关法规较为缺失。探索研究海上风电安全监管模式,规范海事执法行为,促进全面履职,莆田海事局正在开展课题研究,争取形成海上风电安全监管“莆田模式”。
建设风电运维基地
根据国外经验,每10台风机需要1个运维小组。在辖区风机较多的情况下,建设风机运维基地是非常有必要的,将有助于运维船舶、交通船舶的规范管理。同时,运维基地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将有利于提高风电水域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原标题:莆田海事局海上风电安全监管的经验做法及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