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根据《批复》,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地点变更为:海上风场位于山海关区与辽冀界线省管海域,北邻山海关港区,向南辐射至河北省省管海域与国管海域交界附近,东侧为辽冀海域分界线,西侧为秦皇岛港东锚地;陆上集控中心位于山海关港区南侧凸堤、山海关船厂东南角,海缆登陆后经东疏港路、规划道路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再沿东疏港路、辽宁路接入孟姜变电站。(具体位置及路由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变更为:拟建海上风电场及陆上集控中心,设计装机容量为425兆瓦,安装50台8.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预计年发电量167301万千瓦时;配建1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建筑面积1534㎡;敷设海上66kV海缆53.29km、2回220kV海缆路径总长度11.31km;配套建设陆上集控中心(含综合楼、控制楼、设备楼、附属用房等,建筑面积4107.87㎡)及登陆点至集控中心输电线路(电缆长度约4.6km)、集控中心至电网220千伏孟姜变电站输电线路(约6km、冀辽边界输电线路采用地埋敷设)及相关附属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变更为403323.48万元。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于2024年3月8日批复的秦审批投〔2024〕07-0006号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秦审批投〔2024〕07-0006号文件,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原设计装机容量500兆瓦,拟安装56台8.5兆瓦、3台8兆瓦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项目估算总投资623864.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