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与俄罗斯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开展了深入广泛的合作,核能合作已经成为两国在科技、能源和经贸领域优先发展的方向之一。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核集团”ID:cnncgzwx 作者:连敏)
核电合作
田湾核电站是中俄两国在加深政治互信、发展经济贸易、加强国际战略协作方针推动下,在核能领域进行的高科技合作,是中俄核能合作的标志性工程。
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于1999年10月20日开工建设,1、2号机组分别于2007年5月17日和8月16日投入商业运行。1、2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后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全面实现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年度发电量和机组性能指标稳步提升,创造了良好的运行业绩、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是继中俄两国成功合作建设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项目后,双方进一步深化核能领域合作的又一重大项目。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以田湾核电站1、2号核电机组为“参考电站”,在综合权衡安全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和工程实施性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了必要的设计改进。2018年2月15日,田湾核电站3号机组具备商运条件。2018年10月,田湾核电站4号机组实现并网。
截止到目前,田湾核电站至今已向社会输送超过1800亿度的清洁能源,累计发电量可供1亿户中国家庭使用1年,2017年田湾2号机组运行业绩在WANO(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排名第一。
大事记
1997年12月29日,《中俄合作建设连云港核电站总合同》签订;
2010年3月23日,《田湾核电站3、4 号机组框架合同》签订;
2010年9月27日,《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技术设计合同》签订;
2010年11月23日,《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总合同》签订;
2017年7月3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俄罗斯联邦进行国事访问,在接受俄罗斯主流媒体采访时指出,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成为中俄核能合作的典范项目。
2018年6月8日,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俄罗斯国家总统普京的共同见证下,中核集团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签署《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框架合同》、《徐大堡核电站框架合同》和《中国示范快堆设备供应及服务采购框架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