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环境保护署”10月24日正式公告废止深澳燃煤电厂2006年的环评审查结论及日前的环差案审查结论,未来开发单位若要在该地进行开发,必须依法再提环评送“环保署”审查。
台“行政院长”赖清德日前指出,观塘第三天然气接收站完工后,有余裕供应120多万瓩的发电量,“经济部”已同意停建深澳电厂,“行政院”支持“经济部”的决定;“立法院”卫环委员会后来也通过临时提案,要求台电向“经济部”提出停止开发深澳电厂的理由,转送“环保署”公告废止环评结论。
“环保署”23日表示,已于上周五收到“经济部”转送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废止《深澳发电厂更新扩建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及《深澳发电厂更新扩建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第一次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暨变更审查结论》,也于23日上午邀请相关机关至深澳发电厂预定地现勘,确认现场无进行开发行为。
后续“环保署”也依程序办理公告废止作业,并于今天正告废止深澳环评及环差结论,深澳燃煤电厂正式走入历史。
“环保署”综合计划处副处长吴佩瑜告诉台“中央社”记者,今天正式公告后,代表该地已经没有任何环评存在,未来开发单位若要再进行开发,就必须依照当时的法规再提环评送“环保署”审查。
位于瑞芳的深澳燃煤电厂于1960年第一部机组并联发电,2006年时因机组老旧、发电效率低等因素正式除役,台电去年向“环署”提出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书,3月14日经“环保署”环评大会审查通过,引发外界对空污、生态影响极大的质疑。
原标题:深澳电厂环评结论公告废止 停止开发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