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环保厅发布了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详情如下: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公告期为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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