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浙江省舟山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同意中广核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根据《批复》,中广核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调整后项目建设内容为:拟安装18台单机容量为14MW风电机组,装机规模252MW,配套建设一座±200kV陆上换流站,及送出海缆约50km(其中陆上段约2619m,敷设方式为定向钻敷设)等。项目总用地面积由3716㎡调整为18668㎡。项目动态投资估算由原319754万元调整为261826.16万元。
舟山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核准文件舟发改审批〔2023〕67号中,中广核嵊泗7#项目拟安装21台单机容量为12MW风电机组,装机规模252MW。
据了解,中广核嵊泗7#海上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小洋山岛北部海域,场址中心距离小洋山岛约8km,距离嵊泗县约30km,距离上海大陆岸线约25km,东西长约4.7km,南北宽约3.3km,面积约15.5km²,水深约11~13m。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将由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付,EPC总承包工程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联合体实施。
中广核嵊泗7#项目已入选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5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表,项目建成投运后每年可为舟山输送8.3亿千瓦时的绿电,减少标准煤消耗约20万吨,相较传统火力发电,每年可减少排放有害气体约47万吨、烟尘约1.9万吨,兼具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