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1.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 电源侧、用户侧均可参与获利
华东能监局日前发布了发布关于征求对《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要求坚持市场化导向,买卖双方自愿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市场运作规范透明。
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主体为安徽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管辖的火电厂和水电站、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不包括扶贫光伏)、经跨省区联络线送入安徽消纳出力的省外发电企业(以下简称跨省区联络线),以及充电功率1万千瓦及以上、持续充电时间4小时及以上的独立电储能设施设施能用户排放少企业。
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分为基本调峰服务和有偿调峰服务。有偿调峰服务包含深度调峰交易、应急启停调峰交易和电储能调峰交易。市场初期,深度调峰交易模式为日前报价、日内调用、实时出清。当电储能设施企业如约履行合同时,电网企业按以下方式计算电储能设施获得的调峰服务费用:电储能设施获得的调峰服务费用=Σ调用电量×申报价格
详情点击:

2.陕西电网第四次降电价!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均降1分/千瓦时
陕西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利用陕西电网电量增长和扩大跨省区外购电规模等增收空间适当降低省内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陕西电网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1分。
通知还强调,要将今年以来国家和陕西省4月1日、5月1日、7月1日和本次8月1日陕西电网四次调价,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7.74分的政策红利自8月份起等额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
详情点击:
3.陕西榆林电网第四次降电价!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均降0.2分/千瓦时
陕西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调整榆林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榆林电网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0.2分,电价调整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今年以来国家和陕西省4月1日、5月1日、7月1日和本次8月1日榆林电网四次调价,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7.25分的政策红利自8月份起等额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
详情点击:
4.甘肃第三次降电价:9月1日起省内一般工商业用电降3.618分/千瓦时
甘肃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7月1日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降低25%,由每千瓦时0.30分钱调整为0.225分钱。相应省内一般工商业用电(除汶川地震重灾八县区非居民照明、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47分钱;汶川地震重灾八县区商业用电价格,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降低1.29分钱。
自9月1日起,运用电量增长资金空间,将省内一般工商业用电(除汶川地震重灾八县区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降低3.618分钱;将汶川地震重灾八县区商业、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在现行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降低6.856分、3.994分钱,并统一归并为商业非居用电类别。
通知中还强调,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供电公司要确保将今年以来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7.68分钱政策落实到位,并全部传导到终端转供电用户。
详情点击:
5.重庆第三批降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降5.08分/千瓦时
重庆市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每千瓦时0.0508元。同步下调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趸售电价每千瓦时0.0508元。
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归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分两部制和单一制。
详情点击:
评论:
6.深度丨我国售电市场中电网企业所占份额较大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承担主体清晰
全球实行配额制的国家中,大多数承担主体为供电商。目前我国售电市场尚未完全放开,电网企业在售电市场中所占份额较大,从管理方面看,组织方式也较为清晰。根据实际国情和现有可再生能源面临的主要矛盾,目前征求意见稿方案选择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政策,督促本区域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完成配额指标。电网企业(国家电网公司和南网电网公司以及所属的省级电力公司,地方电网企业)负责组织经营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完成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对本经营区域完成配额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各省级电力公司、地方电网企业、其他各类配售电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的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直购电用户等市场主体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义务的实施。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应保障配额义务实施。
详情点击:
相关阅读:
售电每日要闻-2018.08.23
报道:
7.发改委再发文降电价 地方可要求电网企业直接向用电企业让利
在出台八项降电价措施后,国家发改委再次发文要求继续降低电价。
8月20日,发改委印发特急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此前八项降电价措施实施后,尚未达到降一般工商业电价10%的地区, 再部署三项措施。
《通知》称,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降幅未达到10%的,可将省级电网经营区内首个监管周期平均电量增速超过预测电量增速带来的降价空间,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
这意味着,为完成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的目标,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政策,地方可要求电网企业直接给用电企业让利。
详情点击:
8.新能源消纳逐步打破“省间壁垒” 中长期交易搭建电力“批发平台”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电力交易形成了“省为实体”的格局,一个省份为了保障本省份的就业、税收,往往不愿意接收外来电力,这一现象被业界称为“省间壁垒”。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电力交易市场机制的完善,在东西部省份之间电力交易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交易品种、越来越高的交易频次吸引着众多市场参与者,“省间壁垒”正在逐步打破,“弃风弃光”问题得到了改善。
不过,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电力交易市场机制的完善,地域壁垒正在逐渐打破。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上半年甘肃外送电量达138.88亿千瓦时,带动新能源增发电量34.83%,降低省内新能源弃风弃光率14.42%;甘肃新能源发电161.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56%,其中外送71.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67%,电力交易市场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详情点击:
市场
9.山西首次开展合同转让意向申报:拟转让电量1.12亿千瓦时
8月14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首次开展了合同转让交易意向申报,本次共计19家市场主体申报转让需求21笔,拟转让电量1.12亿千瓦时,其中18笔转让需求在两天后的合同转让交易中成功达成转让。
详情点击:
管理:
10.云南4家电力用户被取消9月份交易结果并暂停交易资格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公布2018年1至7月双边协商交易较低履约率并暂停交易资格相关情况的通知》,按照《2018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云工信电力(2017)655号)第一百零五条要求,月度用电量累计出现3个月低于其双边协商交易电量80%.或累计出现2个月低于其双边协商交易电量60%的用户和售电公司,不允许参加本年度后续月度双边交易,已签订的双边合同作废处理,并自行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详情点击:
电力交易:
11.辽宁2018年9月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无约束交易结果:成交电量61500兆瓦时
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2018年9月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无约束交易结果公告》,辽宁电网2018年9月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成交电量61500兆瓦时,加权均价357.46元/兆瓦时。
详情点击:
相关阅读:
售电每日要闻-2018.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