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信委、发改委、公安厅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获得电力营商环境的通知各市、县(区、市)经信委(局)、发展改革委(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园林局、交通局、林业局、工商局、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晋中市规管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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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11部门发布压缩10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时限方案

2018-07-23 14:16 来源:山西经信委 

山西省经信委、发改委、公安厅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获得电力”营商环境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经信委(局)、发展改革委(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园林局、交通局、林业局、工商局、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晋中市规管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能电力集团公司、各有关售电公司:

山西省统计局在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我省营商环境评价调查情况的报告》(统计专报〔第20号〕),其中我省“获得电力”指标得分47.3,在全国排名仅列第28位,暴露出我省企业在用电申请过程中,还存在环节多、耗时长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标一流的要求,经省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省政府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对标一流的工作要求,主动顺应企业需求,进一步提升电力接入的效率,缩短行政审批时限,优化业务流程,减少提供资料件数,力争实现我省“获得电力”指标处于全国前列,为我省经济转型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压减程序环节数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能电力集团公司及有关售电公司要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实行“串”改“并”,强化“联合办公”,将高压客户流程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4个环节,低压客户流程压减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

(二)缩短接电时长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能电力集团公司及有关售电公司要积极拓展服务渠道,主动上门服务,减少客户临柜次数,实现“简单业务一次都不跑,复杂业务最多跑一次”。相关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压缩10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时限,缩短客户接电时长(详见附件1)。各类客户接电时限要求如下:

低压居民,总用时不超过3个工作日。无外线工程的接入,电网企业办理时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接入,电网企业办理时长不超过4个工作日。

低压非居民客户,从申请到接电平均总用时不超过25个工作日。一是无外线工程的接入,电网企业办理时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二是有外线工程但无需道路开挖的,总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其中电网企业办理时长不超过8个工作日,政府规划审批时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三是有外线工程且需办理掘路手续的,总时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其中电网企业办理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0千伏高压用电客户,总时长不超过74个工作日,其中电网企业平均办理时长不超过55个工作日,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时长不超过19个工作日。

(三)减少提供材料件数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能电力集团公司和有关售电公司要减少各环节用电企业需提供的材料数量,对于设计审查、中间检查、验收等环节的工程类、施工资质、设备参数、试验报告等资料,可根据需要改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无需用电企业提供。已有客户资料证件且尚在有效期内,无需客户再次提供。对特殊高压客户,在客户出具其接电后调试设备或生产符合安全、环保等国家规定要求的承诺后,供电公司不再要求客户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证》、《环评》等证件资料。为避免一些不符合安全、环保、国家产业政策等的企业违规生产,各属地供电公司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已接电的高压用电企业明细,反馈至当地安监、煤监、环保、发改、经信、国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审验其安全、环保、产业政策等是否依法合规。供电公司依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合规合法企业名单,对其实施断电措施。各类客户接电需提交的证件资料详见附件2。

(四)探索实施证件资料共享机制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能电力集团公司和有关售电公司要积极主动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系,逐步打通工商、公安、国土、发改、经信、房管等部门用电客户相关信息的系统接口,实现可通过系统直接调取查看客户身份证明、用电手续、项目核准等相关资料,无需客户提供。各相关政府部门应做好配合开放系统权限等工作。

(五)强化受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责任

各类用电客户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等开展受电工程建设,严把质量关,确保受电设备能安全可靠投运,按照“谁产权、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产权范围内受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省政府将派出督察组在对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曝光的基础上,开展第三方评估。对工作不力,不落实、假落实、慢落实的将加大问责力度;严禁在电力接入工作中,故意刁难用户,以及借机吃、拿、卡、要等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发生。

(二)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口部门业务指导工作力度,督促本部门对相关工作中存在问题认真整改,积极营造我省电力接入“六最”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各市、县(区、市)要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加大对本市、县(区、市)工作不力,不落实、假落实、慢落实的问责力度,做好各部门间行政审批相关事项协调工作,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程序最优、所需申报材料最少、所需时间最短。

(四)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能电力集团公司和有关售电公司要加强本公司以及所属市、县(区、市)公司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收到实效。

(五)要发挥好监督和客户服务热线的作用,接受社会监督。山西能监办监管热线:12398;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客服热线:95598;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客服热线:96598。

附件:1. 压缩10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时限的方案

         2. 各类客户接电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林业厅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7月13日

附件1

压缩10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时限方案

一、10千伏高压接入工程

1. 办理规划许可和项目核准:采取并行办理措施,受理申报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项目核准(责任单位:规划许可责任单位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项目核准责任单位为发改委部门)。

2. 其他如需办理的行政许可:若涉及办理城市绿地园林施工占地审批、林地施工占地审批、城市道路占掘路许可和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全部并行办理。受理申报材料后,园林绿地、林地审批12个工作日内完成,城市道路占掘路许可和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12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单位:城市园林绿地施工占地审批责任单位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林地施工占地审批责任单位为林业部门;城市道路占掘路许可责任单位为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公用)部门;除城市之外道路占掘路许可责任单位为交通部门;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责任单位为公安交管部门)。

二、低压接入工程

除规划许可外,其他各项审批全部并行办理。其中规划审批时长为7个工作日,其他各审批环节压缩至8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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