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一轮电改的进行,政府提出愈加完善的输配电价核定办法及操作规则,已基本适用于我国所有的输配电价领域。形成了我国输配电价体系改革的基本政策框架。
2014年度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以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按照国家政策指导与分省试点制定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又稳妥地推进和实施;在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
截止2017年6月底,国网区域内已有11家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标准已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执行;除西藏外的其余15家省级电风正处于输配电价测算阶段。目前全国共有16省市核定了输配电价。
截至2017年度,全国各省级电网均进行了输配电价改革。除黑龙江、蒙东地区、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西藏等四地暂未公布输配电电价外,其他各省省级电网均已先后向社会公布国家发改委审核后的输配电价政策。
(作者:华北电力大学电力工程系 高亚静 陈超艺 刘子胜 李朋旺 王俊杰 王元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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