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信委、东北能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18年月(季)度电力直接交易的通知》(黑工信电力联发〔2018〕134号,以下简称《通知》),开启了售电公司参与黑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大门。
按照《通知》要求,在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的省内外售电公司均可以参与2018年月(季)度电力直接交易。黑龙江省2018年月(季)度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为10亿千瓦时。售电公司按《黑龙江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管理办法(试行)》(东北能监市场〔2018〕1号)要求出具银行履约保函后方可代理零售用户参加电力直接交易,代理日期截止到本年度12月31日。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暂采取双边协商方式组织,鼓励火电与可再生能源按照5:1比例捆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