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经信委、福建省物价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电能计量抄表周期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进入市场交易的用户,分阶段规范抄表计量及结算工作。从2018年5月起,月度抄表计量周期统一到每月25日00:00。
详情如下:
北极星电力网04月01日
吉林电力交易中心03月28日
青海省能源局03月27日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3月11日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03月05日
临汾市人民政府03月05日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03月04日
中国电力报02月27日
青海省能源局02月27日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02月27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02月21日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04月02日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04月01日
河北省发改委03月28日
海南电力交易中心03月27日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03月25日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03月24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3月24日
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03月24日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03月21日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03月20日
国家电网报前天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前天
北极星环卫网04月02日
北极星电力网04月02日
福建能监办04月02日
中国电力报04月01日
永安市融媒体中心04月01日
电网头条04月01日
北极星输配电网03月31日
福建能化集团03月31日
中国电力报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