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多举措提高能效……在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围绕能源改革发展的热烈讨论中,有一种声音显得尤为理性冷静,就是要求进一步深化能源法治建设、建立和完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为我国能源发展筑起法律屏障。
坚定不移走全面依法治国之路,让人民更好地当家做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号角,党的十九大为新时代民主法治建设指明方向。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能源领域如何深入推进法治建设,顺应民主法治建设新要求?党的十九大后的首次全国两会,必将推动能源依法治理迈上新征程、呈现新气象。
标定新时代能源法治建设新方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历史性突破,为新时代能源法治建设标定下鲜明的历史新方位。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能源法治建设的来路和去程。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过去五年,能源法治建设工作回应时代命题,引领行业发展,更加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意愿。充分发挥能源法治的引领作用,将依法治理贯彻到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监管、服务与项目审批建设等全过程。《能源法》《电力法》《国家石油储备条例》《核电管理条例》《能源监管条例》等立法修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能源行业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
来自能源领域的两会代表委员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个成就是历史性的,也是继续前进的新起点。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必须随着社会客观现实的变化而变化,这是法律保持时代性、生命力的基本要求。顺应时代发展、回应时代关切,是能源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肖黎春带来的建议是《完善电力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在他看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需要与完善法律有机衔接。“各地在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践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供电营业区制度与增量配电业务放开、政府定价原则与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电力交易机构的组建运营等关键环节,需要相关法律条文的支撑和保障。”肖黎春表示。
顺应新时代能源法治建设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擘画了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蓝图,顺应新要求、把握新机遇,能源法治建设迈入新时代。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
具体到能源领域,代表委员们建议,下一步应继续深化能源依法治理。要规范能源重大决策机制,完善决策事后评估制度,开展独立第三方评估,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加大能源普法力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加快修订《电力法》,以中发9号文为原则,调整《电力法》相关内容,还要同步完善其他涉电相关法律法规。”肖黎春在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电力生产运行中的诸多法律问题需要明确。《电力法》施行已逾20年,当前社会、经济、法律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法律在电力管理体制、电力规划建设、电力生产与电网管理、电力供应与使用、电力交易与电价、电力设施保护等诸多方面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不相适应或存在法律空白。如:电力规划编制部门不明确,各类规划协调机制不健全;新型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的认定标准不明确;人身触电事故的责任认定不尽合理;电力行政执法缺位等。
事实上,能源法已被视作一个交叉领域,即有关能源开发利用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它承载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等多重价值,需要以跨学科的视角来研究能源法问题。要健全完善科学完备、系统配套、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能源法律法规,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增强贯彻执行,切实发挥能源法治对能源发展改革的推动保障作用,更好满足能源绿色生产和消费需要。
能源革命只争朝夕,法治建设必须快步追上,护佑同行。我们期待,在立法部门、企业、社会的合力助推下,我国的能源立法能够尽快步入新的阶段。
原标题:小朱跑两会丨破解新时代能源依法治理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