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严肃许可制度,依法查处用户受电工程施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主体和能源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监管条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能源局2017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国能监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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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能监局:2017年用户受电工程施工领域专项监管报告

2018-01-02 13:11 来源: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严肃许可制度,依法查处用户受电工程施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主体和能源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监管条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能源局2017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国能监管〔2017〕81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17年南方能源监管局在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开展了用户受电工程施工领域专项监管。根据监管工作情况,形成监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专项监管的要求,南方能源监管局制定了工作方案,一是要求供电企业报送用户受电工程项目情况;二是对施工单位有关数据进行汇总比对,分析发现问题线索;三是分析供电企业关联施工单位承揽工程比例较大的情况并将有关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四是按照“双随机”原则抽取检查对象集中开展现场检查。今年6月初,印发了现场检查通知,抽取包括广东肇庆、河源、惠州、阳江、广州增城、深圳龙岗,广西百色、容县、岑溪,海南三亚、文昌等11家供电企业,并对当地用户受电工程涉及的25家施工单位同步开展检查,随机抽取执法工作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于今年7月至8月中旬集中完成现场检查任务。

南方能源监管局创新监管方式,在现场检查前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从资质许可信息库和用户受电工程施工企业信息库分别采集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发现多家企业使用相同施工人员实施用户受电工程的问题线索,将这种情况确定为现场检查的重点。现场检查中通过查阅工程档案和财务账表、现场询问、电话回访、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办公场所、营业厅、施工现场)等多种方式,深入核实问题情况。

经查,发现存在施工市场开放度不高、违规出借许可证、违规发包工程、违规从事进网作业、无证施工、未按要求保持许可条件等六大类问题。阳江等地发生多起不执行许可制度的违规案,有关供电企业对执行许可制度认识不到位,仍存在用户受电工程中间查验和竣工检查环节疏于查验资质,纵容有关单位或人员借用许可证、无证施工,对关联施工单位管理不严,仍存在垄断和保护意识等问题;广东汇鑫源建设有限公司等部分施工单位发生多项违反许可制度的行为,遵守许可制度和法规意识不强。这些违规行为不仅扰乱了施工市场秩序,不利于市场公平开放,而且易引发安全隐患。南方能源监管局按规定立案并作出行政处罚(目前已处罚7起,罚款金额268000元);同时,采取监管约谈、发出监管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督促整改,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对存在不满足许可条件问题的企业,责令其改正。

二、监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区用户受电工程施工市场开放度不高

2016年,增城供电局174项用户受电工程中156项由增城供电局关联企业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接。部分施工企业为避免在办理业扩报装、带电接火送电环节被供电企业或其关联企业拖延时间,在与用户签订电气设备施工合同后再分包给增城供电局关联企业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存在出借许可证行为

广州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广东阳江成立其阳西分公司,但实际在阳西并无该公司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其承接的阳西县绿洲银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绿洲银湖花园)配电工程等项目,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人员、工程交接试验人员均不是该公司人员,广州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分公司名义出借许可证的行为。

湖南鸿源电力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承接了海南三亚中环广场供配电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中间检查施工单位代表等人员均不是湖南鸿源电力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人员,湖南鸿源电力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涉嫌出借许可证,南方能源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

(三)存在未按资质许可规定将电力施工业务发包无证单位或个人以及不符合规定的主体工程分包行为

广东汇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了阳江110千伏张公龙水电站改接入系统工程、阳江城区供电局110千伏石湾站10千伏石核乙线安宁花园台区配电改造等7个工程,将该工程项目发包给未取得许可证的施工队施工,存在未按资质许可规定将电力施工业务发包给个人的行为。

广州增城供电局关联企业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接的增城气象现代化综合业务基地项目高压配电工程,现场施工10千伏东方F3棠吓线#125杆敷设电缆、制作安装电缆头、安装户外电缆头装置的13名施工人员,均为劳务公司人员;承接的增城市永丰电子经营部配电工程,现场施工10千伏富鹏F2凼塘山田支线#6杆永丰电子经营部更换变压器、敷设低压电缆的19名施工人员,均为劳务公司人员。广州增电电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派人员对以上工程现场施工或管理,该公司通过签订有关工程劳务合同的形式,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主体工程交由广东科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劳务公司)施工。

广东阳江供电局关联企业阳江市凯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承接中国铁塔阳江市分公司2016年第一批外电引入施工项目(标段三)、阳西县康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15千伏安变压器安装工程、阳西县双飞高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温泉城小区配电安装工程、厨邦豪庭一期630千伏安变压器安装配电工程,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主体工程交由湖南省新成输变电建设有限公司、广州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源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京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按照工程概预算8%~33%的比例收取费用。

广西百色百明电力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百色市政府大院0.4千伏配电改造工程,将电缆敷设等主体工程分包给广西荣光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四)存在未取得许可证非法从事承装电力设施活动的行为

在海南现场检查发现,无证个人曾海港违反诚信原则,在广东谷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对其的授权终止后仍使用该公司名义承接工程,承揽了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三亚市政项目部400千伏安变台工程、三亚市政维护应急中心等23项用户受电工程,存在未取得许可证、使用广东谷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许可证非法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的行为。

在广东现场检查发现,陈永良无证承接了张公龙水电站改接入系统110千伏电力工程,存在未取得许可证非法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的行为。

(五)存在未按资质许可规定使用电工从事进网作业行为

广州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接的广东阳江市大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0kVA+250kVA)变压器安装工程中,安排未持有高压试验专业特种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人员进行了10千伏地网接地电阻交接试验,并出具了报告;在承接的阳江市阳东区80千伏安变压器安装工程中,安排未持有高压试验专业特种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人员进行了电气设备试验,并出具了试验报告。

阳江市凯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在承接的阳江供电局110千伏织簧变电站10千伏石桥铺线旱田台区改建工程中,安排未取得特种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人员进行了接地装置交接试验,并出具了试验报告。

广东汇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接的源河鸿景一、二、三区10/0.4千伏变配电工程中,安排未持有高压试验专业特种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人员进行了电气设备试验,并出具了试验报告。

福建远方建设有限公司在三亚承接的海南海天盛筵会展有限公司2×500千伏安临时箱变工程10千伏海波I电源线1071开关间隔电缆头制作试验及接入工程、拆除10千伏水蛟线1074开关电缆头工程中,安排未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人员进行了电气施工。

(六)个别承装(修、试)施工企业已不符合原申请的许可等级条件

广东汇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我局颁发的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许可证,但现场检查时未提供试验设备实物,不满足承试五级许可条件要求,南方能源监管局已按规定作出处理。

专栏:已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

1.认定曾海港、陈永良存在未取得许可证非法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的行为,且认定其违法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第四十一条规定,决定对曾海港、陈永良分别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认定广东汇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资质许可规定将电力施工业务发包给个人的行为,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广东汇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3.认定广州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出借许可证的行为,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第四十条规定,对广州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4.认定阳江市凯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汇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远方建设有限公司、广州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安排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相应类别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从事进网作业的行为,根据《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监会令第15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决定对上述四家公司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备注:湖南鸿源电力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已立案。)

三、监管意见

针对本次专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监管意见:

(一)严格执行许可规定。近年来,南方能源监管局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在规范、优化许可工作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有关单位应当认清形势,正确领会国家政策要求,严格对照许可制度法规,对本次监管报告所披露的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地进行检查,主动纠正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用户受电工程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各单位应当予以高度的重视,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转包或分包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电力施工活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以及相应的机具设备,禁止出租、出借等非法转让许可证的行为,禁止将工程交由无资质单位和个人施工,禁止以劳务分包名义违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南方能源监管局对上述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处,决不姑息。

(二)依法规范经营行为。供电企业应当促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开、公平、开放,不得在办理业扩报装、审核查验、接火送电等各环节设置门槛和困难,影响用户选择施工单位。对于检查发现的部分地区供电企业关联施工单位占工程市场份额过高的情况,有关供电企业应认真梳理并改进报装用电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服务规范。南方能源监管局已建立跟踪监管机制,坚决依法查处影响市场公开、公平、开放的行为。施工企业应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以及财务管理,按要求保管工程档案材料及做好施工记录,按要求开展施工人员培训等工作;遵守国家劳动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和按约定支付工资等,不得随意将工程转手他人或安排非本单位人员施工;应当加强对许可证和印章的管理,防止出现未经允许使用许可证、未经授权使用印章等情况;应当规范资产财务管理,如实记录工程收支情况,建立设备机具台账;规范对分公司、项目部管理,禁止未经授权经营许可范围内业务或者对分公司、项目部未实施日常管理的行为。

(三)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施工企业与施工人员不得冒用资质承接工程,自觉抵制人员挂靠或者在施工记录、报装材料中作虚假签名的不诚实行为,人员发生流动后应当自觉如实做好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等变更,不得提供虚假的记录。树立正确的行规行纪,共同抵制违反许可制度、扰乱施工市场秩序的行为。南方能源监管局已建立信用档案,按要求对单位和个人实施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制度,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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