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力推进的一项重大民生基础能源工程,是进一步推进电力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发展、改善农民生活、全面建成小康社[$NewPage$]会的重要举措。为认真做好湖南十三五期间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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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十三五”规划

2017-08-31 10:19 来源:湖南发改委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力推进的一项重大民生基础能源工程,是进一步推进电力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发展、改善农民生活、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的重要举措。为认真做好湖南“十三五”期间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2016〕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以及《湖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在各市县编报的新一轮农网改造县级规划基础上,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范围涵盖湖南省县域行政区110千伏及以下各级电网。规划年限为2016-2020年,其中小城镇和中心村规划年限为2016-2017年,贫困村规划年限为2016-2018年。“小康电”示范县专项规划年限为2016-2018年。

第一章湖南省农网建设与改造现状

(一)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15年湖南省县域行政区域面积14.72万平方公里,年末实有耕地面积4.02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6406万人。“十二五”以来,湖南县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县域经济保持平稳、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主要体现在综合实力稳步提高、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增长动力较为强劲、社会民生不断改善、特色县域亮点突出等各个方面。

(二)各供电企业情况

1、企业概况。我省农村电网管理主体多元:一是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简称“省电力公司”),为国家电网公司全资子公司,供电范围覆盖全省117个县市区。二是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郴电国际”),为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地方电力企业,于2004年在上交所上市,供电范围涉及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宜章县、临武县、汝城县、永兴县。三是湖南新华供电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供电公司”),为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控股的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在湘企业,供电范围涉及湘西州花垣、长沙浏阳、永州道县的部分区域。四是其他地方电网供区,除国家电网、郴电国际和新华供电公司外,全省还有357个小水电自发自供区、独立农林场、监狱等农村地方电网供区,其中规模比较大的有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涟源地方电网、衡南地方电网等。这些农村地方电网因管理体制等原因,改造面低,设施陈旧老化严重,是下一步需要重点加快改造的区域。

2、各类供电区概况。当前我省县域电网仅个别经济发达的县(市、区)的县城建成区以及个别国家级开发区为B类供电区,供电面积为1909平方公里,占比1.30%;C类供电区为其它县城建成区以及个别经济发达的乡镇政府所在地,供电面积为6881平方公里,占比4.67%;绝大部分区域为D类供电区域,占比达到94.03%。

2015年,B类供电区全社会用电量约为82亿千瓦时,全社会最大负荷约为126万千瓦。C类供电区全社会用电量约为323亿千瓦时,全社会最大负荷约为504万千瓦。D类供电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约为517亿千瓦时,全社会最大负荷约为1135万千瓦。

(三)农网建设与改造实施情况

1998-2015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安排,我省先后实施了一、二期农网改造工程、县城电网改造工程、“户户通电”工程、中西部农网完善工程、扩大内需农网工程和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累计安排投资486亿元,新建、改造110千伏变电站580座,线路10487公里;35千伏变电站997座,线路9440公里;10千伏线路87280公里,低压线路502649公里。其中2011-2015年累计安排投资约238亿元,与1998-2010年前六批农网投资规模基本相当。通过十多年的建设与改造,全省农村电网供电能力显著提升,农村用电环境明显改善,有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四)农网发展现状

1、农网规模。截至2015年底,我省县域电网拥有110千伏公用变电站539座,主变862台,变电容量2740.9万千伏安,公用线路1140条,总长度17238公里;110千伏容载比为1.93,主变N-1通过率达到83%,线路N-1通过率达到91%。拥有35千伏公用变电站832座,主变1399台,变电容量679.4万千伏安,公用线路1583条,总长度17751公里;35千伏容载比为1.74,主变N-1通过率达到71%,35千伏线路N-1通过率达到75%。拥有10千伏公用配变容量2816.4万千伏安,公用线路7541条,总长度105422公里;10千伏线路N-1通过率达到25.5%,主干互联率达到30.1%。县域电网110千伏变电站平均供电半径为15.2公里,35千伏变电站平均供电半径为11.2公里,10千伏线路平均供电半径达到10.3公里,仍有低电压户数约55.6万户。县域电网供电可靠率99.49%,综合电压合格率98.35%,110千伏及以下综合线损率8.62%,户均配变容量1.05千伏安/户。

2、农网发展水平

(1)农网供电能力基本满足负荷增长需求。改造升级工程实施以来,农网变电容量快速增长,至2015年底农网110千伏变电容量达到2740.9万千伏安,35千伏变电容量达到679.4万千伏安。农网配变容量同样增长迅速,至2015年底居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1.05千伏安/户。

(2)网架结构进一步改善。通过新一轮改造升级工程的实施,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系薄弱问题已经全部消除。截至2015年底,我省县域电网110千伏变电站双电源达到88.2%;平均每1-2个乡有1座35千伏或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变电站双电源比例达到78.5%。县城10千伏主干线路互联率进一步提高,负荷转供能力逐步增强。我省县域电网内县城10千伏环网供电线路由2010年的792条上升至1166条,环网供电率基本保持逐年上升的趋势;部分经济发达的集镇还实现了10千伏线路“手拉手”供电。

(3)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110千伏有载调压主变695台,占总数比例的80.6%;35千伏有载调压主变705台,占总数比例的50.4%。通过淘汰64、73系列的高能耗配电变压器和运行年限长的S7型老旧配电变压器,试点推广运用非晶合金新型节能型配电变压器,2015年高耗能配变台数比例降至7.2%。

(4)供电质量进一步优化。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49%,较2010年提高0.15个百分点,停电时间由57.8小时降至44.7小时,减少22.7%;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35%,较2010年提高2.43个百分点;综合线损率8.62%,较2010年降低0.75个百分点。

3、农村电力服务。2006-2015年的10年期间,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部署,按照“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启动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工程,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得到较大完善,满足了农村快速增长的用电发展需求。累计建成电气化县23个、电气化乡306个、电气化村6267个。特别是韶山市、长沙县、赫山区等23个电气化县的建成,进一步完善了当地电网结构,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大幅提升,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4、农村电力市场。近些年,在各项惠农政策的鼓励下,现代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设施农业、工业制造业、现代物流业在农村快速发展;而随着家电下乡,家用电器增多,居民用电不再是以照明为主,功率从百瓦为单位变成了千瓦为单位。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带来了农村电力需求的迅速增长、用电结构和用电特性的较大变化,电网承受的压力很大。随着农网改造升级的不断深入,电网供电质量和水平都显著提高,有效满足了迅速增长的农村电力需求。

“十二五”以来,我省农村电力市场不断壮大。全省县域全社会用电量从2010年的682亿千瓦时上升至2015年的922亿千瓦时,增长35.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从58.2%提高到62.8%;农村人均生活用电量从212千瓦时上升到295千瓦时,增长39%;农村人均生产用电量从841千瓦时上升到1144千瓦时,增长36%;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电器中计算机从4台上升到17台,空调从12台上升到29台,电冰箱从41台上升到80台,洗衣机从43台上升到59台,彩电从102台上升到116台。2015年,县域全社会最大负荷达到1765万千瓦。

5、重点工作实施基础。

(1)小城镇(中心村)工作实施基础。本次方案湖南省2016-2017年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涉及111个县,合计5031个小城镇(中心村),涉及农村居民人数889万人,占我省农村居民总人数的26%。

(2)贫困农村工作实施基础。湖南省8000个贫困村供电户数为210万,供电人口为792万,主要集中在邵阳(1273村)、怀化(1237村)、湘西(1200村)、永州(931村)。截止2015年底,湖南省8000个贫困村中已有7544个村在以往的农网改造中先后进行了改造,未改村仅有456个,占比6%。根据对贫困村电网现状的进一步调研及贫困村用电负荷的发展预测,结合改造预期目标,共有5413个村还需要进行电网改造升级。

截至2015年底,全省贫困村共有10千伏配变23434台,10千伏配变容量189万千伏安,其中重过载配变4561台,占比19%,低压线路长度75040公里,户均配变容量0.9千伏安/户,低电压用户27.5万户。

目前,我省农村电网存在多个管理主体,主要包括:省电力公司、郴电国际、新华供电公司以及自供区若干,按照属地原则由各供电主体承担改造。

省电力公司:贫困村电网供电户数198万,供电人口743万,售电量16.3亿千瓦时,10千伏配变21881台,10千伏配变容量178万千伏安,其中重过载配变3752台,占比17%,低压线路长度71853公里,户均配变容量0.9千伏安/户,低电压用户23.2万户。

郴电国际:贫困村电网供电户数7万,供电人口26万,售电量0.7亿千瓦时,拥有10千伏配变1033台,10千伏配变容量7万千伏安,其中重过载配变385台,占比37%,拥有低压线路长度1439公里,户均配变容量0.98千伏安/户,低电压用户2.5万户。

新华供电公司:贫困村电网供电户数4万,供电人口20万,售电量0.3亿千瓦时,10千伏配变520台,10千伏配变容量4万千伏安,其中重过载配变424台,占比85%,低压线路长度1748公里;户均配变容量1.03千伏安/户,低电压用户1.8万户。

(五)农村电网存在的问题

1、农网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1)农村电网结构仍然薄弱。由于农村电网负荷分散,我省局部农村地区电网结构薄弱,高压变电站布点不足,下一级电网供电半径大、电能损耗高,供电可靠性和末端电压质量难以保障。

(2)农网设备重过载严重,短时高峰负荷问题突出。未改造地区由于多年未进行改造建设,供电能力无法满足需求。部分已改造地区由于历年农网改造时建设标准偏低,近年来用电需求快速增长,又出现供电能力不足的现象,导致夏季高温和春节期间设备重过载问题突出。另一方面,农村用电季节性强,负荷波动大。农村外迁或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供电设施长期处于轻载或空载状态,但春节等传统节日外出务工人员集体返乡时,用电负荷迅猛攀升,很多配变、线路出现重载、过载。

(3)农网装备水平落后,亟需提升。目前,全省农村电网老旧、隐患设备仍大量存在,高损耗配电变压器的绝对数量仍较高,调压能力不足,无功补偿能力较差。

(4)农网整体运行效率低,部分时段线损率高。由于我省农村电网大多地处偏远山区,供电距离远,负荷密度低,主变、线路利用效率较低,局部地区设备陈旧老化严重,线路率偏高。

2、城乡电力普遍服务存在的问题。目前,我省尚未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全面同价。城乡二元电价制度不仅加重了农村用电负担,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而且不利于社会公平,使偏远地区农民无法享受改革开放的最新成果,不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农网投资建设存在的问题。

(1)农村电网建设成本高。我省70%为山地丘陵,农民居住分散,自然条件恶劣,特别是怀化、湘西、邵阳、张家界等高海拔山区,农村电网线路长、建设标准低、设备陈旧老化严重,导致改造成本高。同等户数的行政村,改造成本普遍是北方平原地区的3-8倍。

(2)地方电网改造投资需求大。地方电网供电区的农村电网设备状况较差,改造面普遍很低,后续农网改造任务繁重,投资压力大。

(3)新华供电公司承贷主体资格未落实,资金筹集困难。新华供电公司为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控股的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在湘企业,一直未获得国家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承贷主体资格,尽管企业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区域的农网改造,但农网设施依旧落后,难以满足用电负荷快速增长的需求。

4、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农村地方电网权属关系复杂,改造面低,供需矛盾尖锐。全省除省电力公司、郴电国际和新华供电公司供电区外,还有357个小水电自发自供区、独立农林场、监狱等农村地方电网,权属关系复杂,所有制形式多样,大部分区域供用电秩序紊乱,设施陈旧老化,存在供电质量差、可靠性低、安全隐患多、电价混乱、供需矛盾尖锐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农村电力电量预测

(一)县域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根据湖南省县域国民经济发展情况,预测到2020年,湖南省县域GDP将达到34150亿元,“十三五”年均增速11%。预测到2020年湖南省县域人均纯收入将达到30194元,“十三五”年均增速12%。

(二)农村总体电力电量预测

根据湖南省农网发展特点,结合2001-2015年全省县域电网全社会用电量的历史数据,运用年递增率法、分地区用电预测法等多种预测方法,对“十三五”全省县域电网全社会用电量和最大负荷进行预测。

预计2018年湖南省县域最大负荷为2114万千瓦,2020年最大负荷为238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率6.2%。

预计2018年湖南省县域用电量为1091亿千瓦时,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为1220亿千瓦时,“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率5.8%。

(三)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电量预测

从分产业用电量来看,至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220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为69亿千瓦时,第二产业为689亿千瓦时,第三产业为168亿千瓦时,居民生活达到294亿千瓦时,年均增速分别达到6.2%、4.0%、7.7%、9.2%。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由2015年的295千瓦时上升至2020年的450千瓦时,年均增速为8.8%。

第三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适应农业生产和农村消费需求,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突出重点、共享均等,电能替代、绿色低碳,创新机制、加强管理的原则,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城乡电力服务均等化进程,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电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科学规划,统筹全省农村配电网协调发展,统筹配电网与上一级电网协调发展,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发展要求,适应分布式电源接入与客户多元化发展趋势。

——以人为本,全面改造。贯彻“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工作,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用电的需要,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统一标准,适度超前。统筹兼顾当前全省农村用电现状和“十三五”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电力发展的需求,远近结合并适度超前,明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结合全省农村自然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和供用电水平现状,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各类供电区改造升级,重点加强“未改村”和边远贫困地区改造,以及小水电自供区、独立农林场等农村地方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和改造工作。

第四章“十三五”农网改造升级目标

(一)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三覆盖一提升”,即小城镇中心村、贫困村、电网未改造村(下称未改村)电网改造全覆盖,全面提升全省农村电网整体水平,规划总投资约445亿元。

1、主要供电指标。到2020年,全省县级供电区供电可靠率提升至99.92%,综合电压合格率提升至99.40%,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0千伏安/户,全省农网改造率达到100%,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目标基本实现。

2、阶段性目标。到2017年,完成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完成贫困村通动力电工程;到2018年,完成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完成小康电示范县农网建设;到2020年,全面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任务。

(二)农村电网网架发展目标

1、110千伏网架结构目标。110千伏电网建设初期采用单辐射或双辐射结构,随着负荷的发展往单链、单环网及双链结构型式发展。到2020年,解决大部分110千伏主变和线路的重过载问题。110千伏变电站双(多)电源变电站数量和比例显著上升,由2015年的88.2%上升至2020年的93%。

2、35千伏网架结构目标。省内县城、重要集镇35千伏电压等级逐步发展,农村地区35千伏电压等级将以双辐射、单环网电网结构为主。至2020年,解决大部分35千伏主变和线路重过载问题。35千伏变电站双(多)电源变电站比例由2015年的78.5%上升至2020年的85%。

3、10千伏网架结构目标。10千伏网络结构进一步加强。通过对10千伏网络的优化完善,合理分段,提高10千伏线路故障后的转供能力。

4、接入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能力。湖南省分布式电源主要包括光伏发电(含光伏扶贫)、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和小水电。预计2020年湖南省分布式电源规模为1450万千瓦(其中风力发电465万千瓦、光伏发电2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80万千瓦、小水电705万千瓦)。通过加强全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可以满足省内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的需要。

(三)农村电网供电能力目标

到2020年,湖南省县域电网110千伏容载比控制在1.8-2.1之间,35千伏容载比控制在1.7-1.9范围。县域农村户均配变容量目标2.2千伏安,其中县城部分户均配变容量目标3.1千伏安,农村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贫困村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1.4千伏安。

(四)农村电网智能化目标

至2020年末,湖南省县域电网实现智能电表用户覆盖率100%,专变和公变采集终端实现100%远程集中抄表,用电信息采集实现100%覆盖。

第五章“十三五”农网改造升级主要任务

湖南省“十三五”期间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三覆盖一提升”,即小城镇中心村、贫困村、未改村电网改造全覆盖,全面提升全省农村电网整体水平。

(一)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

工程范围:涉及111个县,合计5031个小城镇(中心村),涉及农村居民人数889万人,占我省农村居民总人数的26%。主要建设内容:新增110(66)千伏主变容量38万千伏安、110(66)千伏线路86公里,新增35千伏主变容量10万千伏安、35千伏线路186.49公里,新增10千伏配变容量286万千伏安、10千伏线路8435公里、400伏线路39235公里、户表改造135万户。建设期限:2016-2017年。投资规模:估算总投资66.83亿元,其中,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负责实施4255个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估算投资52.5亿元;郴电国际负责实施669个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估算投资11.5亿元;新华供电公司负责实施107个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估算投资2.83亿元。

(二)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

工程范围:涉及全省14个市州、78个县市区、8000(统计口径为合并村前)个村(其中不通动力电的行政村1171个),涉及农村居民人数792万人(其中不通动力电的行政村141万人)。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或改造110千伏变电站7座,新增变电容量8.84万千伏安;新建或改造110千伏线路长度52公里;新建或改造35千伏变电站12座,新增变电容量5.8万千伏安;新建或改造35千伏线路长度63.2公里;新增10千伏配变9631台,新建或改造10千伏线路长度5780.5公里;新建或改造低压线路长度23400.4公里。建设期限:2016-2018年。投资规模:估算总投资36亿元。其中,省电力公司投资35.05亿元,改造贫困村7571个(其中不通动力电的行政村910个,改造投资6.15亿元);郴电国际投资5.02亿元,改造贫困村247个(其中不通动力电的行政村160个,改造投资1.72亿元);新华供电公司投资6.08亿元,改造贫困村183个(其中不通动力电的行政村101个,改造投资1.58亿元)。

(三)未改村农网改造升级

工程范围:开展全省大电网和自供区内未改村改造,其中大电网338个,自供区922个。主要建设内容:完成未改村村网改造工程,具体工程量在理顺管理体制或批复可研后定。建设期限:2016完成大电网未改村改造,2020年完成自供区内未改村改造。投资规模:约10亿元。

(四)小康电示范县

工程范围:开展全省9个市、12个县市区小康电示范县农网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改造110千伏变电站10座、新增变电容量51.4万千伏安,新建、改造110千伏线路147.35公里。新建、改造35千伏变电站9座、新增变电容量5.66万千伏安,新建、改造35千伏线路44.76公里。新增10千伏配变容量96.71万千伏安,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2087.29公里,新建、改造0.4千伏线路5317.12公里。建设期限:2016-2018年。投资规模:总投资13.54亿元,由省电力公司投资。

(五)220kV电网建设需求

工程范围:向农村地区供电的220kV输变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扩建220千伏变电站工程30个,新增变电容量552万千伏安,新建线路长度471公里。建设期限:2016-2020年。投资规模:总投资16亿元,由省电力公司投资。

(六)村网工程建设需求

工程范围:县域及以下供区的10kV及以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年度建设计划见表5-1所示。其中,村数统计口径均为行政村合并前村数,合并后的村数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科研审批时予以进一步核实修正。

第六章“十三五”农网改造升级投资需求及效益预测

(一)总体建设规模

“十三五”期间湖南省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涵盖了220V至220kV各个电压等级、对居民生活用电、中高压主干网架的全面进行改造升级,各电网企业及供电辖区内的建设规模详见附表。本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重点改善我省县域、农村地区供电能力不足、电压低、线损高等问题,改造升级完成后我省县域、农村地区电网的供电能力和居民用电电能质量将得到大幅度提升、新农村电气化水平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得到坚强的电力保障。

(二)投资规模

“十三五”期间湖南省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445亿元,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辖区内的自供区农村电网总投资360亿元、郴电国际及其辖区内的自供区农村电网总投资58.1亿元、新华供电公司及其辖区内的自供区农村电网总投资26.8亿元。各供电区域建设规模详见表6。

(三)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筹资方案。纳入农网改造升级的配套220千伏工程由企业自筹资金开展改造,省财政予以贴息补助;110千伏及以下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企业自筹和贷款等方式筹措,省财政对贷款部分予以贴息。

第七章保障措施

(一)突出规划引领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农网改造升级工作领导机制,协调解决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求,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投资、价格、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做好县级农网改造升级5年规划,完善3年项目储备库,在此基础上编制全省规划和储备库,纳入前3年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总投资不少于5年规划总投资的60%,有关电网企业修订农网改造规划滚动计划,并及时上报发改部门。国网省电力公司负责承担主要改造任务,通过国网公司与湖南省政府签订“十三五”360亿元农网改造任务的协议,保障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项目管理

省发改委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发改办能源〔2016〕671号)加强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将规划项目全部纳入管理系统,完善农网基础数据库,建立项目台账管理制度和村网改造“销号”制度,实行项目的全程跟踪、滚动修订、动态管理,全面提升全省农网改造的管理水平。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日常监督,严控资金计划下达、项目招投标、施工安全质量、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规范项目建设行为。省发改委(能源局)和湖南能源监管办将采取“双随机”方式,不定期开展项目管理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行动,重点监管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工程安全质量全过程管理,资金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和专项核算等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农网改造升级有序规范。

(三)简化审批程序

新建和新增用地的改建110千伏输变电项目由市州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35千伏输变电项目由县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单独线路项目不需办理。规划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不新增用地的改建项目不需要办理。发改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电网的建设投资、管理服务等的考核评价,督促电网企业及时报送项目进度并做好电力普遍服务。财政、审计和监察等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监督检查。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稽查、检查和审计,加强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的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快自供区改革与改造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农网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9号)精神,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自供区农网管理体制改革。省发改委将加强对全省自供区改革进展情况的调度和协调推动。省农委、省林业厅、省监狱管理局和省水利厅将分别牵头,协调相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大电网企业,按要求完善农场、林场、独立监狱电网和小水电自发自供区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推进中的各方责任和资金渠道。各相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妥善解决自供区移交大电网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推动自供区加快农网改造升级。省电力公司、郴电国际和新华供电公司将全力配合改革工作,按属地原则接纳后,尽早安排农网改造。

不愿意上划且具备一定还贷能力的自供区,可以按要求自主完成改造。各相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会同有关单位加强指导,支持以县级平台公司等为主体,通过自有资金、各级财政投入以及申请中央专项建设基金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完成改造。各自供区自主改造要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并执行与大电网同样的管理办法、改造任务、改造标准,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

(五)完善考核机制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网改造升级考核机制并与电网企业签订责任状,确保“十三五”农网改造升级规划任务顺利完成。电网企业要加大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力度,科学安排计划,加强组织实施和绩效考核,确保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工程任务按时完成。

(六)多渠道筹集资金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支持”的原则多渠道筹措农网改造升级资金。一是电网企业要根据规划和中心村、贫困村、未改村等农网改造方案制订各年度资金计划,加大对农村电网建设改造的资金投入。二是以电网企业自筹为主,积极争取各类中央资金,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多方筹措项目资本金。三是省财政资金对农网改造升级项目予以贴息补助,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运用商业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网改造。四是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并承担相应的建设成本,支持农网改造升级。五是加强还贷资金管理,继续执行每千瓦时售电量收取2分钱的还贷资金政策,专项用于农网建设改造贷款的还本付息。有关部门要强化还贷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的征收使用,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七)制定优惠政策

省人民政府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予以重点支持,执行以下优惠政策:一是项目开工建设条件以省发改委的批复文件或电力行业主管单位的设计批复文件为依据,不再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变电站范围内附属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投标、安全、质量控制等按现有程序和相关规定由电力行业负责管理,不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范畴。二是各级规划、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文物等部门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要积极支持、简化程序、优先审批。三是参照省重点工程优惠政策规定免征减征相关费用。四是农网工程的线路走廊(塔基除外)不予征地,只按政策进行有关补偿。

(八)优化建设环境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全力支持配合农村电网改造工程,依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抢夺电力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因协调不力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由上级政府负责重点督办。改造前要与电网企业签订网改协议,明确乡镇政府、村委会在配合前期查勘、组织承担简单劳务、施工协调方面的具体职责。对于尚未向电力部门办理资产移交的未改造村,改造前与电网企业签订资产移交协议,明确农村集体电力资产移交事宜。严禁村组借农网工程名义向群众摊派集资或者“搭车收费”,严禁电网企业向农村居民收取农网改造户表费。各级人民政府或村委会在工程配合协调中发生的交通、食宿、通讯等相关费用应自主解决,不得列入工程成本。加大宣传力度,让村民及时了解国家政策,促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规范建设。

  

  

原标题:湖南省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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