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所有发电企业几乎都被卷入一宗反垄断案件中。(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企业报”)时间追溯至2016年1月24日,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组织部分火电企业在太原市西山酒店召开了火电企业大用户直供座谈会。会上,9家电力集团、15家独立发电厂签字通过《山西省火电企业防止恶意竞争保障行业健康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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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记反垄断重拳打在电力领域:“伟大的革命”脚步正近

2017-06-06 18:09 来源:中国企业报 

近日,山西省所有发电企业几乎都被卷入一宗反垄断案件中。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企业报”)

时间追溯至2016年1月24日,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组织部分火电企业在太原市西山酒店召开了火电企业大用户直供座谈会。会上,9家电力集团、15家独立发电厂签字通过《山西省火电企业防止恶意竞争保障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约》。

《公约》第五条约定:“根据市场情况,各大发电集团及发电企业,按照成本加微利的原则,测算大用户直供最低交易报价,省电力行协加权平均后公布执行”,约定2016年第二批直供电交易报价较上网标杆电价降幅不高于0.02元/千瓦时。

山西从2013年起作为试点省份开始大用户直供电交易,这被业内认为是推动全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突破口,随后该省大用户直供电交易量逐年增加。在山西省乃至全国的电力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这是第一例具有影响力的电力价格垄断案件。

基于用电企业举报,执法机关经调查后认为,多项证据显示涉案单位按约定价格实施了垄断协议,交易量约250亿千瓦时(占第二批交易总量的逾85%),交易额近80亿元。今年4月,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国电山西分公司等火电企业共计25个当事人被山西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当事人进行共计逾1.3亿元罚款。

执法机关认为,垄断协议的达成和实施,不仅看目的,更要看行动以及行动的后果,本案当事人按照约定的价格幅度进行交易,有效实施了垄断协议。而电力行业协会组织企业约定直供电交易价格,属于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这些都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规定。

此案被标记为“电力反垄断第一案”,在其背后,是发电企业苦涩的生存现实。

改革推进迟缓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简称9号文)下发,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开启。新电改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实行“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

三放开:放开新增配售电市场,放开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电计划放开;

一独立:交易机构相对独立;

三强化:加强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和提升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性供应水平

文件寄希望于转变传统的电力销售模式,打破电力市场垄断,恢复电的商品属性。

“九号文”推出之时,恰逢经济下行,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下滑,火电出现大规模过剩,这种背景下,发电企业为抢电量,竞相压价,在地方政府的“配合”之下,无论是大用户直购电,还是电力交易中心的直接交易电量,发电企业均进行了大幅让利。

中电传媒数据中心的数据显示,过去三年中,全国范围内煤电标杆上网电价均进行了大幅下调,其中冀南地区下调幅度高达7.37分/千瓦时。

而在电力交易中心,能够获得交易电量的售电公司,多是发电企业自己成立的售电公司,这些公司为能够让母公司多发电,降价几乎是目前唯一的竞争手段。这些降价尽管有一部分被发电公司自己成立的售电公司收入囊中,但总体而言,终端用户仍能够在交易中得到较多的降价实惠,而这些让利全部来自于发电企业。

当前中国的发电企业格局是“一家独大”,即华能集团领头,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国家电投等四家基本实力相当。

此外,发电领域还有“四小龙”,即国投电力、国华电力、华润电力、中广核 ,还有各省的自己的能源公司(山东鲁能等地方“割据“)。

发电集团也有自己“难念的经”:上游受煤炭企业垄断,下游受电网企业垄断。随着计划内电量的逐步放开,发电企业会被全部推向市场,在市场供需未能平衡之前,发电企业面临的压力无疑会进一步加剧,未来发电侧的“杀价”将可能成为常态。

然而,仅让发电企业之间竞相杀价,并不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初衷,重读“九号文”会发现,此轮电改的目的是,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等等。

而电改的实现路径是,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

毫无疑问,截至目前,电改并未实现上述之目的,实现路径的推进也相对缓慢,可以说改革仅仅迈开了一小步,电网企业的蛋糕至今完好无损,改革之途道阻且长。

电网企业有两家:国家电网运营北方26个省区,只留下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等南方5个省给南方电网。

长期以来,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是一个秘密,真实情况只有电网企业自己知道,外界无从获得其真实数据,甚至国家监管部门也无法摸清真实情况。

去年8月底,国家发改委提出要加快输配电价改革的要求,今年5月,国务院又要求在落实好前期已出台涉企减负政策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就要求推进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合理降低输配电价格。

国家电网近日表示,其经营范围内的11家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标准已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执行;除西藏外的其余15家省级电网正处于输配电价测算阶段,预计6月底前批复实施。

与此同时,国家电网公司宣布,在我国已征收50多年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近期被取消,此举可使我国平均每度电价降低1分1左右。按全国销售电量计算,可节约全社会用电成本约350亿元。

几天前,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称,目前正在部署启动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此消息一出,业内专家兴奋之情难以言表,有人称之为“伟大的革命”正式启动。

这些都是积极的信号。事实上,电网并非铁板一块,改革的脚步正在逼近,降电价不是改革的唯一目的,但不降电价的改革一定让市场难以接受。绝大多数人相信,输配电价核实后,电价一定还有下降的空间。对于电力企业来说,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电企合并将是大概率事件

央企电力重组有三大理由:

1.提高行业集中度成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途径。电力行业央企数量最多,行业集中度提升空间较大。102家央企中拥有发电业务的能源类企业共有12家,相对于5家钢铁、2家煤炭和1家水泥的央企数量,电力行业央企数量最多。

2.解决同质竞争、化解过剩产能的需要。五大发电企业的组建成为上一轮电改的亮点,使得发电端引入竞争。但随着着五大发电企业在火电等领域的竞争日益加剧,重复建设、同质化竞争、内耗严重的问题也逐渐暴露。

3.建设一流跨国能源公司的需要。我们国际化发展仍然处于产业链的低端,标准和技术输出较少“走出去”的规模偏小,资产规模、来自于境外的营业收入等国际化指标占比还非常低。

当前中央企业布局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突出的大而全或小而全的同质化发展问题。而“同类项”央企合并的一个主要目的是解决重复投资建设、资源浪费的问题。比如中央发电企业在原有煤电业务基础上,不断扩张企业规模和业务领域,煤电、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等全面布局,同质化问题突出,过度竞争。

从行业角度看,在火电领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日前指出,煤电行业今年将采取多种方式去产能,包括淘汰、重组、改造等。

电力位居七大混改重点领域(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之首,其中,煤电因产能过剩,产业集中度低等因素,有望迎来央企重组等变革。

6月4日,煤炭行业龙头企业神华集团和国电集团上市公司均因“拟筹划重大事项”申请停牌,业界关于“煤电联姻”的预期再度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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