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场化为基本特征的电力改革,其总的目标,是反映电力价格(价值)在时间、空间以及出力灵活上的变化,这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追求。要在我国尽快实现这一目标,坚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监管规则、打破过去的路径依赖是必不可少的。电力体制改革两年以来,益处多多,特别是在程序性与象征意义上。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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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电改 售电多元发展新方案】售电一周要闻(0417-0421)

2017-04-21 11:34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以市场化为基本特征的电力改革,其总的目标,是反映电力价格(价值)在时间、空间以及出力灵活上的变化,这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追求。要在我国尽快实现这一目标,坚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监管规则、打破过去的路径依赖是必不可少的。电力体制改革两年以来,益处多多,特别是在程序性与象征意义上。但是也存在一些隐忧,以及一些严重影响市场建设可持续的问题。

湖南省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工作方案印发、山东省2017年年度双边协商电力直接交易公告发布……

此外,售电公司探路碳资产管理与服务成为其在电力交易与碳交易融合发展的趋势下新的发展方向,也有望为电力企业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与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提供解决方案。

更多详情请关注“北极星售电一周要闻”(4.17-4.21)。

【综观】电改两年回顾:好的、坏的与讨厌的

备受关注的电改走过两年时光。不论成败,改革开启了中国电力行业的变革序幕。好与不好,更多要留待历史评价。

2015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正式公布并执行。以此文件为纲领,我国启动了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它明确了电力改革的总体思路与若干原则,对电力发展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不限于体制改革,而包括很多纠正市场失灵的激励、限制措施,以及过渡时期的临时性政策安排)提出了主要任务清单与目标。

尽管文件本身存在着“改革内容泛化,成为无所不包的大筐”的缺陷,但是之后陆续出台的改革细则内容聚焦在体制、机制与扩大竞争的政策变革上,开始做正确的事。两年以来,相关的改革工作在陆续开展,特别体现在输配电价核算、大用户双边交易、省级电力市场试点、放开增量(乃至存量)售电与配电等方面。大部分省份与地区,都制定了电力改革方案并进行了程度不同、进度不一的试点与试验。相应的,各项改革措施具有象征意义、程序性意义乃至最终的实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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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湖南省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工作方案印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我省电力市场建设,积极稳妥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根据国家《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区域。经报国家批准同意,我省首期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区域为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衡阳白沙洲工业园、益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湘潭经开区4个产业园区。

(二)预期目标。通过试点放开增量配电市场,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创新增量配网建设运营方式,探索电力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到2018年基本形成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的有效途径,初步形成安全有序的增量配电业务区域市场,为全面放开增量配电业务,建设公平、开放、有序的增量配电市场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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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局】电价将在3-5年内持续走低 根本解决需加速推行电改

虽然电力市场化改革将助力电企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但不少业内人士指出,想要拔除电力过剩、煤电联动机制不畅等顽疾,发电厂、电网公司都需经历一段改革的“阵痛期”,韩晓平就预测称,“阵痛期”短则3-5年,长则覆盖整个“十四五”、“十五五”期间。

“现在电企不愿意把电力拿到市场上交易,就是因为现在电价过低,如果没有政府兜底,电企会亏损得更加严重”,林伯强表示,目前执行政府定价的电价尚维持稳定水平,但在市场上交易的电价普遍下跌20%左右,让原本就盈利困难的电企营收进一步降低,也成为了电改的阻力之一。

但韩晓平指出,电力过剩、煤炭价格联动机制不畅的隐忧早在多年前就已经埋下,只是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之后才逐渐显现,如果因为不愿直面改革的阵痛就放弃改革,上述问题均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扭转,电企的管理水平与服务水平也无法在倒逼中完成升级,“现在电力过剩,如果推进改革,电价会出现小幅下跌,虽然电企营收受损,但地方购电企业不会出现反弹,一旦电改停滞不前,假如未来电力出现短缺,改革将致使电价猛增,阻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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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各省电力直接交易方式汇总

广东:主要以年度和月度为周期开展电能量交易(含合同电量转让交易),适时启动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电能量交易主要采用双边协商、集中竞争等方式进行,以双边自主协商为主、集中竞价为辅。

一、双边协商交易(长协)指市场主体之间自主协商交易电量、电价,形成双边交易初步意向后,经安全校核和相关方确认后形成交易结果。

二、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月度竞价)按照考虑安全约束条件的边际价格统一出清方式成交,按照“月结月清”的偏差结算方式进行结算。竞争交易采取电力大用户和发电企业双向报价的形式。电力大用户申报与现行目录电价中电量电价的价差,发电企业申报与上网电价的价差。

其中:电价下浮为负,电价上浮为正。申报价差最小单位为0.001元/千瓦时。月度集中竞争电量可分三段申报,每一段申报电量占总申报电量的比例不得低于20%,且每一段申报电量不得少于100万千瓦时。总申报电量低于100万千万时,该交易单元按一段进行申报。(三段可报同一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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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交易“玩法”解析之三:合同电量转让

由于目前各地规则严格考核偏差电量,如允许用户侧合同电量转让,将会极大影响市场成交的量与价。从各地交易规则规定情况来看原则上不允许合同电量转让,仅允许在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转让合同电量。广东、安徽等地的交易规则并未提及用户侧合同电量转让事宜,在操作中实为不允许。

重庆交易规则第十三条规定:市场主体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单方面退出市场交易。确需退出的,需相关方协商一致,抄报市经济信息委。市场主体未完成的剩余合同电量可以转让,受让方仅限于满足准入条件的市场主体。

云南交易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发电企业之间以及电力用户之间可以签订电量互保协议,一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双边合同电量时,经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通过后,由另一方代发(代用)部分或全部电量,在事后补充转让交易合同,并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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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7年年度双边协商电力直接交易公告发布

售电方:山东能源监管办准许的电力直接交易发电企业(详见鲁监能市场〔2017〕28 号、鲁监能市场〔2017〕39号)。

购电方: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网站公示通过且已提交有效用户代理协议的售电公司和自主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省经信委准许电力用户(详见附件)。

输电方: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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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山东售电公司现状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呢?

企业选择售电公司代理交易有何好处呢?一是降低考核风险。按照今年下半年即将出台的中长期交易规则,用户若直接参与交易,则直接对用户的每月交易电量进行偏差考核,若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则对售电公司的每月交易电量进行偏差考核。若企业用电稳定,可以准确预测每月用电需求,可以选择直接参与交易;若企业用电受市场影响波动较大,难以准确预测用电需求,可以选择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降低考核风险。

二是增加议价能力。售电公司打包用户后,交易电量规模大,议价能力大于用户个体。

三是节约人工成本。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后,所有交易事项交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无需再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市场交易。

四是享受额外增值服务。优质的售电公司除了可以代理售电业务外,还可以为用户提供需求侧管理、用电诊断等各项增值服务,指导企业科学用电、节约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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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取消电量限制!售电公司:“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人介绍,为推动售电公司全面参与市场化交易,他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精心谋划培育售电市场。广西电力市场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为让售电公司顺利参与市场交易,培育一批多类型、有品牌的售电公司,在总体策划2017年度市场化交易工作时,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同时广泛收集市场主体意见,密切向广西自治区工信委沟通汇报,最终确定:一方面为给予售电公司一定的市场份额,同时避免中小用户对改革政策和市场信息了解不及时带来的竞价风险,明确电量6000万千瓦时以下电力用户用必须由售电公司代理;另一方面为支持培育更多售电公司参与到市场化交易中,在交易中对单个售电公司代理交易电量额度进行了限制,确保售电公司在初期能够获得更大的参与空间,有效、精准培育售电公司发展。

二是业务支持快速响应。在2016年的交易系统建设中提前部署相关功能模块,为售电公司顺利参与市场化交易,提供了信息支撑。

可以预见广西直接交易市场的空间还很大,售电公司的前景非常值得期待。广西目前已公示55家售电公司,其中正式准入48家,还有7家还在公示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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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试水碳交易 售电企业多元化发展新方案

3月27日上午,广东省2017年第二次碳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在广州碳排放交易中心进行。在参与此次集中竞价交易的众多主体中,一家售电公司的表现十分亮眼。广州恒运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运售电)作为全国首家经营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售电企业,以每吨16.5元的价格竞得25万吨的碳量,占此次出售总碳量的50%,成为广东省碳市场竞价中交易量最多的主体。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在即,各路市场主体抢占先机的动作一度令碳市场加速升温。作为碳市场的重要主体,电力行业企业在碳资产管理方面加紧布局。其中,售电公司探路碳资产管理与服务成为其在电力交易与碳交易融合发展的趋势下新的发展方向,也有望为电力企业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与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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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深入推进电改 积极化解电改试点中的困难和矛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分别阐述了改革的战略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形成了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认识论和方法论。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很好地体现了战略思维、创新思维的应用,而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则与电力系统历来强调的制度规则意识和安全管理意识密切相关,这里不作赘述和展开。本文仅探讨应用系统思维和辩证思维来分析当前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试点进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变化,并提出需要协调处理好的几个矛盾关系。

系统思维是指把事物作为一个具有内在有机结构的系统整体来观察,是从系统和子系统、子系统和子系统、系统和环境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综合地考察认识对象的一种思维方法。辩证思维则是从事物内部受对立面统一规律支配的矛盾运动、变化及各个方面的相互联系来进行考察事物,以便从本质上系统地、完整地认识对象,进而通过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来促进事物向有利于人们期望的方向发展。

电力系统是一个开放复杂的系统,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必然牵动电力行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关系变化,引发电力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产生新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方式。因此,应用系统思维和辩证思维,分析电力系统内外部组织结构及其关系、过程和演化的模式与逻辑,对积极促进电力系统市场化改革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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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电改再次提速 售电公司大起底】售电一周要闻(04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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