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与辽宁省电力公司签订《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并网调度协议补充协议》,该公司5号机组被确定为2017年辽宁省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
为提升电力系统调峰能力,有效缓解弃水、弃风、弃光,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金山公司的沟通协调下,铁岭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研究探索现役机组参加可再生能源调峰的可能性,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的申报工作。2016年12月,辽宁省工信委组织辽宁省电力公司有关专家到该公司调研,并召开现场研讨会,研究该公司600MW机组参与可再生能源调峰的可行性。经过多轮磋商,结合辽宁省内可再生能源建设规模、消纳情况、电源结构和负荷特性,辽宁省电力公司最终确定铁岭公司5号机组作为2017年辽宁省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
根据《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优先发电试行办法》,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在履行正常调峰义务基础上,可优先调度,并按照高于上半年本地火电平均利用小时一定水平安排发电计划,而且,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发电量进度不受“三公”调度考核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