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安徽省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意见的公告。规划指出,以清洁高效生产、利用为方向,发展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洁净煤技术,大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加大煤炭洗选力度,积极推进煤电一体化、煤炭深加工等项目,实现煤炭由燃料向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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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设一批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2017-02-13 11:10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安徽省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意见的公告。规划指出,以清洁高效生产、利用为方向,发展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洁净煤技术,大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加大煤炭洗选力度,积极推进煤电一体化、煤炭深加工等项目,实现煤炭由燃料向“原料”的转变。到2020年,全省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总量达到4.74亿立方米,其中煤矿瓦斯抽采率达到63.5%;煤层气(煤矿瓦斯)年利用量达2.02亿立方米,瓦斯的利用率达到42.6%;瓦斯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16.1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500万千瓦以上。新建涡北低热值煤电厂(一期2×350MW)、临涣中利电厂三期(2×350MW)、宿州低热值电厂(2×350MW)、朱集西低热值煤电厂(2×350MW)、刘庄低热值煤电厂(2×350MW)等。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安徽省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起草编制了《安徽省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和相关企业的意见。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或安徽省能源局网站提出意见建议。

二、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安徽省能源局(地址:合肥市庐江路124号创元大厦607室,邮政编码:230061,电话:0551-6261972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三、电子邮箱:shyzong0815@126.com。

提出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安徽省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送审稿)

前 言

煤炭是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工业原料,煤炭产业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未来五年,坚持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发展原则,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构建煤炭工业科学发展体系,实现煤炭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我省能源安全。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及背景

(一)“十二五”取得的主要成就

1.两淮煤炭基地有序建设。截至2013年底,我省煤炭资源储量477.9亿吨,其中已利用资源量234.8亿吨,尚未利用资源量243.2亿吨。“十二五”期间,累计新增煤炭资源量50亿吨,其中可建井资源量2.8亿吨。建成大中型矿井8对,改扩建矿井12对,核增生产能力3340万吨/年;关闭小煤矿128对,淘汰落后产能958万吨/年;资源枯竭闭坑2对矿井,核减产能120万吨/年。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生产矿井51对,核定生产能力15704万吨/年,其中淮南矿业、淮北矿业、皖北煤电、国投新集等四家煤炭企业49对,核定生产能力15519万吨/年,占全省的98.8%。单井平均规模达308万吨/年,在全国排名第一位。

2.安全高效生产水平提高。截至2015年底,全省拥有千万吨级矿井4对,核定生产能力4240万吨/年,占全省的27.0%;安全高效矿井29对,核定生产能力10885万吨/年,占全省的69.3%。全省采煤机械化、煤巷和岩巷掘进机械化程度分别为96%、73%和40%,达到国内较先进水平。全省煤矿杜绝了特大事故发生,瓦斯综合治理取得重大成效,职业病防治明显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显著好转。“十二五”期间,全省煤矿年均发生死亡事故21.4起、死亡33.2人,百万吨死亡率0.243,比“十一五”期间分别下降了57.0%、44.8%和57.0%。

3.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截至2015年底,我省重点煤炭企业电力权益容量1505万千瓦,煤炭物流设施周转量10221万吨/年,静态储量610万吨,焦炭、甲醇和合成氨产能分别为200万吨/年、20万吨/年和57万吨/年。四家煤炭企业煤炭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由2010年的59.6%降为2015年的35.2%,电力、房地产、物流、金融等其他行业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由2010年的40.4%增至2015年的64.8%。获得内蒙古、山西、陕西等西部地区多对矿井的主体开发资格,规划建设规模约4600万吨/年。

4.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截至2015年底,全省煤矿地面瓦斯抽采系统装机总能力达到7万立方米/分钟以上,共有瓦斯民用用户6.5万多户;瓦斯发电装机规模达13.3万千瓦;建设中压输气管网总长92.4千米;2015年全省煤矿瓦斯抽采量9.1亿立方米、利用量2.9亿立方米,比2010年分别增长135%和210%。

5.循环绿色发展成效显著。截至2015年底,我省低热值煤发电装机容量264.3万千瓦,全省大中型矿井采区平均回采率厚煤层82.9%、中厚煤层84%、薄煤层85%,原煤入选率达到93.4%;全省因煤矿开采地表塌陷总面积约536.8平方公里,实现土地复垦、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面积约107.0平方公里,综合利用率为19.9%;煤矸石利用量4083.7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103%;矿井水利用量5519.1万立方米,利用率达到60.7%;通过推广使用节能技术,全省煤矿共节约9.5万吨标准煤。污水处理、燃煤锅炉除尘脱硫、煤炭和矸石堆场抑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到位,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淮北矿区被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6.煤炭科技创新全面推进。建立深部煤炭开采与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矿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工程实验室、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煤炭开采国家工程技术研究院、国家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形成了一整套适合两淮矿区煤矿开采的技术体系。淮北矿业集团“‘一扩成井’快速钻井法凿井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综放开采顶煤放出理论与厚煤层开采围岩控制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淮南矿业集团“沿空留巷Y型通风采空区顶板卸压瓦斯抽采的方法”发明专利荣获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金奖,“淮南矿业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荣获第三届中国工业大奖。

(二)突出问题

1.资源开采条件复杂。我省煤矿均是深井开采,平均开采深度达710米;矿井瓦斯大,四大煤炭企业49对生产矿井中高瓦斯及突出矿井达43对,占比达87.8%,且煤矿瓦斯抽采难度大、利用率低。地质条件复杂,随着开采向深部拓展,地温、地压、水害威胁日益严峻;生产成本、安全成本不断增加,我省原煤成本达到440元/吨左右,成为削弱我省煤炭市场竞争力、制约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短板。

2.采煤塌陷影响严重。我省两淮矿区人口密集,村庄较多,资源压覆严重,村庄、城镇、建设项目等压覆资源量151.5亿吨,矿区迁村任务繁重、补偿标准持续上调。两淮矿区以煤层群开采为主,采煤塌陷区短时间内难以稳沉,治理难度高、投入大,且前期不具备大规模治理的条件,预计到2020年末全省采煤塌陷面积将达到1012.1平方公里,塌陷区综合治理和搬迁居民安置任务艰巨复杂。

3.涉煤税费负担较重。我省煤炭企业现执行涉煤税费25种左右,缴纳税费总额占煤炭销售收入的19.5%。其中煤炭增值税税率为17%,远高于其他行业增值税税率标准,且煤矿井下回采工作面以外的其他巷道等都不能进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我省煤炭企业缴纳增值税均占企业税费总额的50%以上。我省煤炭开采成本高、售价高、计税基数高,可清理的煤炭收费项目较少,致使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后我省煤炭企业的税费不降反增。

4.企业效益下滑明显。受供求关系影响,全国煤炭价格不断下滑,成本与售价出现了倒挂,省内煤炭企业从“十二五”前两年盈利到后三年亏损,且亏损额不断加大。2013年、2014年我省煤炭行业的亏损额分别达到36亿元、71亿元。特别是进入2015年,我省煤炭市场价格经历短暂回调后迅速回到下行通道,企业亏损更加严重,全年煤炭行业亏损达到94.4亿元。当前煤炭行业整体亏损的态势短期内难以扭转。

5.安全生产形势趋于严峻。随着矿井采深的增加,煤矿瓦斯、水害、地压等治理难度加大,且部分矿井通风、运输等系统复杂。加上近年来煤炭市场整体持续下行,企业亏损严重,煤矿安全投入资金紧张,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流失较多,煤炭安全生产形势趋于严峻。

6.行业体制机制不顺。涉煤的部门有发改、能源、经信、煤监、国土资源等,行业管理职能分散、交叉重叠,行政效率低。

二、发展环境

(一)面临形势

1.煤炭市场需求保持增长。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工业用能稳步增长,交通、建筑用能快速增长,人均用能增长较快。我省紧邻长三角能源和原材料消费集中区域,煤炭需求量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发升级,推动新的市场需求。

2.煤炭工业基础条件较好。我省煤炭工业基础深厚,大型骨干企业具备人才、资本、管理等综合优势,尤其是以深井开采与瓦斯等灾害防治为代表的煤炭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3.清洁发展要求不断提高。考虑到能源结构调整、环境保护等因素影响,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需求侧管理,逐步降低煤炭消费强度,对我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4.煤炭市场空间受限。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能源需求减弱,国外市场煤炭、石油、天然气、页岩气供应充足,新能源、清洁能源对煤炭的替代速度加快,国内煤炭产能过剩等影响,我省煤炭企业在皖江沿岸地市,华东、长江中下游省市市场占有率缩减。

5.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政策支持将进一步落实。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治理工作,对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及煤矿安全生产制定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十三五”期间,将在市场准入、发电上网、基础设施等方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为促进煤层气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煤炭供需平衡

1.我省煤炭消费现状及特点

近年来,我省煤炭消费总量逐年增加,由2010年8187.4万吨增加到2014年9356.68万吨标准煤,增长14.3%。从煤炭消费情况看,电力、建材、冶金和化工四大行业耗煤分别占我省总耗煤量的48.98%、12.88%、9.63%和6.86%,合计占全省的78%左右。煤炭在能源消费总量中所占比例和全省单位GDP能耗逐步降低。

图2-1 安徽省煤炭消费指标分析曲线

2.煤炭消费预测

“十三五”期间我省经济将保持中高速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预计“十三五”期间GDP年均增长8%左右。

综合煤炭消费弹性系数法、主要耗煤部门法和数据反演法三种方法,在不考虑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措施情况下,预测结果采用主要耗煤部门法,即到2020年、2025年和2030年煤炭消费总量分别为11487、12664、13602万吨标煤;考虑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措施实施效果,则预测结果采用煤炭消费弹性系数法。即到2020年、2025年和2030年煤炭消费总量分别为10018、10255、10417万吨标煤。

2020~2030年安徽省煤炭消费预测

3.煤炭供需平衡

根据我省2011~2015年煤炭供需情况,我省煤炭产量、消费量逐年增加。

安徽省煤炭产需平衡现状表(表2-2 )

随着我省经济发展,全省煤炭消费量逐年增长,但受国家调控和后备资源储量减少等因素影响,煤炭产量增长幅度比消费量的增长幅度小,产需缺口将逐渐增加。根据全省煤炭生产计划,选取“十二五”期间我省全社会煤炭消费实物量与标煤量折算系数均值0.625,得到我省煤炭消费实物量。预计到2020年,即使采取控制消费煤炭总量措施,煤炭净调入也将接近5400万吨,占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的33.6%。

安徽省煤炭产需平衡预测表(表2-3)

三、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科技创新和生产矿井安全改造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以煤炭产业升级转型发展为主线,延伸煤炭产业链,大力发展煤电一体化、积极稳妥推进现代煤化工。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加大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力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在统筹兼顾区域战略地位、能源供应安全等基础上,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过剩产能有序退出。

(二)基本原则

安全绿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暂缓开采灾害严重、安全保障不足的煤层。加大煤矿安全改造力度,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推进煤炭及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加大地面塌陷等环境问题治理。

清洁高效。以清洁高效生产、利用为方向,发展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洁净煤技术,大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加大煤炭洗选力度,积极推进煤电一体化、煤炭深加工等项目,实现煤炭由燃料向“原料”的转变。

集约节约。发挥两淮煤炭基地主体作用,合理安排煤炭开发强度;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和利用效率,加强管理、依靠创新,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和效益。

优化结构。将化解过剩产能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通过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促进企业优化组织、技术和产品结构,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煤炭资源接续得到保障,过剩产能全部化解,生产稳定安全有序。矿井现代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大型现代化煤炭企业、矿井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好转,矿区循环经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煤炭深加工和资源利用水平提升,职工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基本建成集约、安全、高效、绿色的现代煤炭工业体系。

资源勘查:实施两淮矿区11个勘查区资源勘查,勘查面积约1100平方公里,预计可新增煤炭资源量40亿吨左右。

煤炭生产:到2020年,全省生产煤矿37对,生产能力13274万吨/年,其中:大型及特大型煤矿13055万吨/年,占总能力的98.4%;中型煤矿180万吨/年,占总能力的1.3%。煤炭产量控制在1.3亿吨左右。原煤入选率达到97%以上。

煤矿建设:续建规模745万吨/年,2020年底建成投产规模745吨/年。“十三五”期间通过关闭矿井18对,退出产能3200万吨/年,通过煤矿整合核减矿井产能20万吨/年。

开采技术:到2020年,大、中型煤矿采煤机械化、煤巷掘进机械化、岩巷掘进机械化程度分别为99%、85%、65%。安全高效矿井达到25对以上,占总产能的75%以上。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工作面回采率分别达到94%、97%、98%以上,采区回采率分别达到83%、85%和86%以上。

企业发展:到2020年,形成1个亿吨级(包括省外产能)、1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合计省内煤炭产能占全省的69.7%以上。

安全生产:煤矿企业计提安全费用178.2亿元,35对煤矿实施安全改造项目,计划投资145.7亿元。杜绝重大以上事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到2020年下降到0.1以下,职业病发病人数下降至200人/年以下。

资源综合利用:全省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总量达到4.74亿立方米,其中煤矿瓦斯抽采率达到63.5%;煤层气(煤矿瓦斯)年利用量达2.02亿立方米,瓦斯的利用率达到42.6%;瓦斯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16.1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500万千瓦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95%,矿井水利用率达到85%。

煤炭深加工:稳妥推进淮南、淮北、阜亳煤化工产业基地的建设,建成中安煤化工一期项目,开工建设淮南煤制气项目,推进安庆、宿州煤制气项目前期工作。

环境保护:到2020年,稳定采煤塌陷区治理面积68.7平方公里,土地复垦占塌陷区治理面积的80%以上;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率100%,煤炭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率100%。

职工生活:矿区工作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职工收入向采掘一线倾斜。

四、主要任务

(一)严控新增煤炭产能,引导过剩产能有序退出

“十三五”期间,续建矿井3对,建设规模745万吨/年;投产规模745万吨/年。缓建矿井4对,缓建规模890万吨/年。关闭矿井18对(海孜矿关闭大井),退出产能3200万吨/年,整合矿井2对(潘二、潘四东整合为潘二煤矿),核减产能20万吨/年;至2020年,全省煤矿核定生产能力13274万吨/年,较2015年底减少2430万吨/年。

(二)鼓励企业创新,支持产业转型发展

1.企业转型发展。一是延长煤炭产业链,积极支持煤炭企业发展煤电一体化、煤电联营项目,新建板集、潘集2个坑口电

厂,总装机容量332万千瓦;加快推进淮南、淮北、阜阳、亳州煤化工产业基地的建设,稳妥推进淮北矿业集团临涣焦化和定远盐化工两个化工基地项目、省能源集团淮南煤制天然气项目、皖北煤电集团甲醇转化烯烃及乙二醇项目和煤制天然气项目。二是积极推进省内煤炭企业走出去发展,充分利用其人才、技术、管理等优势,开发省外煤炭资源。

2.技术创新。重点开展瓦斯、火及粉尘治理技术研究、防治水研究、深井支护研究、智能化矿山技术研究、辅助运输系统研究、煤矿信息化和数字化研究等。

(三)增加煤矿安全改造投入,提升煤矿防灾抗灾能力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加大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防突工程、矿井热害防治、防灭火系统、防治水系统及灰岩水治理工程、冲击地压治理、隐蔽灾害治理等方面的升级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灾害严重、安全欠账多且自身投入困难的大型煤矿。全省35对煤矿实施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总投资145.7亿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9.1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1.7亿元,其余从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中列支。

(四)加大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力度,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淮北矿区的芦岭区块、宿南区块煤层气开发,扩大产能,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加大煤矿瓦斯抽采及利用工程建设。到“十三五”末,全省煤层气开采产能规模达到9000万立方米/年,煤层气年产量达到4500万立方米,年利用量达到3600万立方米;煤矿瓦斯年抽采泵站装机能力达到9.0万立方米/分钟,抽采总量达到4.74亿立方米,瓦斯抽采率达到63.5%;煤矿瓦斯年利用量达2.02亿立方米,瓦斯的利用率达到42.6%;民用瓦斯户数保持6.5万户,瓦斯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16.1万千瓦,瓦斯浓缩原料气能力达到2.1万立方米/小时。

(五)推进绿色安全开采,促进清洁高效利用

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的监督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优化井下生产布局,简化生产系统,加强生产管理,合理集中生产,进一步加大“四化”建设,实现减人增效。提升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能力,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十三五”期间,全省续建原煤入洗规模2005万吨/年,投产规模2005万吨/年。停产、报废选煤厂15座,核减入洗能力4000万吨/年。

(六)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十三五”期间,新建矿井水处理站3座,升级改造矿井水处理站9座,提高矿井水回用率;低热值煤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实现煤泥的全部利用。改造升级燃煤锅炉,探索煤矿乏风等资源利用。最大限度的实现节能减排和降低煤炭开采对矿区生态的影响。进一步加大塌陷区综合治理,修复非积水区生产道路、农田灌溉和排涝设施,进行土地复垦;提高积水区水产养殖面积和养殖效益,建设水面光伏示范项目。

五、节能与环境影响评价

(一)节能评估

“十三五”期间,煤矿企业应从发展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节能的重要性,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优先投资节能技术装备。

1.推进煤炭行业系统节能。优化生产系统,减少生产环节,淘汰高耗能设备以及落后生产工艺,推广使用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加强管理措施,降低吨煤电耗,实现煤炭开采节能。尚未实施铁路专用线运输的大型煤矿,力争修建矿井铁路专用线,通过修建铁路运输降低煤炭运输能耗指标。从设备选型、工艺布置和管理上,确保选煤厂能耗指标达到二级标准要求。

2.提高资源回收率和综合利用水平。按照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标准,确保煤炭回采率不低于二级标准。选煤厂煤泥、矸石等综合利用率为100%,高浓度瓦斯利用率大于80%,进一步提高低浓度瓦斯利用水平。

(二)环境影响评价

1.煤炭生产、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煤炭生产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建设期的井下排水及地面施工的少量的生产废水,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少量的生活垃圾、临时锅炉排放和建设期排放的矸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挖损面可能产生的风蚀水土流失。

生产期的环境影响:工业场地锅炉燃煤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SO2,工业场地的生产、生活污废水以及井下排水,固体废物矸石和生活垃圾,工业场地的设备噪声,煤矿开采还带来地表塌陷,水土流失等环境影响,其中地表塌陷是我省煤炭生产最主要的环境影响。

(2)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煤层气地面开发及煤矿井下瓦斯抽采的影响:主要是煤层气井、集输站场、煤矿瓦斯抽采泵站、地面瓦斯浓缩设施、发电站及储气等配套设施的施工建设期间,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污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在采取必要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瓦斯利用:瓦斯发电站、瓦斯浓缩站等排放少量污水,通过矿井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储配站、瓦斯发电站及瓦斯浓缩站噪声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煤炭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对策和措施

(1)预防或减轻煤炭生产对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建矿井和新建矿井:根据预测的矿井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建设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使矿井排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利率和达标率均达到100%,矿井水回用率达到90%以上,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通过选用高效除尘、脱硫除尘器,做到烟尘、SO2和NOX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煤炭堆场、临时矸石堆场采取严格的防尘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厂界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厂界噪声达标率为100%。对于矿井排放的煤矸石当年综合利用率不得小于95%。

在建和规划选煤厂:设置浓缩车间和压滤车间,并设置事故浓缩机,煤泥水闭路循环率达到100%,煤泥水不得外排,煤泥和洗选煤矸石当年利用率为100%,设置封闭式临时煤泥储存库,尽可能不设置临时洗选矸石周转场,如果设置临时固定的洗选矸石周转场,必须采取严格防尘措施。

(2)煤炭生产生态恢复治理对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两淮矿区地表塌陷治理的主要途径和方法有挖深填浅、矸石回填、修建生态公园、积水区网箱养鱼发展水产养殖业、非积水塌陷区修复生产道路和农灌沟渠等,通过实施上述治理措施,两淮矿区地表塌陷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对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严格执行《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21522-2008)。煤层气(煤矿瓦斯)开采企业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对规划建设的项目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期间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瓦斯发电站的冷却水采取循环利用,发电站、储配站排放的少量生活污水全部由矿井污水处理厂统一集中处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瓦斯发电机组采用隔声屏障或半封闭措施,对储配站的鼓风机主要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处理措施。施工过程对土地造成损毁的及时进行修复,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十三五”期间,在煤炭生产方面,由于主要生产矿井为现有矿井,在建矿井和规划矿井规模较小,环境现状监测表明两淮矿区煤炭生产对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以及声环境影响较小,对生态坏境主要影响是地表塌陷,需采取规划提出综合治理措施加以治理;在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方面,瓦斯利用工程排放的生活污水较少,经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排放大气污染物能够达到标准要求;瓦斯发电造成的噪声通过采取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的影响很小;同时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能够减少甲烷的排放,同时可以削减火力发电煤炭燃烧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减少粉煤灰占地产生的环境问题,有利于改善大气环境。

六、保障措施

1.规范有序管理煤炭项目。加快煤炭项目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落实国家能源局和省政府简政放权政策。做好放管结合,加强对下放事项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发〔2016〕7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十三五”前三年停止审批新增产能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在建煤矿项目按一定比例与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挂钩。着力抓好总量控制,有序统筹在建矿井建设进度,适时谋划推进后续新建矿井项目。

2.积极引导企业科学发展。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资产负债率,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盈利能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改革人力资源与用工制度,形成激励约束相统一的薪酬分配和用工用人市场化机制。支持煤炭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深入开展金融资本运作,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支持企业在深部开采、瓦斯治理等领域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鼓励有技术优势的煤炭企业组建专业化队伍,开展咨询评估、驻点服务、培训交流、煤矿托管、检验检测等煤炭技术服务业务。加速单一煤炭生产企业向能源原材料服务型综合集团转变。

3.争取财税政策扶持。落实省政府支持省属煤炭企业转型发展相关税费措施,落实国家化解过剩产能政策,做好煤炭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用于支持煤矿安全改造、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煤层气开发利用、采煤沉陷区治理等项目。积极呼吁国家扩大煤炭行业增值税抵扣范围,对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债转股,协调省相关部门进一步清理涉煤相关税费。

4.增强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分解能源规划各项发展指标,加强监督考核。将规划作为煤矿项目核准和建设的基本依据,引导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规划实施情况,做好规划评估和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和政策导向,结合规划实施情况,指导地方和企业,落实煤炭工业发展和改革任务,保证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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