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印发了《湖南省十三五煤层气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规划瓦斯详细勘探重点矿区9个;规划建设地面瓦斯开发利用示范区3~4个;2020年湖南省煤矿单井平均瓦斯年抽采量提高到140万立方米,全省煤矿瓦斯年抽采量达到1.09亿立方米,其中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量0.98亿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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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三五”煤层气发展规划:新增瓦斯发电3.4万千瓦(附项目表)

2016-11-17 16:23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印发了《湖南省“十三五”煤层气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规划瓦斯详细勘探重点矿区9个;规划建设地面瓦斯开发利用示范区3~4个;2020年湖南省煤矿单井平均瓦斯年抽采量提高到140万立方米,全省煤矿瓦斯年抽采量达到1.09亿立方米,其中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量0.98亿立方米,废弃煤矿瓦斯抽采量0.11亿立方米;规划新建瓦斯发电站20座,其中煤矿瓦斯发电站11座,废弃煤矿瓦斯发电站9座;新增瓦斯发电装机容量3.4万千瓦,其中煤矿瓦斯发电机组2.5万千瓦,废弃煤矿瓦斯发电机组0.9万千瓦。2020年累计建设瓦斯发电站36座,装机容量5万千瓦,利用煤矿瓦斯0.56亿立方米,其中利用煤矿井下抽采瓦斯0.45亿立方米,利用废弃煤矿瓦斯0.11亿立方米。全文如下:

湖南省“十三五”煤层气发展规划

前言

煤层气(俗称“瓦斯”)是赋存于煤层及煤系地层中的烃类气体,主要成分甲烷,发热量与常规天然气相当,是一种优质清洁的能源,同时也是造成煤矿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加大瓦斯抽采利用既有利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又有利于增加我省清洁能源供应,促进节能减排,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为更好地推进我省瓦斯的开发利用,实现瓦斯产业化、规模化,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能煤炭[2015]94号),按照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湖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编制《湖南省“十三五”煤层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分析了我省瓦斯开发利用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十三五”期间瓦斯开发利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我省未来五年瓦斯发展的指导性纲领文件。

规划期为2016年~2020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与发展环境

“十二五”期间我省瓦斯抽采利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煤矿瓦斯抽采总量77093万立方米,利用总量8388万立方米。所有井工开采的突出矿井均建立了地面瓦斯抽采泵站,新投运瓦斯发电站8座,总装机容量15×500千瓦。

第一节 资源状况及开发潜力

湖南省是我国南方诸省煤炭资源比较丰富的省份之一,全省含煤总面积约50400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的23.8%。全省共划分为七大煤田:涟邵煤田、郴耒煤田、资汝煤田、桑石煤田、黔溆煤田、韶山煤田及江宁煤田。共有四个聚煤时期,沉积有:下石炭统测水组、下二叠统梁山组、上二叠统龙潭组、上三叠统及下侏罗统含煤岩系,其中分布较广、经济价值较大的为下石炭统测水组及上二叠统龙潭组。湖南煤炭保有资源储量33亿吨,已利用18亿吨,2015年湖南煤炭产量约3650万吨,保留煤矿401处。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娄底市、衡阳市、郴州市、株洲市、邵阳市,煤田资源分布情况见附图。根据初步勘探,全省瓦斯资源量874亿立方米,其中涟邵和郴耒煤田瓦斯资源量732亿立方米,占总资源量的84%。

1、瓦斯资源分布特征

湖南省含煤盆地中可利用瓦斯资源比较丰富的主要分布区为:郴耒煤田一带的龙潭组湘东南富集区,洪山殿至隆回、滩头矿区一带的龙潭组湘中富集区,芦茅江、渣渡、金竹山等矿区在内的测水组湘中富集区,黄阳司至黄泥塘矿区一带祁阳弧南翼富集区。

图1 湖南省瓦斯富集区分布图

龙潭组湘东南富集区:主要分布在衡阳市的常宁市、耒阳市,郴州的资兴市、宜章县、临武县和嘉禾县,包括白沙、永耒、马田街洞、华塘、袁家、梅田、斗岭、盐湖和桃水矿区。区内无烟煤为主,多为粉状构造煤,该区面积大、可采煤层多、煤层瓦斯含量高,高瓦斯及突出矿井多。

龙潭组湘中富集区:主要分布在娄底的涟源市、双峰县,邵阳的邵东县、邵阳县,包括洪山殿、斗笠山、短陂桥、牛马司、滩头、箍脚底、保和堂、两市塘、枫江溪、常乐和三比田矿区,呈北、北东向展布。该区面积虽较小,煤层较薄,但含煤层数较多,煤种以瘦煤、贫煤和无烟煤为主,高瓦斯及突出矿井较多。

测水组湘中富集区:主要分布在娄底的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包括渣渡、金竹山、冷水江、太平寺、芦茅江建新、马鞍山、桥头河和恩口矿区,呈东西向分布。区内全部为无烟煤,以粉状、鳞片状构造煤为主。该区煤炭资源量大、瓦斯含量普遍较高,高瓦斯及突出矿井较多。

祁阳弧南翼富集区:主要分布在永州市区周边和祁阳县,包括黄阳司、卫星、三口塘、观音滩、沙井及黄泥塘矿区等。该区煤炭资源量较少,煤层较薄,高瓦斯矿井居多。

2、重点矿区瓦斯分布特点

我省瓦斯主要赋存在渣渡、洪山殿、白沙、袁家、冷水江、金竹山、马田街洞、永耒和芦茅江建新九大重点矿区,瓦斯资源储量582亿立方米,占全省资源量的67%。

渣渡矿区瓦斯分布特点。渣渡矿区属宴家铺向斜,矿区断裂发育,最显著的特点是重力滑脱构造和飞来峰构造发育,主要位于东南翼。矿区煤层均为无烟煤,煤的破坏类型多为Ⅲ~Ⅴ类(Ⅰ类:煤未遭受破坏;Ⅱ类:煤遭受轻微破坏;Ⅲ类:煤遭受破坏;Ⅳ类:煤遭受强破坏;Ⅴ类:煤被破碎成粉状),煤层多呈煤包状分布,煤厚变化在0~50米之间,有利于瓦斯赋存,煤与瓦斯突出严重。瓦斯资源储量207亿立方米,瓦斯储量丰度0.62亿立方米/平方千米,见表1。

洪山殿矿区瓦斯分布特点。洪山殿矿区为一北东、东向近似椭圆形的复式向斜。区内煤系地层厚度大,上段厚约141米,下段约315米,共含煤8层,为瘦煤或贫煤,煤的破坏类型多为Ⅲ~Ⅴ类。瓦斯资源储量27亿立方米,瓦斯储量丰度0.62亿立方米/平方千米。

白沙矿区瓦斯分布特点。白沙矿区为一近南北向至北北东向不对称的向斜构造,白沙向斜构造南段褶皱有利于瓦斯赋存,龙潭组上段含煤7层,均为无烟煤,煤的破坏类型多为Ⅲ~Ⅴ类煤。瓦斯资源储量79亿立方米,瓦斯储量丰度0.47亿立方米/平方千米。

袁家矿区瓦斯分布特点。袁家矿区位于郴耒煤田西南侧,为一近南北向的复式向斜构造。区内龙潭组共含煤13层,以无烟煤为主,煤的破坏类型多为Ⅲ~Ⅳ类煤。目前有煤矿瓦斯发电站7座,瓦斯资源储量20亿立方米,瓦斯储量丰度0.29亿立方米/平方千米。

冷水江矿区瓦斯分布特点。冷水江矿区为一不对称的向斜构造,区内含煤7层,均为无烟煤,2煤为Ⅰ类,3煤为Ⅱ~Ⅲ类,4、5煤为Ⅲ~Ⅳ类。瓦斯资源储量28亿立方米,瓦斯储量丰度0.43亿立方米/平方千米。

金竹山矿区瓦斯分布特点。金竹山矿区位于祁阳弧构造的前弧北翼,桥头河向斜西南端。矿区内含煤7层,均为无烟煤,煤的破坏类型多Ⅲ~Ⅴ类,瓦斯资源储量32亿立方米,瓦斯储量丰度0.26亿立方米/平方千米。

马田街洞矿区瓦斯分布特点。马田街洞矿区由原马田、街洞两个矿区组成,北部的原马田矿区为一南北向的复式褶皱,南部的原街洞矿区呈南北条带分布,与原马田矿区西部相接。区内均为无烟煤,煤的破坏类型多Ⅱ~Ⅴ类。瓦斯资源储量39亿立方米,瓦斯储量丰度0.3亿立方米/平方千米。

芦茅江建新矿区瓦斯分布特点。芦茅江建新矿区由相邻的芦茅江、建新两个矿区组成,位于涟邵煤田的西部,祁阳弧构造的前弧北翼的西侧。矿区面积较大达到170平方千米,区内均为无烟煤,煤的破坏类型多Ⅱ~Ⅴ类。瓦斯资源储量52亿立方米,瓦斯储量丰度0.3亿立方米/平方千米。

永耒矿区瓦斯分布特点。永耒矿区面积400平方千米,位于郴耒煤田的中东部,是我省面积最大的矿区,南部瓦斯含量较高。区内均为无烟煤,煤的破坏类型多Ⅱ~Ⅲ类。瓦斯资源储量98亿立方米,瓦斯储量丰度0.24亿立方米/平方千米。

3、瓦斯资源量评价

根据瓦斯赋存的自然客观条件,通过分析瓦斯开发过程中的资源关键因素,选取瓦斯资源储量、瓦斯储量丰度以及综合因子进行初步评价:瓦斯资源储量小于6亿立方米且瓦斯储量丰度小于0.15亿立方米/平方千米的矿区无经济开采价值,其它的矿区瓦斯开发虽有一定难度,但只要措施及工艺选择得当、在高富集矿区结合页岩气等综合开发,仍可获得较好的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

表1 湖南省瓦斯资源量估算表

表2 重点矿区瓦斯资源对比评价表

第二节“十二五”取得的主要成就

1、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

“十二五”期间共实施煤矿安全改造项目209个,投入安全技术改造资金24亿元,重点改造和完善煤矿瓦斯抽采及利用系统、通风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防尘灭火系统,淘汰禁止使用设备,实施隐蔽灾害治理工程。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加强监管,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2011年至2015年全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为251、137、112、86、50人,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均呈逐年下降趋势,尤其瓦斯事故死亡总人数下降最大,较“十二五”初下降87%。

图2 “十二五”期间煤矿事故死亡情况

2、瓦斯勘探规模扩大

湖南省瓦斯勘探开发历史较长,先后在涟源、耒阳、冷水江、双峰等地区进行了多次地面瓦斯勘探和试验工作,特别是“十二五”期间有了较大发展。

2010年12月~2011年4月,在邵阳短陂桥矿区施工了2个瓦斯参数孔,基本查明该矿区为高含气储层,是南方较为有利的瓦斯开发区,初步估算瓦斯资源量达15亿立方米。

2012年10月~2013年9月,在邵阳市短陂桥矿区施工了瓦斯试验井,井深541米,经过8个月的连续抽采试验,成功实现稳定产气,并且实现了单井产气量大于500立方米/天的工业产能,解决了湖南薄煤层、大倾角、低原始渗透率、高阶煤层的瓦斯地面抽采关键技术。

2013年11月~2014年7月,在永兴县马田矿区桐子山~新星井田施工了2个瓦斯参数井,基本查明该矿区为高含气储层,是较为有利的瓦斯开发区,初步估算瓦斯资源量达20亿立方米。

2015年在新化县温塘镇渣渡矿区施工了2个浅层参数井,煤层含气量丰富,瓦斯含量18~20立方米/吨,且该井含气层多达6层,为优质的测水组含气层厚度达70米以上。

3、抽采利用平稳推进

“十二五”期间我省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发展较快,所有井工开采的突出矿井和少量高瓦斯矿井建立了地面瓦斯抽采泵站。2011年瓦斯抽采矿井192处,抽采量15948万立方米,利用量1665万立方米;2012年瓦斯抽采矿井202处,抽采量19143万立方米,利用量1681万立方米;2013年瓦斯抽采矿井199处,抽采量17001万立方米,利用量1734万立方米;2014年瓦斯抽采矿井162处,抽采量13841万立方米,利用量1481万立方米;2015年瓦斯抽采矿井123处,抽采量11160万立方米,利用量1827万立方米。

全省煤矿瓦斯抽采均为井下抽采,抽采方法大部分以底板巷施工穿层钻孔、煤巷迎头或两侧施工本煤层钻孔为主,个别矿井采取了采空区和高位钻孔瓦斯抽采。

全省煤矿抽采瓦斯利用以瓦斯发电为主。“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建成运营的瓦斯发电站8座,总装机容量为15×500千瓦。其中渣渡矿区2座,袁家矿区3座,冷水江矿区1座,盐湖矿区1座、华塘矿区1座。

2015年我省煤矿瓦斯发电站数量达到17座,总装机容量达到34×500千瓦。其中袁家矿区7座,渣渡矿区4座,洪山殿矿区1座,冷水江矿区1座,白沙矿区1座,斗岭矿区1座,梅田矿区1座,华塘矿区1座。

表3 2015年度湖南省煤矿瓦斯发电站情况统计表

4、奖励政策初步形成

“十二五”期间我省先后出台了《湖南省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考核奖励办法(试行)》(湘煤安监[2010]130号)和《湖南省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2]76号)。“十二五”初期执行的奖励标准为:每抽采1立方米纯瓦斯奖励补助0.1元,每利用1立方米纯瓦斯再奖励补助0.1元;从2012年11月21号开始,我省执行的奖励标准为:每抽采1立方米纯瓦斯奖励补助0.15元,每利用1立方米纯瓦斯再奖励补助0.2元;新建500千瓦以上(含500千瓦)瓦斯发电站每座奖励补助80万元,新建300千瓦以上(含300千瓦)500千瓦以下瓦斯发电站每座奖励补助50万元。2011~2015年全省共计发放瓦斯抽采与利用奖补资金1.17亿元,其中瓦斯抽采奖补资金1.03亿元,抽采利用奖补资金0.14亿元。

5、科技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二五”期间我省编制了《湖南省煤矿瓦斯地质图》(1:50万);完成了《回采工作面顶板高位钻孔与高位巷抽采瓦斯技术》、《松软复杂煤层轻便钻机及其钻具的研究》、《高瓦斯突出煤层煤与瓦斯共采关键技术的试验研究》等科技攻关项目;研制了适合不同地面瓦斯勘探开发深度的塔机一体式钻机,电动气推风力排渣微型钻机、钻具和拖动式套管护孔工艺装备,“钻、抽、排”一体化喷孔防治装备。

第三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源赋存条件差。我省煤层透气性低、煤层松软。透气性系数λ一般在1以下(见表4),煤层的坚固性系数f值一般在0.2左右,煤矿瓦斯抽采影响半径小、抽采时间长、抽采效率低。

表4 湖南省重点突出矿区煤矿透气性系数

2、勘探抽采投入不足。我省煤矿开采煤层赋存条件差、机械化程度低、开采成本高,加之近年来能源价格低迷,我省煤矿企业效益普遍不好,企业对瓦斯勘探抽采的积极性下降;社会资金参与瓦斯勘探存在障碍,融资渠道不畅;国家用于瓦斯基础勘探资金少,规定的最低勘探投入标准低。“十二五”期间湖南省仅在短陂桥、马田和渣渡三个矿区进行了瓦斯勘探,施工勘探钻孔6个,其资金全部来源于省级两权(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而瓦斯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又很难申请。

3、技术及装备落后。先进的适用技术和装备推广力度不够、进展缓慢,煤矿瓦斯抽采装备整体落后。北方使用较多的小型履带式液压长钻孔钻机还未曾在我省进行过试验和使用;钻孔卸压增透强化抽采、立体瓦斯抽采等成熟技术在我省很少使用;部分小煤矿还未独立配备液压钻机。成熟的地面瓦斯抽采技术及装备在我省的适用性还需进一步试验。

4、体制不顺。瓦斯和煤炭是同一储层的共生矿产资源,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申请在先”和“探矿权排他性”的矿权设置原则,瓦斯资源勘查晚于煤炭资源勘查,瓦斯资源勘查登记就受到“矿权排他性”的限制。已作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的区域,瓦斯开发商在瓦斯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申请上存在障碍。地面瓦斯抽采后接入民用天然气管道的政策和保障措施还未出台,我省的天然气骨干网还没有完全建立,不少市州还未开通管道燃气,目前开采出来的瓦斯只能就地燃烧。

5、瓦斯抽采困难,开发利用规模较小。我省可采煤层多属单一煤层、透气性差,矿井生产规模小,主要矿区煤炭资源埋藏较深,瓦斯勘查程度低,难以进行瓦斯产业化开发及规模化利用。现有瓦斯利用方式较少,主要为瓦斯发电,且规模偏小,上网申报手续复杂,并网投资相对较大,严重制约了企业瓦斯抽采利用的积极性。

第四节 发展环境

从发展机遇看,湖南属一次能源匮乏省份,缺煤、无油、乏气,水电95%的经济可开发量已开发完毕,新能源资源不丰富且开发成本高,核电有比较优势但短期投产无望,页岩气实现大规模商业化、绿色环保开采尚需时日。2015年能源对外依存度已超过70%。同时我省能源消费水平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4年人均用电量、装机容量、成品油、天然气消耗量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3%、54%、65%、23%。今后一段时期,天然气短缺特别严重,预计2020年需求达到85亿立方米,对作为非常规天然气的瓦斯抽采利用提供了重大的发展机遇。

从发展挑战来看,煤矿瓦斯事故在我省煤矿安全事故占比中一直居高不下,“十二五”期间我省共发生各类煤矿安全事故361起,死亡635人。其中瓦斯事故87起,占事故总数的24%,瓦斯事故死亡239人,占死亡总数的38%(见表5)。煤矿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威胁,国家和省对瓦斯治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标准和要求。此外,瓦斯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1倍,每利用1亿立方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50万吨。“十三五”期间,国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快瓦斯勘探开发利用,提高利用率,将大幅度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表5 湖南省煤矿伤亡事故统计及预测表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主导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坚持资源开发利用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相结合,坚持井下抽采利用与地面勘探开发相结合,坚持科技装备创新与突破技术瓶颈相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加大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力度,推进煤与瓦斯共采,促进瓦斯产业健康发展,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规划瓦斯详细勘探重点矿区9个;规划建设地面瓦斯开发利用示范区3~4个;2020年我省煤矿单井平均瓦斯年抽采量提高到140万立方米,全省煤矿瓦斯年抽采量达到1.09亿立方米,其中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量0.98亿立方米,废弃煤矿瓦斯抽采量0.11亿立方米;规划新建瓦斯发电站20座,其中煤矿瓦斯发电站11座,废弃煤矿瓦斯发电站9座;新增瓦斯发电装机容量3.4万千瓦,其中煤矿瓦斯发电机组2.5万千瓦,废弃煤矿瓦斯发电机组0.9万千瓦。2020年累计建设瓦斯发电站36座,装机容量5万千瓦,利用煤矿瓦斯0.56亿立方米,其中利用煤矿井下抽采瓦斯0.45亿立方米,利用废弃煤矿瓦斯0.11亿立方米。

表6 湖南省“十三五”瓦斯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表

第三章 规划布局和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强资源勘探

“十三五”期间将继续推进瓦斯勘探开发工作,对我省渣渡(详勘)、洪山殿(详勘)、芦茅江建新、冷水江、金竹山、白沙(详勘)、马田、袁家和永耒等9个瓦斯重点矿区进行勘探,获得勘探区域的瓦斯含量、储量、煤层厚度、煤系地层厚度和煤系气含量,并结合现有煤矿开采过程中揭露煤体参数对我省瓦斯进行综合资源评价。总勘探工程量102000米,规划新增探明瓦斯资源储量56亿立方米(见附表1)。

第二节 加强瓦斯抽采

1、地面开发

加强示范区的建设。加快推进短陂桥、涟源凹陷北区、利民煤矿等17口地面抽采参数和试验井的建设,根据试验井的瓦斯储量、丰度、工业产能等参数建设3~4个地面瓦斯开发示范区。依托示范区布置小型井网,进行地面瓦斯开发工业产能评价和小型工业试验。

加强项目推广。在总结示范区项目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科学评价地面瓦斯规模开发经济效益,规范地面瓦斯投资项目管理,研究完善瓦斯勘探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坚持市场主导、统一规划,推动我省地面瓦斯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实施短陂桥、涟源凹陷北区规模工业化开发,到2020年实现地面瓦斯抽采年产气量0.7亿立方米(见附表2)。

2、井下抽采

加强突出矿井的抽采。继续实施全省突出矿井抽采全覆盖,实现瓦斯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到2020年我省单井平均煤矿瓦斯年抽采量达到140万立方米,井下瓦斯年抽采总量达到0.98亿立方米(见表7)。

加强高瓦斯矿井抽采。鼓励永耒、芦茅江建新等有条件的高瓦斯矿区煤炭企业加大融资力度、拓宽投资渠道、寻找合作伙伴建立高瓦斯煤层井下、地面联合抽采系统。

开展废弃煤矿瓦斯抽采。对瓦斯涌出较大、开采较深、涌水量较小的的废弃矿井,开展废弃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优先采用井下现有管道进行废弃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开展向废弃煤矿采空区或井下卸压地区施工大直径地面钻孔瓦斯抽采研究。到2020年我省对9处废弃矿井进行瓦斯抽采,废弃矿井瓦斯年抽采总量0.11亿立方米。

第三节 加强瓦斯利用

1、地面瓦斯利用

在短陂桥、涟源凹陷北区地面瓦斯抽采示范区加大瓦斯管道建设,就近接入临近城区燃气管网,建设城市管网50千米,解决瓦斯燃气用户1.5万户,建设压缩和液化瓦斯加气站5个。在利民等地面瓦斯抽采示范区建设瓦斯发电站,总装机20×700千瓦。

2、煤矿瓦斯利用

“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大煤矿瓦斯利用的支持力度,重点提高保留突出煤矿瓦斯利用的整体水平,利用的手段主要是就地发电。到2020年底我省新建瓦斯发电站20座,其中煤矿瓦斯发电站11座,废弃煤矿瓦斯发电站9座;新增瓦斯发电装机容量3.4万千瓦,其中煤矿瓦斯发电机组2.5万千瓦,废弃煤矿瓦斯发电机组0.9万千瓦。2020年累计建设瓦斯发电站36座,装机容量5万千瓦,利用煤矿瓦斯0.56亿立方米,其中利用煤矿井下抽采瓦斯0.45亿立方米,利用废弃煤矿瓦斯0.11亿立方米。实现46%的煤矿井下瓦斯发电利用,瓦斯发电利用率提高到51%。

表8 湖南省“十三五”煤矿瓦斯利用规划表

第四节 加强瓦斯科技及装备创新

1、加大科技研究。“十三五”期间依托南方瓦斯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瓦斯治理和利用工程研究中心)、湘煤集团、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湖南煤田地质局等我省瓦斯科研的中坚力量,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对采空区地面井下联合抽采、低透气性煤层增透、湖南瓦斯(含页岩气、致密砂岩气)高效开采利用和松软煤层地面抽采等关键技术装备研究(见表10)。

2、加强装备研发。“十三五”期间我省将重点支持长沙探矿机械厂、衡钢、湖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和湖南煤矿安全装备公司等龙头企业,对“湖南化”的地面瓦斯抽采钻机、抽采钻孔增透和瓦斯喷孔防治等相关瓦斯装备的研发,见表9。

表9 培育龙头企业名单

表10 湖南省“十三五”瓦斯发展科技及装备重点项目

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

1、地面开发

地面瓦斯井、集输站场等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噪声、污水和固体废弃物。施工车辆、机械和人员活动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会消失。工程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固体废弃物产生数量不大,经过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场地平整、管沟开挖、施工机械车辆、人员活动等会造成一定的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通过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不会影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2、井下抽采

煤矿井下瓦斯抽采装置、地面瓦斯处理场站及储气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期间,施工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少量的扬尘、污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影响较小。煤矿瓦斯抽采后如果直接排空,将增加温室气体的排放。

第二节 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保护

瓦斯排放严格执行《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21522-2008)。地面瓦斯开采企业应建立环保管理制度,负责监督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规划建设的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保设施建设的“三同时”制度。建设瓦斯输送管道时应提高焊接质量,避免泄漏事故。对清管作业及站场异常排放的瓦斯,应进行火炬燃烧处理。

实行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项目建设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对依法占用土地造成损毁的,施工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复垦,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

2、环境监测

项目建设前,必须系统监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以便对比分析。严格执行瓦斯排放控制要求,抽放泵站应设甲烷传感器防止瓦斯泄漏;对发电站、加压站界外1千米范围内的声学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对管道两侧各40米范围内和加压站场四周50米范围内环境风险评价。

第三节 环境保护效果

实现《湖南省“十三五”煤层气发展规划》目标,将累计利用瓦斯2.35亿立方米,相当于节约标准煤2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357万吨。瓦斯替代煤炭燃烧利用,可有效降低二氧化硫、烟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粉煤灰占地产生的环境问题,避免煤炭加工、运输时产生的扬尘等大气污染,有利于改善大气环境。

第五章 保障措施

1、加强监督管理

省能源主管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推进瓦斯抽采利用规划的实施工作。监督保留突出矿井严格落实煤矿瓦斯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的要求,对抽采不达标而进行工作面回采的煤矿企业视为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关闭或整合,鼓励有条件煤矿企业建立瓦斯发电站。市县政府要加大对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力度。城市燃气和电网企业应为煤矿瓦斯利用提供便捷高效的并网服务。

2、落实财税政策

落实和提高国家、省对瓦斯抽采利用的各项补贴政策,执行瓦斯采矿权使用费减免政策,强化税收扶持政策。研究制定瓦斯发电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和新的补贴方案,地面瓦斯按抽采气量补贴,井下瓦斯抽采按瓦斯发电量补贴。

3、支持项目用地

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优先安排瓦斯抽采利用建设用地,对使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国有土地可不占用土地年度计划指标,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短期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可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研究采用租赁国有未利用土地的供地方式,鼓励市县地方政府采取差异化的用地优惠政策。

4、优化矿权配置

对瓦斯(含页岩气、致密砂岩气等)在内的煤系气统一配置矿权,减少矿权分化对投资企业造成的损失;落实矿权退出机制,进一步试行和推进矿权竞争性出让政策;煤炭企业和瓦斯企业要加强协作,建立开发方案互审、项目进展通报、地质资料共享的协调开发机制。

5、完善并网制度

建立地面瓦斯发电并网接入申请、调试验收、电量结算、补贴发放等一站式服务体系。对地面瓦斯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鼓励瓦斯发电企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展矿区微电网,并保证微电网所用电量能够享受同样的补贴。根据瓦斯发电造价及运营成本变化情况,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适时提高瓦斯发电上网标杆电价。

市政建设和能源主管部门加强协调燃气特许经营权企业和瓦斯开发企业进行瓦斯并网对接工作,鼓励抽采瓦斯并入城市公共燃气管网,建立地面瓦斯接入燃气管网的机制。进入公共管网的瓦斯销售价格按不低于同等热值天然气价格确定,未进入城市公共管网的销售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

6、加大融资力度

加大财政资金对瓦斯抽采利用支持力度,将地面瓦斯抽采利用、煤矿瓦斯发电站建设项目列入政策性贷款的范围,通过贴息贷款政策为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做好瓦斯开发利用项目的金融支持服务工作,保障对瓦斯抽采及利用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瓦斯勘探、开发利用、储配及输气管道建设。

7、推进科技创新

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适合我省瓦斯抽采利用的技术体系。整合我省现有瓦斯科研资源,加快建设南方瓦斯工程研究中心。根据我省瓦斯的特征和抽采利用过程中的难点,通过科研院所和生产企业的联合开发,研究适合我省瓦斯抽采利用的技术和装备,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为我省能源安全提供保障。

附表1

湖南省“十三五”瓦斯勘探规划重点项目表

附表2

湖南省“十三五”地面瓦斯开发布局及重点项目规划表

附表3

湖南省“十三五”煤矿瓦斯利用规划重点项目表

附表4

湖南省“十三五”废弃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划表

附表5

湖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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