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2014年起全面推进电力直接交易,2014~2015年共组织7次电力直接交易,2014年、2015年交易电量分别为100亿千瓦时和168亿千瓦时。宁夏电改综合方案的获批,将加快宁夏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方案指出,在配售电改革方面,宁夏将实施园区型售电主体直接交易。在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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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急先锋:宁夏推电改 年底前开展园区型售电主体直接交易

2016-10-31 09:57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宁夏自2014年起全面推进电力直接交易,2014~2015年共组织7次电力直接交易,2014年、2015年交易电量分别为100亿千瓦时和168亿千瓦时。宁夏电改综合方案的获批,将加快宁夏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

方案指出,在配售电改革方面,宁夏将实施园区型售电主体直接交易。在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等各类园区中,选择有参与意愿并符合准入条件的,组建独立的售电公司,2016年底前开展园区型售电主体直接交易。

本期电力急先锋带你走进宁夏。

【推进电价改革 宁夏是怎么做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对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做出了明确部署。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把电力体制和价格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国家发改委持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制定印发了系列制度、办法和通知,多次组织试点省(区)召开沟通交流会,构建模型并组织测算,为各省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业务指导。

宁夏于2015年被列为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立足实际、把握重点、分工协作、稳慎推进的原则,认真完成了调研摸底、方案编制、成本监审和电价测算各阶段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成效显著。

一、高度重视,各方配合

宁夏被列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以后,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自治区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价格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室组织协调、规范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保证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机制保障。

独立核定输配电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协作配合。为确保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宁夏物价局在制定宁夏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时就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与分工:自治区物价局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开展输配电成本监审、核定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管理和调整平衡账户等具体工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对电网企业监管周期预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必要性进行审核;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对电网企业监管周期预计新增的技术改造投资规划进行审核,并对销售电量的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合理预测;电网企业按要求提供真实的成本、投资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并逐步改变现有成本费用的核算方式,按核定输配电准许成本的需要进行成本归集。实践证明,自治区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是宁夏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

二、未雨绸缪,提前介入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安排,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区)采取交叉成本监审方式,宁夏电网的输配电交叉成本监审工作由湖北省物价局成本分局负责。交叉成本监审由国家发改委组织各地统一启动,统一监审标准,严格监审要求和纪律,保持了监审的独立和客观性。但由于各省电网的具体情况差异较大,对于个别的问题,成本监审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同时,在电价测算阶段,试点省需要对电网输配电成本、资产、财务指标等方面内容深入细致地了解。因此,试点省份自己应首先摸清所辖电网的“家底”,一方面便于结合本省电网实际情况与监审组及企业沟通,另一方面也为后期的输配电价测算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掌握第一手资料,宁夏在国家五个试点省(区)开展输配电交叉成本监审前,提前着手成立工作组,率先一步对地区所辖电网企业进行成本摸底,及时向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汇报情况。此次成本摸底工作,宁夏物价局领导高度重视,打破常规,从全局各个业务处室挑选工作人员,综合考量业务搭配及知识层次,力求高质量完成任务。工作组在进驻企业前加强了对监审办法、电价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地区电价政策、电网行业知识、财务知识的集中学习和讨论,梳理了电网企业的组织构架及其下属单位、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职能。在成本摸底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对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东换流站等部分工程项目运营方式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掌握了资产规模、用途、使用率等情况,进一步明确共用网络和专项服务网络的区别,厘清了宁夏电网输配电有效资产的范围,确定了成本审核测算的重点内容。在湖北省物价局成本分局来宁夏进行交叉成本监审期间,工作组结合提前成本摸底所掌握的情况与其进行了多次沟通,提出意见建议,在剔除与输配电业务无关资产、核减不应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费用等方面把握了主动性,也为参与后续的输配电成本监审锻炼了队伍。

三、严格测算,稳慎推进

由于制定输配电价依据的数据、信息来自于电网企业申报的数据,为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障碍,在电价测算过程中,宁夏物价局对所有的数据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在确定政策性有效资产时,到宁夏能源局核查了自1998年以来国家下达的全部农网改造投资计划文件。在核定2015年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数时,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到各市供电部门核查投资项目招投标合同等资料,了解工程进展情况。投资和电量是影响监管期输配电价水平的重要因素。在确定监管期售电量数据时,宁夏物价局一方面考虑电量变化应尽可能与实际情况贴近,另一方面认为输配电价改革应当考虑可持续性,在监管期内应保持电价水平相对稳定,避免大起大落。综合考虑上年度的售电量增幅、企业开工状况、新增投资企业等因素,与经信委、能源局、电网企业进行了反复沟通,采取稳慎的原则确定了售电量年均增长幅度。在确定投资额时,考虑到稳增长对投资的需求,广泛征求了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意见,统筹考虑,在其他参数不变的情况下,按监管期不同投资额测算了三种方案,报给自治区政府决策。尽可能地规避风险,争取各方面的共识、理解和支持,确保工作有序平稳开展。

四、成效初显,任重道远

宁夏电网输配电价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后,于2016年4月1日已开始正式实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单独核定了输配电价,实现了对电网监管模式的转变。

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对属于网络型自然垄断的宁夏电网输配电环节单独核定了输配电价,打破了电网企业在购电、售电两侧的“双重垄断”,由过去核定电网企业购售电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转变为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的直接监管。

二是严格进行成本监审,强化了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通过成本监审,剔除了宁夏电网培训中心、投资性房地产、驻外办事处、用户无偿移交资产等与输配电业务无关的资产27.34亿元,共核减不应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的费用16.56亿元,核减比例达到19.48%。同时,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规定电网企业在准许成本基础上节约的成本按一定比例在电网企业和用户之间分享,促进电网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节约成本。

三是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大工业用户分享改革成果。宁夏电网第一个监管周期2016—2018年平均输配电价比原省内购销差价每千瓦时下降1.15分。鉴于当前全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为扶持企业发展,改革红利约7.6亿全部用于减轻大工业企业电费负担。将宁夏电网目录电价中的大工业基本电价每千瓦每月降低5元、每千伏安每月降低8元(含税)。

四是为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了条件。核定输配电价后,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为下一步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促进发电侧与销售侧电力市场建设和直接交易创造了有利条件。2016上半年,宁夏电力直接交易电量达到140.91亿千瓦时,约占全区工业售电量的57.64%,企业用电价格平均下降每千瓦时5.41分钱,减少电费支出近7.62亿元。

宁夏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制定了方案并测算了第一个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后,还有不少重大问题需要解决:如何妥善处理投资、电量与电价的关系;如何克服输配电价监管信息不对称的障碍;如何推进输配电信息成本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日常监管的相关体制机制也亟待完善。下一步宁夏将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以上问题开展探索研究,在国家发改委的指导下,共同推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宁夏中宁工业园区电力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今年以来,中宁工业园区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供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健全组织机构。

2016年1月25日,中宁工业园区能源管理服务公司正式揭牌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和监事会讨论通过了公司2016年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县供电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

开展资产评估。

3月16日,中介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进驻中宁工业园区,对园区内由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变电站、供电线路等电力设施开始进行评估。

启动智能微网规划。

制订了智能微网规划方案、分布式新能源初可研方案和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建设方案。目前,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已经完成项目合同及预算书的编制工作,合同已经进入商务谈判程序。6人的专家团队已进驻园区开展调研,计划5月底完成智能微电网规划方案,6月底完成分布式新能源初可研设计方案。

建设能源管理服务中心。

该项目初步选址为中宁工业(物流)园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东侧,占地面积23亩,计划建声光电展厅和能源管理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图纸设计,待图纸审定后按照招投标程序公开招标后于4月底前开工,争取7月底前完成电力调度中心、声光电展厅土建工程,9月底前完成内外装修、设备安装及调试,10月中旬正式投入试运营。

开展直购电交易。

售电主体资格申请已经提交给自治区发改委和自治区经信委,等待批复。并与园区19家用电企业签订了购售电意向性协议,计划5月份开展直供电交易,预计当月交易电量3.52亿度。(来源:中卫日报)

【两年内成立宁夏电力交易中心 】

根据《电力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改革方案分两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是从2016年至2017年,初步构建宁夏电力行业市场化体系,重点工作包括: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发售电价格市场化、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

到2017年宁夏将成立宁夏电力交易中心

方案要求,到2017年,宁夏将成立宁夏电力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以电网企业现有人员为基础,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主要负责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相关服务,汇总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信息等。

成立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按类别选派代表组成,实行按市场主体类别投票表决等议事机制。

2016年完成放开发用电计划实施方案

在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方面,《方案》要求2016年完成放开发用电计划实施方案,试运行供给侧保障优先发电前提下全部放开;2017年完成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实施方案,依托银东直流、灵绍直流等外送通道及西北市场,积极开拓全国电力市场,开展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新能源发电权交易试点,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

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

在售电侧改革方面,《方案》提出,制定宁夏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并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准。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赋予用户更多的选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结构和市场体系。到2016年底前,开展园区型售电主体直接交易。

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

按照国家关于增量配网建设相关要求,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以新规划建设的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工业园区及矿区等为重点,有序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配电投资业务。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地方电力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视同增量配电业务,按照实际覆盖范围划分配电区域。同时,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控股的,在取得供电业务许可后即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在供电营业区内拥有与电网企业相同的权利。(来源:新华网)

【上半年宁夏电力市场交易信息】

7月20日,西北能监局在银川组织召开了宁夏电网2016年二季度厂网联席会议。公司在会上发布了宁夏电网2016年上半年电力市场供需、电网安全运行、调度运行方式执行、交易组织和计划执行、跨区跨省电力交易、电价执行及电费结算等情况,并专题披露了上半年“两个细则”执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宁夏电网累计统调发电量493.07亿千瓦时,同比降低7.01%;全网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2333小时;公司累计购电量430.75亿千瓦时,同比降低8.69%;跨区跨省外送电量120.66亿千瓦时,同比降低8.95%;在役机组完成发电权交易电量2亿千瓦时;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完成139.56亿千瓦时。

会议全面分析了西北电网的电力运行情况,充分肯定了宁夏电力企业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自治区经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宁夏电改方案一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详情如下:

发改经体[2016]2046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宁夏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函》(宁政函〔2016〕10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汇总修改形成的《宁夏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附后,请据此制定完善输配电价改革、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改革实施。请自治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加强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用电企业等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搞好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中发9号文件)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在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快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统筹推进输配电价、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制、发用电计划、配售电侧等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把握改革方向,规范推进试点。电力体制改革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情况复杂,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确保在中发9号文件和配套文件框架内推进试点,防止试点工作方向走偏。试点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办法,人为降低电价;二是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平等开放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确定售电主体和投资主体;三是坚持节能减排的原则,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不得借机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四、稳妥推进改革,确保电力安全。试点过程中,要建立问题发现和纠错机制,灵活应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防范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电网安全,保障民生用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电力市场运行前要进行模拟运行,加强对市场运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和分析,及时修订完善有关规则、技术规范。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和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根据职能依法履行电力监管职责,对市场主体有关市场操纵力、公平竞争、电网公平开放、交易行为等情况实施监管,对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执行市场规则的情况实施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评估验收,共同做好试点工作。

附件:宁夏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6年9月26日

延伸阅读:

【划重点】盘点电改先行军 玩转售电谁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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