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湘潭市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详情如下: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时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时期。本纲要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关于制定湘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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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十三五规划:加强火电行业治理 重点发展直驱型风力发电装备、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等产品(全文)

2016-07-29 08:41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湘潭市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详情如下: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时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时期。本纲要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关于制定湘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全市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五年湘潭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全面建成小康,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湘潭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必须立足现实基础,深入分析发展环境新变化,适应新常态,厚植新优势,坚定不移地加快发展步伐。

第一节现实基础和发展环境

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湘潭经济社会发展上了一个大台阶。进入“十三五”,尽管将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但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1、“十二五”奠定的坚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发展历程中难能可贵的五年,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复杂变化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挑战,全市上下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开拓创新,认真落实国省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四化两型”建设,总体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坚持质量和速度并重,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89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703.1亿元,年均增长11.6%;人均GDP由2010年的32305元增加到2015年的60430元,年均增长11.2%;财政总收入由2010年的75.6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73.92亿元,年均增长18.1%;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68亿元,年均增长30.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20.6亿元,年均增长14.7%。成功创建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成功获批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全国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创建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湘潭县、韶山市成为全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

——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始终坚持转方式、调结构,发展质量与效益不断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10.7:55.9:33.4调整为2015年的8.3:54.8:36.9。新型工业化加速推进,规模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9%,重工业占比由2010年的82.1%降至2015年的76%,高加工度工业占规模工业比重达57%,6大重点产业占全市规模工业比重提高到将近7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1.5%,高耗能行业占规模工业比重由2010年的50%以上下降到了2015年的30%以下,园区对规模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农业现代化稳步提升,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保持稳产增产,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7%。以商贸物流和文化旅游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9%。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城镇化率达到58.3%。所有制结构持续优化,非公经济占比达67%。

——城乡建设实现新突破。始终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理念,城乡面貌大为改观。通过实施行政区划调整,主城区规划面积由280平方公里拓展到657平方公里。河东城市中心区基本建成,河西旧城改造有序推进,九华新城初具规模,岳塘、万楼等新城片区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城市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沪昆高铁湘潭站、韶山站投入运行,湘潭迈入“高铁时代”,长株潭城际铁路湘潭段即将建成,域内高速公路达到7条,湘江风光带建设加快推进,九华大道、昭云大道、板霞路、武广高铁株洲站到沪昆高铁韶山站连接线一二标段等城际道路建成通车,湘潭大道、天易大道、建设北路延长线等主干道相继拉通,覆盖城乡、总里程达210多公里的5条干线公路建成通车。同时,切实加强城市管理,积极推进中心城区“五改”工程,深化“六乱”治理,集中开展渣土运输等“五项”整治,积极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工程,大力推进公交改革,城市形象品位进一步提升,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深入实施新农村建设“双百工程”,大力推进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启动建设花石、棋梓、银田3个特色镇,五年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3000多公里,在全省率先实现建制村通畅率达100%,完成各类水利工程13.5万处,积极实施并全面完成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农村面貌有了明显改善。

——两型建设取得新成效。始终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节能减排成效明显,万元GDP综合能耗由2010年的1.17吨标准煤下降到2015年的0.807吨标准煤,五年累计下降3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五年减少10%以上,成功获批全国污染减排协同示范城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新能源示范城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湘乡市和韶山市成功获批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环境综合治理取得重大突破,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顺利实施,竹埠港、锰矿地区等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竹埠港区域28家化工企业全部关停,创造了在全省可推广的经验,锰矿地区关停重污染涉锰企业28家,工业源头污染治理不断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不断加强,城市空气质量和湘江水质明显改善。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区绿道建设加快推进,湖湘公园二期、木鱼湖公园一期全面建成,昭山“绿心”、水府湿地公园、东台山、隐山、金霞山等生态资源保护性开发加快推进,森林覆盖率达到46.2%,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2平方米/人。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始终坚持改革开放,发展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化改革取得较大突破,及时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了10大类59项重点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顺利组建了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消和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国资、国企、商事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市属国企改制全面完成,驻潭央企省企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实行了“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正式实施;财税、金融、投融资等要素市场改革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债务管理,切实加强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积极推进PPP项目建设模式;土地管理、生态环境、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较大成效;医药、文化、教育等社会领域改革迈出实质步伐。开放型经济加速发展,湘潭综合保税区通过验收后实现封关运行,韶山出入境检验检疫正式运行,成功引进美国塔奥、中建集团、中交集团等一批世界500强和大型央企入驻,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35亿美元,年均增长18.8%。

——社会民生实现新改善。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社会建设切实加强。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提高到63%以上。居民生活不断改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9237元、15347元,年均分别增长10.8%和13.0%。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2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达99%,三项医保参保率达98%以上,成功创建全国首个社会救助示范城市,获批创建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示范城市。住房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全市5年累计筹建保障性住房2.63万套(户),实施棚户区改造住房5.02万(套)户。科技创新积极推进,五年专利申请总量超过1.6万件,专利授权量超过9000件,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1.83%,居全省前列。教育强市取得新成效,基础教育不断加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78%,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2%,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每千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5.6张、拥有执业医师2.35人,人口计生工作保持全省模范。文化体育事业加快发展,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建成,健身活动场地和设施大幅增加,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民族宗教、妇女儿童、老龄、残疾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救灾应急等防控处置能力大幅提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十二五”的发展,既取得了显著成就,也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着力转变发展方式;二是必须把握宏观形势,着力抢抓发展机遇;三是必须突出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四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社会民生;五是必须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增强发展活力;六是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积极转变政府职能。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相互交织。一是经济发展质量偏低。尽管湘潭经济总量增长较快,但经济效益并不明显。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单位GDP占用信贷资源、固定资产投入产出比等表征经济发展质量的指标,均落后于长沙、株洲等周边城市,经济转型压力较大。二是产业结构欠优。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偏低,工业内部重化结构特征仍然明显,产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加上当前面临“传统产业动能不足、新兴产业带动不足”的两难困境,在经济进入深度转型调整的大背景下,结构性矛盾越来越凸显。三是实体经济困难较多。受到经济增速放缓、产能过剩问题突出、市场需求偏弱等宏观环境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成本高企、盈利下滑、融资不畅等因素制约企业生产转型、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我市很多企业正在经历转型调整中的阵痛。四是城乡建设较为滞缓。湘潭主城区居于市域东北角,建成区面积不到9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不足100万,城市能级较小,对西南部广大腹地的辐射带动作用有限。加上老城区配套设施陈旧、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面积较大、市域交通网络支撑不够等历史原因,湘潭城镇化推进较为滞缓,城乡面貌和城市品位亟待提升。五是节能减排压力较大。2014年我市创造全省5.8%的GDP却消耗了全省8.3%的能耗总量,单位能耗远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值。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能源需求仍将刚性增长,机动车保有量继续快速增长,持续推进节能减排面临较大压力。六是社会问题不容忽视。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城乡、行业、阶层之间收入差距较大,医疗、教育等公共资源配置不均,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事件时有发生,基层组织和社区建设较薄弱,社会服务管理和矛盾调处能力不足。同时,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2、“十三五”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

新型竞合将成国际发展大趋势。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将继续深入发展,但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一是产业竞争加剧,国际分工格局在再平衡过程中加快调整,发达国家推行“再工业化”和“制造业回归”,新兴经济体与我国产业形成了同构竞争;二是科技竞争加剧。世界各国为了谋求新的增长,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三是贸易竞争加剧。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主导发起了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谈判,使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扩大内需带动增长的要求日益迫切。

转型升级将成国内发展新常态。我国经济跨上新台阶、站上新起点,进入以增速换挡、结构升级和动力转换为特征的新常态。一是经济发展加快向中高端水平迈进,更加注重有质量、有效益和可持续的发展,更加注重压缩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培育新增长点,更加注重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二是区域战略加快向形成平衡发展结构转变,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更加注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更加关注欠发达地区发展。三是国家治理加快向现代化目标迈进,更加注重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各领域改革,更加注重治理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稳中求进将成我省发展总基调。“十三五”期间,湖南省情将发生深刻变化,省内机遇挑战并存,稳中求进成为发展总基调。“一带一部”(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的新定位,重构了湖南在全国的战略坐标,我省承东启西,贯通南北,通江达海的区位优势凸显,将加快转换成我国内陆开放的经济中心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支撑。省委、省政府明确了“三量齐升”的新要求和“五化同步”的新路径,以及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新目标,特别是确立了以世界眼光谋划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打造国家级城市群和长江中游城市群核心引领区的思路,将为我市带来难得的战略机遇。

新兴优势将成湘潭发展新动力。经过长期发展,我市的物质技术基础日益雄厚,引导要素集聚、实现率先发展的比较优势初步显现。一是区位交通优势。我市地处“一带一部”东向通道向西辐射的中心节点,京广、沪昆高铁在长株潭城市群“十”字交汇,随着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战略的纵深推进,以及长株潭一体化的提速,我市正加快崛起为全省开放发展的新高地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战略支点,区位交通优势日益凸显。二是平台载体优势。湘潭拥有2个国家级开发区、1个综合保税区和5个省级园区,先后获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国首家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是农业、工业、服务业领域均拥有国家级重大战略平台的城市之一,这为加快转型发展提供了大平台。三是智能制造优势。多年来,我市培育形成了以自动控制和系统集成两大智能技术为支撑,以机电一体化为特色的智能制造体系,电机电传动技术全国领先,以风力发电装备为代表的新能源装备蜚声海外,以泰富重工为龙头的海工装备产业迅速崛起,为我市“十三五”制造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科教资源优势。我市拥有大专院校12所,在校大学生超过14万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占规模工业从业人员的比例达13.9%,科教实力居全省第二位,专利授权量一直居全省前列,部分高校和重点企业拥有一批在国内甚至国际领先的技术。五是生态和人文资源优势。湘潭山清水秀、环境优美,拥有丰富的山、水、林等生态资源,这些生态环境优势有望加快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发展注入新动力。同时,湘潭作为湖湘文化源头和红色文化圣地,历史名人灿若群星,创造了十分丰富而珍贵的人文景观,有利于通过挖掘独具特色的人文优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我市仍将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第二节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3、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确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三量齐升”、“五化同步”、转型发展,将湘潭建设成中部地区崛起“智造谷”、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率先建成两型社会示范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迈向基本现代化,打造生态宜居型现代工业新城和国际化的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湘潭。

4、发展理念

——坚持创新发展。以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力。把创新摆在湘潭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制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市场、政府和社会作用,不断提高市场要素配置效率和公共资源配置公平性。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以科技创新带动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经济增长、产业升级和竞争力提升。

——坚持协调发展。以统筹协调提高发展质量。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统筹三次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加快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促进发展同步。

——坚持绿色发展。以绿色低碳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以两型社会建设为着力点,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积极倡导节约健康环保生活方式,加大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力度,促进资源节约与永续利用,维护生态多样性和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开放发展。以开放合作拓展发展空间。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和我省“一带一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战略,以新的视角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广泛开展经贸技术合作,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加快“走出去”步伐,构建湖南开放发展新高地。

——坚持共享发展。以公平共享作为发展追求。坚决破除城乡分割和各种形式的社会歧视,实现机会平等和公平竞争,广开就业渠道,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全市人民更广泛地参与发展过程、更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

5、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市创新创业体系、现代产业体系、可持续发展体系、社会民生保障体系和制度支撑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结构、社会结构、城乡结构进一步优化,在经济发展、创新创业、城乡一体化发展、精美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两型建设全面完成,在全省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迈向基本现代化。

主要包括5大类41项指标:

——经济发展(9项)。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人均GDP年均增长8.2%,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0%,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到12万元/人,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5:55:40,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

——创新驱动(4项)。到2020年,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3%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8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6%以上,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5%。

——生态文明(10项)。万元GDP综合能耗五年下降17%,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下降18%,主要污染物排放显著减少,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低碳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社会民生(12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10%,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5万人,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城镇失业保险力争全覆盖。

——民主法治(6项)。法治湘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层民主参选率达到95%以上,每万人口拥有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数超过2.3个,社会安全指数达到100%,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率、政府公共服务网上办理率均达到95%,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8%。

专栏2:湘潭市“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表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单位 “十二五”实际完成 “十三五”计划目标 备注

2015年

绝对值 年均增长(%) 2020年

绝对值 年均增长(%)

一、经济发展(9项)

1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1703.1 11.6 2620 9以上 预期性

其中:一产业 亿元 140.8 3.7 - 2 预期性

二产业 亿元 933.8 12.3 - 9 预期性

三产业 亿元 628.5 12.9 - 10.5 预期性

2 人均GDP 万元 6.043 11.2 9 8.2 预期性

3 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1805.4 30.4 3630 15 预期性

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520.6 14.7 960 13 预期性

5 进出口总额 亿美元 21.5 0 53.5 20 预期性

6 财政总收入 亿元 173.92 18.1 267 9 预期性

7 全员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 8.8 - 12 - 预期性

8 三次产业结构 8.3:54.8:36.9 5:55:40 预期性

9 城镇化率 按常住人口 % 58.3 65 预期性

按户籍人口 % 27 37

二、创新驱动(4项)

10 研发投入占GDP比重 % 1.83 3 预期性

11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件 4.72 8 预期性

12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31.5 36 预期性

13 互联网普及率 % 57 85 预期性

三、生态文明(10项)

14 耕地保有量 公顷 151881 136787 约束性

15 万元GDP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171 - 119 五年下降30% 约束性

16 亿元GDP建设用地 平方公里/亿元 0.4445 - 0.3067 - 约束性

17 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 % 五年下降30% 五年下降17% 约束性

18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五年下降18% 约束性

19 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 化学需氧量 % 五年减少 16.1% 五年减少10%以上

(具体按省下达目标确定) 约束性

氨氮 % 五年减少 15.4% 约束性

二氧化硫 % 五年减少18.17% 约束性

氮氧化物 % 五年减少13.79% 约束性

20 森林覆盖率 % 46.2 - 46.3 - 约束性

21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92.5 - 95 - 约束性

22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23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 % 74.2 - 80以上 - 约束性

四、社会民生(12项)

24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五年累计28万人 五年累计25万人 预期性

25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万人 五年累计13万人 五年累计12万人 预期性

2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29237 10.8 45000 9 预期性

2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15347 13.0 25000 10 预期性

28 城乡养老保险覆盖率 % 99 - 100 - 约束性

29 城乡医疗保险覆盖率 % 98 - 100 - 约束性

30 城镇失业保险覆盖率 % 98 - 100 - 约束性

31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8.2 99以上 约束性

32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5 99以上 预期性

33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生数 人 2.35 - 3 - 约束性

34 全市平均住房保障覆盖率 % 21.1 - 25% - 约束性

35 人均预期寿命 岁 78.3 - 78.5 - 预期性

五、民主法治(6项)

36 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率 % - - 95 - 约束性

37 政府公共服务网上办理率 % - - 95 - 约束性

38 每万人口拥有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数 人 1.81 - 2.3以上 - 预期性

39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 % - - 98 - 约束性

40 基层民主参选率 % 94.3 - 95以上 - 约束性

41 社会安全指数 % 84.1 - 100 - 约束性

第三节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

着眼湘潭未来在全省的定位,明确主体功能区、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主体功能定位、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6、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与潜力,合理划分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四类主体功能区。

——重点开发区域。重点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的地区,主要包括主城区、产业园区、县(市)城区、重点镇中心区以及城市周边开发强度相对较高、工业化城镇化较发达的地区。实行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优先的绩效评价,推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现代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促进人口加速集聚,成为支撑全市经济持续增长的重点区域。

——农产品主产区。耕地面积多、农业发展条件好,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的地区,包括11个基本农田集中区,主要位于湘潭县涟水、涓水流域,湘乡市中部和北部平岗地区和韶山灌区片区。实行农业发展优先的绩效评价,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重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把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的地区,主要包括长株潭“绿心”、湘潭西部生态涵养区及其他区域的生态敏感区、面积大于600ha的林地。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切实保护生态空间,提供生态产品,维系生态安全。

——禁止开发区域。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历史文化自然遗产、基本农田、蓄滞洪区、重要水源等,重点评价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

7、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适度扩大中心城区规模,建立科学合理的空间开发秩序,形成“一核五城”的城市空间结构。

——核心主城区。实施“滨江发展”战略,推进湘江两岸开发建设,重点推进地标带动工程、功能提升工程、形象塑造工程、人文提升工程等,提升滨江开放空间活力,着力建设以城市经济、文化服务为主的中心片区。

——九华新城。积极对接湘江新区,加快产城融合步伐,重点推进60平方公里滨江新城建设,抓好商务区、生态风貌区、现代居住区、都市休闲区规划建设,打造长株潭城市群高品质的产业新区和滨江新城。

——雨湖新城。加快推进伏林大道建设和北二环向西延伸,以大学城科技园上新卫星作为核心起步区,带动河西老城区和农村人口有序转移,着力建设以文化、商贸、居住为主的新城片区。

——昭岳新城。依托长株潭绿心生态资源,芙蓉大道及复线、城际铁路站场以及岳塘经开区市场群建设,通过低密度、高品位、保护性开发提升,着力建设区域性特色服务功能片区和长株潭城市群中央花园。

——天易新城。加快推进35平方公里核心区建设,重点打造凤凰路文化发展轴和金霞山-向东渠生态景观休闲带,明晰新城片区、县城服务区、产业区等功能分区,着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综合副城片区,实现与中心城区和株洲的融合发展。

——杨河新城。按照“田园城区”规划理念,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的同时,重点抓好城镇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利用集中成片农田等生态资源优势,着力建设独具田园特色的新城片区,增强对西南腹地的带动作用。

8、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发展集约的原则,以“一轴一带、一核一圈”为总体架构,调整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一轴一带”。规划建设“湘江高端创新创业经济轴”和“环线经济带”经济走廊,形成“一轴一带”布局框架。其中:湘江高端创新创业经济轴,依托湘江黄金水道,对接湘江新区,以湘江两岸为核心空间,布局滨江经济。环线经济带:依托城市二环,培育连接长株潭,贯串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昭山示范区、天易示范区、岳塘经开区、雨湖工业集中区等园区以及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经济走廊。加强协调发展,构筑区域竞争优势。同时,以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采取“一区多园”模式,统筹环线经济带发展,推进资源整合、机制创新,实现错位发展。

——“一核一圈”。形成服务业“一核一圈”发展格局。“一核”,即中心城区是服务业发展的核心,通过该区域服务业的高端化升级,引领和带动县域服务经济的发展;“一圈”,即湘潭文化旅游圈,通过交通干线的连接,由水府-韶山-仙女山-昭山、韶山-湘乡-乌石-隐山、昭山-易俗河-白石等三条文化旅游经济带围合形成,并有机链接韶山红色文化旅游集聚区、大东山红色休闲旅游区、泛白石文化生态旅游区、乌石红色文化旅游区、隐山湖湘文化源旅游区、水府生态旅游区、昭山风景区等重要节点,形成以红色文化旅游为主导的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复合型旅游产品和线路。

专栏 3:产业园区定位与发展

园 区 定 位 重点产业 发展目标

1、做大做强2大国家级开发区和1个综合保税区

湘潭国家高新区 国内配套能力最全面的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国内一流的钢铁和新材料基地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以风电装备和先进矿山装备为主的能源装备产业、以新型金属材料为主的精品钢材及深加工产业、以科技成果转化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工业总产值达到1400亿元

湘潭国家经开区 中部重要的节能及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国内有影响的海工装备制造基地、湖南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示范基地 以海工装备为主的先进装备制造业、以整车生产为主的节能及新能源汽车制造业、以电子制造与软件开发为主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工业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以上

湘潭综合保税区 区域性外向型高端制造业集聚区、国际物流集散区、配套服务样板区、改革创新先行区和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 国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贸易、保税商品展示交易、国际采购、分销、配送和监测、维修等产业 进出口总额达到20亿美元

2、推动6个省级开发区(示范区)错位发展

昭山示范区 生态绿谷、创意之都 生态旅游、文化创意、高端商务、健康养生 技工贸总收入400亿元

天易经开区 创新服务基地、生态产业新城 以农产品加工与生物药品为主体的食品医药产业,以矿山、冶金、建筑等专用设备为主体的专用装备制造产业 工业总产值达到750亿元

湘乡经开区 两型工业基地、物流商贸新城 以电子产品加工与电工器材制造为主体的电子电器产业,以节能技术设备制造为主体的节能环保产业 工业总产值达到600亿元

韶山高新区 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以弘扬红色文化及伟人文化为主题的旅游文化创意产业,以节能环保设备为主体的节能环保产业 工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

岳塘经开区 长株潭中央商贸区

三湘商贸第一区 现代物流业和商贸会展产业 技工贸总收入达到600亿元

雨湖工业集中区 军民融合示范区 以江麓、江南为依托的军民结合装备产业,以先进储能材料为主体的新材料产业 工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

3、建设4个省级特色产业园(园中园)

新能源装备产业园 国内知名的新能源装备特色产业基地 风电装备、太阳能热发电装备、清洁能源装备 工业总产值600亿元

海洋装备产业园 中部地区海工装备产业基地 海上过驳平台、海上浮吊、海上风电吊装平台等设备 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

精品钢材及深加工产业园 湖南精品钢材及深加工基地 高性能、高质量及升级换代钢材产品及技术应用 工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

军民融合产业园 中部地区军民结合示范区 军民两用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新材料 全市军民融合总产值800亿元

第二章 实施创新驱动,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人才为支撑的创新创业体系,激发经济社会转型的内在动力和活力,实现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变。

第一节 建立健全协同创新体系

依托我市科教资源优势和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推动创新要素集聚,构建多元创新体系,打造国内一流的产业协同创新中心。

9、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强化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导向,加大激励和绩效考核力度,发挥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和归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支持其参与国省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工程任务和国省标准制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技术研发创新水平,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围绕我市主导产业、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创业重点产业及细分领域导向目录,培育一批专业化水平高、产品特色明显、协作配套完善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专栏4:创新创业企业培育计划

①大力创办小微企业。实施“微企精英”培育计划与小微企业创办计划,围绕湘潭市主导产业、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创业重点产业及细分领域导向目录,累计新创办小微企业3000家左右,累计培育“微企精英”300人左右。

②引导大企业裂变衍生新型企业。实施“大企业分蘖辐射”引导计划,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与传统大型国企裂变衍生组建新型企业,累计实现新建企业300家左右。

③支持建立新兴产业企业。实施“产业前沿拓荒”计划,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研人员和企业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大力推动产业之间关联技术攻关与湘潭传统制造业利用新技术进行转型升级,累计实现新建新兴产业企业600家左右。

10、完善产学研技术创新体系

加快推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紧密结合,以产权为纽带,以项目为依托,形成各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高端合作,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合作,组建技术平台,引导国内外专家来潭开展产业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以成套装备工业设计为突破口,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博士后工作站等技术创新组织,联合申报科技攻关项目和产业化项目,加强龙头企业与配套企业的协同创新与协同制造。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用于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采用市场化方式,向企业开放各类科技资源,鼓励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为企业提供检测、测试、标准等服务。

专栏5:创新载体提升计划

①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市产业创新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围绕超纯高阻硅X光探测器、海泡石精深加工与开发、激光离子加速技术、海洋探采技术、多肽药物、特种机器人技术等领域组建专业研究所。依托骨干企业,在新能源装备、海工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领域,建设和完善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工程)实验室以及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

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和专业化产业基地,在优势产业领域内搭建20个检测评价、公共试验、中试孵化等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

③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建设。建设高新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版权交易中心等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④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 围绕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组建10个左右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11、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发展

依托我市军工企业技术优势以及雨湖区国家新型工业化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省级军民融合特色产业园建设,积极促进“军转民”和“民参军”,推进国防科技与民用技术的双向转移和产业化,加快军民融合发展步伐。稳步推进军工技术民用化。依托湘机、江南、江麓、江滨等军工企业,积极促进军工技术的转移和二次研发,争取在先进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新材料等军民两用领域取得重大突破,重点推进工程机械设备、专用车、汽车零部件、能源储运装备、先进微电子技术产品等关键技术和产品开发。鼓励民企参与国防科研生产。吸引和鼓励民用企业以“民参军”的形式进入军工生产领域,承担军品配套任务,重点发展军用特种钢、军用特种电缆产品、各种控制系统软件和硬件的研发制造等。同时,进一步完善军民融合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一批以军民融合重点产业为服务对象的专业性服务机构。

12、积极促进“三链融合”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实现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耦合协同。突出我市智能制造基础优势,在汽车制造、新能源装备、先进矿山装备、海工装备、电工电气装备、食品医药等产业领域,启动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布局一批技术创新项目。新建一批国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和重大科研设施。加快完善以股权激励为核心的智能制造成果转化激励制度,提升以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为核心的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围绕产业链积极引导多元化投融资服务主体进行业务创新。支持筹建科技银行,大力发展融资担保、再担保、股权投资、融资租赁、信托、期货、消费金融、基金等多种类型中介机构,鼓励股权投资、银行、证券、保险、小额贷款等各类机构相互合作,设计符合高科技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

专栏6:科技创新重大工程

新能源装备,重点抓好先进矿山装备、风电装备、太阳能装备等领域,并支持发展生物质能及核电配套产业,力争在智能化综采设备、风机主轴承和风机控制软件等核心领域实现突破。

海工装备,重点抓好海上过驳平台、海上浮吊、海上风电吊装平台等领域,力争在水下设备制造等领域实现突破。

工业机器人,重点抓好工业机器人整机、家用服务机器人整机生产等领域,力争在减速器、控制器和伺服电机等核心领域实现突破。

汽车及零部件,重点抓好整车设计开发、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力争在车载传感系统和信息终端等核心领域实现突破。

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物联网、服务网、数据网、物流网“四网融合”,重点抓好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电子元器件、汽车电子、装备电子领域、大数据与产业及公共服务领域的融合,力争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等核心基础领域实现突破。

新材料,重点抓好精品钢、铁基新材料、高性能金属结构材料等领域,力争在先进复合材料、3D打印金属材料等核心领域实现突破;发展以包括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镍氢电池材料、锂锰电池关键材料等为主体的先进储能新材料产业;支持海泡石的开发应用,加大对海泡石资源的高效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攻关,突破低品位海泡石资源提纯、深加工方面的技术难题,以及土壤修复材料、涂料等方面的开发应用。

食品医药,重点抓好生猪、湘莲、油茶、大米等农产品加工与中药、生物药物等领域,力争在湘莲深加工、介入治疗医疗器械等方面实现突破。

现代服务业,重点支持货物跟踪定位、智能交通、物流管理软件、移动物流信息服务等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抓好传统电商、移动电商、微信电商交易等领域,力争在跨境电商、社交电商等领域实现突破;抓好研发服务、设计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评议、信息服务等,力争在远程科技服务方面实现突破。

第二节 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13、构建创新创业支撑平台

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与新兴相结合、引导与规范相结合,加快“四众”广泛应用。

——全面推进众创。大力发展专业空间众创,鼓励推进网络平台众创,培育壮大企业内部众创,加快形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多级创新孵化体系、“特色街区-科技社区-众创空间”多级创新空间体系和“园区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乡镇创业园”多级创新园区体系。鼓励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到2020年,力争建立15个创新创业苗圃,支持壮大8个创新创业企业孵化器和2个企业加速器;建设15个创新创业科技社区,发展30个以上众创空间;在各类创新创业园区中兴建350万平米以上的标准厂房。

——积极推广众包。广泛应用研发创意包,鼓励企业与研发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将部分设计、研发任务分发和交付,通过网络社区等形式广泛征集用户创意,实现万众创新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大力实施制造运维众包,鼓励国有企业采用众包模式,鼓励中小制造企业通过众包模式构筑产品服务运维体系。鼓励发展生活服务众包,推动交通出行、旅游、医疗、教育等领域生活服务众包,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优化传统生活服务行业的组织运营模式,拓展服务性网络消费领域。

——全面实施众扶。推动社会公共服务众扶,加快公共科技资源和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向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开放科研设备。鼓励企业分享众扶,鼓励大中型企业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开放标准等方式,带动上下游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发展。大力支持公众互助众扶,支持开源社区、开发者社群、资源共享平台、捐赠平台、创业沙龙等各类互助平台发展。鼓励通过网络平台、线下社区、公益组织等途径扶助大众创业就业,促进互助互扶,营造深入人心、氛围浓厚的众扶文化。

——稳健发展众筹。积极开展实物众筹,鼓励消费电子、智能家居、健康设备、特色农产品等创新产品开展实物众筹,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网络借贷平台。

14、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实施创新创业“去门槛”计划。进一步放宽创新创业企业注册限制、放宽经营管理限制、放宽投资方式限制、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非禁即入”、“非限即可”的原则,破除不合理的行业准入、所有制准入、从业经验准入、从业年限准入等限制条件,允许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在湘潭经开区、湘潭高新区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并逐步推开,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设立创新创业发展扶持资金,完善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创业活动,发挥在潭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生力军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契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示范培育工程,建立专利产业化基地,建立健全集检索分析、评估、交易、投资、融资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湘潭赛区)” 等赛事,积极开展“十佳创业项目”“十佳创业青年”“十佳服务青年创业单位”等评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探索、包容失败的宽松环境。

专栏7: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

6大工程:主体培育工程、资源整合工程、载体建设工程、政策扶持工程、环境优化工程。

46项计划:创新创业“去门槛”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育计划、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计划、劳动者自主创新创业计划、“微企精英”培育计划与小微企业创办计划、“大企业分蘖辐射”引导计划、“产业前沿拓荒”计划、制造业产业链延伸计划、园区示范区产业链重组计划、乡镇产业链提升计划、产业协同创新计划、科教资源开放计划、企业研发平台“双置”计划、创新创业信息港计划、创业政策聚力计划、创新创业普惠计划、企业苗圃计划、孵化器计划、加速器计划、特色街区建设计划、科技社区建设计划、“众创空间”构筑计划、创新创业园区建设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园计划、乡镇特色创新创业园计划、标准厂房建设计划、项目库建设计划、融资服务助推计划、融资平台创新计划、银企合作支持计划、“窗口”建设计划、科技成果落地计划、创新创业资金激励计划、税收优惠计划、奖励计划政府采购倾斜计划、创新创业“便民”计划等。

第三节 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

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按照高端引领、整体推进的思路,着力抓好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培育、使用和服务,努力把湘潭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市。到2020年,全市人才总量40万人以上。

15、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深入推进“产业科技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提升计划”、培养产业科技领军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积极吸引国家“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长江学者、湖南省“百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来湘潭领办或合办科技型企业。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支持市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院士、专家教授来湘潭领班企业,与企业合作开发、进行科技成果转让或在企业担任兼职技术顾问。继续深入开展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选用工程、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青年人才培养储备工程、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医卫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到2020年,引进和培育领军型人才20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70名、高级技师1500名,建立院士工作站10家。

16、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适应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每年举办“湘潭职业技能竞赛”,继续实施“金蓝领”培训工程,集中培养一批企业紧缺型技师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到202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9万人左右,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20%左右,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8%。

17、建设高层次人才发展平台

研究制定更加开放、更加灵活、更富效率的人才政策,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人才智力高度密集、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度发展的人才高地。鼓励有条件的园区、高校院所和龙头骨干企业开展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在人才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创新上先行先试,充分调动创新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让一流人才作出一流贡献、一流贡献获得一流回报。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统筹推进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型、社会公共政策研究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型、专业领域参谋咨询型等智库建设,同时建设好高校、科技创新、企业、社会智库。

18、营造人尽其才的发展环境

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促进高层次人才聚集。完善人才符合和管理体系,建立柔性灵活人才管理机制,营造自由流动、包容开放的用人环境,促进人才向基层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改善人才创业兴业环境,搭建各类市场化服务平台,有效提高人才服务质量,加强高层次人才窗口服务工作。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全方位服务。

第四节 培育供需联动发展新动力

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效创造新供给,更多释放新需求,加快实现发展动力机制转换。

19、努力创造新供给

加强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务,严格实施行业差别化金融政策,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提高资金、土地、技术、劳动力等全要素生产率。鼓励市场主体全方位创新供给,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要。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办法,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支持住房消费,支持商品房回购作为保障性住房,发展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持续发展。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打出“组合拳”,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微观活力和潜能。

20、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突出战略性投资,大力推进新兴产业培育、创新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等一批利长远、强后劲的重大项目建设;突出效益性投资,加大对完善城市功能、建设美丽乡村、改善社会民生等兜底线、促公平的保障性领域投入;突出产业类投资,整合各项产业类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股权投资、项目补助等方式,以市场化的手段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形成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社会资金逐级放大的产业投入模式。

21、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

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拓展消费新空间,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不断创造新产品,推动大宗消费,实现消费结构升级,同时着力激活农村消费市场。培育消费新热点,适应居民服务消费需求,延伸服务领域,积极发展新兴文化消费和旅游消费,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消费,健康管理、体育健身、高端医疗等健康消费,家政服务、照料护理等养老消费。发展消费新模式,拓展跨区跨境、线上线下、体验共享等多种消费模式,积极扩大网络消费。营造消费新环境,完善城乡流通网络,加快城乡消费市场体系建设,完善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推进全社会消费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消费市场秩序。

第三章加快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

适应经济转型升级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构建具有湘潭特色的现代产业新体系。

第一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打造中部崛起“智造谷”

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构建“1+4”特色工业体系,打造中部崛起“智造谷”,形成与长沙“麓谷”、株洲“动力谷”协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

22、提升制造业“四基”能力

大力推进工业强基工程,着力破解我市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统称“四基”)瓶颈。制定工业强基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方向、主要目标和实施路径。加强“四基”创新能力建设。围绕新能源装备、海工装备、先进矿山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重点行业,引导整机企业和“四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用结合,布局和组建一批“四基”研究中心,创建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先进成型、加工等关键制造工艺联合攻关,着力解决影响核心零部件(元器件)产品性能和稳定性的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四基”示范应用推广,利用国家工业强基网、湖南湘品出湘网、湘潭中小企业网等平台,促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推广应用。

23、培育发展新的工业增长点

抓住新一轮产业变革和信息化浪潮,选择基础条件好、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新兴产业作为发展重点,加快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继续发展壮大“十二五”期间布局的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5大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3D打印、北斗导航应用、生物、高性能医疗器械等新产业,加快建设一批产业链关联效应明显的集聚区。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引导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投向新兴产业。到2020年,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6%。推动发展服务型制造,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从主要提供产品制造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鼓励制造业企业增加服务环节投入,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付等;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

24、构建“1+4”特色工业体系

坚持稳固稳定传统优势与培育拓展新优势相结合,发挥湘潭智能制造基础和后发优势,培育壮大1个重大支柱产业,创新发展4个重点工业产业,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1+4”工业体系,推动全市工业结构转型升级。1个重大支柱产业,即智能装备制造产业,依托自动控制和系统集成两大智能技术优势,突出新能源装备、海工装备、先进矿山装备、工业机器人等四大智能装备领域,促进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智能技术的集成和融合,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将智能装备制造产业打造形成一个产值规模达到2000亿级的重大支柱产业。4个重点工业产业,包括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四大重点产业,将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医药、新材料建成年产值过千亿元产业,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建成年产值过500亿元的产业。同时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工业设计、技术研发、服务外包、智能物流等高技术服务业,促进中高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加速形成,完善装备制造智能化升级的服务体系。

25、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引导制造业朝着分工细化、协作紧密方向发展,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有市场前景、有品牌优势的传统产业,振兴以湘钢、湘机、江麓、江南、韶峰等国有大中型企业组成的老工业基地。持续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强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促进我市钢铁、化工、建材、食品、纺织等传统行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分业分类施策,推动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优化存量产能,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发展一批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协作关系。

专栏8: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①1个两千亿级产业工程。将智能装备制造产业打造形成一个产值规模达到2000亿级的重大支柱产业。

——新能源装备。以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为载体,依托湘电风能、兴业太阳能等骨干企业,以风电装备、太阳能综合利用装备为主体,生物质能装备和核能配套装备为补充,重点发展直驱型风力发电装备、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光伏组件及集成系统、核电轴承等产品,力争到2020年实现产值突破600亿元。

——海工装备。以湘潭经开区为载体,依托泰富重装海工装备生产,引进智能化技术,重点研发海上过驳平台、海上浮吊、海上风电吊装平台、深海作业机器人、海底钻机等海洋工程设备,加大海工装备输出,打造1-2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力争到2020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

——先进矿山装备。以湘潭高新区为载体,依托湘潭电机、平安电气等骨干企业,重点发展大型电动轮自卸车、大型散料运输装备、智能风机等设备,着力打造矿山提升运输装备、矿山安全装备、矿山挖掘设备、矿物加工设备等四大产业链,力争到2020年产值突破400亿元。

——工业机器人。以湘潭经开区、天易经开区为载体,依托泰富重装、万英科技、超宇科技等企业,在目前已研发出焊接机器人、槟榔加工机器人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工业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产品,突破关键技术和产业化瓶颈,培育发展机器人产业,力争到2020年产值突破100亿元。

②3个千亿级产业工程。将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医药、新材料建成年产值过千亿元产业。

——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挥湖南吉利等整车生产企业的带动作用,重点发展新型微型轿车、新能源汽车和专用汽车,配套发展一批核心零部件企业,同时加快推进恒润高科整车及新能源车生产基地建设,抓好湘潭高新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打造湖南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到2020年,整车企业本地配套率达到60%以上,力争实现产值突破1000亿元。

——食品医药产业。依托伟鸿食品、宏兴隆、胖哥槟榔等骨干企业,重点发展以现代农业为支撑的肉禽副产品深加工、湘莲深加工、粮油加工、大米深加工、茶油深加工等食品加工产业;依托飞鸽药业等医药制造企业、天士力等医药物流企业和埃普特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加快发展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力争到2020年产值达到1000亿元。

——新材料产业。依托湘钢、金海钢构等骨干企业,重点发展高强耐腐蚀船用钢、海洋平台用耐腐蚀钢和高性能有色金属合金等先进金属材料;依托湘潭电化、桑顿新能源、立发釉彩等企业,重点发展先进储能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力争到2020年实现产值1000亿元。

③1个500亿级产业工程。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建成年产值过500亿元的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依托蓝思科技、韩国梨树、威胜电气、新曦电子等骨干企业,突出抓好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整机制造、电子元器件、汽车电子、装备电子等五大领域,重点发展新型电子产品制造业、软件产业和新一代网络服务业,力争到2020年实现产值500亿元。

第二节加快推进服务业现代化,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

把大力发展服务业作为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的战略重点,加快发展现代商贸物流、文化和旅游、高端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优化提升传统服务业,构建现代服务产业体系,力争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

26、主攻三大重点服务业

充分发挥我市独特的区位交通和生态文化资源优势,突出发展现代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高端服务业等三大重点服务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

——现代商贸物流业。依托湘潭综保区、荷塘现代综合物流园、湖南一力物流公路港、湘乡神龙万里行综合物流园等重点园区,推动外贸平台、商贸中心、物流园区、邮政物流寄递中心和信息化建设,积极促进商业、物流业和制造业的融合发展,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打造一批专业市场,引进更多重大商贸流通项目落地,培育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建设城乡标准化快递服务网络体系,加快形成千亿商贸物流产业,打造长株潭供应链核心枢纽。到2020年,商贸物流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

——文化和旅游业。以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全国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创建区建设为载体,构建一个龙头(韶山)、一个中心(湘潭城区)、一条旅游经济带(湘江文化休闲旅游经济带)、六大片区(昭山、水府、大东山、隐山、乌石、泛白石)的总体格局。以韶山为龙头,加强与花明楼、乌石、东山书院等周边景区的客源共享和线路组合;加快发展以昭山、水府为代表的山水生态旅游,以白石文化、湖湘文化源为代表的历史文化旅游,以盘龙大观园、万楼、窑湾文化旅游街区等为组团的文化创意与城市休闲旅游。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研学旅游、养生养老旅游等旅游新业态。到2020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

——高端服务业。以湘江两岸为核心空间,以中心城区为主要载体,加快建设河西中央商务区、河东建设路口核心商圈、高新区科技服务集聚区、湘潭综保区进口商品贸易集聚区、昭山-盘龙大观园生态休闲集聚区、湘潭金融商务区等服务业示范区、聚集区和特色街区,重点培育总部经济、楼宇经济、金融保险、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商贸会展、商务旅游、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推动服务经济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更大发展。

27、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

顺应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升级趋势,鼓励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服务产品创新,培育壮大服务业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打造新的服务经济增长点,推动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科技与信息服务业。培育发展“互联网+”新技术和新业态。以火炬创新创业园、九华创新创业中心、天易宏信产业园、湘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为平台,促进科学研究、专业技术服务、科技信息交流、技术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科技评估和科技签证等相关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依托信息惠民示范城市建设,积极发展物联网、信息服务外服务、工业软件开发应用等新兴信息服务业。

——电子商务。以建设中部地区电子商务产业基地为目标,提升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加快普及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打造1个以上电子商务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建成2个以上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网商创业园和网商孵化园,加快推进阿里巴巴电商产业带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物流体系,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广湘潭特色农产品上网销售,发展农村电商。

——会展经济。积极培育“湘莲”产业展销会、中南农机产品展示交易会、中国齐白石文化艺术节、名优特产销会、红色旅游文化节等品牌专业展会,做大做强汽车行业、农产品、庆典服务、家装建材、房地产交易等消费类展会,大力培育一批网络虚拟展览会品牌。力争到2020年展览总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

——大健康产业。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康复医疗、卫生保健、健身休闲等行业。加快推进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完善社会养老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异地互动养老、综合型养老与专业型养老相结合、城乡统筹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依托昭山、九华自然资源优势,突出抓好湖南健康产业园、九华医疗健康城等重大项目建设,打造长株潭国际化健康养老中心。

28、优化提升传统生活服务业

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优质提升,丰富服务供给,完善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商贸零售业。推进线上线下互动,支持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应用创新和产品服务创新。巩固提升建设路口、基建营等城市商圈,加快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城区商贸中心建设,鼓励大型实体店向智能化、多样化商业服务综合体转型;鼓励中小实体店发挥靠近消费者优势,完善便利服务体系;支持传统批发企业应用互联网技术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向生产销售环节延伸,实现由商品批发向供应链管理服务转变。

——家庭服务业。加快推进家庭服务业公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连锁经营的家庭服务企业。优化城市服务网点布局结构,积极推动家庭服务网点进社区。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以社区为重要依托,以家政、养老、社区照料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为重点,创新家庭服务业发展模式,整合家庭服务资源,实现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

——房地产业。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引导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土地评估和登记代理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大力发展建筑节能服务业,培育节能技术服务市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提高旧住宅区物业服务覆盖率,城镇新建居住物业全部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模式。

专栏9:服务业提速计划:

①长株潭供应链核心枢纽工程。依托湘潭综保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依托岳塘经开区,加快中国中部国际商贸城等重大专业市场项目建设,打造长株潭中央商贸区;依托雨湖工业集中区,加快推进鹤岭生态物流园一力公路港和泰和“城市矿产”等项目建设,打造湖南公路物流港;依托其它相关园区,建设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专业市场。

②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工程。以红色旅游为龙头,大力发展红色艺术、红色影视、红色出版、红色动漫、红色旅游纪念品等红色文化产业;以昭山、水府旅游区为核心,加快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区、水上运动中心、生态度假村等项目建设;以隐山、白石文化生态旅游区、湘江风光带为核心,加强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大观园、名人旧居修复等项目建设。

③服务标准化工程。全面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重点抓好旅游、文化、商贸餐饮、现代物流等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一批有特色的服务项目,推动服务业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④服务品牌化工程。继续开展名牌服务创优活动,积极培育世界名牌、中国名牌、省名牌服务企业,促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老字号的品牌和文化优势,扶持老字号创新发展,培育有条件的老字号做精做强。

⑤服务融合化工程。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向研发、设计和市场营销、售后服务两端延伸,促进先进制造业的高阶起步和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实现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互动。

第三节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把湘潭打造成为全国“两型”现代农业先行区、旅游休闲农业引领区和都市高效农业示范区。

29、优化农业区域布局

立足湘潭农业特色和现实基础,规划构建“一区三圈十园十片”的现代农业空间格局。“一区”,即把整个示范区建设整体推进的湘中高产优质水稻战略产业区域;“三圈”,即构建近郊都市高效农业、中郊保障性农产品生产、远郊特色生态农业等3个农业产业经济圈;“十园”,即加快建设梅林桥现代农业示范园、湘乡农业科技示范园、韶山核心景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姜畲现代农业示范园、盘龙现代农业示范园等五个现代农业综合园,以及九华农机产业园、天易农产品精深加工园、韶山农产品加工园、荷塘农产品物流园、花石湘莲加工物流园等五个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十片”即10个现代农业示范片。

30、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突出抓好粮食、生猪、蔬菜、特色种养四大产业建设。粮食产业,依靠复种扩面、技术推广、改良土壤、机械作业等手段提高粮食产出水平,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50万吨以上。优化粮食生产结构,推广超级稻、优质稻、全程机械化作业等新品种新技术,努力提高单产。到2020年,水稻总产值达到40亿元,标准化生产水平达到90%以上。生猪产业,加快构筑集饲料兽药、良种繁育、规模养殖、肉类加工和流通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养殖方式,抓好沙子岭猪地理标志产品基地建设,继续保持生猪产业在全省乃至全国的优势地位。到2020年全市生猪出栏规模控制在590万头,总产值达到120亿元。蔬菜产业,加强蔬菜标准园建设,大力发展订单生产和设施栽培,完成蔬菜种植面积100万亩、产量250万吨以上。特色种养,重点扶持湘莲、油茶、花卉苗木、楠竹、水产等特色产业,建设一批年种植面积10万亩,年产湘莲2.5万吨的生产基地,高标准建设3个万亩油茶和2个万亩楠竹示范片。

31、强化农业科技创新

加快湘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综合示范园、特色产业园、标准化生产基地等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对接,促进市农科所、市原种场科研转型发展,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紧密与湖南省农科院、湖南农大、中南林科大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形成产学联盟、院企合作、院市共建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机制。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推广,重点抓好现代种业发展,打造繁育推广一体化的现代种业龙头企业,加强湘沙猪配套系选育等工作,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支持基层农技推广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抓好农技推广补助、科教兴村项目,推动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加快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制定科技引智办法和科技创新激励政策,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建立公共财政和企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2020年,力争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70%。

32、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大户,鼓励发展农民合作联社、农民用水户协会等经营主体。培育股份合作制龙头企业,引导其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先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要。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推进银农、银社、银企对接。鼓励融资担保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允许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到2020年,发展种养大户33000户,发展家庭农场3500个,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500个,发展国家级龙头企业15家、省级40家,力争培育20个国家级、100个省级、300个县级示范合作社。

33、积极构建农工贸产业链

加快构建农工贸产业链,完善产业链内部运转机制,引导建立和完善产业链中各参与主体的利益分配机制、风险分担机制、竞争合作机制和约束保护机制,改变过去产供销脱节、农工商分离的状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制。制订、出台一系列有利于产业融合的政策法规,取消有碍于产业横向互动发展的行业壁垒,鼓励不同产业间企业的联合、重组和兼并,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转移,为一产业与二、三产业在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的融合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推进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专栏10:现代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行动计划:

①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建设2家农业院士工作站、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示范基地、省湘莲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蔬菜产业技术战略联盟、生猪区域工程技术中心等重大科技攻关平台。推进“两型”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到2020年,农业科技贡献率达70%。

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工程。发展种养大户33000户,发展家庭农场2000个,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500个,发展国家级龙头企业6家、省级40家,力争培育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合作社100家以上,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400家。

③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创建工程。有序推进“113”行动,即“1个清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清单;“1套体系”,市、县、乡、村四级监管体系建设;“3化机制”,新型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机制、重点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化管控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三品一标”认证奖补机制。选择条件成熟的企业开展追溯试点。

④现代农业示范样板创建工程。重点推进“5个10”工程,即建设10个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加工物流示范园,10个现代农业产业示范片,10个标志性美丽乡村(农业公园),10个标志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个标志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第四节加快推进信息化,促进产业融合互动发展

坚持信息化带动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大数据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信息产业化和产业信息化,促进三次产业之间深度融合,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

34、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大力提升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在企业研发、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过程和全产业链的综合集成应用,提高规模工业企业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工艺、辅助制造水平,培育50家“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率达到65%,信息化覆盖80%以上的主要业务过程。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加快汽车、机械、食品、电子、纺织等行业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组织研发具有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智能装备和智能化生产线。

35、积极发展互联网经济

对接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各业创新能力,构筑产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建设“智慧城市”。

——“互联网+”制造业。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通过深化现代信息和互联网技术在制造行业中的应用,促进企业现代研发、先进制造、营销体系的发展,形成一批智慧型的制造企业。围绕精品钢材及深加工、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及装备制造业重点推进“互联网+制造”工程。以提高装备智能化水平和优化工艺流程为重点,促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融合发展,实现研发设计数字化、生产设备自动化、生产过程智慧化、经营管理网络化。以泰富重装为代表,鼓励企业基于互联网开展全产业链的增值服务,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务”的转型升级。

——“互联网+”服务业。围绕现代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智慧物流和智慧旅游。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在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中的广泛应用,建立以物流大通关为目标,以网上物流单证、电子结算为主要内容的物流综合服务信息系统。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高性能信息处理等技术在旅游体验、产业发展、行业管理等方面构建智慧旅游应用体系。依托“智慧韶山”,重点建设旅游景区展示平台、旅游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导航平台,形成集导航、导游、导购、观光、休闲、商务于一体的智慧旅游体系。

——“互联网+”现代农业。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农业信息化发展需要,整合涉农信息服务资源,重点围绕湘莲、油茶、沙子岭猪、传统手工业等优势特色产品,打造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信息服务网络,提高农业综合信息服务水平。组织开发适应农村共性应用需求的综合信息应用软件平台系统,提供信息采集、信息加工处理、信息发布和定制信息服务等功能。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平台,支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强产销衔接,实现农业生产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

36、前瞻布局大数据技术产业

围绕数据感知、传输、处理、存储、安全、管理、统计、分析、挖掘、展现、应用等数据全流程,全面发展大数据有关硬件、软件、终端、内容、服务产业,大力培育一批大数据骨干企业,积极发展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我市高新区、经开区等采取共建方式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发展各具特色的大数据产品和装备制造业、大数据软件和服务业。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抓住互联网跨界融合机遇,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和三维(3D)打印技术、个性化定制等在制造业全产业链集成运用,推动制造模式变革和工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大数据新业态,高度重视数字家庭、智能家居、车联网等领域新的智能终端的发展,加快发展医疗、健身、安全类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载电子系统和大数据服务平台,开拓新的消费领域。

第五节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形成县域崛起新局面

充分发掘和整合各县(市)的优势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特色产业,逐步形成有特色的产业集群。

37、湘潭县发展农产品加工型特色县域经济

以天易示范区为中心,主动承接中心城区的产业辐射,重点推进杨河工业园、湘莲工业园、皮鞋工业园、竹木工业园建设,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良性互动的“一区多园”发展格局。挖掘和拓展地域产业基础,大力发展湘莲、油茶、竹木、粮食、生猪等特色产业,围绕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链中原材料供应的关键环节,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基地,提升科技含量,强化品牌效应,巩固特色产业发展优势。

38、湘乡市发展特色工业型县域经济

加快推进湘乡经开区建设,改造提升冶金机电、化工、建材、皮革、食品等传统工业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智能电器装备、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等新兴产业。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构建沿320国道和湘韶线2条现代农业示范带。提升水府旅游区、大东山、云门寺文化旅游档次,开发壶天岩溶洞等旅游资源,融入大韶山旅游圈。

39、韶山市发展特色旅游型县域经济

突出伟人故里品牌优势,深入挖掘红色旅游文化内涵,加快韶山银河旅游区建设,推进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休闲旅游融合发展,不断延伸红色旅游产业链条,树立中国红色旅游第一品牌;以韶山高新区为载体,重点发展以节能环保设备为主体的节能环保产业;建设一批精品农业基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利用优良生态资源,力争将韶山申报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40、创新发展传统手工业

依托我市传统手工业基础优势,突出食用槟榔制作、湘莲生产加工、皮革(皮鞋)、竹制工艺品、传统食品(龙牌酱油、灯芯糕、蛋卷、烘糕、刁子鱼、火焙鱼、毛细扣肉等)、传统文化休闲(与农家乐相结合)、传统文化艺术(雕刻、唢呐、纸影戏、地花鼓、木偶戏、火龙灯、湘绣等)等七类主要产品,通过现代工艺改良和“互联网+”手工业行动,创新传统生产方式和营销模式,加快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推动传统手工业创新发展,实现年产值平均增速达到15%以上,形成新的县域产业增长点。

第四章加快城乡建设,塑造美丽湘潭新风貌

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取向、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实施“一江两岸、北进中强、绿廊连接、组团发展”战略,构建“一主两次、多点支撑”的城镇发展格局,加快推进湘潭新型城镇化进程。

第一节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建设精美主城区

加快主城区(含易俗河城区)建设改造和内涵提升,着力提升城市的建设品质、环境品质、人文品质和生活品质,全面塑造精美城区形象,进一步增强主城区的区域带动能力。到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达到140万人。

41、推进城市空间精明化增长

按照精明增长要求,实施“一江两岸、北进中强、绿廊连接、组团发展”战略,合理控制城市空间向外的无序蔓延,努力建设更为紧凑、高效的现代化精美城市。利用湘江U型湾的独特风貌,推动滨江发展,集中力量建成湘江风光带。加快推进“北进中强”,聚集交通网络着力北进、兼顾东连,促进城市与产业空间契合。“北进”即加强与湘江新区对接,实现融城发展,主要沿三条线路北进:中线沿湘江风光带北进,与长沙湘江风光带相接,打造“山江洲城”特色风貌;西线依托九华大道、伏林大道等城际快速道,以万楼新城、雨湖新城、九华新城梯次北上与长沙河西对接;东线依托芙蓉大道,以高新区、昭岳新城梯次北上与长沙河东城区对接。“中强”即高标准、高品位完善城区各项配套建设,重点加强河东片区功能配套完善和河西旧城区改造提升。“绿廊连接”,即沿主要交通干线和河渠,以大型结构性绿地、环城绿带、水域保护、慢行系统和绿道建设为重点,建设连接城市和内部组团的绿色廊道。“组团发展”,即加快核心主城区、九华新城、昭岳新城、雨湖新城、天易新城、杨河新城等“一核五城”组团发展,努力实现组团之间功能互补,错位发展,设施共享。

42、塑造城市发展精品化形象

以释放发展空间、重塑功能形象为重点,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精心打造功能布局合理的城市中心区。高标准推进九华新城、万楼新城、岳塘新城、集约节约示范区等城市重点城市片区建设,加大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成片改造力度,实现城区发展由“碎片化”向“功能复合体”根本转变。加强万楼、荷塘等城乡结合部和砂子岭、鹤岭、易俗河等城市出入口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深入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改造提升全市性综合公园,增加区域性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数量,加强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建设,到2020年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人。加强主次道路沿线以及旅游景点、商业中心和街区等重要场所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和建设,拆除破旧质差建筑,改造临街建筑立面,增加绿化节点和开敞空间,打造城市亮点。加强城市建筑色调、绿地空间、夜景亮化的整体性规划调控,形成城市外部景观。

43、加强城市设施精致化配置

坚持超前规划和统筹实施的原则,科学安排水、电、路、气、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区交通路网。加快西二环、南二环建设,贯通城市二环;规划建设1条过江隧道,建成昭华大桥、杨梅洲大桥,启动河口大桥建设。完善城区“六纵六横”骨干路网,推进“通江达环”工程建设,进一步拓展支路网,加强道路及城市桥梁桥头堡“微循环”,着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矛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2020年建设约240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燃气等市政管线,逐步消除城市“马路拉链”和“空中蜘蛛网”。统筹城市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停车场和立体车库,有效缓解停车供给不足问题;完善公交专用道、公交场站、充电桩等设施,推进步行和自行车等慢型交通系统建设。加强和改善消防、气象、人防、地质灾害等防灾减灾设施,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维护城市安全运行。

44、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坚持“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三规合一”,强化城市规划管控。坚持建管同步、建管并重,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有序、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合理划分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职权,注重发挥街道、社区作用,积极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倡导全民参与城市管理。加快“智慧湘潭”建设,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数字化大城管,整合住建、城管、公安、交通、环保、能源、工商等公共信息资源,拓展天网、全球定位系统(GPS)车辆监管等系统,构建立体可视化的“大城管”格局。坚持依法管理城市,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

第二节完善市域城镇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在主城区建设基础上,加快次中心城市、市域重点城镇发展,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次中心城市为骨干、中心镇为依托、一般镇为基础的市域城镇体系,构建“一主两次、多点支撑”格局。

45、抓好次中心城市建设

加快湘乡市城区、韶山市城区两个次中心城市建设。

——湘乡市城区。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35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达到32万左右。突出长株潭西向中心城市定位,按照“东进、西优、保南、拓北”空间发展战略,加快北部红仑片区、中部旧城片区、南部东山新城片区和东部东郊乡建设,建设长株潭重要工业基地和休闲旅游城市。

——韶山市城区。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5平方公里,城区人口5万左右。按照“东城西景”的城市空间开发格局,加快推进沪昆高铁韶山南站片区和韶山高新区建设,以传承毛泽东思想、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打造精神家园为重点,打造全国红色旅游示范城市。

46、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

充分发挥小城镇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中的重要作用,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完善功能、打造精品,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促进全市小城镇加快发展。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思路,推进乡镇撤并整合。实施扩权强镇,强化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先期培育花石镇、棋梓镇、银田镇等3个特色镇,支持楠竹山镇、姜畲镇,石潭镇,泉塘镇、清溪镇等国家级重点镇发展成为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小城镇。突出抓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配套建设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设施、供水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等基础设施,着力加快卫生院、文化站、中小学校、农科教中心、汽车站、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以重点镇为中心,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农村集镇、中心村、行政村和自然村发展,形成功能互补的城镇发展体系。

专栏11:湘潭市重点特色镇发展定位

特色镇 功能类型 发展定位

花石镇 商贸重镇 全国湘莲基地,商贸综合城镇

棋梓镇 综合城镇 水府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休闲旅游为主的山水城镇、传统工业重镇

银田镇 旅游名镇 特色旅游小镇

楠竹山镇 工业强镇 军民融合产业基地

乌石镇 旅游名镇 红色教育基地,隐山湖湘文化旅游区

白石镇 旅游名镇 白石文化旅游区

青山桥镇 工业强镇 重点发展制鞋产业和特色手工业

龙洞镇 旅游名镇 以高效农业为主的旅游小镇

壶天镇 旅游名镇 历史文化名镇、边陲交通小镇

虞唐镇 商贸重镇 以农副产品加工、中转为主的商贸型城镇

第三节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

按照“全域湘潭”理念统筹城乡发展,健全城乡联动发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47、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以农村道路、农业节水、河流治理、清洁能源、环境整治、住房改造等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事关农村发展的基础性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路网建设和公路改造,加快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运营机制,加快自来水入户建设,全面实现农村安全饮水。推进农村户用沼气、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建设,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扩容和户表改造,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实现户户通广播电视,乡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拥有多媒体网络教室。加强“三农”服务站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快递企业在特色乡镇、交通枢纽乡镇等地区建设较高标准的服务网络,完善邮政快递农资配送服务体系。继续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和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理。加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步伐。

48、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健全符合农村实际、城乡有效衔接的农村公共服务制度,积极实施一批惠民实事工程,逐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水平。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深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稳步提高工资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鼓励支持农民创业增收。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实现在全市农村全覆盖。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和教师编制标准,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开展乡村文明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农村文化体育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抓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改造,不断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逐步构建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村中等职业免费教育,加快培养新型农民。

49、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按照尊重意愿、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分类施策的原则,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区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城镇全体居民共享城镇化成果。重点实行总体宽松、差别引导的城镇落户政策,中心城区和各县域城区、重点城镇,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有序放开落户限制;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着重保障其随迁子女平等享有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权利,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推进农民工融入企事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增强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建设包容性城市。

50、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每年支持30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创建。集中打造梅林桥、东郊、姜畬、银田、盘龙、昭山等10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建立市领导联点包片机制,整合涉农资金,探索“产村一体”模式。”立足“山青、水秀、地干净、人文明”目标,开展清家园、清田园、清水源,净化、绿化、美化的“三清三化”活动。科学编制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优化镇、村布局,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局。通过并村集中、缩宅腾地,增加存量土地,整理农业用地,化零为整,建设特色农业园区。加快特色村庄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高效农业型、农产品加工型、观光旅游型、生态养殖型等具有鲜明个性特色的村庄。引导农民对农房、院落等传统风貌进行整修,保护修复井泉沟渠,保护自然山水生态格局,发掘保护传统文化和历史遗迹、遗址。加强农村美化亮化工程建设,重点突出山体绿化、庭院绿化和三边(路边、屋边、水边)绿化,逐步培育成常绿阔叶林顶级森林群落。整治农村集镇和环境卫生。到2020年,所有建制村基本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任务。

专栏12:城乡统筹建设行动计划:

①城镇功能提质工程。实施市政设施养护精细化工程,加大地下渗漏与建筑安全治理力度,依托风光带的推进规划建设城市生态绿网,逐批选取城市主干道实施绿化亮化改造、“穿衣带帽”工程,加快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大力推进市、县、乡镇“两供两治”工程。到2020年,市政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城市交通基本畅通,城区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城市棚户区改造全面完成,基本完成5个以上城中村改造,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完成25个老旧住宅小区改造。

②城市人文提升工程。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中央文明委的要求,抓好“十大重点工作”,建好“八大环境”。挖掘沿江千年文脉,加快历史文化街区建设。依托湘江、涟水、涓水、向东渠等水体,串联金霞山、法华山等山体,组团打造自然人文融合景观。重点保护城正街、十八总城市传统肌理的延续,推进窑湾文化旅游街区建设。到2020年,完成窑湾文化旅游街区、万楼新城文化休闲区、城正街历史文化保护街区、齐白石艺术城等项目建设。

③城镇组团发展工程。重点加强五个城镇组团建设,即以棋梓桥镇为核心,辐射翻江镇、壶天镇、毛田镇;以虞塘镇为核心,辐射栗山镇、中沙镇;以月山镇为核心,辐射白田镇、金石镇、金薮乡,着力推进白田、金石、金薮三个乡镇的统筹规划和一体化发展;以花石镇为核心,辐射射埠镇、排头乡;以青山桥镇为核心,辐射石鼓镇、分水乡。

④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集中连片打造10个美丽乡村示范片,每年推进3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重点抓好农村水、电、路、环境、通信设施改造。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推进“公路到村”、“油路到乡镇”建设。加强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强化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生活污水粪便处理。加强农村美化亮化工程建设。到2020年,建成10个美丽乡村示范片、15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

第五章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城乡发展新支撑

按照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的要求,完善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

第一节构建内外畅达的综合交通网

围绕建设大通道、疏通微循环、理顺关节点,统筹推进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城市公共交通建设。

51、加快铁路网建设

制定全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加快长株潭城际铁路湘潭段建设,确保2016年底按时竣工通车,推进长沙地铁3号线延伸至沪昆客专湘潭北站建设。同时规划建设一条城市轨道交通线与长沙、株洲对接,争取渝长厦快速铁路经过沪昆湘潭北站,把沪昆湘潭北站打造成长株潭西部重大交通枢纽,并抓好湘潭火车站的建设,全面构建“六纵两横”的铁路运输网。到2020年,形成“客运专线通达全国,城际轨道直达3+5城市群,核心内轨道通畅长株潭”的铁路网架构。

52、完善公路网建设

加快推进益娄高速及G60醴陵-娄底扩容工程湘潭段,争取将原长株潭外环高速湘乡至宁乡段(西北段)规划为长韶娄高速、沪昆高速及G60醴陵-娄底扩容高速三条高速的连通线,形成“三纵三横三支”的全市高速公路网。加快推进与长沙、株洲的交通对接,全面建设好湘江风光带,抓好伏林大道、响水大道、白云路、昭山大道、九华滨江路、昭山滨江路、湘乡-韶山高铁站-长沙南横线等城际干道建设。完善市域内城际干道,重点抓好G320湘潭绕城线、武广高铁株洲站至沪昆高铁韶山站连接线等项目建设。推进城乡干线公路建设,抓好湘乡至青山桥、韶山-月山-水府庙、S219下摄司-易俗河-土桥公路(含下摄司大桥)等项目建设。推进国省干道提质改造。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重点升级现有的低等级道路,加快通村通组公路硬化和危桥、安保改造工程,拓宽改造农村公路1588公里,加强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养护,构建安全畅通的农村公路网络。到2020年,全市公路网密度达到198公里/百平方公里,形成“高效便捷、四通八达”的道路网系统。

53、加强水运设施建设

提升以“一江两水”为主体的水路运输能力,重点推进湘江、涟水航道升级和涓水航道治理,将湘江航道提升至可通航2000吨级船舶的II级航道标准。争取实现涟水复航,力争将干流涟钢大桥-湘河口段175km打造成为可通航1000吨级船舶的三级航道。抓好九华港区、铁牛埠港区、易俗河港区等三大水运港区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将九华港区打造为湘江重要航运物流中心,建设水上污染防治救援中心和昭山旅游客运码头。到2020年,形成“干支结合、水陆联运”的内河航运体系。

54、启动航空运输设施建设

根据湖南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在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境内以及市区周边规划4个通用机场(通用机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机场,包括可供飞机和直升机起飞、降落、滑行、停放的场地和有关的地面保障设施),争取“十三五”期间启动建设1-2个通用机场,主要用于长株潭地区航空应急救援综合服务。同时,积极争取长株潭核心区第二机场选址湘潭境内建设。

55、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

以建设全国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为契机,全面推进“713”全国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工程,加强综合客运枢纽示范建设、城市物流集疏运中心示范建设和运输服务信息共享示范建设,提高交通运输立体化网络服务水平。加快构建由“三主六辅”对外客运枢纽、长株潭区域客运中心、市域城乡客运节点以及村镇农村客运站点组成的客运枢纽体系。依托市域内省道、县乡公路布局城乡客运通道,开通公交化客运班线,连接中心城镇和一般建制镇。加快公交快线、公交专用道、公交站场建设,创建“公交都市”,实现与城际铁路、城际大巴、城乡客运班线的“零距离”换乘,形成中心城区-外围组团的便捷公交换乘体系。完善公众出行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整合“湘潭交通”智能手机APP应用,完善湘潭通用公交IC卡平台功能,夯实公共交通信息服务支撑。

专栏13:综合交通网构建行动计划:

①“六纵两横”铁路网。六纵:京广铁路、武广高铁、洛湛铁路、渝长厦铁路、长株潭城际铁路、长沙地铁三号南延线;两横:沪昆高铁、湘黔铁路

②“三纵三横三支”高速公路网。“三纵”:京港澳高速、京港澳复线、益娄高速;“三横”:长韶娄高速、沪昆高速、沪昆高速扩容工程;“三支”:长潭西高速、韶山高速和长韶娄高速韶山支线、原长株潭外环高速西北段。

③“九纵十三横”国省干线网。“九纵”:G107、G234、G240、S107、S213、S218、S219、S225、S228;“十三横”:G320、G354、S223、S328、S329、S330、S331、S332、S333、S335、S336、S337、G320绕城线(湘潭到湘乡的城际快速路)

④“三主六辅”对外交通枢纽。“三主”,即湘潭站、沪昆湘潭北站、荷塘客运枢纽站等3个对外大型枢纽;“六辅”,即河西客运总站、河东公交综合站、汽车西站、天易汽车站、韶山综合客运站、湘乡红仑汽车站等6个对外一般枢纽。

⑤“713”全国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工程。建设7个客货运站场,包括河西公共客运总站、河东公交综合站、荷塘客运枢纽、韶山综合交通枢纽、湘潭湘运天易综合物流中心、一力物流公路港、城乡标准化快递网络建设。打造1个信息平台,即智慧交通服务信息共享示范平台;规范创新3个机制标准,包括规范创新运输组织模式、建设综合运输服务工作机制、建设综合运输服务标准示范。

第二节构建功能完善的城乡水利网

坚持兴利除害并重、防汛抗旱结合,进一步健全水资源配置和防洪减灾体系。

56、保障城乡安全饮水

加快农村供水改造和建设城市洁净水源,提高城乡供水质量,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需求。加强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发城市第二水源,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确保水源足量、稳定、安全供给。扩建九华自来水厂、市一水厂、三水厂,并对市一水厂、三水厂进行提标改造。继续实施和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57、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开发地表水资源,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兴建各类水利设施,提高城乡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围绕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快粮食主产区农田水利建设步伐,推广农业节水技术,提高农业水利用效率。推进韶山灌区现代化示范建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和供排水体系建设。到2017年,全市实现五小水利建设项目村全覆盖,完善新时期的农田水利设施;到2020年,全市农田有效灌溉率达到96%,旱涝保收率达到90%。

58、推进防洪安全网建设

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县城和中心镇防洪护岸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逐步建成完善的城市防洪体系。实施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加强我市湘江、涟水、涓水岸线资源有效利用与保护,加强涓水的调水蓄洪能力建设,全面完成湘潭市城区20公里堤防、湘潭县县城32公里堤防、湘乡市城市防洪堤建设。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任务,争取全面实施国家规划内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确保水库、水闸安全运行。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修复工程。

59、推进水生态保障网建设

加强城市河、湖、渠等重点水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大力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结合城市防洪排涝建设,加强城市河湖水系整治与生态修复。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入河排污口控制和管理,开展重点水域水质监测,加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及湘江等重点水域保护力度。

第三节构建清洁安全的能源保障网

顺应能源革命趋势,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完善能源保障网。

60、完善城乡电网设施

加强电源点和电力通道建设,深化城市电网工程改造升级,加快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实现农村居民户均容量由2015年的1.15千伏安/户提升至2020年的2.0千伏安/户。推进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湘潭段建设,抓好昭山、学府、向家塘、峡山等110千伏、九华北、锦石、滨江220千伏等输变电工程建设和既有变电站增容、改造。中心城区内,新建110千伏以下的高压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对重点乡镇辖区范围内需调整和改迁的电力线路进行改造,完成天马、洪门塘、石头铺、古塘桥、中沙等变电站新、扩建工程。

61、推进天然气利用

按照“气化湖南”总体部署,推进湘潭天然气管网、调峰和储备设施建设,开展湘娄邵天然气供气管道和潭衡天然气管道沿线重点乡镇气化工作,2016年实现城区燃气管网全覆盖。推进新城区燃气管网建设和老城区燃气管网改造,建设改造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城市门站、储配站、燃气管道、调压设施)、燃气汽车加气设施。续建黄茅高压储配站、九华天然气门站,新建两座CNG-LNG加气站。对姜畲组团、杨河组团、楠竹山组团,分步规划建设小规模CNG卸气站和少量中压管道,逐步发展用户。

62、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

依托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加快风电开发,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加快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建设,提高新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加快推进湘乡梅桥风电场、褒忠山风电场和湘潭县昌山风电场建设,抓好太阳能光电光热工程、地热能利用和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到2020年,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7万千瓦以上,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56万㎡,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90万㎡,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总量折合标准煤达到66万吨,城市规划区新能源应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7.5%。

第四节构建高速泛在的区域信息网

按照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要求,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广覆盖、高性能、多内容”的新一代信息网。

63、提升信息网络基础

加快推进“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实施宽带网络光纤化和广电网络双向数字化改造,模拟电视向高清数字电视过渡,建设集网络化、宽带化、融合化为一体的“城市光网”。全面推进“光进铜退”和光纤入户,加快布局下一代互联网,推动IPV6宽带网络规范化商用,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实现公共服务场所无线局域网络(WiFi、WLAN)全覆盖。加快推进互联网、电信网和广电网“三网融合”,促进业务运营相互准入、对等开放、合理竞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IPV6商用网络,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95%以上。

64、强化信息应用基础

跟踪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展,择机推进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全球定位、激光扫描技术为特征的传感网建设,以物联网技术整合相关系统,协同和创新相关业务与服务。加强物联网架构研究,促进物联网在工业制造、农业生产、商贸流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示范,支持企业探索构建跨行业物联网运营和支撑平台。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信息四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并加快向社会开放,推动数据共享。大力推进“智慧湘潭”平台建设,筹建云计算数据中心,加快“政务云”、“工业云”和“教育云”平台建设。

65、筑牢信息安全基础

实行网络基础设施与安全保密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围绕金融信息安全、云计算与大数据信息安全、工业控制信息安全等领域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在重点党政机构和涉密单位,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加快建设信息安全和应急指挥平台、电子签名互认平台、政务信息安全监督平台,建立重要数据容灾中心,掌握信息安全主动权,为“智慧湘潭”建设提供可靠的信息安全保障。

第六章加快绿色发展,全面建成两型建设示范区

加快推进绿色化,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全面建成“两型”社会,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湘潭。

第一节 推进低碳循环发展

推动经济发展绿色转型,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

66、推进低碳发展

实施产业低碳化工程,全面完成竹埠港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加快推进锰矿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和转型发展,大力推进湘乡城西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抓好谭家山和湘乡壶天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启动实施下摄司老工业区调整改造和棋梓桥独立工矿区改造转型,大力推进企业低碳技术改造,加快推进低碳园区建设,抓好湘钢等企业低碳转型示范,加快构建低碳生产体系。主动控制碳排放,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全面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加快推进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实行公共交通优先,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实施建筑绿色化工程,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住宅产业化,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50%。加强生态林体系保护和建设,增加森林碳汇。积极推进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67、推进循环发展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等固体废物的处置体系。积极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加快推进绿色清洁生产,促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重点实施农业、工业、商贸服务等领域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开发利用“城市矿产”,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以及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推进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废旧机电产品、废旧塑料等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抓好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国家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

第二节 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

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68、全面推动能源节约

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快推进结构性节能、技术性节能、制度性节能,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管理,积极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实施强制性能耗标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强能源计量监测体系建设,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加强重点单位节能监管和在线监控,加快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在生产、生活领域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实施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工程,抓好国家新能源示范市建设,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分布式能源建设,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强节能宣传,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现社会节能常态化。“十三五”期间,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17%以上。

69、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严格加强耕地、林地、湿地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行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特别是园区单位土地投资强度。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时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深度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积极发展农村集中型住宅、城市节地型住宅。不断完善和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在新城建设、旧城改造、园区开发、农民安置、道路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各个领域,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从规划计划、考核评价、项目审核、监督检查等方面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全面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到2020年,亿元GDP建设用地下降至0.3067平方公里。

70、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实现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取水总量控制和用水管理。着力抓好工业节水、农业节水和城市生活节水三个环节,大力推进城市中水回用、企事业单位和家庭节水改造、农业节水灌溉等示范项目建设,大力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广节水技术、节水设备和节水器具,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

71、实施节材工程

加强对冶金、建材、建筑、机械等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施工、生产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降低工艺过程消耗,提高原材料利用效率,突出抓好工业废弃物、废旧混凝土的回收利用,鼓励使用新材料、再生材料。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9%以上。规范并减少一次性用品生产和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性开发和高效利用,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工艺,加强共伴生矿产及尾矿、废石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

第三节 加强环境综合治理

实施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工程,突出打好污染治理三大战役,努力让莲城留住碧水蓝天。

72、加强水污染防治

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力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突出抓好竹埠港、锰矿、湖铁周边等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实现重金属污染全治理。抓好湘江湘潭段综合治理,加快涟水、涓水、护潭河等流域截污治污,加强河道保洁建设,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工业废水排放全面达标。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以雨污分流为主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档升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垃圾源头分类、二次分类和终端综合处理相结合的措施,突出抓好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的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程建设,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对重点湖泊的保护,全面推进水府示范区良好湖泊的保护,抓好城市小型景观湖泊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改善水环境质量。

7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加强火电、钢铁、有色、水泥、化工、皮革、铅酸蓄电池等重点行业治理,大力开展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新、扩、改建机组必须配套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强化脱硫脱硝设施稳定运行。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加快淘汰黄标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实施城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加强对工业烟尘、粉尘、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有毒有害空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严格控制烟煤型污染,全面控制和削减颗粒物排放,严格治理餐饮业排污,推广餐饮油烟净化设施,严格控制农村秸秆焚烧,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力度。综合治理城市声环境,严格控制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等扰民源点。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控制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到2020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

74、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开展对主要农产品产地、工矿废弃地等重点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工作,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环境现场评估制度。加快推进土壤污染修复,抓好重点污染区域重金属污染土壤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和科学灌溉,鼓励使用有机肥,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的全过程管理,建立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

第四节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以创造生态化人居环境为目标,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充分发挥耕地、林地、绿地、湿地、流域的综合生态功能,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75、构建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

拓展城市绿色空间,着力构建“三圈二带多点”的森林生态体系。“三圈”:在环市城区15公里左右范围内,建设功能完备、群落稳定的城市森林圈;在距城15—40公里范围内,建设以森林生态休闲旅游和水源涵养为主的森林生态经济圈;在距城40公里以外的地区,建设以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为重点的森林生态防护圈。“两带”:沿湘江、涟水、涓水等主要流域两岸建设沿江风光生态防护蓝带,沿京广铁路、湘黔铁路、沪昆高铁、长株潭城际铁路、京港澳高速、岳临高速、长潭西线、107国道、320国道、城市二环线、潭花线、天易公路等交通干线两侧建设20-50米的生态美化绿带。“多点”:以韶山、昭山、乌石、隐山、东台山、褒忠山、泛白石区等为重点,大力推进森林旅游休闲工程,加快推进韶山植物园、昭山苗木花卉博览园、盘龙大观园、水府国家湿地公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禁止公益林商业性采伐。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快推进大型公共绿地、楔形绿地以及新城片区、小城镇和大型居住区绿地建设。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6.3%,争取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76、构建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系统

加快实施水资源保护及重要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管理,实施水系连通、河湖疏浚、水生态修复与保护等工程,形成水系、江河的有机联系。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流域综合整治,有效控制水系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破坏。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地,积极推进安全饮水工程,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专栏14:“两型社会”升级行动计划:

①竹埠港“退二进三”工程。按照“关停、退出、治理、建设”四步走的部署,在区内化工企业已经全部关停退出的基础上,全面完成环境污染整治,加快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老旧社区改造五大工程,并在整治后的工业用地上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第三产业。利用连接长株潭绿心、依傍湘江的优势条件,打造国家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典范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名片。

②节能节水重大工程。以电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重点实施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节约和替代石油、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工程,抓好湘钢余热余压余气开发利用、大唐湘潭发电余热综合利用等重大项目。创建节水型城市,积极争取国家“海绵城市”试点,推进城镇雨水综合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工程。

③环境污染治理重大工程。强力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抓好重金属污染治理、长沙航电综合枢纽库区建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水府庙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禁养区养殖业退出等重点领域治理工程。抓好竹埠港区域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锰矿地区历史遗留固废治理、原湖铁及周边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建设;全面完成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河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各重点镇污水处理厂、湘潭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湘乡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程等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对已划定的37.3万亩污染耕地按达标生产区、管控生产区和作物替代种植区实行分区治理,提高管控生产区稻米合格率。

④循环经济推进工程。实施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工程建设,抓好高新区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国家试点城市建设。以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鹤岭工矿区和湘乡老工业区为重点,推进循环经济园示范建设。抓好湘钢、电厂、五矿湖铁、电化、湘氟、韶峰等骨干企业循环经济升级。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9%。

⑤绿色生态建设工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抓好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建设,保护和建设韶山、昭山、乌石、隐山、东台山、金霞山、褒忠山、法华山、仙女山、晓霞山、泛白石区、紫荆峰、水府、盘龙大观园、湘潭市韶山植物园、梨头嘴湿地公园等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旅游休闲工程,抓好湘锰国家矿山地质公园、杨梅洲公园、青竹湖湿地公园、望江公园和其它城市公园建设。

第七章全面深化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着力破除制约我市转型创新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一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7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有效承接国、省下放审批事项,进一步取消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并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前置审批,精简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推广网上并联审批新模式,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1+3”清单制度,推行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推动行政管理重心由审批向服务和监管转变,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建立防止已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权力反弹的长效机制,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权力实行项目清单管理,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市、县(区)政务中心互联互通,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全市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投资、建设等领域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横向联通、纵向贯通”。

78、优化行政组织机构

统筹推进行政机构改革,规范机构设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明确分级管理责任,探索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积极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落实省直管县试点后相关行政管理权限的配套调整。推动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动“合村并乡”基层行政区划改革,推动扩权强县、强镇扩权相关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政权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79、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

明确政府公共服务的权责体系,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法治化,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加大公共服务购买力度,构建多元化、社会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完善诚信资讯公共网络平台和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增强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对政府机构自由裁量权的约束,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构建标准化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

80、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完善政府投融资平台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投融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和计划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估算、概预算、结决算评估机制,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扩大“代建制”管理范围。鼓励非公资本投向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卫生、教育等公共事业,推动形成政府、社会、金融机构、企业以及居民充分参与的多元化投资主体结构。依法创新政府举债模式,降低地方债务风险,支持政府投融资平台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合作,多渠道解决融资难问题。

第二节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81、健全现代产权制度

按照“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科学界定产权归属,依法划分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等产权归属。坚持依法保护各类产权,有效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清理和修订限制各类产权主体发展的政策制度,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信息服务和中介服务,进一步规范交易程序,促进多种形式的产权交易。

8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全面完成全市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处理,稳步推进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到2017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改制任务。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加快推进市属国资国企战略重组,积极推进驻潭央企省企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国有企业公共服务补偿制度。允许社会资本以合资、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企改革,稳妥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有选择地支持将PPP项目公司发展成民营资本参股或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83、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机制,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支持国有资本进入优势及高科技非公有制企业。制定和落实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方法,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投资,推动非国有资本进入公共建设领域。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强化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财政投入。促进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传统产业领域的非公有制企业利用先进技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改造提升。鼓励大中型企业与本地中小微企业相互配套。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人才培养。到2020年,非公经济占GDP比重达到80%。

84、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建立公平开放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稳妥推进宅基地管理改革试点,完善工业用地配置方式,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引导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建设用地。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加强技术交易平台建设,健全技术转移机制,大力发展技术认定、咨询、估价等中介服务。建立公平统一、规范有序的现代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健全吸纳各层次劳动力资源来潭发展的政策体系,畅通人才交流渠道。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改革政府定价规则,保证政府定价公开透明,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交易。

第三节 健全现代财政制度和金融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制度,着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85、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在省级财政改革的总体框架下,全面有序推进财税各领域、各环节改革,在收入管理、预算管理、体制管理以及资金管理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完善收入征管机制,创新财源涵养模式,建立财政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机制。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构建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机制,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之间的相互衔接和资金统筹。科学合理划分市、县、乡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建成权责对等的市、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农村财税体制改革,整合涉农资金。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投资评审制度,建立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构建运作高效的资金管理机制。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健全市、县、乡财政绩效管理机制。

86、健全金融市场体系

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力度,稳妥发展新兴金融业,稳步推进互联网金融。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大型国有担保公司。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改善中小微企业、三农领域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企业上市辅导监管工作机制,支持企业上市和到“新三板”挂牌融资,推进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兼并重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设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互帮互济过桥基金。设立县(市)农业融资担保基金,完善县域农业融资担保体系。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规模,争取小微企业征信集合债券试点。防控金融风险,合理控制融资平台贷款等政府性债务,加大企业解困化险力度,将银行不良贷款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落实存款保险制度,切实保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加快推动农业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保险产品创新试点。加强金融生态建设,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两权”抵押,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第四节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

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着力破解制约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87、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

率先在自然资源产权界定、自然资源用途管理、自然资源监管管理等领域取得改革示范成果。探索建立湘潭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率先对全市森林、水体、湿地等重要生态资源实施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建立覆盖全市域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完善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严守耕地红线。健全水资源管理考核机制。实施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制度,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机制、生态保护红线监督与报告机制,完善越线责任追究机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健全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

88、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建立健全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探索开展节能量交易工作,在重点用能企业中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阶梯式价格制度。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规范排污交易价格行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突出抓好竹埠港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国家试点。建立健全生态效益评估机制和生态补偿制度,实行生态资源有偿使用,提高生态公益林等补偿标准。推行政府“两型”采购制度,促进清洁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引导绿色消费。

89、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政府依法监管、企业主体负责、公众监督参与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创新两型标准化建设机制,建立完善绿色评价考核体系。完善环境监测、评价、统计、考核体系,规范环境监测数据公告制度。推进PM2.5监测与防治体制建设,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多污染协同控制、多污染源综合治理及区域间环境治理联动机制。推广第三方治理机制。完善环境风险责任保险、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探索发展“绿色金融”、“绿色税收”及“绿色财政”等制度。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第八章 扩大对外开放,构筑开放发展新高地

全面呼应和对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紧紧抓住长株潭一体化建设契机,坚持对外开放与对内合作相结合,创新开放模式,拓宽开放领域,全力打造湖南开放发展新高地。

第一节 全面加强区域合作

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重大战略,深入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加强区域合作,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开放型经济格局。

90、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

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加强湘潭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开展交流合作。做强以园区为重点的产业承接平台,形成覆盖“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和地区的“走出去”服务平台体系。促进沿线人文交流,重点加强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领域合作交流。充分利用亚欧博览会等平台,加大优势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鼓励企业实施抱团出海、借船出海战略,以优势企业为龙头,以延长产业链为纽带,引导扶持特色食品、矿山装备、机电产品抱团“走出去”。争取我省开通的五定班列、湘欧快线等延伸至湘潭。

91、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

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强化与长三角城市群在贸易、金融、产业领域的合作,加快融入沿江产业发展带。全面推进湘江、涟水航道升级,优化湘潭港功能布局,加强水运港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将九华港区打造成湘江重要的航运物流中心,构建通达便利的内河运输网,打造与长江经济带地区的便捷对接通道。加强与长江经济带地区的产业合作,推进产业融合互补,积极引进重大产业项目落户湘潭;发挥智能制造优势,提高我市新能源装备、海工装备、先进矿山装备等智能装备制造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

92、深入推进长株潭一体化

加快推进我市与长沙、株洲的协同发展,共同将长株潭打造成为全国“两型”发展示范区、长江中游城市群核心增长极,尽快实现“规划同图、设施同网、产业同兴、创新同为、生态同建、服务同享”。

——规划同图。严格落实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促进我市与长沙、株洲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体系全面对接,实现编制时间、规划目标和内容的全方位对接,促进长株潭发展规划同体同图。

——设施同网。加快推进与长沙、株洲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打通连接三市的内环路,增加连接三市的外环路,加快轨道交通和湘江风光带建设,促进交通相向发展。以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国家下一代移动互联网、“宽带中国”、“三网融合”试点为契机,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数字长株潭、智慧长株潭。

——产业同兴。发挥我市产业发展比较优势,加强与长沙、株洲的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互补互促。着力与长沙共同打造“湖南智谷”,争取将长潭西线高速改为城际快速通道,以此为主轴,推进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大、湘潭大学、湖南科大、长沙高新区、湘潭经开区联袂合作,带动湘江西岸整体开发,共建“湖南智谷”。

——创新同为。依托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湘潭国家高新区与长沙、株洲国家高新区的紧密合作,以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为主载体,加快集聚高端创新要素,汇聚高端科研人才,合力打造中部“硅谷”。

——生态同建。以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为平台,与长沙、株洲共同建立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长株潭生态补偿机制,突出解决湘江水系污染、土地重金属污染、大气雾霾等突出环境问题。

——服务同享。协同推进长株潭公共服务“三通四化”工程。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推进区域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逐步实现对接共享,让一体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

93、深入推进其他各类区域合作。充分发挥商会协会的纽带作用,加强与国内重点经济区域和先进地区的合作交流。充分把握湘潭作为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政策优势,积极承接珠三角、长三角等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深化泛珠区域合作,加强与中西部地区合作,扩大向西、向北开放,深化与新疆、内蒙等沿边区域合作交流,拓展与成渝城市群、兰西城市群合作交流领域,畅通向西、向北国际物流通道,增强对中亚、西亚、俄罗斯、欧盟经贸交流合作。

第二节 培育开放发展新优势

搭建开放发展平台,不断聚集开放发展新优势,为全市开放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94、高起点建设湘潭综合保税区。鼓励在综合保税区按照负面清单原则开展金融服务创新,积极探索开展离岸金融试点。通过搭建“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设立功能延伸的口岸服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研发检测维修服务平台和保税仓储物流服务平台,力争建成“四区一中心”,即区域性外向型高端制造业集聚区、国际物流集散区、配套服务样板区、改革创新先行区和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将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湘潭开放发展的“桥头堡”。

95、推动园区开放平台转型升级。突出园区在开放发展中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创新园区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积极探索托管、代管、共建和一区多园等多元化模式,探索跨市域联合开发、委托战略投资者等多元化开发机制,使园区真正成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以2家国家级园区和5家省级园区为重点,积极探索承接产业转移新路径,创新加工贸易模式,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推动区内产业升级,实现产业结构、产品附加值、质量、品牌、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不断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制度,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和考核评价体系,避免同质竞争。强化园区与韶山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协作,努力把园区建设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

第三节 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创新开放模式,拓展开发领域,全面提升我市开放型经济水平。

96、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大力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深入挖掘湘潭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与潜力,积极承接国内外加工贸易转移,以发展中高端技术含量和中高级附加价值的加工贸易产业为引领,重点发展“就地配套”、“内外兼销”、“快捷运输”等内陆加工型贸易。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发展,创新商业模式和贸易业态,增强外贸发展的内生动力。坚持科技兴贸,扩大自有技术、自有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及传统支柱产业产品出口,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促进出口结构转型升级。支持特种机电、汽车零部件等机电产品和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着力打造特种机电、汽车、新能源装备等出口基地。培育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重点推动矿山装备、新能源装备、海工装备、信息技术、特色食品等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十三五”时期,力争全市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0%。

97、提高招商引资质量

围绕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突出重点领域,强化载体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招商引资的规模和质量。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着力引进一批龙头型、基地型大项目。积极推进PPP、TOT等融资方式,鼓励外资以资产并购、股权并购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积极争取国外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优惠贷款。突出抓好产业链招商,围绕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海工装备、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积极吸引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推动本地企业与外来资本的产业链融合。强化企业招商引资主体地位,力促现有龙头企业增资扩股、以商引商、以外引外。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举办投资洽谈会、网上招商、委托中介机构招商等多种形式,加快招商引资市场化、专业化步伐。

98、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

按照“政府组织、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的原则,推动我市富余优势产能、资金项目、劳动力“走出去”。加强市内资源整合,支持海工装备、新能源装备、先进矿山装备等产业抱团出海。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境外投资建立境外经贸产业园区和生产基地。引导外经企业不断实现制度创新、战略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通过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稳步发展对外劳务合作,带动设备、材料、产品、技术、服务“走出去”,逐步推动湘潭外经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专栏15:开放高地构筑行动计划:

①开放平台拓展工程。加快构建和完善大通关体系,稳步推进电子口岸实体平台建设。完善航空、铁路、水运、公路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开通“五定班列”。依托湘潭综保区,建设“无水港”,开展“江海联运”、“铁海联运”、“陆空联运”。

②开放型经济提速工程。联合长沙、株洲共同申报和打造国家级自由贸易试验区,结合现有的经济开发区,依托长株潭城市群的交通枢纽,升级现有保税区,发展长株潭自由贸易园区和自由贸易港区。积极推进保税仓库和水运等口岸建设,改善物流、交通和口岸大通关条件,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③招商引资推进工程。以园区为载体,以项目为抓手,强化产业招商,建立《园区主导产业招商引资目录》,5年内引进项目300个以上,各园区每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速不低于20%,其中国家级园区每年至少引进3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1个或2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2个,5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5个;省级园区每年至少引进1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1个或5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2个,1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5个。

第九章 建设文化湘潭,增添城市文明新活力

以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化事业,促进文化与经济、科技深度融合,提升文化软实力,打造文化旅游名城。

第一节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时代精神,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构建共有精神家园。

99、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强基固本、凝魂聚气的战略工程,发挥“主席家乡”的独特优势,突出我市红色文化底蕴深厚的特色,从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制度规范等方面推动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全市人民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围绕核心价值观24个字、12个主题词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各类媒体、运用多种手段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加强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五进”、诚信红黑榜、学雷锋志愿服务、“讲文明树新风”、“我们的节日”等系列主题活动。

100、全面提高市民道德素质

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坚韧不拔,敢为人先”湘潭精神宣传教育活动,让湘潭精神深入千家万户、入脑入心。推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效应,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101、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机关、文明窗口、文明行业、文明集市等各级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挖掘推出一批文明创建典型。注重抓好食品药品、风景旅游区、农贸市场等领域的文明创建工作,树立现代文明新形象。继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已经取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荣誉的基础上,夯实基层基础,全力攻坚克难,形成创建常态,力争通过三年不懈努力,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第二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02、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加大政府投入,按照全覆盖、保基本、促完善、可持续、重实效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成市有三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县有两馆(文化馆和图书馆)、乡有一站(文化站)、村(社区)有一室(文化活动室)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在新建、改扩建公共文化场馆的同时,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好十三大文化公园、广场,新建和配套100个社区、小区微型公园(广场),完成100个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开辟50个公共阅报亭、10个24小时自助图书借书亭。

103、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档案等文化事业。加大优秀群众文化产品供给力度,深入开展全市“欢乐潇湘•幸福湘潭”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好传统节日、重大节庆、纪念日的群众文体活动。重点办好中国(湘潭)齐白石国际文化艺术节、中国(韶山)红色文化旅游节、中国(湘潭县)湘莲文化节、中国(湘乡)水府水节等活动。以农村基层为重点,继续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推进服务网络和特色文化资源建设,逐步推进文化共享工程各级支中心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点建成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文化共享工程3G信息服务网站,推进数字文化服务的全社会共享。积极倡导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活跃社区、乡村、企业、校园、广场文化。

10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制定和实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技术标准,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征集、评价和反馈机制,推行菜单式服务,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探索购买渠道多样化和公共文化服务承接主体多元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引入竞争机制,鼓励以项目外包和设施托管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力争到“十三五”末,基本构建“设施网络化、供给多元化、机制长效化、城乡一体化、服务普惠化”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

第三节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依托湘潭丰富的红色文化、生态文化、历史文化资源,以“互联网+”为抓手,促进文化经济一体化,将湘潭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文化名城、湖湘人文胜地。

105、优化文化产业空间布局

韶山市以红色文化为主体,突出发展红色旅游,形成以韶山为核心,覆盖全市、带动周边的湘潭红色旅游发展大格局。湘潭县重点发展湖湘文化、湘莲文化,着力打造白石文化生态旅游区和湘莲文化产业链。湘乡市以打造励志文化、湘军文化和生态文化品牌为着力点,抓好水府旅游区和大东山红色旅游区建设。雨湖区以万楼新城为龙头,以窑湾和城正街为重点发展历史文化旅游,以白石文化艺术城为载体,着力发展书画艺术服务产业。岳塘区、高新区以发展商务会展和工业文化旅游为主,着力打造区域性商务会展品牌,依托湘钢、湘机等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快建设工业文化旅游线路。湘潭经开区着力发展动漫创意产业和现代工业旅游。昭山示范区重点发展创意文化、生态休闲文化和会展文化,将昭山着力打造成为现代传媒、生态旅游、文化创意、文化会展等文化产业聚集区。

106、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借力“互联网+”,加快文化与旅游、科技、金融以及其他产业的渗透融合。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条文化旅游经济带,从西向东连接水府、东山、韶山、乌石、锰矿矿山地质公园、市区、昭山、盘龙大观园等重要节点,延伸至株洲方特,辐射带动湘潭市域乃至长株潭文化旅游发展。大力发展城区旅游,逐步将万楼景区、窑湾景区、白石艺术城景区、关圣殿景区、杨梅洲景区、犁头嘴景区、宝塔景区打造成可供游客游览的成熟景区,并将部分景区联合创建5A级旅游景区。加快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的融合,促进设计类文化产业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和绿色环保型转变,并通过3D效果设计、虚拟场景等方式,系统展示湘潭文化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发展互联网新媒体,推动动漫、游戏、网络、微电影等新兴文化产业优化升级。发展文化休闲产业,完善“农家乐”生态休闲网络,积极发展体育健身等都市休闲产业。发展书画艺术产业,筹建书画艺术品一条街,建立书画艺术创作交流中心和艺术品交易拍卖市场,擦亮“中国书法名城”、“中华诗词之市”等品牌。

107、促进文化产业集群发展

提升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带,以红色旅游为依托,加快文化资源整合,着力推进红色文化体验、红色文化演艺、红色影视拍摄、红色文化教育、红色文化创意、红色文化展览系列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开发打造韶山灌区红色文化旅游品牌。建设昭山文化创意产业园,抓好仰天湖绿色养生示范城、昭山风景区提质改造及整体开发项目的进一步开发,引导省内优质文化资源向昭山集聚,努力把昭山示范区打造成为中部地区有影响力、有带动力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延伸白石文化艺术产业链,抓好项目建设,培育产品开发生产企业。保护和开发隐山发源地,构建湖湘文化特色旅游区。加快推进新业态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

第四节 加快文化改革创新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文化建设的首位,不断适应群众文化需求,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108、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进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和规范党政部门与其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进一步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的关系,构建全市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体系与服务平台。健全舆论引导机制,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和网络法制建设,净化网络环境。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突出公益性,盘活资源存量,强化服务功能。打破文化市场条块分割、城乡分离,清除市场壁垒,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对已完成转企改制的单位加快公司制改造步伐,支持传统媒体走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之路,组建传媒集团。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鼓励扶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培育多层次文化产品市场、文化要素市场和文化投融资平台。积极扩大对外文化交流。

109、扩大文化精品创作

实施文化精品创作工程,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建立完善全市文艺成果奖和社科成果奖等奖励制度。推出一批具有较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展现湖湘文化精神和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影视、图书精品力作,提升白石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品牌影响力。打造名人文化精品工程,开展湘潭名人研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发展多元化的文化样式和文化载体。

110、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各项工作,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建立湖湘学派源头保护区,筹建湖湘文化大观园;建设中国(韶山)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围绕齐白石纪念馆、齐白石故居等白石文化资源,建设艺术创作、交流、服务基地。加大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有计划的对全市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抢救维修。建立全市可移动文物数据采集服务平台。开展以青山唢呐、韶山山歌、湘潭花鼓戏等项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快窑湾文化旅游街区、城正街历史文化街区、湖园路文化创意街区建设,打造从窑湾到万楼一线的湘潭河西历史文化长廊。加强昭山古寺、高峰塔等历史古迹的保护和开发,打造湘潭河东历史文化长廊。

专栏16:文化强市行动计划:

①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工程。突出韶山红色旅游圣地特色,以韶山为圆心,整合花明楼、乌石、东山学堂、龙洞、橘子洲头、岳麓书院、雷锋纪念馆等周边红色文化资源,拓展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延伸红色旅游产业链,创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中国红色文化旅游博览园,建设毛泽东成长之路旅游产业经济带,办好中国(湘潭)红色旅游文化节,把韶山建设成为全国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园。

②红色文化培训工程。以韶山干部学院为龙头,以党性教育为主题,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充分发挥湘潭(韶山)及周边地区丰富的党性教育资源优势,开发关于毛泽东及湘籍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奋斗精神、崇高品格、丰功伟绩的系列专题,形成具有韶山特色的党性教育精品课程体系,采取理论教学、现场教学、体验式教学、场景教学等方式,面向全国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党性教育和红色文化培训。

③名人文化精品工程。深化对毛泽东、彭德怀、齐白石的生平、业绩和思想研究,开展对王闿运、杨度、黎氏八骏、萧三、吕骥、释敬安、释虚云、梁焕奎等湘潭名人研究,拍摄一批精品影视剧。保护、修缮一批名人故居、名人墓葬及古民居;筹建湘潭名人文化馆,编纂完善湘潭名人传记丛书等。

④湖湘文化展示工程。对湖湘学派源头保护区内文物古迹进行修复、保护和旅游开发。以隐山、碧泉为中心,建设湖湘文化论坛、湖湘文化主题公园;以白石、晓霞山为中心,建设湖湘传统艺术特色旅游区;深入挖掘湘莲文化、湘商文化、湘军文化资源,建设湘莲文化、湘商文化、湘军文化主题公园。

第十章 增进人民福祉,提升幸福湘潭新水平

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第一节 大力推进精准扶贫

坚持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精准定位、精准发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111、推进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按照共享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精准扶贫,提前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殖、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积极开展培训就业扶贫,通过落实国家扶持政策、助学贷款、爱心捐款等途径,确保全市1.46万建档立卡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或辍学,贫困人口“应培尽培、愿培则培”,实现充分就业;落实社保托底扶贫政策,推进扶贫开发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强化低保、五保、新农合、临时救助等国家保障制度,为贫困群众提供基本保障,做到应保尽保;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对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生活环境极差的贫困户,着眼长远搬迁扶贫;加快生态补偿扶贫,对生活在重大生态工程地区的贫困人口,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2017年底前10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65个省定贫困村实现“摘帽”,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生活水平达到当地平均水平。

112、加强扶贫帮扶组织力度

建立“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制度,加强扶贫工作队伍驻村帮扶力度,选好配强村支部第一书记。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定点扶持、结对共建等多种形式到村到户对口扶贫。市、县(市)区财政扶贫资金逐年增加,整合一批支农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向贫困村,各部门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贫困村倾斜。广泛组织动员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大专院校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青妇等党的群团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结合“百企联村”“同心乡村”等活动,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投身扶贫开发事业,形成全社会扶贫攻坚合力。

第二节建设教育强市

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现代教育体系建设,将湘潭打造成为全省的教育强市。

113、优质均衡发展基础教育

——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全面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逐步普及学前3年教育,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和人口聚集的老城区按每5000-10000人建设1所中心幼儿园,农村每个乡镇建设1所中心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50所,逐步建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到2020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发展城乡一体化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育资源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整体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科学制定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着力推进义务教育非完小和教学点合格学校建设,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创新义务教育发展模式,推进学区化管理,鼓励组建学校联盟,支持探索集团化办学,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打造教育精品,吸引本地优质资源。“十三五”期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99%,特殊教育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推进普高教育多样发展。鼓励和支持普通高中分类规划、分类建设、分类发展,积极探索示范高中、综合高中和特色高中办学模式。探索发现培养创新人才的科学途径,加强综合类、实践类和选修类课程建设,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升普通高中人才培养质量。加大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力度,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化解普通高中债务,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积极扶持高中薄弱学校建设。

11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与各类教育沟通衔接,构建湘潭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创建市级职业教育联盟。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到2020年建成10个左右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群,重点建好20个左右特色品牌专业。支持民办“湖南软件职院”升办本科院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到2020年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具有“双师”素质的比例达到80%以上。健全产教融合机制,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职业教育基地,到2020年市内大中型骨干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比例达到90%以上。建立完善产学研一体的教育教学模式,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115、支持高等教育发展

积极促进普通高校和民办高校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办国内一流高水平大学。大力推进政府、学校、企业“三位一体”的产学研用结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针对性地培养高素质劳动者、技能型人才和创新型科技专家。落实优惠政策,加强创业培训,搭建创业平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强高等学校周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支持本地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发展转型,加强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116、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在布局调整、绩效考核、机构设置、人事管理、师资培训、职称评审、经费管理等方面积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以“三通两平台”为主导的现代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教师制度创新,推进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打造一流师资队伍。全面推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2017年启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科学编制和执行好各类招生计划,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定,加大中考改革力度。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在中小学建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长效机制。健全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强化家庭教育工作,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70%的城乡社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创新政府扶持社会力量办学机制。继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启动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综合改革。

第三节促进就业与收入增长

坚持就业优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公平就业、稳定就业,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117、积极扩大城乡就业

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外贸政策以及帮助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政策体系。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及经济增长对扩大就业规模的拉动能力。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大职业农民培训力度,加强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预测监测机制以及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国家创业先进城市”建设,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机制,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培训和就业。“十三五”期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118、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定期发布机制,确保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快形成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着力消除农民增收的体制性障碍,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对农业发展和农民创业的支持。“十三五”期间,确保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年均增长9%、10%。

第四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119、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稳步提升社会保障的各项待遇水平。拓宽参保缴费覆盖面,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机制。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与新农合之间的有机衔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促进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相互补充和衔接发展。全面实施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完善失业保险基金防范失业风险制度改革。落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项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市民“一卡通”应用建设。到“十三五”期末,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实现全覆盖。

120、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健全以低保为核心的社会救助制度,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孤儿和流浪儿童养育标准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建立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推进并加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创新社会福利运行机制,推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社会化进程。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标准。完善精神病人福利体系,加强民政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加强服务孤残儿童、流浪未成年人、老年人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加大殡葬改革力度,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完善慈善事业管理体制和社会捐赠机制。

121、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进一步强化政府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深化住房保障分配与运营管理改革,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参与的新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十三五”末,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力争实现“应保尽保”。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规划期内,重点推进江麓片区、火车站片区、雨湖片区、云塘片区、城正片区、平政片区、中山片区、窑湾片区、砂子岭许家铺片区、东坪片区、下摄司片区、湘机片区、湘钢片区、板塘片区、易家湾昭山片区等15大片区;鹤岭、楠竹山、竹埠港等3大国有工矿棚户区;昭潭乡、长城乡、万楼街道、先锋乡、九华片区、宝塔片区、双马片区、金迪片区、霞城片区等9大城中村改造,着力将棚户区改造成环境宜居、配套完善的新型居住区。

第五节推进健康湘潭建设

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12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支持组建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争取到2020年,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和市场份额均达到总数的25%以上。通过多种方式,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有序诊疗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城乡居民一元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理顺药品价格。提高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

123、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和重大疾病防控体系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兴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大楼和市传染病医院,加强县级精神病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病专科建设。加强职业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坚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促进中医院传承与发展,加强各级医院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医疾病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以健康卡应用为载体,利用互联网+服务,搭建湘潭市公共卫生服务平台,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24、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药品监管,到2020年,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房屋建设改造任务。推进城镇医疗卫生资源结构调整,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医疗机制,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配备。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到2020年,每万常住人口拥有2.2名全科医生,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机制。

125、提高市民身体素质

坚持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全面提高人民体质和健康水平。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积极构建全面健身组织网络,发展并规范各类体育组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乡基层健身站点,积极倡导和推广群众性体育活动,稳步发展竞技体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和承办体育赛事,大力培育体育健身服务市场主体。深化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到2020年,实现全民健身路径社区全覆盖。

126、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以教育为先导,以产业为支撑,着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市、县、乡(镇)、村四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网络,重点加强市、县级健康教育能力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能力。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建立完善有利于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体制和政策。推进健康产业园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大力推动老年护理、心理咨询、营养咨询、口腔保健、康复、临终关怀、健康体检与管理等服务业的发展,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第六节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实施科学调控的人口发展战略,着力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27、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保持合理生育水平。加大计生家庭生育关怀力度,加强幸福家庭创建工作。建立失独家庭扶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积极开展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系列优质服务,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防控,做好健康教育、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营养素补充等服务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人口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建设,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等突出问题。“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稳定在8.5‰左右。

128、保障妇女儿童等群体基本权益

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创造有利于妇女儿童的优良社会环境。改进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水平。加强妇女就业创业帮助,关注女性人才培养,改善留守、流动妇女生活环境,提高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强妇女活动阵地和儿童活动场所建设,确保到2020年,市一级及县市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实现全覆盖,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儿童之家”。加强家庭教育研究,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完善困境儿童福利制度,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大力解决留守、流动儿童教育、学校安全防范、未成年人沉溺网络等问题。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积极关心下一代,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支持和帮助青少年成长成才。

129、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现代养老体系,大力发展老年医疗卫生保健、老年家庭建设、老龄服务、老年人生活环境改善、老年社会管理等社会养老事业。探索多元长效的老龄事业投入机制,发展老年产业,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活跃老年人文体生活,关心老年人身心健康,创新多种服务方式,推进社会化养老。加快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推进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支持医养融合发展。实施积极的人口老龄化政策,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合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专栏17:“幸福湘潭”民生改善行动计划:

①“教育强市”工程。推进特色学校创建,五年时间打造50所市级基础教育特色学校,通过“一校一项目”带动“一校一品一特色”建设,采用“名校+乡校”、“名校+弱校”、“名校+新校”三种模式实行集团办学,以集团化办学模式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争取全市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15所左右,建成2-3所卓越中等职业学校、1-2所卓越高等职业学院、支持1所普通本科大学转型为应用技术类大学。

②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新建岳塘区清水学校(第一期)、雨湖区风车坪建元学校、高新区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等义务教育学校11所,改扩建雨湖区护潭学校、雨湖区曙光小学、岳塘区湘钢二中、岳塘区红旗学校、岳塘区火炬学校、市三中、市四中、市十二中等义务教育学校21所,新增义务教育学位25009个,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接收划片就近入学的新生比例达到95%。

③社保“一卡通”工程。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建设,努力实现全民覆盖。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市民卡应用,以社会保障卡为核心,加载其它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化应用功能,整合与市民日常生活有关卡证,提供涵盖各服务领域的市民一卡通。

④社会养老工程。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试点达50个以上,基本实现社区为老年人服务设施全覆盖。实现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35%以上的目标,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高、中、低档配套,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⑤“健康城市”工程。编制健康城市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健康“一卡通”应用建设,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建设昭山健康产业园、市妇幼保健院儿童诊疗和妇幼保健中心、市传染病医院综合门诊大楼等重点健康服务项目建设。

⑥住房保障工程。市本级通过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相结合,新增保障性住房1500套(户);实施棚户区改造2.7万户(含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第十一章加强法治建设,构建和谐平安新湘潭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坚持依法治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构建和谐平安新湘潭。

第一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多途径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130、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人大机关组织制度,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131、健全协商民主制度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开展广泛的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健全各级民主党派委员会直接向同级中共委员会提出建议制度。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和制度,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拓展协商民主形式,鼓励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

132、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加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决定,自觉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利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逐步实现政府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布权利清单,依法公开权利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133、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134、加强反腐倡廉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135、健全国防动员体制机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深化国防动员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各类国防动员预案,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国防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建设,提高国防后备力量和国防综合保障能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构建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完善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密切军政军民团结,更好发挥军队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第二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坚持法治湘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公正和生态良好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深入推进法治湘潭建设,到2020年,湘潭跻身全国法治先进城市行列。

136、加强地方立法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党委领导地方立法、人大主导地方立法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代表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建立健全立法工作重大问题决策程序,健全立法工作机构,充实加强立法力量。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地方立法。

137、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依法决策程序和责任关联机制,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标准和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统一领导、政府法制机构综合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的执法管理体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权力制约和行政监督体系。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力度。

138、深化司法领域改革

落实司法改革措施,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行政诉讼体制完善、审级制度完善、法院案件受理和执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公证体制改革、司法鉴定管理等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改革措施。完善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党委政法委对政法部门依法履职监督。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调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司法执法讲评制度,推进司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司法为民机制,在市、县两级设立司法救助基金,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

139、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创新普法宣传机制,在政法系统,深入开展 “三官一律”(检察官、法官、警官、律师)进社区活动,注重运用微宣讲、巡回法庭、特定回访等形式,提高说法针对性。强化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开展各类法治主题实践活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及其诚信文化建设,以金融信贷、纳税缴费、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公民诚信档案,健全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机构,引导法律服务向基层和农村倾斜,逐步实现全市村(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健全维护群众权益的制度体系,打造全民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第三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科学化、现代化。

140、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

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系统治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村民)自治良性互动,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结构。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实现社会管理精细化。推进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全域覆盖。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加强民主决策、民主治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居务公开、村务公开,全面推进居民、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重点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登记评估和管理机制,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头纽带作用。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建立多部门协作的综合监管体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民主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及其自治能力建设。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转移职能工作。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和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引导居民参加社会活动,发挥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141、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注重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综合并用,规范社会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健全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发生。建立通畅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健全维护群众权益的制度体系,完善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建立社会成员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化解机制。以警务室为窗口,推进“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加强矛盾化解“村为主”工作,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网络和乡镇(街道)政法综治服务中心。完善“三调联动、三级联调”机制,积极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三方调解组织建设。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大力推行涉诉涉信访“135”工作系统,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第四节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积极应对各种挑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142、健全安全生产体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强化预防治本,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严格高危行业准入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大矿山、城区危化品和化工生产企业搬迁关闭退出力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全面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有效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十三五”时期,确保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五年下降50%,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五年下降4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五年下降35%。

143、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完善救灾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相衔接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加强气象防灾减灾预警能力建设,完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加强人防疏散基地、人防指挥、人防工程建设。积极发展消防事业,完善消防装备,构建城乡一体的消防救援格局。

144、完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

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推进平安湘潭建设。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人防全天候、物防全方位、技防全覆盖。加强公共交通安保工作,严防暴力恐怖袭击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强化重点场所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秩序良好,加强对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以及黄赌毒等各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提升社会面动态控制能力。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治安防控网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建设。加强信息网络防控网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和应用。

145、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体系、责任体系、信用体系、信息发布体系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管,加强酒类食品与粮油、肉及肉制品、蔬菜、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监管。加强技术支撑能力、信息化、监管队伍以及设施装备建设,提高科学监管与技术检验能力水平。建立最严厉的全程监管制度、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加大食品药品生产信息化监管力度,强化责任主体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维护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以及医疗器械安全生产(流通)秩序,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146、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坚持“以质量为本”,大力宣传贯彻“智能制造、品质湘潭”的城市质量精神,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切实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建设,完善品牌培育机制,树立湘潭品牌形象,有力推动“一谷四园”建设,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建立以企业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对企业实行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食品质量、工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有力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发展质量、社会民生发展质量、生态环境发展质量、城乡统筹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全市城市发展质量总体水平,确保成功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专栏18:平安湘潭行动计划

①法治教育“四个三”载体平台建设工程。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市级三基地(市委党校教育基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警示教育基地、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三平台(报纸专刊平台、湘潭电视台专栏平台、法治湘潭网平台)、三载体(户外大型公益广告、媒体机、法治E本)和三队伍(法治湘潭宣讲团、督查团、“法律明白人”队伍)。

②应急避难防灾场所建设工程。合理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应急避难场所,大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设施配套工作,加快建成市级应急避难场所示范点,开展室内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研究工作。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建成10个Ⅱ类应急避难场所,为民众紧急避险和疏散安置提供保障。

③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工程。完成市级生产安全应急平台建设和湘潭市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加强生产信息化建设,实现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在线动态监管系统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并逐步实现与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应急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冶金、机械等工矿商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在“十三五”期间全面达标。

第十二章 强化措施保障,开创湘潭科学发展新局面

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更好履行政府职责,形成规划实施合力,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确保“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发挥党的坚强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为谱写中国梦的湘潭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147、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激励和惩戒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执行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发展环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注重发挥工青妇团等群团组织作用,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

148、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培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强市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49、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体制机制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完善党委定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机制,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形势研判和风险管控。优化各级党委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提升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第二节 强化要素保障和项目支撑

科学配置公共资源,强化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和重大项目支撑,确保满足“十三五”发展需求。

150、强化人才支撑

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牢固树立人才投入优先保障、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人才结构优先调整的理念,贯彻落实《湘潭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更加注重培养、用好、吸引各类人才。以“高精尖缺”为需求导向,实施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计划、科技领军人才支持计划、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青年英才培养计划、扎根基层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把各方面优秀人才凝聚到我市发展的宏伟事业中来。加大人才投入,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建立多元化人才建设投入体系。

151、强化资金和土地保障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投资向支撑规划实施的关键领域集聚。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优化民间投资服务,大力推行项目建设PPP模式,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全面盘活政府投资,调整政府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深入推进银政企合作,引导银行扩大信贷投入。积极对接国、省政策,大力争取国省资金支持。加强用地指标的衔接协调,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用地需要。

152、加强重大项目支撑

“十三五”期间,着力实施重大项目“511”提质增效计划。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民生领域,组织实施50项重大工程、1000多个重大项目,争取完成重大项目投资10000亿元以上,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万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坚持滚动开发、动态更新,加快重大项目库建设,推动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成一批、补充一批的良性循环。全面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制度化管理,推进政府投资的科学化、法制化、透明化和民主化,不断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节 形成规划实施合力

加强政策统筹协调,优化政务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规划实施。

153、加大政策支持

严格贯彻执行国省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同时研究制定规划实施的相关配套政策,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引导社会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发挥信贷、投资、价格等经济杠杆的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规划实施,引导各种经济资源向重大规划项目配置。加强宏观经济监测预警,做到相机调控、精准施策,把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各项政策协调配合,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154、优化发展环境

以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目标,通过思想教育、制度建设、法制宣传、集中整治、评议奖惩等手段,切实解决干部群众思想观念较落后、法纪意识不强、工作绩效不高、执法执纪不公、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全面提升湘潭整体形象,努力形成开放程度高、商务成本低、社会秩序好的发展环境。建立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大力营造“为民、利民、富民”和“亲商、扶商、便商”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快形成开放创新的思想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155、强化市场作用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规划实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

第四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完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立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监督有效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

156、完善规划体系

充分发挥规划纲要的统领作用,构建以规划纲要为核心,重大专项规划为支撑,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按照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组织编制好重大专项规划,分解、细化和落实总体规划,确保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157、狠抓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和相关部门。各级各部门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协作意识,全面推动规划纲要和本级本部门规划的实施。强化规划实施的绩效考核,将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

158、加强监督评估

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接受全社会监督。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积极开展中期评估和后评估,及时提出评估监测报告和对策措施,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规划实施期间,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要修改调整规划时,市政府适时提出建议,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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