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60亿千瓦时的贵州中铝电量花落国电投,周边跨省区60亿千瓦时电量的蛋糕分割完毕,贵州省2016年410亿千瓦时的直供电量占省内用电量45%的交易大格局已经尘埃落定。居于全国第一位的交易电量省内市场占比,托举增量市场超百亿千瓦时的成效,是贵州电改高歌猛进拥抱改革决心的完美体现。在政府的主导和大力推动下,二十二路火电厂营销人马携电改之火燎原黔山秀水,他们是贵州电改的宣传队和播种机,各路营销好汉凭着“千言万语、千山万水、千辛万苦”的三千精神让当前近千家大用户真正享受到了电改的红利,明白了电力直接交易的规则,知道了电原来也可以是一种商品。但各个电厂面对着严重过剩的电力产能、依然不显疲态的厄尔尼诺水情以及近似“身上衣裳口中食”的交易电价,很难有谁能够真正为取得的交易成果感到欢欣鼓舞,也许有了中铝电量的国电投几家电厂略显优势,但他们也要担忧中铝电费的回收问题,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言归正传,面对已经成型的大规模直供交易,贵州电改给国家上缴了一份一个阶段还算满意的电改答卷。但是通过大规模扩容降价直供,虽然起到托市近百亿千瓦时的成就,但作为本轮综合改革四个试点之一的贵州省,直供交易仅仅只能算万里长征第一步,从2002年就起步的电改至今未能成型,十四年的利益纠葛、恩怨情仇又岂是一个降价直供就能化解的呢。那么接下来贵州电改还需要面临哪些挑战,或者说还有哪些问题需要去思索呢?
挑战一发电权交易
发电权交易实际上就是替代发电交易,看似简单但真正操作起来却似乎没那么简单,由于风、光占比不大,实际上在贵州目前能够操作的就是水电与火电的替代发电,火电与火电的替代发电。
首先讲火电与火电替代发电的操作,按照国家政策导向应该是按照节能减排的原则进行,即由低煤耗机组替代高煤耗机组转移。在总体缺口大的情况下,正常运行的电厂是不太可能进行电量转移的,真正能有发电权拿出来交易的无非几种情况:一是由于安全边际校核不能通过,基础计划电量和已签订的交易电量总和超过安全边界,不得已拿出来进行交易,如今年年度双边交易完成后,兴义电厂和大龙电厂均出现了因为交易电量偏多而超过安全边际进行电量转移的情况;二是在送出线路检修,机组非计划停运或计划停运周期延长时,考虑到可能无法追补基础电量或无法完成签约交易电量时,电厂愿意进入市场交易;三是年内新投产机组,参加了年度双边交易并已获得电量,但投产时间延迟,其签约电量必须进行转移。
第一种情况与第三种情况下实现交易相对容易,尽管由于结算方式问题磕磕绊绊基本还是能够顺利完成电量替代,因为毕竟都是年度长协的提前调整,调度计划也便于实现。但是第二种情况则相对要复杂的多,其根本原因则在于该交易已经属于现货交易的范畴,一方面在送出线路检修时,网公司侧经常会出现通知负荷受限具体数据的时间超前性较弱,基本属于临时告知,使得电厂进行交易决策的时间不足,且即使电厂方当机立断提出交易,由于没有一个及时性的电子交易平台,现货不能立马售出,同时调度计划的响应机制也无法快速跟进帮助交易的落地;另一方面电厂侧对于非计划停运和计划停运延时的不可预测性,也会导致出现比较仓促的现货交易需求。因此在第二种情况下要实现发电权的顺利交易,由于受到现货交易的固有属性限制都存在比较多的制约,这就需要从网公司检修计划、通道阻塞的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到电子交易平台现货交易模块的完善,以及调度机构针对性的快速响应机制上入手,才能真正解决该问题。虽然难度和限制较多,但一切的创新不都是源于事物的倒逼么?以临时性发电权交易为契机,实际上是要解决现货交易的落地问题,也是目前国内电力市场交易相对空白的一片区域(云南虽然搞了日前交易,但基本还只是一个壳),因此这可以看作是贵州电改可以获得进一步突破的一个点。
其次是水、火发电权交易,其实水、火发电权交易规则在云南电力市场已经基本成熟了,按理说贵州只要按这个路数操作就能快速实现水、火发电权的落地,但实际存在的问题也还是比较多。一是云南本身弃水较多,2015年达到了172亿千瓦时,而贵州弃水量很小,也就是说水电产能过剩不明显,水电进入市场的冲动不足。当然也有人提出来,水电产能不过剩是因为在汛期,贵州省大范围的调停火电机组。但是请注意水电本身就具有优先发电权,同时云南是在更大范围的调停火电后产生的大量弃水,因此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二是水电在贵州市场是承担交叉补贴任务的主力军,如果水、火发电权交易参照云南模式采用火电电价结算,则网公司将面对低成本水电份额的大量流失,且在今年大范围的直供电以后,网公司1-5月对外发布的利润是亏损数亿元,政府如何也下不了强制水、火发电权交易的决心。况且即使政府下了强制令,出于自保的目的,网公司也可以提出西电倒挂调价、执行国家批复线损电价以及缩减农网投资额度或延长建设周期等问题予以反制,手心手背,舍而不能得也。因此水、火发电权交易似乎比火、火发电权交易还要难以落地。
挑战二集中竞价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是目前国内市场上被议论最多的交易,主要原因则是因为广东省集中竞价热火朝天的氛围,给整个电力市场打了一针兴奋剂,当然大家的目光多数是集中在售电侧暴利的问题上,这个在后面会说到。而实际最早开展还应该是云南电改市场,只是没有售电公司参与而已。这三个省份的竞价交易方式大同小异,都是以价差匹配作为竞标原则,云南省以发电侧申报价差,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用户侧申报价差,按照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最高发电侧最高价差与用户侧最低价差匹配交易,结算价格按照两个价差的算术平均值来进行结算;广东省则是以两侧申报价差按上述高低匹配原则结成价差对,结算时按照固定的返还系数将报价形成的双方价差部分分别返还。应该说无论平均价差结算还是系数返还结算,基本都能满足竞价出清的基本要求。但这对于贵州省来讲为什么会成为一种挑战呢?问题就在于交易指导价上,实际上在广东的电价市场基本上是完全放开的,云南的最低上网限价是0.15元/分(初期也是完全放开),而贵州省相对复杂一些是根据行业不同指导价不同。竞价的本意就是通过公平竞争由市场形成电力商品价格,而指导价模式,在完全买方市场下整个演变为分档限价模式,当然政府指导价的目的也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为了向商品价格下滑较大的行业定向输血到位,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局部保护发电企业的利益不会过度受损。在这种模式下,竞价规则设计变得较为复杂,如果在完全明确标的物行业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发电侧竞争价格完全一致的情况,失去了竞价的意义。而如果完全抛弃当前的指导价模式,则会带来两个问题,一方面如果在今年下半年开始竞价时出现突破指导价的中标结算价格,则年初签订的大量用电户必然会申诉比照当前成交价格调价或撤销年度合约(该情况在2015年就出现过);另一情况则是从明年开始发电侧将不得不面临又一次直接交易市场的全面降价。摆在政府面前的必然是个两难的选择,全面市场化与计划统筹的宏观可控之间的冲突在这个问题上凸显出来。窃以为全面放开市场价格是大势所趋,尽管当前放开会面临一个“一边倒市场”的发电侧阵痛期,但既然是“能源革命”就必然会有牺牲者,“唯有牺牲多奉献,敢叫日月换新天”。而且这种牺牲也只是周期性的一个产物并非固化的业态损失,如果出现水情反转同时经济复苏,价格回升就会出现空间,当然前提是政府不再次干预“价值规律”主导下的价格走势。同时即使在现有的条件下,电厂让价也不会是一个无底洞,因为没有哪家电厂会在负边际的情况上网发电,说小一点是“经营智商”,说大一点是甚至有国有资产流失之嫌。同时市场价格的完全放开也是未来电力金融市场的先决条件。
挑战三水电入市
水电入市实际上可以采用两种模式,一方面就是前面提到水、火发电权交易问题;另一方面就是水电以完全市场主体的地位进入电力直接交易市场。水电入市交易在云南省已经和卖白菜没什么区别,一是交易规则和结算方式已经非常清晰,买卖和白菜一样简单;二是价格确实是“白菜价”。而在贵州省从2015年就开始一直在讨论水电入市,但时至今日,除了在2015年末临时进行了一次类似富余水电的水、火交易电量的置换外,依然没有看到水电入市系统性、完整性的规则设置和实操。究其原因,依然逃不开交叉补贴的魔咒,交叉补贴是我国电改的一大症结,也是与市场化格格不入的一道坎。贵州低价水电在用户侧看来是一个香饽饽,在火电价格已经难以继续向下的情况,无疑水电入市能继续吹响降电价的号角。但是希望各位用户明白,降火电电价对电网公司影响有限,由于水电装机容量仅占省内装机的30%(云南70%),低价水电是网公司价差业务中确保低成本同时填补交叉补贴的基础,水电完全入市则网公司承担交叉补贴和保底供电业务的底气是不足的,这两项业务内容都代表着民生问题,只要电网一提出来即使是地方政府侧的话语权也会立马弱化。水电一旦入市,网公司就只能收取过网费则水电交易电量收益与火电交易电量收益等同,而对于过网费而言,实际上网公司对于国家批复的2016-2018年的输配电价也感觉到有些委屈,因为当前输配电价测算边际条件,是按照2013-2015年的贵州省平均售电量来计算,而在近五年来的省内售电量峰值就出现在2013年(919亿千瓦时),然后逐年下滑(2014年同比下滑4.5%,2015年同比下滑3.3%),而输配电的真实成本与售电量是高度相关的,因此网公司认为当前的输配电价不能反映完全成本,横向比较贵州电网输配电价除了与云南省基本持平外,与其它省当前批复的输配电价确实存在差距,当然网架结构差异无法比较,在此种情况下,网公司报出来的今年巨额亏损数据能佐证这个现状。另外,随着社会舆论对于基本电费批评的声音越来越多,国家发改委在6月28日“深化价格机制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专题新闻发布会的表态也意味着《供电营业规则》等已正式提上修改日程,因此基本电费这块“奶酪”流失的隐忧也开始在网公司心头萦绕。
一方面水电在贵州没有绝对过剩的入市冲动;另一方面水电被网公司看作交叉补贴、供电保底的“稻草”,绝不能撒手。再加上水电本身的优先发电权,水电入市这步棋怎么走,着实需要费一番苦功夫。
挑战四售电侧改革
售电侧改革应该是现目前被讨论最多的话题,当然多数眼球是被广东省初期13家售电公司通过4轮竞价削走4.5亿元利润所吸引,也正是因为这种暴利的出现,使得广东省的售电公司盈利模式饱受诟病。而另外一个热点则是关于重庆售电公司结算问题,地方发改委与网公司就售电公司是否能直接向用户开票结算电费的问题,把官司打到了国家发改委,但最后国家发改委的批复还是给重庆地方改革热情降了降温,除了电网公司旗下售电公司和拥有配网资产的售电公司可以直接向用户开票结算电费外,其他类型的售电公司均不可以,而只能从网公司结算价差部分收益。
而就贵州售电侧改革的现状而言,其本身是具有先天优势的,一个是贵州兴义地区阳光电力公司,其实早已是一个几乎完全主体的拥有配网资产的地方配售电公司,并且依靠其自有的电价水电电源,给予高耗能工业客户0.36元/千瓦时超低电价,挤占了兴义地区近30%的售电份额,与南网在兴义区域内形成激烈竞争,最近在结束代管关系以后,已经在向国家申请成为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独立承贷主体,其势正盛。另一个亮点则是基于对贵安“大数据”的支撑性举措,按照贵州电网公司、贵安新区、社会资本4:3:3的股比组建贵安新区配售电公司,组建方案已经6月20日省电力体制改革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计划在7月15日挂牌运营,成为全国首家电网相对控股的配售电公司。应该说在拥有配网资产的配售电领域改革贵州省步伐迈的相当稳健,但售电改革的其他层面则显得有些举棋不定,从今年年初,贵州省各家工商注册的售电公司就开始申报备案,截止目前全省已在工商部门注册售电公司43家,其中国企售电公司10家,国企和民企混合售电公司2家,民企售电公司3l家。但目前没有一家公司通过注册备案,关于售电公司的主体资格如何认定,市场交易如何开展仍然没有定论,即使是已经成型的贵安配售电公司和阳关电力公司以何种主体身份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也没有定性。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贵州对于售电公司实质业务的开展所持有的审慎态度,猜测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受到广东省售电暴利的影响,想通过规则制定进行一定程度的规避;另一方面受到重庆结算问题的影响,在结算层面上需要作进一步的精细化考量。但实际上上述目前问题在贵州还是有较大区别的,首先广东售电暴利产生很大程度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而贵州省通过近几年的直供电业务的开展,绝大部分用电大户对于政策、市场、以及交易规则的把握已经非常清晰,可以说任何售电公司在贵州想通过信息不对称来攫取暴利其难度是非常之大的;另一方面广东和贵州省的区别还在于用电户对于电价成本的敏感性不同,广东高耗能行业用电户不像贵州那么多,其用户特点是用电少,家数多,因此许多客户对于用电成本的关注度低于贵州省用电大户,更易于让售电公司切入。其次结算问题在重庆的争议结果对于社会资本的纯售电公司而言虽然差强人意,但基本已经定型,因此也不需要过分担忧。
反过来讲,在没有利差空间且无法形成结算电费现金流的情况下,如何盘活这些新兴的纯售电公司,为下一步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配网建设投入,实现国家售电侧改革的意图打下基础,可能才是顶层设计者们应该需要更多去思索的问题,如果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售电侧改革只会是一个壳,在各种利益空间都被封堵掉的情况下,大量潜在的社会资本都会被拒之门外最终远离售电市场,只留下国有背景的配售电公司唱独角戏。其实在这个问题上国家能源局是看得比较全面的,3月24日,国家能源局就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下发了《关于征求做好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强调要积极培育售电公司,允许售电公司代理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或提供售电服务,并且还为售电公司指明了商机:10千伏以下用户可通过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10千伏及以上用户则可直接与发电企业交易,也可委托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实际上其大意就是留出一定的特许市场空间给售电公司,虽然目前的售电侧改革并没有看到对于该文件的响应,且在贵州10kv用户数量较多、用电量大,作为售电公司特许客户不太现实,但可以变通一下把拟放开但还未放开的315KVA变压器容量的工业客户作为售电公司的特许代理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一方面响应了国家层面的指导意见,另一方面为社会资本的纯售电公司留出市场空间,同时还可以减少交易中心的备案工作量,一举多得。当然这只是一方面的措施,办法还有很多,包括合同能源管理市场、BOT市场、税收、金融等等。先让一部分优质的售电公司活起来,然后通过监管、约束、疏导把集聚起来的红利释放到增值服务、资源配置和电网建设中去,最终实现能源市场的“共同富裕”,岂不美哉。
挑战五跨省跨区交易
跨省跨区交易这个题目应该是国家级电改的题目,成立北京和广州两个国家级交易中心,其目的也是在于此。贵州的跨省跨区交易实质上再一次走在了前列,2016年签约跨省区交易电量60亿千瓦时。2016年签约跨省区交易电量60亿千瓦时,而全省第一单跨省区交易可以堪称改革的典范,是由贵州华电桐梓发电厂与重庆乌江实业公司签订,这次交易与改革开放初期在没有实施细则出台的情况下,沿海家庭作坊式乡镇企业的快速崛起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都是现有市场后有政策,然后再由政策迅速拓宽市场。无论发电侧的市场开拓者还是政府主导者和电网管控者其实都是开启这场创新性电力交易的无名英雄。以此为开端,跨省区电量直接扩大到60亿千瓦时,占全省交易电量14.3%。
跨省区电力直接交易市场的打开是一个巨大的突破,也是我在前面的文章里提到的“网对网”到“点对点”的置换。但实际上今年贵州跨省区交易另外还有30亿千瓦时的电量没有涵盖到其中,这就是“黔电送深”由织金电厂送深圳的国家发改委批复交易。但为什么统计数据一直不提呢?猜测应该是由于结算问题一直没有理顺的关系,这部分交易电量和上述60亿千瓦时的电量有所不同,前面的交易电量是南网与贵州周边小网的结算交易,小网到自由用户的输配电价相对灵活,有着高度的定价自主权,便于达成交易意向。而“黔电送深”实质上贵州网与深圳网的交易,尽管都在南网内部,但由于独立核算和国家批复输配电价的关系在结算层面上会出现利益分配问题。打个比方,我们如果驾车走高速出省,一般会出现在省界的时候先缴费出本省收费站,在重新上外省收费站的情况,实际上就是高管公司内部在分配车辆过路费。如果结算问题好解决的话,我想应该早就不该有上站、下站的问题。当然既然国家批复了,问题就必须要解决,只是早晚问题,但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贵州下一步真正意义上的“计划+市场”外送电量市场格局的形成,仅仅一个深圳市的用电量就相当于整个贵州全省用电量,因此面对巨大的市场前景必须慎之又慎。
综上,电改之路仍然充满挑战,但这些看似错综复杂的问题背后,其实就是人的因素在起着正向和反向的作用,一位朋友曾戏言:“在中国,三人行必有政治”,的确“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但没有反对的声音如何得知何为正确,改革应有的胸怀就是包容,不能因为谁阻挡了改革的前行就说成能源革命中的“反革命”,其实有的个体或群体也许并不会意识到自己行为对于改革前行的阻挡,而是一种下意识对于改革未可知性的恐惧,是一种人性的本能,而并非被夸大的所谓利益的藩篱。但进入改革的深水区确实需要每一位参与者统一认识,统一到2014年6月13日中央第六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习大大关于“能源革命”的号召上来,“让能源回归其商品属性”,怎么理解这句关键性的论述呢?我认为那就是凡是实物商品能够去做的交易,电能作为一种商品最终都实现以后才算得上是属性回归,无论是现货、期货、金融衍生品、电商等等,既然我们没有去诟病倒卖衣服、鞋袜、电器的商家赚取差价,又何必在意现在售电公司初期并不可持续的暴利呢?一句话,包容性的拥抱改革方可包罗万象,气象万千,百花齐放。
尽管还面临着这些棘手的问题,但挑战与机遇并存,国家目前进入三类电改试点的25个省份之间难道不存在着一种竞争关系吗?能够进入由国家层面搭建的电改赛场,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贵州区域来讲,无疑是一种荣耀,但能否支撑起荣耀的光环,则需要以一种敢为人先的勇气与毅力。广东电改无疑是第一轮竞赛的赢家,仅仅通过售电侧改革试点切入,却基本完成了综合电改的任务,博得无数眼球,和改革开放初期一样,广东人的创新精神始终让他们扮演着弄潮儿的角色,不得不让人敬佩和叹服。见贤思齐,贵州只要在现有规模优势的基础上,充分吸取广东与重庆售电侧市场的经验和教训,乘着“数博会”和“生态文明国际论坛”的东风,抓住厂网换帅的契机,迈开大步奋勇直前,再次赶超发达地区并非难事,倘若电改之路“真如铁”,且看黔人今朝“从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