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30日国家环保部对藏中和昌都电网联网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和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7月6日-2016年7月12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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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部对藏中和昌都电网联网工程作出环评批复!

2016-07-06 14:37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30日国家环保部对藏中和昌都电网联网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和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7月6日-2016年7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10-66556858、66103044、66556344

传真:010-6655683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邮编:100035

国家电网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藏中和昌都电网联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国家电网科〔2016〕3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500千伏芒康变电站,站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本期建设主变压器2组,高压电抗器1组,500千伏出线6回,110千伏出线3回。

(二)新建500千伏波密变电站,站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本期建设500千伏主变压器2组,220千伏主变压器1组,高压电抗器4组,500千伏出线4回,110千伏出线2回。

(三)新建500千伏左贡开关站,站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本期建设高压电抗器3组,500千伏出线4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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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扩建500千伏昌都变电站,站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本期建设主变压器2组,500千伏出线2回,220千伏出线2回。

(五)扩建500千伏巴塘变电站,站址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本期建设主变压器2组,500千伏出线4回。

(六)扩建500千伏乡城变电站,站址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本期建设500千伏出线2回。

(七)扩建110千伏嘎托变电站,站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本期建设110千伏出线1回。

(八)新建500千伏芒康至左贡至波密至林芝双回输电线路,全长约674公里,途经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林芝市。

(九)新建500千伏巴塘至昌都线路π接入芒康变电站输电线路,全长约24公里,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十)新建500千伏乡城至巴塘升压改造双回输电线路,全长约2公里,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十一)新建110千伏芒康至嘎托输电线路,全长约8.4公里,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十二)新建110千伏嘎托至旺达线路π接入芒康变电站输电线路,全长约2.5公里,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部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变电站和开关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芒康、波密、昌都、巴塘变电站和左贡开关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住宅、医院、学校、科研单位、机关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尤其是自然保护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尽量减少临时施工占地,不在自然保护区设置施工营地,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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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设施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五)变电站和开关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变电站和开关站的排油槽和事故油池应进行防渗漏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内容实施前,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我部委托西藏自治区、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分别负责各自行政区内该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西藏自治区、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以及昌都市、林芝市、甘孜藏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6年6月27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西藏自治区、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昌都市、林芝市、甘孜藏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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