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货物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的配电网项目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86号)。
本招标活动所称协议库存是指买方寄存于卖方的非实体契约库存。协议库存货物招标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批量集中确定相应招标产品的中标人及其中标产品的合同数量、单位价格和服务条件,双方依法据此签订合同,买方根据自身实体库存状态、现场需求,按照分项目分别签发供货单的文书方式履行合同,即时采购卖方相应产品的做法。
2.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

3.交货期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接受代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电子商务平台2015年5月公开发布)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的规定: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5)投标人取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6)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9)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格条件要求,各类货物专门资格条件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注:如资质业绩核实证明函件中的业绩数量不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则投标人需提供全部、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此证明材料为业绩审查的唯一依据。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5.评标办法
5.1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5.2报价评分标准采用平均下浮双边曲线法。
M:为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
a.如果M<6,不剔除任何一个报价;
b.如果6≤M<10,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非否决投标,仅为计算基准价),如果如在同一包内出现并列最高或最低评标价的情况,在计算基准价时只剔除其中一个最高或最低评标价,以下类推;
c.如果M≥10,则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
计算剩余投标人(N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1,通过下浮比例a计算得出A2作为基准价。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得分=(基准价/评标总价)n×100;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得分=(评标总价/基准价)m×100。
价格下浮基准点a和减分速率指数n、m如下: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意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ecp.sgcc.com.cn,下同)凭本人身份合法数字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标书费只接收以单位名义的网银汇款或银行电汇,不接收以个人名义的汇款和现金汇款。标书费可合并汇款,汇款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标书费的具体分标、包号(如标书费变硅油1-40、干式1-2),确保标书费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到账。汇款账号:
公司名称: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531900017610602
6.3招标文件获取流程:投标人查看招标公告→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凭电子钥匙点击购买招标文件→将标书购买信息(汇款底单+委托代理人及其电话、邮箱,以上信息一张纸即可!)签字、盖章后发传真至0531-58699690或发邮件至cx88022576@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国网山东新增协议库存标书购买信息+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开通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权限→招标文件获取流程结束。
6.4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6.5单价分析表离线制作工具(自愿使用)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单价分析表离线制作工具”下载“常规变电设备单价分析表离线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5日上午9:00。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招标人如下指定地点:鲁能康桥发展中心开标大厅(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北路8666号)。
7.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3鉴于本次招标规模大,投标文件递交量大,并考虑到交通等因素,为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特要求如下:
本次投标的所有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内容和装订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请于2016年7月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递交到济南市二环北路8666号鲁能康桥发展中心开标大厅。
请各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尽量提前递交您的投标文件,避免影响您的递交。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鲁能康桥发展中心开标大厅(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北路8666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10.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如果发生可能与法律条规、国家标准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条款表述,其不一致、不符合之处一律无效,并以国家相应规定为准。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以分标为单位提交,且仅需提交所投分标中投标报价最高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足,则该分标中投标保证金不足包的投标将被否决。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所担保的分标名称,如未注明,则按照其所投分标的序号顺序从小到大依次核定。
11.2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提交,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银行保函、支票、汇票等其他投标保证金形式。招标文件其他章节投标保证金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均以招标公告为准。投标保证金提交时,在付款摘要中注明“××投标保证金”(如:变压器硅油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1.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1.4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公司名称: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531900017610602
12.招标文件购买及招标活动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经十路舜华南路路口南行360米路东)A2-1栋22层
邮编:250101
联系人:姜经理/高经理
电话:0531-58699691/58699679
传真:0531-58699690
电子邮件:cx88022576@163.com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531900017610602
收款人名称: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3.其他事项
13.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包为单位收取。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它部分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下表: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