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4〕55号)及其《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版)(成经信发〔2016〕6号)要求,成都市现将开展电力设施建设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也在4月8号发布了关于开展2016年电力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小编将内容整理,以飨读者。

以下为公示文件原文内容: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成都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成都天府新区经发局、财金局: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4〕55号)及其《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版)(成经信发〔2016〕6号)要求,现将开展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请认真组织当地企业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双电源保障项目
(一)申报条件。
自行建成和使用双电源,并已缴交高可靠供电费用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企业高可靠供电费用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3.企业缴纳高可靠供电费发票、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4.双电源《供用电方案》、《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三)支持标准。
按企业缴交高可靠供电费用的10%给予补助,最高150万元。
二、支持企业自建110千伏及以上专用变电站
(一)申报条件。
自建(扩建)110千伏及以上专用变电站并于2015年及以后投运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自建110千伏及以上专用变电站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3.用户专用变电站新设备投运(竣工验收)申请、电网企业验收意见、《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4.专用变电站工程建设财务决算(复印件)。
(三)支持标准。
按申报当年专用变电站建设(扩建)近两年内总投入的5%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
三、支持110千伏及以上地下变电站建设
(一)申报条件。
投资建设110千伏及以上公共地下变电站并运营的企业,且该项目实行独立核算,相关资料完备。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110千伏及以上地下变电站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3.公共地下变电站建设项目审批立项批复(复印件);
4.公共地下变电站竣工报告(复印件);
5.变电站工程建设财务决算(复印件)。
(三)支持标准。
按每座变电站近三年实际投入的5%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补助。
四、支持电网改造
(一)申报条件。
实施农村电网低电压改造或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力增容改造项目的地方电网公司。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农村电网低电压(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力增容)改造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3.市级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4.区(市)县电力主管部门验收意见(复印件)。
(三)支持标准。
按改造投入的5%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企业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须准备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申报项目应为2015年7月-2016年4月期间实施的项目,已申报的项目除外。
(三)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电力)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当地企业申报,按申报要求做好筛选工作,于2016年4月26日前,将企业报送材料、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含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委电力处(2份)、市财政局企业处(1份),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市经信委电力处:吴刚61885827
(二)市财政局企业处:安先国61882554
电子邮箱:cdsdlc@163.com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
201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