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或其下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委托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相关招标采购活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活动所称协议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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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一次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

2016-03-16 10:25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或其下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委托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相关招标采购活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活动所称协议库存是指买方寄存于卖方的非实体契约库存。协议库存货物招标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批量集中确定相应招标产品的中标人及其中标产品的合同数量、单位价格和服务条件,双方依法据此签订合同,买方根据自身实体库存状态、现场需求,按照分项目分别签发订单的文书方式履行合同,即时采购卖方相应产品的做法。

2.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

2.2交货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允许经销商投标的货物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凡允许经销商投标的货物,经销商不受此限制)。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凡允许经销商投标的货物,经销商不受此限制)。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1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3)必须保证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产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专利等行为。如因为中标人的上述侵权行为导致招标人(使用单位)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等,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1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精神:投标人须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编制在商务投标文件部分,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若未提交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经销商和代理商投标。

3.5分标编号”HNXY-1601-G21”配电台区成套附件:投标人需满足10kV及以下金具资格条件,其他产品可外购外协,但外购外协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满足相应资格条件。

3.6分标编号“HNXY-1601-G04”通信单元的投标人须按照下表每个包中对应的芯片型号(核准型号)提供投标产品,并负责通信单元和电能表的装配与调试。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1日,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2016年3月21日17:00为电子商务平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5.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标书售价一览表”,招标范围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

6.关于电能计量箱、铅封送检样品和投标的相关要求:

6.1送检样品的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的电能计量箱和铅封必须送样检测,送检样品应贴上单位标签并密封,于2016年3月22日-3月24日送至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计量中心技术质检室进行检测。送检样品不收费,也不退还,逾期未提交样品进行检测的单位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联系人:黄工18973102083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99号(颐和佳园小区东门对面)

6.2送检样品的数量

6.3送检样品的要求

6.3.1“HNXY-1601-G01电能计量箱(单相,非金属)”、“HNXY-1601-G02电能计量箱(三相,非金属)”

(1)送检的样品计量箱内应按技术规范要求配置的全部配件安装完整。另送计量箱内所配同型号表前、表后开关各1只,送检的样品不退还,以作供货后的样品比对用。中标单位供货的产品(含壳体样式与全部配件)要求与样品一致,否则需方将根据问题大小采取下列措施:整改、退货、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2)中标单位在供货时需方将不定期分批次对供货产品进行抽检和样品比对,抽检和样品比对不合格的按国网公司有关不合格供货商处理办法处理,需方将根据问题大小采取下列措施:整改、退货、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3)检测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的“2基本要求”和“3技术参数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相关要求进行检测;其中出线侧开关配置、“三室分离”结构、抗冲击试验、耐(沙袋)冲击试验、抗静压试验、耐静力挤压试验、温度影响试验、阻燃耐热性能试验、抗腐蚀试验等项目检测不合格将作为评标时的否决条件,不进入详评。

(4)检测结果仅作为本次评标的依据,检测结果不予公布。

6.3.2“HNXY-1601-G03电能计量箱(金属)”

(1)送检的样品计量箱内应按技术规范要求配置的全部配件安装完整。送检的样品箱不退还,以作供货后的样品比对用。中标单位供货的产品(含壳体样式与全部配件)与样品不一样的,需方将根据问题大小采取下列措施:整改、退货、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2)中标单位在供货时需方将不定期分批次对供货产品进行抽检和样品比对,抽检和样品比对不合格的按国网公司有关不合格供货商处理办法处理,需方将根据问题大小采取下列措施:整改、退货、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3)检测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相关要求进行检测;其中壳体金属材质试验、防护等级试验等项目检测不合格将作为评标时的否决条件,不进入详评。

(4)检测结果仅作为本次评标的依据,检测结果不予公布。

6.3.3“HNXY-1601-G06铅封”

(1)送检的样品不退还,以作供货后的样品比对用。中标单位供货的产品要求与样品一致,否则需方将根据问题大小采取下列措施:整改、退货、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2)HNXY-1601-G06标包01、包02卡扣式铅封:检测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的“7试验”,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相关要求进行检测,其中条码质量试验、强度试验、可靠性试验、施封力和启封力试验等项目检测不合格将作为评标时的否决条件,不进入详评;

HNXY-1601-G06标包03、包04钢丝封:检测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的“1封丝要求”和“2封印要求”,检测标准按国标,其中,钢丝股数、施封方式、条码识读率等项目检测不合格将作为评标时的否决条件,不进入详评。

HNXY-1601-G06标包05、包06穿线式铅封:检测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的“7试验”,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相关要求进行检测,其中型式结构试验、条码质量试验、强度试验、可靠性试验等项目检测不合格将作为否决条件,不进入详评;

(3)检测结果仅作为本次评标的依据,检测结果不予公布。

6.4关于递交“HNXY-1601-G01电能计量箱(单相,非金属)”、“HNXY-1601-G02电能计量箱(三相,非金属)”、“HNXY-1601-G03电能计量箱(金属)”3C证书和试验报告原件的相关要求

6.4.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招标文件要求材质一致的、投标人自行制造的有效壳体3C证书和试验报告(或投标人自己制造壳体的成套产品3C证书和相应成套产品试验报告),3C认证证书须为三位一体证书(即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供3C证书或试验报告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6.4.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文件一致的3C证书和试验报告的原件(单独密封)供招标人审核,待评标完毕统一退回,未提供原件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6.4.3投标人须具备生产壳体的注塑机和壳体模具等生产设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塑机与壳体模具的原始购置发票扫描件(“HNXY-1601-G03电能计量箱(金属)”除外)。上述发票的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前视为有效;

6.4.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投标样品型号一致的表前、表后开关的3C证书和试验报告,未提供3C证书或试验报告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6.4.53C证书和试验报告的退回

3C证书和试验报告凭投标单位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证明文件退还(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退回地点: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前台(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79号康园会所西侧3楼)

退回时间:2016年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刘工0731-8533750118153310300

7.低压电流互感器送检样品的相关要求

7.1送检样品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的低压电流互感器必须送样检测,送检样品应贴上单位标签并密封,于2016年3月22日-3月24日送至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计量中心进行检测。送检样品不收费,也不退还,逾期未提交样品进行检测的单位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联系人:陈工18973102466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99号(颐和佳园小区东门对面)

7.2送检样品的型号及数量

潜在投标人按所购买标书的标包送检样品,进行试验。

7.3送检样品的要求

7.3.1送检的样品不退还,以作供货后的样品比对用。中标单位供货的产品要求与样品一致,否则需方将根据问题大小采取下列措施:整改、退货、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7.3.2检测内容详见本次招标技术规范书第3点结构要求、第4点外形尺寸与第5点试验方法要求,检测标准按国网《Q/GDW1572—2014计量用低压电流互感器技术规范》与本次招标技术规范,样品测试中如发生以下不满足标准要求的,将作为评标时的否决条件,不进入详评:

(1)未按本次公告要求的送样,送检样品与送样要求不符的;

(2)招标技术规范中:

①第3条结构要求中3.1器身、3.2接线端子、3.6铭牌;

②第4条中外形尺寸详见附录D与F对外形尺寸参数要求;

③第5条重要试验中5.2绝缘电阻测量、5.3工频耐压试验、5.4二次绕组匝间绝缘强度试验、5.5室温条件下的误差试验、5.6磁饱和裕度试验所要求技术参数;

(3)检测结果仅作为本次评标的依据,检测结果不予公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鉴于本次招标规模大,投标文件递交量大,并考虑到交通等因素,为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特要求如下:

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及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应在2016年4月5日下午15:00-17:30前送达至招标人如下指定地点:长沙华文森林酒店27楼多功能厅(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68号)。

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文件)及电子版:应在2016年4月6日上午8:30-10:00前送达至招标人如下指定地点:长沙华文森林酒店27楼多功能厅(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68号)。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商务投标文件中的开标文件的纸质文件必须与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介质)文件一致;商务(不含开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部分以提交的纸质文件为准。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9.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4月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沙华文森林酒店27楼多功能厅(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68号)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11.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如果发生可能与法律条规、国家标准不相一致、不相符合的条款表述,其不一致、不符合之处一律无效,并以国家相应规定为准。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方式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以分标为单位提交,且仅需提交所投分标中投标报价最高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足,则按投标报价从大到小顺序核定,该分标中投标保证金不足包的投标将被否决。

13.招标文件购买及招标活动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79号康园会所西侧3楼

邮编:410004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五凌路支行

开户名称: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3001761061052500708(标书费帐号)

43001791161052501554(投标保证金帐号)

43001791161050001306(中标服务费帐号)

收款人名称: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标书费确认):任工电话:0731-85337586

联系人(保证金专用语音电话):黄工电话:0731-85337582

联系人(项目咨询):刘工电话:0731-85337501、18153310300

龚工电话:0731-85337504

传真:0731-85337511

14.其他事项

13.1投标人以转账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内注明“HNXY-1601-XX包”字样(不接受以个人或其他公司名义付款)。

13.2《物资对应供货区域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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