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了《关于2015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重大能源项目取得突破,疆电外送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528万千瓦火电电源项目全部投产。准东―华东(皖南)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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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5年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重大能源项目取得突破)

2016-01-26 10:1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了《关于2015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报告指出,2015年重大能源项目取得突破,“疆电外送”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528万千瓦火电电源项目全部投产。准东―华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输电工程已获国家核准,配套1320万千瓦电源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准东新能源基地建设规划获国家批复,落实配套外送风电建设规模520万千瓦、光电建设规模250万千瓦。核准了国网伊犁热电、浙能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等一批疆内自用大型火电项目,全区2015年度火电建设总规模480万千瓦。乌北―五彩湾、凤凰―西山―东郊、库车―阿克苏、巴楚―喀什等4条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伊犁―库车、乌北―准北、五彩湾―岌岌湖―三塘湖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新能源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争取国家批复《新疆百里风区风电基地项目规划》(风电建设规模680万千瓦),在乌鲁木齐达坂城、阿勒泰地区开展风电供暖试点。截至2015年底,我区风电、太阳能发电分别达到1300万千瓦、550万千瓦,排名全国第3位和第2位。伊犁、准东煤制气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新粤浙”煤制气管道获得国家核准批复。

2016年在能源方面,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三基地一通道”建设。建成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新能源项目并参与外送;加快推进准东―华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及配套电源项目建设;启动哈密北―河南信阳±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转变煤炭发展方式,积极开发利用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提高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进准东新能源基地、新疆百里风区风电基地以及南疆四地州光电项目建设,启动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光热发电项目示范项目、南疆光伏扶贫试点工程,进一步拓宽新能源消纳渠道。继续推进新疆油气资源开发利用改革试点,加大塔里木、准噶尔和吐哈油气勘探开发,加快新疆炼化行业油品升级。深入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稳步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加快配电网改造,强化骨干电网网架,建成五彩湾―芨芨湖―三塘湖、乌北―准北、伊犁―库车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巴楚―莎车、喀什―莎车、莎车―和田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计完成情况

2015年,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工作总基调,按照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要求,深入开展“适应发展稳定新常态,筑牢长治久安好基础”活动,及时采取措施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区经济保持了稳定增长的势头。初步预计,2015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400亿元,预计同比增长8.6%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增加值2804亿元,预计增长5.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1亿元,预计增长3.8%;固定资产投资10728亿元,预计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02亿元,预计增长6.8%;进出口总额205亿美元,预计下降26%;农民人均纯收入8850元,预计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00元,预计增长13.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预计上涨1%,低于3.5%预期目标。

(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转方式调结构取得明显成效

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落实自治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50条措施上狠下功夫,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农牧业生产总体保持稳定。预计全年粮食总产达1560万吨,增长10%;引导棉花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全区棉花种植面积调减到2856.45万亩、产量保持在350.3万吨;林果总面积稳定在2300万亩,预计果品总产量1000万吨;畜牧业稳步发展,肉类、牛奶产量分别为156.7万吨和300.2万吨,增长5.1%和3.4%。预计全年第一产业增加值1620亿元,增长5.5%。

工业稳中有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石油加工、煤炭开采、钢铁冶炼等重点行业仍然处于深度调整期,有色工业、装备制造业、纺织工业生产形势喜人,非石油工业比重提高到60%以上,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新能源等产业实现快速增长。预计全年全区工业增加值完成2804亿元、增长5.6%。预计第二产业增加值3580亿元,比上年增长7.4%。

服务业平稳较快增长。在政策扶持、重点项目和科技创新的带动下,旅游、住宿餐饮、金融等服务业态表现良好、支撑有力,预计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097万人次,同比增长23.1%。服务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预计第三产业增加值4200亿元,增长12%。

(二)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固定资产投资保持持续增长

坚持把投资作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最有效动力,抓协调、抓督办,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强督办协调推进、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264.9亿元,比上年增加22.47亿元;首次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197.6亿元,有效解决了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成功发行企业债券11支,融资总规模84.9亿元,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小微企业发展。全面完成投资3000亿元计划,66个新开工项目实现开工建设,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一批关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突破。

重大水利项目取得积极进展。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山区控制性水利枢纽建设成效显著,阿尔塔什、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等在建项目加快建设;开工建设11座中型水库,建成后将新增库容4.4亿立方米。特别是争取国家大力支持南疆地区民生水利工程,叶尔羌河防洪工程中央投资补助标准由原来的60%提高至70%。争取中央支持我区18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及6个规模化节水示范区项目,预计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地方高效节水面积累计达3070万亩。

重大能源项目取得突破。塔城白杨河、托克逊黑山等矿区总体规划(规划规模8820万吨/年)和哈密大南湖一号矿井(建设规模1000万吨/年)获得国家批复。“疆电外送”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528万千瓦火电电源项目全部投产。准东—华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输电工程已获国家核准,配套1320万千瓦电源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准东新能源基地建设规划获国家批复,落实配套外送风电建设规模520万千瓦、光电建设规模250万千瓦。核准了国网伊犁热电、浙能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等一批疆内自用大型火电项目,全区2015年度火电建设总规模480万千瓦。乌北—五彩湾、凤凰—西山—东郊、库车—阿克苏、巴楚—喀什等4条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伊犁—库车、乌北—准北、五彩湾—岌岌湖—三塘湖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新能源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争取国家批复《新疆百里风区风电基地项目规划》(风电建设规模680万千瓦),在乌鲁木齐达坂城、阿勒泰地区开展风电供暖试点。截至2015年底,我区风电、太阳能发电分别达到1300万千瓦、550万千瓦,排名全国第3位和第2位。伊犁、准东煤制气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新粤浙”煤制气管道获得国家核准批复。

重大交通项目进展顺利。铁路方面:哈密—额济纳铁路开通运营,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库尔勒—格尔木铁路(疆内段)、乌鲁木齐新客站等4个续建项目进展顺利;乌鲁木齐集装箱中心站、阿勒泰—富蕴—准东铁路、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二号线工程开工建设;将军庙—哈密(三塘湖、淖毛湖)—柳沟、克拉玛依—塔城二期铁厂沟至塔城段、博州支线等铁路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启动和田—若羌—罗布泊铁路前期工作。公路方面:乌鲁木齐绕城高速(东线)建设完工,明水(新甘界)—哈密,墨玉—和田段高速公路等项目正在加紧建设;开工建设喀什—疏勒高速公路、吐鲁番—小草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小草湖—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大黄山、乌鲁木齐—奎屯等3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顺利推进。民航方面:富蕴机场、石河子花园机场正式通航,且末、和田、库尔勒、哈密等4个机场扩(迁)建项目进展顺利,若羌机场、莎车机场实现开工建设;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塔什库尔干、巴音布鲁克、于田、和布克赛尔、昭苏等5个支线机场选址工作全面展开;阿勒泰、塔城、喀什、阿克苏、吐鲁番等5个机场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启动。截至2015年底,预计铁路营运里程达到6152公里,公路总里程达17.8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316公里),民用机场达到18个。

(三)消费市场平稳运行,价格总水平保持稳定

积极推进养老家政、医疗健康、文化体育、信息消费等新的消费热点发展。实施促进新疆特色餐饮业发展、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储备调控能力、落实惠农利民补贴计划、建设便民肉菜直销店等有效措施,促进了消费市场平稳增长。落实全疆工商用电同价政策,降低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实施纺织服装业优惠电价政策,预计每年减轻企业电费支出15.92亿元。取消铁路大宗货物综合服务费,下浮部分出疆重点产品铁路运价。建立涉企、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的收费目录清单,取消、停收和免征5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涉及金额7.3亿元。开展药品价格、涉农、涉企等收费专项检查,全区共查办各类价格违法案件863件,退还用户2061.3万元,行政处罚1065万元。价格总水平保持稳定,预计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为全国最低涨幅。

(四)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开局良好

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和调减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791项,压减590项;各地(州、市)累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217项。出台《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由原来的44项调整至35项,压减率达20.5%。多措并举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央企属地注册和地方参股取得重大进展,央企在疆设立企业已达191家,成立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中航油新疆公司等央地合资企业9家。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有色集团下属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新疆交通建设集团完成整体改制。促进小微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创新金融服务模式,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出项目445个,涉及投资4045亿元。修订自治区定价目录,涉及的定价事项由原来的17种(类)69项精简为9种(类)42项,定价种(类)缩减幅度达47%,定价项目缩减幅度达39.1%。继续推进水、电、气等重要领域价格改革。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建立新疆棉花信息化平台,推动建立以供需为基础的棉花市场价格机制,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进展,促进纺织服装产业加快落户新疆。预计全区纺织服装产业当年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较上年增长2.1倍,占到制造业投资近20%。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

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出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指导意见和2015年工作要点,核心区五大中心、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新疆—中亚班列实现市场化、常态化运行。全面开展中蒙俄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前期工作。实施项目推进战略,认真筛选核心区建设优先推进项目清单,乌鲁木齐集装箱中心站、中亚文化交流中心等一批标志性、示范性工程实现开工。加快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稳步推进,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喀什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营,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获得国家批复,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口岸开展整车进口业务。成功举办中国新疆—格鲁吉亚丝绸之路国际论坛和第四届格鲁吉亚中国新疆出口商品展洽会、首届俄罗斯中国新疆出口商品(投资)展洽会等活动,实际利用外资4.5亿美元;实施境外投资项目11项,中方投资额达到11.02亿美元,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扎实做好民生工作,人民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

按照自治区第五个民生建设年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全区安居富民工程开工建设30.5万户,开工率101.68%;城镇各类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27.44万套,开工率101.27%。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和无电地区电力工程建设。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60.34万农村居民和5.2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300公里,改善26个乡镇、380个建制村、90万农牧民通行条件。筹集资金74.66亿元,用于9611个村级民生项目建设。下达扶贫专项资金30.12亿元,支持南疆四地州、边境地区扶贫开发。落实纺织服装产业、民族手工业、农副产品加工“短平快”项目等带动就业措施,预计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3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50万人次。继续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1.96万平方米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任务,实施了17所中等职业学校和6所高等院校基础能力提升工程,累计建成农村教师周转宿舍1.1万套。新建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6个,新建、改(扩)建地市级医院5所、基层卫生医疗机构675个,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加快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全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53.5万人,参保率达到95%;新农合参合人数达1127.33万人,参合率达到99.8%,贫困人口参合率达到10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30元提高至39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乡镇综合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建老年养护院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2所、儿童福利院4所、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15所,弱势群体保障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开工建设自治区档案馆、新疆艺术中心和新疆文化译制中心,启动实施伊犁将军府、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日图热格国家森林公园等11个重点抢救性文物、自然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全国第十三届冬季运动会场馆及配套设施全面建成,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

(六)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两个可持续”发展道路,生态保护得到切实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取得实效,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乌鲁木齐大气污染治理、奎—独—乌大气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博斯腾湖和赛里木湖等重点湖泊生态环境治理、吐曼河和额敏河水污染治理、可可托海工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等重点工程整体进展顺利。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覆盖范围显著扩大,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扎实开展玛纳斯县、昭苏县、泽普县、和田县等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阿勒泰地区、特克斯县、博乐市等3个地区、县(市)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方案获得国家批准。稳步推进湿地保护、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察制度,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完成了“十二五”后两年节能目标任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实施了152个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等项目。推进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启动低碳试点社区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化水利改革。预计2015年末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控制在“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总量目标之内。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好于Ⅱ级的天数比例由2010年的72.9%提高到85%,超过80%的规划目标5个百分点。

(七)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对口援疆工作呈现新格局

高效推进以安居富民、定居兴牧、教育、卫生、就业等为重点的援疆项目建设,全面扎实推进对口援疆工作。2015年开工建设援疆项目1205个,新增到疆援助资金110.2亿元,五年累计援助资金580.3亿元(不含计划外资金)。全年执行与援疆19省市经济合作项目2162个,占外省项目总数的74.81%,到位资金1982.89亿元;五年累计引进19个援疆省市经济合作项目6003个,到位资金8808.79亿元,产业援疆取得显著成效。启动新疆中科援疆创新创业基金,已募集资金4.5亿元。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执行的最后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指标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之一,是全疆各族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综合实力跨上新台阶,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543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9400亿元,年均增长10.7%,增速由全国第29位跃升到全国前列,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1063元,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82%。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非石油工业占工业的比重由40%提高到60%以上,第三产业比重由32.5%提高到44.9%。投资规模显著扩大,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6万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3.3倍,有力支撑了全区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转型升级,水利、交通、能源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和投产,基础设施薄弱的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连续五年开展“民生建设年”活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重大突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3644元增长到24900元,年均增长12.7%;农民人均纯收入由4643元增长到8850元,年均增长13.6%,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居全国前列。就业、城乡居民住房、社会保障等一批长期存在的民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稳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新疆正处于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激烈期、干预治疗阵痛期,分裂和反分裂斗争尖锐复杂,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任务艰巨。二是人才和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人才结构不合理,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匮乏,企业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科技综合创新能力处于全国较低水平,企业创新能力落后于全国大部分省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明显滞后。三是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加强。受自然、历史等因素影响,我区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特别是控制性水利工程和交通大通道建设滞后,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铁路、公路、机场密度分别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0.8%、22.6%和45.7%,水利和交通仍是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四是生态环境约束加大。国家对水资源、能源资源、建设用地实行总量和强度“双控”。我区生态环境脆弱,特别是水资源缺乏,已经成为制约我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更加艰巨。五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繁重。劳动力供给总量持续增加,劳动者技能素质与岗位需求不适应,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困难,就业形势严峻。双语教育和职业教育覆盖面不足,全区整体教育质量有待提高。六是南疆四地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南疆四地州贫困人口占全疆扶贫人口的85%,加快南疆四地州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任务十分繁重。七是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近期主要表现为“四降一升”,即:经济增速下降,工业品价格下降,实体企业盈利下降,财政收入增幅下降,经济风险发生概率上升,经济探底过程可能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上述问题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是我们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总结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经验,着力在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防范风险、补齐“短板”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关于全区2016年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安排建议

2016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起始之年。做好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巩固当前发展改革良好态势、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6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机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总基调,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工作重心,把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抓改革作为着力破解的重点难点,把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作为突出任务,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投资有效性,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综合考虑与“十三五”规划实施相匹配,又充分兼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实现可能,建议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全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工业增加值增长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增长7%;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预期目标3%左右;新增城镇就业4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6‰以内。能源、水、建设用地等资源消耗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在约束指标范围内。

(一)关于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初步定为7%左右的考虑

一是综合考虑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主要是考虑到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态势短期内难以改变;我国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动能转换困难相互交织,有效需求乏力和有效供给不足并存,经济下行压力还在加大,困难不容低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加强供给侧结构改革,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二是今后五年随着经济总量基数抬高,速度会逐步放缓。按照7%增长速度测算,其经济增量相当于五年前14%增速带来的经济增量。三是充分挖掘我区经济增长的潜力。从我区自身发展条件看,具备持续稳定增长的能力和基础。在第一产业方面:近年来,自治区牢牢把握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持续推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和水平得到提升,全区农业生产将保持基本平稳,预计第一产业增长5%以上。在第二产业方面:我区煤炭资源优势和低电价优势明显,有色、纺织服装、电力、农产品加工业等优势产业将会加快发展,预测工业增加值增长7%;水利、交通、能源、市政基础设施等投入进一步加大,预计建筑业增长9.8%。预计第二产业增长7.6%。在第三产业方面:随着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的落实,住宿和餐饮、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逐步恢复,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迅速,养老家政、医疗健康、文化体育、信息消费等新业态发展势头较好。预计第三产业增长8%。综合测算,建议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安排为7%左右。

(二)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预期目标初步定为12%的考虑

一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政府投资要保持合理力度,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中央在保持预算内投资略有增加的基础上,在2016年继续安排专项建设基金,可以有效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二是2015年我区推进能源、交通、水利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将在2016年进入投资建设的高峰期。考虑我区交通、水利、能源、民生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能够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2016年自治区将进一步完善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网络,一批交通项目在建工程抓紧建设,新开工一批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项目;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步伐,促进水利投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第二条疆电外送工程准东—华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及配套电源项目迎来了全面建设的高峰期,一批核准在建电源项目将加快建设,疆内750千伏主干网建设加快推进,启动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自治区持续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教育、卫生、文化、居民服务、基层组织建设等民生工程投资将保持稳定增长。上述四大方面合计新增投资超过1200亿元,将有力地支撑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三是工业和其他社会投资将会出现一定的下降。受石油等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下跌的影响,(下转第十一版)

(上接第十版)石油勘探及相关行业投资意愿不强,必将导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以往有所下降。四是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是我区两块“短板”,第二产业亟需改造升级,投资仍有很大空间。今后一个时期,投资仍然是拉动我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保持较快的投资增速不仅是稳增长的客观要求,也是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抓手,但考虑到我区投资基数大,且经济新常态下应该更加注重投资的质量和效益。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增减因素,建议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预期目标初步定为12%。

(三)关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预期目标初步定为10%的考虑

国家将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多措并举促进大众消费,进一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居民消费预期,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我区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和水平不断提高,加快健全住房和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特别是2015年大幅度提高各类人员津贴收入后,将持续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提升消费信心。考虑到消费模式正在转向个性化、多样化,移动互联网消费兴起,加速改变以大型商超为主的传统流通业态,据此建议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按增长10%安排。

(四)关于进出口总额增长预期目标初步定为6%的考虑

2016年,对外贸易环境复杂多变,外需总体上仍呈疲弱态势。一方面,全球经济仍处于深刻的再平衡调整期,世界贸易低速增长,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低位运行,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周边国家经济增长乏力,对外贸出口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美、欧、日等主要经济体经济复苏基础日益巩固,特别是国家积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沿线国家的互联互通建设步伐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商贸物流中心建设规划以及配套扶持政策的逐步落地,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发展,都将有利于发挥我区产业优势,促进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综合考虑,预计全区外贸进出口增长6%。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预期目标初步定为5%左右的考虑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国家将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力度。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将持续维持低位运行,我区来自原油采掘业、矿产品行业税收可能会继续下降。考虑到财税政策以及税收变化情况,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

(六)关于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预期目标为3%左右的考虑

我区粮食产量实现了“八连增”,大力发展肉羊肉牛产业,绝大多数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具备较好的基础。国内市场需求放缓,建材、化工、煤炭等高耗能行业产能过剩,工业品价格仍处于下行通道。从影响因素看,上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1.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等新涨价因素影响2个百分点左右。建议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预期目标为3%左右,既考虑了各方面涨价因素和人民群众的承受力,也为推进价格改革和调整产业结构留出了一定空间。

(七)关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增长7%的考虑

农民人均纯收入:2016年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将保持稳定向好态势,预计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700元左右。一是工资性收入。各地普遍重视和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农民工资性收入预计人均增加300元左右。二是家庭经营性收入。国家和自治区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农民增收,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全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大力开拓区外农产品市场,加工转化增值效益明显,预计农牧民人均经营性收入增加150元左右。三是转移性收入。有效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政策,实施“短、平、快”项目和“访、惠、聚”活动支持项目,以及提高农村养老、低保等社会保障标准,预计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增加200元左右。四是财产性收入。土地流转、集体分红收益增多,将带动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增长,预计增加50元左右。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是自治区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津贴,将进一步推动全区城镇居民平均收入的提高。二是完善自治区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低保政策补助水平,将继续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三是在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可进一步激发社会的创业热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企业职工收入增长。四是新增就业44万人以上,可进一步增加城镇居民收入。预计全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7%。

(八)关于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4万人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考虑

一是自治区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扩大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就业容量。二是在注重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的同时,把增加就业放在更加优先的位置,经济增长对就业拉动作用稳步上升,二、三产业对就业拉动作用每年提高近1个百分点。三是自治区鼓励扶持大众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效应显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服务设施逐步健全,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力度加大,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四是积极组织各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及各受援地州加大产业援疆力度,引进兄弟省市的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电子组装等产业,都将进一步加大就业容量。

三、2016年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和措施

2016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全力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重点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投资有效性,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增强持续增长动力,推动全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提升,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坚持务求实效,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以“审批事项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为目标,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深化行政审批等制度创新、投融资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和价格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实体经济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打出改革措施“组合拳”,帮助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税负成本、社会保险费成本、财务成本、物流成本、电价成本等七个方面成本,改善优质企业经营能力,增强优质企业竞争力。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方针,制定实施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方案,通过严格环保、能耗、技术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积极研究“电化新疆”实施方案,提高疆内电力消纳能力。落实自治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推动非城镇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释放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本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建立地县两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推进负面清单工作。提高基层承接和监管能力,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运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优化创新审批流程,加强部门间业务协同,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将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使政务服务更为高效透明、公平公正。

创新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自治区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政银企合作,引导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建设,推进投资向投融资的转变,形成“政府投资+金融资本”“政府投资+民间资本”等多种融资机制。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介力度,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形式平等参与城镇基础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加强协调指导,运用价格调整机制,继续选择更多有稳定现金流和回报预期的项目吸引社会投资,尽快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继续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工作。

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更大力度地推进央企属地法人注册、合资合作。

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体系和信用标准体系;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广对重大案件的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以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为重点,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加快形成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抓住价格低位运行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取消和下放一批商品和服务收费的定价权,疏导价格矛盾,推进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竞争性环节价格,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等制度,强化对公用事业和网络性自然垄断领域的成本约束。推进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完善供热计量、污水处理等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调整自治区直属流域机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扎实推进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

(二)坚持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农牧业现代化

按照稳粮、调棉、优果、兴畜的总思路,进一步强化基地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做强做大龙头企业,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塑造新疆农业新优势。

强化农业农村基础。围绕市场需求组织农业生产,进一步提高粮棉果畜基地生产能力,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积极发展区域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生态、绿色、有机农业,促进农产品供应数量上更充足、品种和质量上更契合消费者需要。推行农业标准化清洁生产,完善节水激励约束机制,开展轮作休耕试点。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和贮运保鲜建设,大力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支持发展连锁经营、网上交易、电子商务等新型农产品商贸流通业,提升农副产品外销平台建设水平。

进一步健全农业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建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场主、种养大户的长效机制,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对农业贡献率。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三)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工业结构转型升级

坚持优势优先不动摇,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着力抓好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坚决遏制工业生产和利润下滑势头。

加快优势资源转化步伐。围绕推进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推进以“疆电外送”为主的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基地和现代煤化工示范区配套煤矿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以自治区为主导的油气区块勘探开发,加快推进新疆自主油气田开发建设,稳步推进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建设,打造最具竞争力的能源化工材料产业基地。加快把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打造成新疆重要的支柱产业。

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中国制造2025新疆行动方案”为有效途径,重点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制造业等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把扭亏脱困与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承接转移、延伸链条、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等手段,加快钢铁、建材、有色、化工、轻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创新驱动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积极建设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创新、创业、创客、创投“四创联动”机制,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扶持和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快速成长。

(四)坚持消费导向,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

全面落实加快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提升传统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打造一批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文化科普教育功能完善、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吸引力的精品景区和特色旅游目的地。支持农产品冷链、城市物流配送等重点物流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金融产品和创新,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形成引导消费、创造消费的良性循环体系。

创新供给激活消费需求。紧紧围绕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多渠道鼓励创新供给,推进实施信息、旅游休闲、绿色、住房、文化教育体育等领域消费升级工程。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健身、健康等服务机构,创新发展集生态农业、医疗保健、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养老服务等为一体的健康产业。

实施高技术服务业创新工程。实施“宽带新疆”工程,推进4G网络和无线宽带城域网建设,推动宽带进乡入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在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扩大信息消费。

(五)坚持合力推进,发挥好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

围绕补短板、调结构、强基础,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撬动作用和民间投资的主力军作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持续推进我区“三农”建设、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加大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争取力度,加快重大水利和铁路、机场、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社会养老事业发展,促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和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幅度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条件,发展各类投资公司和产业基金,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出一批有吸引力的项目,抓好PPP项目收益、分配机制等政策配套,加快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设立和运营,充分激发民间投资的活力和潜能,确保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万亿元以上、增长12%的目标。

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围绕国家相继推出的新兴产业、现代物流、城市轨道交通等11个工程包,突出抓前期、抓配套、抓进度、抓落地,确保计划安排的自治区重点项目440项(其中:续建项目240项、新开工60项)、投资3000亿元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水利方面:抓好列入全国172项重大水利项目的引调水工程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玉龙喀什河水利枢纽等一大批水利工程。加快建设阿尔塔什、卡拉贝利、大石门水利枢纽和奴尔水库、苏巴什水库、卡回水库等一批大中型水库工程,发挥供水、防洪、发电等综合效益。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盐碱地改良治理建设,力争新增高效节水面积250万亩。加快建设叶尔羌河防洪治理、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城乡供水等民生水利工程。

交通方面:建成北屯—阿勒泰铁路、呼图壁—芳草湖等国省道公路、且末机场迁建、和田机场改扩建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库尔勒—格尔木铁路、阿勒泰—富蕴—准东铁路、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二号线,墨玉—和田高速公路,若羌机场、莎车机场等项目建设。新开工建设将军庙—哈密(三塘湖、淖毛湖)—柳沟、克拉玛依—塔城二期铁厂沟至塔城段、博州支线等铁路,小草湖—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大黄山、乌鲁木齐—奎屯等3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阿勒泰机场改扩建项目和新建昭苏机场、塔什库尔干机场等项目。

能源方面: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三基地一通道”建设。建成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新能源项目并参与外送;加快推进准东—华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及配套电源项目建设;启动哈密北—河南信阳±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转变煤炭发展方式,积极开发利用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提高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进准东新能源基地、新疆百里风区风电基地以及南疆四地州光电项目建设,启动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光热发电项目示范项目、南疆光伏扶贫试点工程,进一步拓宽新能源消纳渠道。继续推进新疆油气资源开发利用改革试点,加大塔里木、准噶尔和吐哈油气勘探开发,加快新疆炼化行业油品升级。深入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稳步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加快配电网改造,强化骨干电网网架,建成五彩湾—芨芨湖—三塘湖、乌北—准北、伊犁—库车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巴楚—莎车、喀什—莎车、莎车—和田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六)坚持民生优先,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来抓,围绕补上民生领域短板目标,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增加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大力扶持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项目,优化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实施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规划,加快重点纺织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短、平、快”项目建设,推进南疆四地州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争取援疆省市支持,发挥产业援疆的就业效应,扩大南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转移就业规模。推进基层就业服务设施建设,继续支持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扶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基地。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城市项目的建设。

着力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自治区党委教育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牧区双语幼儿园建设,加快普及农村学前双语教育。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扩建、新建一批标准化寄宿制中小学。支持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民汉合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发展,实施好普通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不断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水平。

继续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继续建设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和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农村安居富民工程30万户、城镇保障性住房19.47万套,继续实施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天然气利民工程。开展新一轮城镇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富民”工程建设,努力实现具备条件的所有乡镇通沥青(水泥)路、所有建制村通公路的目标,着力解决“最远一公里”“最远一户人”的问题。

扎实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实施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妇幼健康保障、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不断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有效控制一些地区人口过快增长势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加快新疆译制大厦等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进新疆博物馆(二期)前期工作,继续实施好地市级公共文化和遗产保护设施建设,启动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新华书店标准化建设,完善无线发射台、应急广播、党报党刊设施设备。加强基层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提升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保住救助养老等民生底线。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快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等兜底性制度。加快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

保障城乡市场价格稳定。充分发挥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动机制作用,从发展生产、改善流通、加强监管、保障民生等方面入手,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确保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完善种畜政策性保险和肉羊肉牛商业保险补贴,加快南疆四地州等重点地区农产品交易市场和集散中心建设,加强农超对接、平价商店、便民肉菜直销点建设,防止主要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开展教育、旅游、医疗服务等收费价格专项检查,进一步优化市场价格秩序。

(七)坚持绿色发展,加大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力度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两个可持续”理念,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把生态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充分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全面落实《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推进聚集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定《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分解落实“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对各地节能减排和二氧化碳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强化节能减排降碳硬约束。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强化年耗能3000吨标准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国家单位产品能源消费限额标准,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和能效对标,切实提升全区工业能效水平。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技术。严格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制核查,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识管理。强化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管理。出台《自治区节能监察暂行办法》,推进节能监察能力建设,依法开展节能专项监察。

抓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大力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列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的循环经济示范县(市)、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强化循环经济试点监管,加快在重点行业、领域形成循环经济模式,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全面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加快推进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推进利用新能源电化新疆,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做好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考核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推进碳市场建设基础性工作。

(八)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围绕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工作任务,推进城镇化发展方式转变,完善城镇治理体系,提高城镇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镇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城镇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综合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

切实增强城镇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落实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重点发展乌鲁木齐城市群、伊宁—霍尔果斯城市群、喀什—阿图什城镇群,积极发展绿洲城镇组团。各地要按照现代城镇发展规律,结合城镇定位、发展实际和现实需要,增强规划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资源禀赋、生态红线、环境承载能力和综合防护要求,制定城镇建设约束性指标,把握好生态环境优先、开发强度合理、城乡一体发展等三个关键环节;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健全城乡规划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规划的行为。扎实推进“多规合一”,强化各类专项规划的协调性、兼容性、互补性。注重城市设计,完善“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塑造各具特色风貌的新型城镇。

不断加大城镇建设力度。在加强城镇地上基础设施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城镇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镇交通、水电气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支持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喀什、伊宁、库尔勒等区域中心城市和重点特色城市建设,推进天山北坡经济带和天山南坡石油石化产业带以及交通沿线经济带、沿边开放经济带城镇发展。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继续加大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力度。大力推进城镇生态修复,加强城镇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进城镇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为重点的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大力推动建造方式创新,积极推广钢结构建设和绿色新型建材,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控制能耗增量,挖掘存量节能潜力,解决好建筑领域节能问题。

全面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创新城镇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城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综合性城镇管理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开放、信息共享和集成运用,推动形成数字化的城镇管理新方式,着力打造智慧城市(城镇)。以实施居住证制度为抓手,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城市(城镇)公共安全管理,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注重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全面提升城镇居民素质。

(九)坚持协同推进,全面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

把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作为全方位扩大开放的总抓手,深入贯彻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全力推进核心区建设在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不断开创我区对外开放发展新局面。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围绕核心区优先推进项目,超前谋划、加快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抓住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等关键性工程,确保能源“三基地一通道”、五大中心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继续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等基础设施建设。

发挥开放平台作用。在开发区借鉴、复制自贸区等先进经验,探索金融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推行“单一窗口”模式,打造创新型对外开放平台。加大自治区电子口岸信息数据平台建设,支持博乐、塔城、吉木乃等边境经济合作区做大做强,提高口岸综合通关能力。引导“双百”企业利用好西行国际班列、各类展会及对外合作平台,有效扩大对外贸易规模。

进一步加大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努力开拓境外市场,积极培育现代物流园区、进出口产业集聚区。争取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抓好重点商品进出口。抓好境外合作园区建设,推动钢铁、水泥等产能向周边国家和伊朗等国有序转移。加快机电产品、汽车、摩托车企业出口,支持特变电工在安哥拉、赞比亚、塔吉克斯坦的输变电项目建设。

深化人文交流沟通。以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为重点,树立品牌意识,开展与周边国家形式多样的务实合作,办好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境内外展会。加强与周边国家医疗卫生领域的合作交流,建立合作机制,拓宽服务领域,提升合作水平,推动医疗服务中心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加强开放重大课题研究。进一步开展新疆参与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相关课题研究,提出重大项目和重大产业布局。加强对周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政策和投资环境研究,为开展国际优势产能合作、促进企业“走出去”做好服务。

(十)坚持突出重点,打好扶贫脱贫攻坚的硬仗

按照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明确提出的补上贫困人口脱贫这个最突出短板的总体要求,围绕确保到2020年全区26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的目标,突出重点、倒排工期、落实责任、强力推进,打好扶贫攻坚的硬仗。

大力支持南疆四地州发展。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南疆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实施《南疆四地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南疆四地州基础设施和生态文明建设、产业发展和城镇化推进、扶贫攻坚、就业、民生改善和兵地融合等重大项目建设。

全力推进实施精准扶贫。以南疆四地州、边境地区作为扶贫开发、以工代赈工作的重点区域,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重点建设田间水利渠系配套、人工草料地、高效节水灌溉、乡村道路和小流域治理,切实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编制实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计划,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等“五个一批”,确保2016年当年有810个贫困村、63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十一)坚持凝聚人心,切实把援疆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第五次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个必须”“六个更加注重”要求,全面推进“十三五”对口援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继续做好教育卫生援疆。突出基层需求,大力推动教育卫生资源向农村、向基层延伸。充分利用对口援疆省市优质资源,在继续做好教育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的同时,注重发挥援疆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基层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缩小城乡之间、地域之间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差距。

推进产业援疆带动就业工作。科学编制“十三五”产业援疆工作规划,明确各地产业援疆工作目标、重点、布局,提供科学指导。全面梳理国家支持新疆的差别化产业政策,以及19省市支持产业援疆的各类政策措施,构建产业援疆政策平台,推动特色农产品加工、电子产品、商贸物流、特色餐饮、文化旅游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深入推进人才援疆。围绕我区科技、管理等领域等专业人才缺乏问题,实施高技能人才和紧缺职业技能人才赴援疆省市培养和技能提升培训工程,做好专业部门选派人员到疆工作。深入开展“结对子、结亲戚、交朋友、手拉手”等活动,增进全方位交流交往交融。

扎实推进年度援疆项目建设。加强与援疆省市的沟通衔接,扎实做好援疆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好2016年援疆项目计划和资金,确保项目建设条件,努力推进“十三五”援疆规划的落实。按照中央关于援疆工作的新要求,修订完善《对口支援新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援疆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援疆省市前方及后方工作机构的联系沟通,协商解决援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加强援疆成效宣传,依托天山网建设援疆网,做好网络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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