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电格尔木一期2×660MW煤电项目F标段(厂前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01/25-SG-001)
一、招标条件
华电(格尔木)能源有限公司2×660MW煤电项目F标段(厂前区)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格尔木)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黄河路街道金星路50号
2.2 项目规模:本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1)厂前区破土动工日期:2025年6月10日;
(2)厂前区本次招标内容完成日期:2025年12月6日;
以上工期节点日期为暂定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如开工时间延后,各节点工期相应顺延,相对工期(180天)不变。冬季施工停工期需征得招标方书面批准,该停工期不计入总工期,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土建工程-F标段(厂前区)工程施工(CHDTDZ001/25-SG-00101):
厂前区建筑及安装工程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本标段建设规模约17000㎡,包含一期综合办公楼(7420㎡,含职工食堂、活动中心),一期宿舍楼(6286㎡),材料库(2637㎡,含汽车库),安全体验培训中心(847㎡)等建筑的安装工程以及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包括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仓储保管(不包括甲供设备的采购和运输)。
(2)厂前区所有的构(建)筑物施工和设备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处理(不含桩基)及主体结构(含外立面装修)、变压器、常规机电、外墙门窗、厂前区各大门、围栏(墙)、通讯、给排水、采暖、通风、弱电智能化、空调、电梯、新风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防雷接地安装、建安工程的消缺及验收、消防设施安装(含备案)及验收等。
(3)厂前区所有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施工及验收、环评水保安评设施施工及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综合竣工验收、华电集团达标投产检査及验收、配合质检和验收等,配合完成前述相关所需手续。
投标人除完成上述建安工程的工作内容外,还需完成如下工作:
1.投标人完成供氧系统预留孔洞及预埋件安装,并配合供氧系统安装单位完成管道及设备安装。
2.投标人完成桩基桩头开挖、破除、钢筋调直及配合桩基检测。
3.投标人配合上述建安工程的“精品工程”创建,完成工程竣工(含所有试验)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工程消缺、材料、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移交和工程过程中的协调等。
本标段招标范围不含勘察设计等内容,投标人应做好与勘察设计、主体A、主体B等标段的配合衔接工作。
具体施工项目及工程量以招标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土建工程-F标段(厂前区)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建筑工程EPC或施工承包的竣工业绩,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合同范围应包含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内容。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15 14:42到2025-05-21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05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2025-06-05 09:00。
6.3 开标地点: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无。
八、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