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改委9月发布的《山西电力产业三年推进计划》明确提出争取国家将山西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全国争相布局的售电上,山西也迈出自己坚定的一步,陆续成立了5家售电公司。本期电力急先锋带你走进山西,详细了解这5家售电公司,并纵览山西为探索售电做了哪些准备。【山西已成立售电公司一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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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急先锋:山西受困 以5家售电公司布局售电谋出路?

2016-01-19 10:47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山西省发改委9月发布的《山西电力产业三年推进计划》明确提出争取国家将山西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全国争相布局的售电上,山西也迈出自己坚定的一步,陆续成立了5家售电公司。

本期电力急先锋带你走进山西,详细了解这5家售电公司,并纵览山西为探索售电做了哪些准备。

【山西已成立售电公司一览】

山西太原 山西漳泽电力售电有限公司

山西太原 太原鑫广业售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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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 吕梁泰和售电有限公司

山西太原 阳煤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山西侯马 侯马市成誉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山西漳泽电力售电有限公司】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售电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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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售电业务的专业化 管理,提前布局售电市场,全资设立山西漳泽电力售电有限 公司(暂定名),负责公司售电业务及配电网投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二十次董 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设立售电公司的议案》。

3、此项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设立售电公司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该公司注册成立的相关 事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额未超出董事会 审批范围,因此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设立售电公司事项,尚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准登记。

二、投资主体情况

本次投资无其他投资主体,由公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进 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漳泽电力售电有限公司(暂定名, 最终名称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杨晓东

4、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5、住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南一条10号一幢A座9层

6、经营范围:电力贸易、热力贸易、煤炭贸易、碳排放交易、配电网投资与运营、电力技术咨询和服务、电力设 施销售与维护、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工商经营范围以工 商部门核定为准)。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由公司全额出资,无其他投资主体。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售电公司是为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需要, 应对可能出现的电力市场竞争风险,利用公司规模优势和行 业优势,提前布局售电市场,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认为未来售电市场及相关业务前景广阔,设立专业化的 售电公司,可依托自身电源企业优势,利用自身成熟的电力 管理经验,有利于公司开拓售电及相关业务市场,提升公司 整体盈利水平,完善公司战略布局。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阳煤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近日,阳煤集团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这是阳煤集团抢抓国家、省电改政策机遇,完善煤电化、煤电铝产业链条,推进“十三五”规划部署的重要一步,也是该集团做强做优电力产业的重大举措。

近年来,随着产业多元化及生产规模扩张,阳煤集团一直抢抓机遇,积极推进电力项目建设,推进企业电改步伐,目前已成为全省最大的用电企业。

刚刚成立的阳煤集团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将抓住电力改革有利时机,做好电力产品的供销业务,最大限度降低电力成本开支,实施大用户直供、电力趸售、电厂与用户的直接对接、自供网区内的电力转供售。

与此同时,公司将通过开展电力业务来降低企业整体用电成本,实现减亏、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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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力产业三年推进计划(2015-2017年)】

山西电力产业三年推进计划(2015-2017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六大发展”的战略部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我省电力产业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截止2014年底,全省装机容量6306万千瓦。其中,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机组装机容量498万千瓦,占全省装机容量的7.9%。省内电网已形成了以500千伏“两纵四横”为骨干网架,220千伏分大同、忻朔、中部、南部四大供电区域,110千伏和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辐射供电的网络格局。外送通道方面,形成了以1000千伏特高压为核心,6个通道、13回线路的外送格局,输电能力约2000万千瓦。同时,也存在能源优势发挥不突出,电力需求严重不足,电网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革命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六大发展”和煤炭产业“六型转变”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煤电深度融合、创新电力直接交易方式、加快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电力运行调控,促进我省电力产业健康发展。到2017年底,全省省调主力发电企业全部实现煤电一体化或长协合同运营全覆盖;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国家已批复的四条外送电通道建设,电网建设投资1000亿元以上,力争达到4000万千瓦的外送电能力;电源项目建设投资2000亿元左右,新增装机容量约4500万千瓦。

三、推进重点

(一)推进煤电一体化深度融合

积极推进发电企业和煤炭企业实施股权联营合作,未实施股权联营的发电企业必须与煤炭企业签订长协合同。尽快完成《山西煤电基地科学开发规划》的编制,并分年度分步骤推进目标的实现。除城市热电联产、电网安全需要建设的电源项目外,新核准建设燃煤发电机组原则上应按照坑口煤电一体化要求进行规划。

(二)完成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提速

依照超低排放标准Ⅰ、Ⅱ,对全省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环保设施进行改造。2015年,确保4户试点企业完成改造,争取实施改造1000万千瓦以上(含已完成改造60万千瓦);2016年争取实施改造1500万千瓦以上;2017年完成改造任务,确保全省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三)加快四条外送通道建设

加快建设国家已批复的我省盂县电厂-河北南网500千伏交流、蒙西-晋北-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榆横-晋中-潍坊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山西-江苏±800千伏特高压直流等四条外送输电通道,提高电网外送能力,努力扩大晋电外送规模。

(四)有序推进电源项目建设

重点推进我省已开工建设的83个发电项目建设(合计容量1324.6万千瓦),争取在2015年底前全部投产。其中火电项目13个,容量908万千瓦;风电项目54个,容量361.6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6个,容量55万千瓦。同时,推进我省已取得路条的62个发电项目(合计容量3454万千瓦)尽快完善相关建设手续,争取2017年底前全部开工。

四、推进措施

(一)积极协调,扩大煤电联营范围

对有联营合作意向的发电企业和煤炭企业,搭建交流平台,协调解决煤电联营过程中的问题,注重发挥资本市场作用,进一步扩大煤电联营的范围,鼓励省内煤炭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交换股份、赎买等方式参股、控股电力企业,促进省内煤炭企业与省外发电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深化煤电联营合作模式、商业模式和发展模式,实现煤炭电力行业协调发展。

抓住国家低热值煤发电审批权限下放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煤矿、洗煤厂、电厂为同一投资主体的煤电一体化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号)中,“煤炭等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机组”的精神,在新项目核准时,要求必须配比关停淘汰本集团(企业)相应落后机组,不断提高我省单机容量为60万千瓦级以上火电机组比例。

(二)突出重点,推进煤电深度融合

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突出我省资源、能源及原材料加工优势,走延伸循环发展之路。鼓励煤电联营企业参股或控股下游高载能产业或园区,做大做强冶金、有色金属、化工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载能产业,构建“煤-电-铝”、“煤-电-化”、“煤-电-材”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引导煤电联营发电企业参股下游企业、园区,探索成为其承担社会责任的自备电厂或参与大用户直供电,提高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

(三)合作共赢,建立电煤长协机制

推动火电企业与省内煤炭企业签订长期战略供需合同,建立长协合同全覆盖的省内电煤供需机制。发挥好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资源配置和现货交易指数作用,利用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平台,促进供需协作,积极推动省调现役火电企业与省内煤炭企业签订长期战略性供需协作合同,铁路部门可作为第三方参与长期协议的签订,以保障重点合同的运力;积极推进动力煤期货交易,初步形成以太原价格指数定价、明确供煤数量的结算交易新模式。

(四)认真研究,推进煤电基地建设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大型煤电外送基地科学开发的指导意见》(国能电力〔2014〕243号),以及国家能源局、环保部、工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国能煤炭〔2014〕571号)要求,围绕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低碳发展,借鉴同煤塔山循环经济园区的做法,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前提,以电力市场需求为基础,煤炭资源条件为保障,统筹环境资源、生态保护要求、水资源等条件,科学制定《山西煤电基地科学开发规划》。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条件,在晋北、晋中、晋东煤电基地内,依托已形成的煤电基地的雏形,因地制宜的合理规划大基地内的煤电集聚区,实现集约开发、有序开发,依托煤炭年总产能达到5000万吨及以上,具备建设千万千瓦级煤电装机规模的资源和环境支撑条件的大型矿区,有序推进晋北、晋中、晋东三个千万千瓦级清洁高效大型煤电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煤电循环经济园区。

(五)周密安排,提速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根据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4〕6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5号)的精神,促进煤电清洁发展、绿色发展,加快推进我省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编制《山西省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提速三年推进计划》,合理安排各年度改造任务,对完成改造且通过环保组织评估验收机组,按规定落实相关资金、电价和电量等奖励政策。

(六)拓展市场,加快外送和省内电网建设

充分发挥我省晋北、晋中、晋东南三大煤电基地距华北、华中、华东电网距离较近的区位优势,抓住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的要求的有利时机。抓紧落实与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湖南、湖北等省签署的外送电协议;促请国家电网公司加快建设国家已批复的我省四条外送输电通道,努力扩大晋电外送规模,促进电力消纳,有效解决我省电力严重过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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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发〔2015〕9号文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推进大型煤电外送基地科学开发的指导意见》(国能电力〔2014〕243号),抓住国务院批准下放省内500千伏电网核准主动权和政策支持良机,鼓励省内煤电企业在建设煤电基地的同时,积极参与投资输电通道建设,参与电网运营,加快我省电网建设,提高电力输送能力。

(七)合理调控,促进电力运行不断优化

一是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减少政府调控比例,不断优化发电调控手段,取消季度电量安排,并将西龙池电量、特高压电量和大用户直供电量全部纳入省电力公司交易平台,以市场招标方式进行分配,逐步加大市场化电量比例,提升发电企业直接从市场中竞争发电指标的动力,不断提高机组利用小时数。二是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大用户直供电工作方案,逐步扩大交易规模,放宽电力用户的电压等级,重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倾斜,配合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尽快申请批复我省低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标准或采用价格传导方式,支持低电压等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参加大用户直接交易,不断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降低用电企业成本,不断激活省内用电市场,促进电力消纳。三是不断进行电力消纳研究,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强化电力分析和预测,充分发挥好西龙池抽水蓄能电站的调峰功能,不断提高风电等新能源消纳能力,促进新能源发展。

(八)深化改革,争取我省列入国家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中,“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的要求,抓住国家“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的机遇,争取国家将我省列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合理测算确定我省电网各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打好基础。

2015年预计投产发电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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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年电力规划怎么搞?】

山西之困,众已昭然。

前不久,李克强总理到访山西,深入太原钢铁、山西焦煤等企业一线调研;其透露出的信息,一来是对以山西为代表的资源大省重振经济的支持鼓励;二来则将发力供给侧改革,将相关政策夯实到地方和基层。

山西如今的困顿与过往的荣光都源于煤炭。在全省119个县(市、区)中有85个县产煤。由是,山西的发展因煤而兴,许多问题也因煤而生。山西的历届主政者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也都难以绕开“煤炭”二字。

自2014年9月1日接替袁纯清担任山西省委书记后,王儒林已在多个不同场合都强调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调结构和转方式”。时至今日,王儒林面临的两大挑战依然未变:一是反腐,二是诊脉并重整愈发低迷的山西经济。

综合过往的发展经验来看,当全国经济发展好,山西的经济增速会更高;如果全国经济差,山西经济更差,经济波动非常大。山西煤焦冶电等与煤直接相关的产业占到全省经济总量的80%以上,其生产的煤炭将近三分之二的销往省外,当全国经济趋冷时,执行原订单使山西煤企出现售价低于成本价的情形,带动山西经济增速迅速跌落谷底;经济趋热时则反之。

“一煤独大”的产业结构显然不合理的,但是一个地方的经济结构是长期形成的,要想在短期内调整归来——极难!挥手告别煤炭“黄金十年”,煤炭价格持续在一个时期内低位徘徊,综合各方观点,具体实现持续发展的路径则是:在煤炭本身的高效绿色安全发展基础上,加快提升焦炭、冶金、电力等传统产业,加快壮大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实现由煤炭大省向以煤为基的现代产业大省的跨越。

基于山西具体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能源产业变革的新特点新趋势,山西制定了《山西电力产业三年推进计划》。以助力山西经济及电力产业的发展。

截止2014年底,山西全省装机容量6306万千瓦。其中,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机组装机容量498万千瓦,占全省装机容量的7.9%。省内电网已形成了以500千伏“两纵四横”为骨干网架,220千伏分大同、忻朔、中部、南部四大供电区域,110千伏和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辐射供电的网络格局。外送通道方面,形成了以1000千伏特高压为核心,6个通道、13回线路的外送格局,输电能力约2000万千瓦。同时,也存在能源优势发挥不突出,电力需求严重不足,电网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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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根据《山西电力产业三年推进计划(2015-2017年)》梳理的精要内容,以及相应的具体电力项目: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到2017年底,全省省调主力发电企业全部实现煤电一体化或长协合同运营全覆盖;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国家已批复的四条外送电通道建设,电网建设投资1000亿元以上,力争达到4000万千瓦的外送电能力;电源项目建设投资2000亿元左右,新增装机容量约4500万千瓦。

二、推进重点

1、推进煤电一体化深度融合;2、完成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提速;3、加快四条外送通道建设;4、有序推进电源项目建设。

重点推进我省已开工建设的83个发电项目建设(合计容量1324.6万千瓦),争取在2015年底前全部投产。其中火电项目13个,容量908万千瓦;风电项目54个,容量361.6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6个,容量55万千瓦。同时,推进我省已取得路条的62个发电项目(合计容量3454万千瓦)尽快完善相关建设手续,争取2017年底前全部开工。

三、推进措施:1、扩大煤电联营范围;2、推进煤电深度融合;3、建立电煤长协机制;4、推进煤电基地建设;5、提速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6、加快外送和省内电网建设;7、促进电力运行不断优化;8、深化改革,争取我省列入国家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来源:华夏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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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组织实施2015年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2014年起对全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基金使用方式由全部补贴转为补贴和特别流转金相结合的方式,为确保2015年专项基金及时拨付到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企业,促进山西经济企稳回升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竞争性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库

对竞争性领域,以特别流转金形式支持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支持金额一般不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50%,资金使用管理按照省财政厅晋财建[2012]109号文件执行。请各市经信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的企业申报2015年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有关项目申报内容、条件等参照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4年山西省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晋经信电力字〔2014〕261号)文件执行。各市要按照产业政策和适用技术等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对具备支持条件的项目,纳入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库。对纳入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库的项目,由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投集团)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状况、项目节电效果等因素,遴选确定支持项目及资金额度。

二、组织申报公益性和管理类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

对公益性、管理类项目,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基金以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其中,企业电能信息数据采集系统建设补助金额一般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50%;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请各市经信委对辖区内的企业电能信息数据采集系统建设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等公益性、管理类项目进行摸底,对已完工项目,由企业自愿申报,各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项目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可从切块资金中予以安排支持;对大型企业投资额度较大的项目各市经信委可向省经信委申请电力需求侧管理补贴资金,申报材料和格式要求参照晋经信电力字〔2014〕261号文件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

三、几点要求

(一)各市经信委、财政局要从稳增长、促发展的大局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沟通协调,提升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

各市经信委要强化政策宣传和管理、技术培训,组织好项目申报、推荐和协调工作。要严把审核关,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可行性。要建立项目档案和管理日志,实施项目库动态管理,切实提高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质量。

(二)对竞争性领域项目,以2015年新实施的或计划近期实施的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为重点,原则上已竣工项目不再纳入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库。各市经信委要会同当地财政局主动与山投集团进行对接,按照已下达各市的切块资金额度,做好项目推荐和后续监管工作,确保切块下达的资金在2015年11月底前拨 付到项目单位。

对公益性、管理类项目,应在项目实施完成,经各市经信委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报,申报材料要附项目验收相关资料。同一项目已经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再申报电力需求侧管理补贴资金。

山西省经信委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我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发改委),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能电力集团,各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精神,按照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下调我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标准

(一)按照国家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我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降低每千瓦时3.33分钱(含税,下同)。降价空间主要用于支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和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后我省各有关发电企业具体上网电价标准见附件1。

(二)我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山西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205元(含脱硫0.015元、脱硝0.01元、除尘0.002元)。

(三)我省热电联产小火电机组、余热余压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及自备电厂余量上网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3.33分钱。

二、按照《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835号)精神,完善我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且2016年1月1日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对2016年1月1日之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0.5分钱。

三、调整我省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秸秆直燃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基础结算电价。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的基础结算电价同步降低每千瓦时3.33分钱。

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9号)精神,我省燃气热电联产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同步降低每千瓦时3.33分钱,由每千瓦时0.7038元调整为0.6705元。

五、我省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包括市场化交易电量和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每千瓦时提高0.4分钱。调整后,征收标准为每千瓦时1.9分钱。

六、我省一般工商业用电(含中小化肥用电)价格标准降低每千瓦时6.09分钱。调整后的《山西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山西省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见附件2、附件3。

七、山西省趸售电价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404元(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八、山西电网“网对网”向京津唐电网、河北南部电网等送电价格调整标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参考我省与受电地区电价调整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九、以上电价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十一、推进电价市场化,鼓励有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自愿协商确定电价。

十二、电价调整后,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加大上述电价政策的执行力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

十三、各市价格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电价调整措施及时落实到位。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我局。

山西省物价局

2016年1月5日 

【山西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加快推动我省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推进“六大发展”,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按照“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原则,不断夯实网络发展基础,营造安全环境,积极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汇聚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互联网+”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创新发展的活力和潜力进一步释放,互联网创新成果与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转型综改区建设进一步引深,新兴业态不断壮大,逐步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加快我省实现由煤炭大省向以煤为基的现代产业大省跨越。

基础设施。互联网基础设施不断升级优化,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城乡,形成较为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城乡数字鸿沟基本消除。互联网技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数据中心合理布局。

产业融合。融合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能源、服务、农业等领域得到广泛深入应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产业发展新形态基本形成。

惠民服务。面向社保、医疗、教育、交通、就业、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的互联网信息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创新更加活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智慧城市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信息便民惠民利民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互联网应用支撑能力,夯实“互联网+”发展基础。

1.完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贯彻和持续推进“宽带中国”战略工作,加快光纤到户建设,推进打造“全光网城市”。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宽带发展与普及,推动“宽带乡村”和中小城市(县)网络基础设施完善工程。积极开展“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4G网络深度覆盖,实现城市、县城和乡镇的连续覆盖以及农村热点区域的有效覆盖。加强无线网络建设,持续推动“i-Shanxi”公共场所WLAN建设。不断优化宽带网络性能,加大共建共享力度,推进提速降费。(省通信管理局、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负责。)

2.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在全省推广。积极开展双向进入申报和省级业务审批受理,做好IPTV传输系统与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对接,推进融合性业务普及应用。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不断优化网络性能,充分发挥有线电视网络的信息基础设施作用,全面提升有线电视网络的服务品质和终端用户体验。(省经信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负责。)

3.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鼓励和支持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夯实推进“互联网+”行动的信息产业基础。落实《山西省信息技术产业三年推进计划》,重点发展LED、光伏、信息安全、电子设备制造、物联网、云计算、信息服务等七大领域,培育龙头企业,推动相关产品产业化和示范应用,以太原为中心,形成覆盖我省中部地区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带。(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业态。

1.“互联网+”创业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83号),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众创空间。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城建设工程,引进高端研发机构,发挥科技型创业在大众创新创业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加强产学研用的有效互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实施科技计划改革,研究制定《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支持建立众创服务平台,吸引社会资本等要素参与创新创业。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实施众创空间示范工程建设,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动全面创新。鼓励支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处于创业初期和成长期的劳动者或者企业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互联网+”企业吸纳各类劳动者就业,对从事“互联网+”实现创业及带动就业的,可同等享受国家及省规定的就业创业补贴、贷款及贴息等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负责)

2.“互联网+”现代农业。引导和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农业智能装备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应用,提高农业自动化水平。实施农业信息化示范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示范基地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建立以消费为导向的农业产业体系。建立健全全省农业应急指挥平台,推进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工程,实施农副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深入开展“12316信息服务”活动,大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增强信息服务能力。(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负责)

3.“互联网+”水利。充分利用信息通讯技术和网络空间虚拟技术,实现水系统监测自动化、资料数据化、模型定量化、决策智能化、管理信息化、政策制度标准化。依托“山西大水网”的物理水网构建空间立体信息连接的虚拟水网和集供水—用水—排水调配于一体的水联网。构建集基于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的快速监测与数据传输、基于大数据和云技术的数据存储与快速计算、基于通信技术和虚拟技术的智能水决策和水调度为一体的智慧中枢,为水工程科学规划、“山西大水网”水量优化调度分配、水资源高效利用、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水环境保护和水安全保障提供科学的决策和指导依据。(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4.“互联网+”工业制造。加快推动“两化”深度融合,深化物联网、互联网在工业中的应用,加快工业生产向网络化、智能化、柔性化和服务化转变,延伸产业链,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培育新业态。落实《山西省装备制造产业三年推进计划》《山西省传统优势产业三年推进计划》,推进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和基础数据共享,加速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形成制造业网络化产业生态体系。(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负责)

5.“互联网+”智慧能源。积极推进能源生产智能化改造,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实现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能源生产、消费、市场管理和服务的支持,催生能源生产、消费、服务的新业态和商业新模式。继续推动开展智慧矿山建设,加快地理信息、物联网、井下移动通信等新技术的应用,完善各类监测监控系统、工业视频、矿山调度等系统,全面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加快推进山西煤炭监管信息平台的建设,创新全省煤炭监管方式,提升全省煤炭行业现代化监管水平。加快推动智能电网建设,建立重点用电企业电能信息采集系统,完善发电调度和交易系统。面向高耗能行业建设工业能耗在线监测等平台,实现能耗在线监测,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省煤炭厅、省电力公司、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6.“互联网+”便捷交通。积极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应用,推进交通运输要素资源在线集成、行业管理在线协同、公众服务在线定制、物流服务在线融合。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监测和运行协调平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非现场执法及联合执法系统、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的建设。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引导企业进行创新性应用,加快推进基于大数据的行业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设。积极推广标准化货运电子运单应用,引导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和电子单证交换功能,支撑多式联运。进一步开展省域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电子客票应用,积极推动公共交通智能调度系统、公交一卡通系统联网示范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公众出行服务品质。(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7.“互联网+”高效物流。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各类物流信息资源,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对接和使用效率。鼓励重点物流园区和骨干物流企业开展物流信息化示范工程,鼓励现有仓储和转运设施的信息化改造,推广深度感知智能仓储系统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应用智能化物流装备,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及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物流智能化管理方面的应用,提升仓储运管水平和作业效率。(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负责)

8.“互联网+”快递。鼓励快递企业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拓展与电子商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等关联行业的协同发展空间。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继续优化服务网络,推动服务变革,提升服务效率,促使快递企业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推动快递和电商的深度融合与紧密衔接,促进O2O模式不断创新。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服务直采直销,打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通道。发挥供应链优势,促进快递融入工业化进程。完善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监管水平。(省邮政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9.“互联网+”国土资源。积极促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智慧国土、国土资源云的深度融合,实现在耕地保护监测监管、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等国土资源领域的深度应用。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创新省、市、县、乡四级国土资源监管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不断提升全省国土资源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对国土资源数据的深度挖掘分析,提供适应各行业部门的数据服务,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土资源社会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发挥国土资源数据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为服务全省“六大发展”提供保障。(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10.“互联网+”环境保护。大力发展智慧环保,加快推动物联网、云计算等高新技术、先进装备与系统在环保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系统,构建全省环保综合办公平台。继续推动和完善环保物联网示范工程建设,运用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污染源实施智能化远程监控。建立环境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统一数据交换标准,推进区域污染物排放、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通过互联网实现面向公众的在线查询和定制推送。不断优化环境监测站点布局,加强监测科研和综合分析,开展监测大数据分析,推进全省资源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和共享,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11.“互联网+”金融。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山西金融振兴的意见》(晋发〔2015〕9号),深化全省金融改革,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推动和完善山西省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助推银企融资对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创新互联网融资方式,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展创新,推动IC卡和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规模应用。支持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围绕煤炭现货交易开展金融创新,探索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衍生品交易。(省金融办、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山西证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2.“互联网+”电子商务。制订山西省农村电子商务行动计划,继续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打造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环境。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培育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中小城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鼓励电子商务进社区,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线上线下互动,提升网络消费便利性。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拓展海外市场。依托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平台,创新煤炭交易模式,推动煤炭电子商务发展。(省商务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13.“互联网+”政务服务。基于国家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继续推动和完善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建设,整合优化已有业务专网,构建完整统一的全省电子政务网络。进一步加快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数据开放利用。在继续加快推进金盾、金检、金财、金税、金审、金农、金保等重要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经济社会安全、提升治国理政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加快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全省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全省电子政务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重点加快推进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项目,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4.“互联网+”卫生计生。构建以省市两级支撑平台为核心,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标准统一、运行规范、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便民惠医的卫生计生信息化网络;构建以四大数据库(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卫生计生业务资源数据库)为基础,涵盖医疗、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多领域的卫生计生信息资源“集散地”;构建以居民健康卡为联接介质,以跨平台一账式为登录方式,用信息智能推送融合线上线下各类业务(居民健康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械管理、综合管理)的卫生计生信息化应用系统;创建以网格为管理单元、以需求信息为业务驱动、以需求信息引导管理服务的全新卫生计生运行机制。(省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15.“互联网+”教育。落实《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晋发〔2011〕15号),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省城乡,满足学校、社会、家庭需求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继续推动完善“三通两平台”等教育信息化工程。依托互联网,深化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作用,基本形成全省标准统一、业务整合、数据共享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效率和水平。(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16.“互联网+”社保养老。持续推进金保工程建设,进一步建设完善符合国家标准的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及省级集中数据库,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城乡居民等各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核查、全民参保登记、资格认证、基金财务、电子档案等信息系统及数据库,推进与公安、民政、工商、卫生计生、银行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大力推进基于互联网的公共服务,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建立全省社会保障卡库系统及数据库,推动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居民健康、惠民待遇、学生补助、金融功能等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推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和数据库建设,推动就业信息联网,促进社会就业。加快社会保险领域、劳动关系领域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提高业务系统全程信息化和精确管理水平。医疗保险服务要实现跨区医保结算等互联网应用。养老保险服务要实现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登记、申报、缴费、资格认证、待遇核定、待遇领取等全业务办理和个人社保权益记录查询,并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7.“互联网+”旅游。深入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推动旅游业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不断完善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重点推进高等级旅游景区、旅游重点县无线宽带网络覆盖。建立和完善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受理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12301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加快推进旅游应急指挥、高等级旅游景区客流动态监测系统建设,推进旅游服务和管理智能化。(省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18.“互联网+”平安城市。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建设完善金盾工程,积极推动“警务云”等公安业务基础信息化建设。加强智慧城市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对重要信息系统和关键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提升智慧城市网络安全综合防控能力,实现网络安全与智慧城市建设深度融合。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云计算安全态势感知、安全事件预警预防及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深化部门间合作,基于大数据架构建设公共安全数据库群。强化信息资源高度共享、深度应用,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创新社会治安防控手段,开展社会公共安全领域大数据应用试点和物联网应用试点示范,提升公共安全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有重点有步骤地加快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和应用工作,提高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密度和建设质量,创新立体化防控体系,扎实推进“平安山西”建设。(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完善“互联网+”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安全保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完善组织实施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将推进“互联网+”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互联网+”重大问题研究,加强“互联网+”与智慧城市、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规划的衔接,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市场发展机制,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在保障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建设。鼓励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开展合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社会众包等多种方式,依托专业企业开展政府“互联网+”应用,降低社会管理成本。(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强化安全保障。建立健全“互联网+”安全支撑体系,积极采用安全可信产品和服务,网络信息安全与应急通信关键设备和技术逐步实现可控可替代。坚持信息系统建设与网络安全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水平。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监测、通报预警和应急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同步预警机制,提高防范控制能力。(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营造良好环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探索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着力优化政府服务。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大幅减少前置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宽“互联网+”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调整完善不适应“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现行政策规定等,进一步加大个人信息保护等执法力度,营造“互联网+”发展良好环境。(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与国家相对应的“互联网+”行动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工作的良好格局和强大合力。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的“互联网+”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支撑。(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强化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集中力量推动建设一批“互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加大政府部门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探索基于云计算的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新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互联网+”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相关创新型企业的投资。(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三)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加强职业技能人才实践培养,积极培育“互联网+”技术和应用创新型人才。依托社会化教育资源,开展“互联网+”知识普及和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整体认知和应用水平。(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负责)

(四)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区域特色和分工,抓紧研究制订与国家及我省意见相衔接的区域性、行业性和专题性行动计划,积极开展“互联网+”试点示范,务实有序推进“互联网+”行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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