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长江电力已经在全国大力布局了多家地方能源平台,为进入售电市场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另外,在6月30日,长江电力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15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2015年度年合同电量为135.10亿千瓦时。本期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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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侦查:售电市场已开!抢这块“肥肉”长江电力能不搏?

2015-12-25 10:24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据悉,长江电力已经在全国大力布局了多家地方能源平台,为进入售电市场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另外,在6月30日,长江电力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15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2015年度年合同电量为135.10亿千瓦时。

本期售电侦查带你走进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探索其布局售电之路。

延伸阅读:

售电侦查:重庆3大试点售电公司对对碰(附各省名单)

【公司简介】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或公司)是经原国家经贸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以《关于同意设立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700号文)批准,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创立于2002年9月29日。

公司是目前我国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业务,致力于“做世界水电发展的引领者”。拥有葛洲坝电站及三峡电站全部发电机组,受托运行管理规模在世界前十大水电站之列的溪洛渡和向家坝电站。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装机容量为2527.7万千瓦。此外,通过参股发电企业,拥有权益装机容量约282万千瓦(不含在建)。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三峡电量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

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协议三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对公司当期业绩有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订情况

2015年6月30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2015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2015年度年合同电量为135.10亿千瓦时。合同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1101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15年度年合同电量为135.10亿千瓦时。合同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1101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当事人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已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住所为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6号,法定代表人赵建国。

国家电网公司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已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法定代表人刘振亚。

三、合同主要款

1、合同金额:2015年度年合同电量为135.10亿千瓦时。合同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1101号文件精神执行。

2、结算方式:上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

3、履行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协议三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4、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5、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6、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并网调度协议生效后生效。

7、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15年6月30日在北京签订。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预计本合同的签订将对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合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按国家规定向电网公司售电,不会因为履行合同而对合同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由于本年度来水和设备运行状况较好,履行合同的风险很小。

六、备查文件

1、合同文本《2015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长江电力冲击售电市场】

据消息称,长江电力已经与福建省的地方能源平台——福能股份携手共同投资设立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并于9月28日签订了《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书》。

据悉,该配售电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售电、供电、电力设施的承装、承试、承修、节能技术、电力技术的研发。该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福能股份和长江电力分别出资1亿元。

福能集团系福建省属国有企业集团。于2009年12月由原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整合重组成立。注册资本金100亿元,资产总额超500亿元。

另外,在6月30日,长江电力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15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2015年度年合同电量为135.10亿千瓦时。合同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1101号文件精神执行。

长江电力是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等五家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创立于2002年9月29日。

值得关注的是,长江电力电站资源禀赋优异,盈利能力强,发电能力优异,电量销纳明确,发电单位投资成本低。上网电价优势明显,享受大型水电增值税优惠,盈利能力强。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正在金沙江流域开发四座巨型水电站。溪洛渡、向家坝两座大型电站已经投产,总装机容量2026万千瓦,接近公司目前的装机容量。

【长江电力巨型重组一举多得或成新一轮电改最大赢家】

长江电力超千亿元的重组,除了靠巨大的规模赚足了眼球,更是因为一举多得使其成为资本市场的赢家。

首先,这几年,随着电企盈利水平的好转,曾经大股东欠下的资产注入承诺早已经到了兑现的时候。而今年国企改革的关键词之一则是资产注入,不断提高资产证券化率。在国企改革如火如荼之际,这是一个完成承诺的好时机。对于长江电力来说,将集团如此大规模的优质水电资产注入,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堪称完美。长江电力的水电装机量等同于再造一个三峡电站,根据预测,净利润也将大幅增长。这些都值得投资者拍手称快,并对其不离不弃。

其次,经过八个月多的步步推进,目前新电改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重庆市和广东省已经被列为售电侧改革试点。接下来,售电侧改革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渐扩大。而售电侧的放开,电力市场逐步市场化,买电和卖电的人和企业都将多元化,这对于水电企业来说,成本比火电低的优势将逐渐显现。

还有一个关键因素是,在目前的形势下,雾霾重压,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已是大势所趋,逐渐缩小火电的装机规模已成为共识,水电在此时更受推崇。

与此同时,长江电力在此前也没闲着,已经在全国大力布局了多家地方能源平台,为进入售电市场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因此,长江电力选择在此时将水电资产注入,成为我国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可谓颇有先见之明,几乎可以说将成为此轮电力体制改革中最大的赢家。

更为重要的是,今年以来,能源改革不断深入,电力和油气等行业将通过混改破除垄断,明年电力等竞争性环节也将真正放开。如何引入民资正在成为电力行业逐渐解决的问题。长江电力在此次重组中,就引入了多方资本,包括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

随着新电改的推进,电企有望在配售电环节实施混改,站在能源改革中混改的前列。

因此,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长江电力此次重组可谓抢占了各种先机。在重组的同时,也将在改革环节拔得头筹,各大研究机构更是不吝赞美,称其为价值投资,而这也让私募大佬不惜重金愿意豪赌一把。(来源:证券日报)

【企业延伸:一图看懂长电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来源:三峡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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