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重新出发可谓“刀刀见血”,原有的垄断格局破除之路是否顺利?
云南、贵州成首批电改综合试点,进展如何?作为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重庆、广东又有何动向?
电改推进,其中电网公司的推进力度至关重要,近期,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有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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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贵州:破除电网垄断改革 成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明年,电力、石油等竞争性环节将真正放开”。12月13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的这句话宣告了能源领域的关键战役即将打响。在能源领域引入竞争机制一直都是关于国企改革核心但敏感的话题。记者从发改委获悉,石油行业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将很快出台。
相比石油,电力市场化改革要早一些。今年3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即“9号文”),勾勒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其目标是,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开展有效竞争,培育独立的市场主体,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
在9号文公布8个月后,国家发改委网站11月30日公布了6个配套文件。“6个配套文件从市场基本制度、价格机制、市场体系的建立等方面构建了一套完善的政策框架,标志电改从顶层设计进入到落实阶段”。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在近日的电改发布会上说。
而这距离上一次电改已逾10年。“此次电改,将围绕建立电力市场这条主线展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一资深分析师向记者表示,配套文件强调更多的是在用户侧和消费侧先进行改革,再倒逼供应侧。不过,在各地跃跃欲试的电改中,贵州却成为了第一个有勇气吃螃蟹的人。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11月16日,贵州省发改委、能源局举行贵州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启动会,正式向外界通报电改综合试点获批。“电网企业集购输售电为一体、调度交易为一身,垄断经营情况有待解决。”对于此次电改的必要性,贵州省发改委副主任徐元志坦言,在贵州的改革方案已触及各方利益,“特别是电煤产业、发供电企业、电力用户之间利益矛盾突出”。
贵州电改方案显示,内容涵盖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电力市场建设试点、售电侧改革试点和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试点。其目标是:通过试点,形成贵州省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组建相对独立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培育社会资本参与的配售电主体,建立规范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
据了解,贵州打破电网垄断的改革已触动电网企业利益,而这贵州已撕开一道口子,如在备受关注的配售电侧改革方面,贵州计划以贵安新区为突破口,全面放开售电侧经营权,而颇受外界关注的售电牌照亦将由试点区域自行核发。
按照贵州省的电改方案,2016年6月底前,贵州将组建混合所有制模式的贵安新区配售电公司,地方组建配售电公司。记者查到的情况表明,贵州已成立7家售电企业,已有中国电力、华电、华润、贵州省相关企业均表态“愿意参与电改”。
当然,其他地方的电改也有动静。据悉,自9号文发布以来,全国已相继成立了几十家售电公司,只是目前售电公司均未有实质性的业务进展,有待观察。
正如记者了解到的那样,业界关注的焦点依然没变,即改革会触动利益奶酪,地方政府、电网及发电企业之间的博弈很复杂,如何平衡需要智慧。“电改文件未出台之前,各利益相关方争议颇大,久拖不决”。国家能源委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林伯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只要政府下决心改,有阻力并不怕,不伤筋动骨,改革何以成功。”
放开竞争性环节
这次国家发改委负责人提出电力、石油等竞争性环节将真正开放,“真正”二字透露了政府对此次改革的决心。此前,不论是电力还是石油领域的改革,在过去30多年时间里,其并未跨越改革的深水区。
此前的电力改革,主要集中于供电侧,而对于“垄断”现象相对集中的售电侧改革却成为了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
10月15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指出,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基本放开,什么叫基本放开比较模糊。”国家能源委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林伯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改革并不容易。”
在林伯强看来,此前很多能源领域企业的混改,在吸引私人资本方面很失败。例如国家电网曾试点的上网竞价,存在社会资本缺乏真正市场竞争和议价能力等问题。
《若干意见》称,在能源领域将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具体而言,将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这意味着此前很多领域的价格管制将被改掉。”林伯强说,油价就是一个好例子,目前对最高价格有限制,未来国家可以不再给予定价,具体价格由市场决定。但据记者了解,目前对于电力输配电价格改革,仍只是限于企业领域,而居民用电价格短期还不能完全放开。
“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只要刀一动,刀刀见血。”17日,以智能电网见长的九州方圆实业控股集团一位副总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在这一轮电改之下,过去由电厂发电、电网卖电的格局,有望被彻底改变,做到既要“体”改,也要“制”改。(来源:华夏时报)
【看云南:解密电力市场化交易何以领跑全国】
百年以前,云南这片红土地,曾是中国电力工业的历史摇篮。1909年,云南最大的商户、“钱王”王炽之子王筱斋联络了19位商业同仁,以招募商股、集资筹建成立了一家股份公司兴办电业。次年,中国第一座水力发电站——石龙坝水电站在距离昆明32公里的安宁螳螂川上破土动工。
如今,经过一个多世纪的风雨飘摇,石龙坝电站上的水电机组的马达声依然轰鸣不休,带动中国水电长跑逾百年之久。与此同时,缘起应对国内经济“过冬”,用电市场萎缩,水电弃水的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模式,又从这片改革热土上为中国探路启程。
2015年10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官方网站上,一则关于电改的消息再次引起国内媒体的关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复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报来《关于报请审定云南省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云发改物价1158号),原则同意《云南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
11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再次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云南省、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2015〕2604号),正式批复云南作为全国第一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之一。一个月内,国家先后批复云南电改的两个重要文件,充分说明国家对云南电改工作的高度认可和寄予厚望。
解码云南模式
2014年12月22日云南省工信委下发了《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三个主体,一个中心,三个市场,四种模式”的“3134”的云南电力市场模式正式形成,市场体系和交易规则不断完善。
2014年6月,云南省制定了《云南省2014年汛期富余水电市场化消纳工作方案》,由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实施,云南电网公司负责搭建电力交易平台,将汛期富余的这部分水电量拿出来竞价销售,工业用户和发电企业在交易平台上可以自主申报电量和电价,通过集中撮合,让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达成交易。
作为我国清洁能源和“西电东送”重要基地的云南,抢抓新一轮电改之重要契机,在国内率先开展省级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创建了“三个主体、一个中心、三个市场、四种模式”的云南模式。其内部运作原理又是什么呢?下面让小编带你从一张图中读懂电力市场化交易。
成效凸显
成效凸显总结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模式,除了增加富余电力的消纳能力,还彰显了电力企业立足云南,服务地方经济的央企责任,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1.有力促进省内工业企业用电量增长,“稳存量,促增量”的作用明显。1~9月云南全省用电量下降1.05%,其中大工业电量同比减少5.71%,但参与市场化交易用户电量同比增加2.98亿千瓦时。
2.显著降低工业企业成本,稳定企业生产。以用电量占云南大工业用电量1/5多的电解铝和近1/10的黄磷为例。5月初周边省份电解铝开工率仅62%,但云南平均开工率高达81%,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全省用电量最大的云南铝业公司电价下降约0.1元/千瓦时,每吨电解铝成本降低约1400元,全年预计可减少电费支出16亿元。此外,市场化交易实施后,云南黄磷企业一改往年枯水期基本全停的局面,提前恢复生产,5月初全省黄磷企业开工率回升至41%,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同期全国黄磷企业开工率不足30%,前5月全省黄磷企业用电量同比增长54.7%。
3.实现云南火电与水电的互利共赢,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保证电网安全和最大限度吸纳水电的前提下,2015年云南火电极限利用小时数仅1406小时(2014年全国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4706小时,云南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2590小时)。考虑到火电企业的实际困难,2015年市场化方案中,按装机等比例原则分配水火电的发电权益,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达到2180小时,增加的774小时通过发电权交易由水电厂代为发电,此项措施预计可增加火电厂收益超过20亿元,有效保证火电企业的生存和职工队伍的稳定,同时增加水电发电量96亿千瓦时,预计增加水电发电收益15亿元,减少标煤消耗297.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53.4万吨,减排二氧化硫5.8万吨。
4.西电东送计划外电量市场化交易机制初步形成。1~9月份,西电东送增量市场实际完成电量44.5亿千瓦时,有效支撑了云南售电量的增长和两库(小湾、糯扎渡)水位按计划调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西电东送计划外电量的市场化交易机制,初步形成了“中长期交易为主、临时交易为补充”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模式。
三大经验:
目前,全国有7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市,11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复云南省、贵州省电改综合试点方案,云南成为全国第一批综合电改试点省份之一。那么,在此前的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上,云南省有哪些经验值得总结呢?
首先是遵循规律,协调市场与安全的关系。其次是循序渐进,协调市场与规模的关系。第三是,强化监管,协调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来源:云南电网新闻中心)
【看重庆:三家售电公司正式挂牌 售电侧改革启动】
12月18日,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重庆能投售电有限公司、重庆渝西港桥电力有限公司3家试点售电公司挂牌成立,标志着作为全国电力体制改革专项试点的重庆市售电侧改革正式启动。通过试点改革,重庆市重点产业企业将获取更优惠电价,实现企业降本增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翁杰明,市委常委、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凌月明,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国家能源局能源司相关领导出席。
据了解,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精神,通过售电侧试点改革,售电公司通过电力交易平台与发电企业达成电力交易,依托试点区域既有输配电网络和放开的增量配网,实现对用户售电,并提供综合能源服务;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用户自主选择售电公司为其提供服务,未选择参与售电侧改革的用户,由所在地供电企业提供保底服务并按政府定价购电。售电侧市场的建立,有利于使电力用户拥有选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有利于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整合互联网、分布式发电、智能电网等新兴技术,促进电力生产者和消费者互动。
据介绍,重庆市试点区域主要为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集聚区,包括两江新区、长寿经开区、万州经开区及中石化页岩气开发、管输、利用领域等,试点将进一步降低要素成本,促进产业发展,实现产业集聚。(来源:重庆日报)
【看广东:允许发电建配电网成最大亮点】
其实,照常理推测,售电侧改革试点是与电改的核心配套文件之一《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同时出台的,这两者不会有什么原则性不同。果然,批复的文字也印证了观茶君的判断。整体上看,试点就是配套文件的落实。其中,广东重庆方案中与《实施意见》不一致的,批复中还依照《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这都不出乎观茶君的预料,直到看到这段看似不经意的话:
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发电企业通过投资建设专用线路等形式向用户直接供电的,应当符合规则,履行社会责任,按规定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
是的,没有看错,就是这句“发电企业通过投资建设专用线路等形式向用户直接供电”!这就是传说中的允许发电企业直接建设配电网从事售电业务的证据——发!配!售!一体化成真了!发电企业可以建设自己的配电网了!!
这可是2002年厂网分开改革、发电被禁止从事电网建设后的一大突破性变化啊!
其实,早就有小伙伴悄悄告诉过观茶君:由于电网企业被允许继续从事竞争性售电业务,作为一种平衡,发电企业也相应地被允许从事配电网建设业务,实现发配售一体化。不过,仅仅允许发电企业建设配电网,而未允许其建设输电网…
初次听到这一方案时,观茶君还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在证据面前,却不得不信了。
细想起来,观茶君觉得这恐怕不仅仅是一种平衡,而是有更深层的考虑,尤其是联想到配电网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时候,这一感觉更为强烈。今年8月份,国家能源局和发改委接连发布《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和《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明确将配电网建设作为落实中央稳增长政策的重要举措,提出要在5年内投入2万亿建设改造配电网,并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配电网投资”“调动社会资本参与配电网建设的积极性”。
想来,2万亿的投资可不是小数目,有小伙伴甚至说“这是要再造一个国家电网的节奏啊”!在巨大的投资压力之下,社会资本被允许投入配电网,发电企业——不管是国有还是社会资本所有的——也被允许投入配电网,这些都是缓解投资压力、加快配电网建设的重要举措啊!(来源:电力法律观察)
【国网态度:推进电改 需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标志着我国电力改革进入实施阶段。电力涉及千家万户,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稳妥、顺利地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确保广大用户切实享受到改革的成效,笔者认为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点。
一、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改革思路,随后的铁路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无不鲜明的体现了这一思想。如今,新一轮电改方案和配套文件出台,其电力市场化、电价由市场决定等核心内容,再次印证了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决心。按照中发9号文和配套文件,将在电力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一方面加强对电网中间环节的监管,另一方面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售电业务,并放开用户选择权,鼓励用户参与市场竞争,电力市场将实现买方多元化、卖方多元化,市场主体和交易机制也将更加规范。同时,以核定独立的输配电价为基础,改变现行电价形成机制,发、购电价格通过协商或竞价形成,电价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充分体现电力商品属性,发挥好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使资源配置更有效率。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改变竞争环节的价格形成机制,由现行的政府定价为主向市场定价为主转变。那么,什么是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按照配套文件,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将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在发电、售电等竞争性环节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在自然垄断的电网环节形成由政府核定输配电价的机制。可以预见,未来我国将通过市场的手段引导电力投资,促进电力投资布局优化,推动清洁能源发展、能源转型和环境保护。同时,对于用电侧,也将促进用户合理用电,提高用电效率。
随着市场化价格机制的建立、输配电价的独立核算,用户用电价格将随一次能源价格随行就市,实现发电侧与用电侧的价格联动。本轮改革的重点在理顺电价机制、建立市场化机制,而不是简单地降低电价,将推进改革、释放改革红利作为降低电价水平的有效手段。推进电价改革、衡量市场化改革成效的标准,是新的价格形成机制能否高效运作,准确、及时反映一次能源价格变化、市场供需情况和供电服务质量提升。未来,电价水平的波动将成为“新常态”,其高低并不能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唯一标准。
三、有序推进电力改革试点
电力体制改革关系经济发展、能源安全、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重要领域,涉及政府职能转变、行业管理调整、市场机制建设、价格机制完善等重大变革,影响主体多、覆盖面广,十分复杂。而且,当前各方对于电力市场运行规律的理解和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对一些事关电力市场建设的深层次问题,把握的还不够准确。从我们国家来看,“试点先行”是我国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宝贵经验。因此,先行开展试点能够使我们进一步深入探索电力市场运行规律,避免市场化改革出现反复和偏离初衷,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从目前来看,中发9号文件和配套文件中要求的、各方意见取得最大公约数的改革措施,应有序、有效、稳妥推进试点,尤其是输配电价改革,核定独立的输配电价,这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应加快推进,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对售电侧改革、组建相对独立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等部分重大改革事项,可以先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和完善相关规则的基础上再全面推开。
四、确保用户自由选择权的实施
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使广大用户拥有自主选择权,共享改革红利。按照配套文件的要求,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将打破垄断、推进售电侧放开,赋予用户自由购电权利,使用户拥有更多购电选择,用电更加便利。改革后,用户能够根据自己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差异性选择,获得更加优质的服务。比如,有些用户可能选择价格更经济的售电公司;有些注重环保的用户可能选择购买绿色电力;有些用户可能选择售电公司提供定制服务或专属解决方案;部分大用户参与批发市场竞争,与发电企业签订长期购电合同,有助于优化用能成本,增强市场中的议价能力。这些,都是广大用户在新一轮改革中所获得的新的红利。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在改革推进过程中,需要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管机制,制定较为严格的监管规则,避免在打破老垄断的同时,局部地区又重新形成配售一体化的新型垄断,影响用户选择权的实施,使广大用户无法共享改革红利。
五、处理好市场与计划的关系
电力市场化改革初期,发用电计划电量与市场电量并存,即形成所谓的“双轨制”。一部分发电企业和用户的电量仍按政府制定的价格卖电与购电,而另一部电量则按市场价出售和购买。那么,在计划逐步转向市场的过程中,为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如何处理好市场与计划的关系,保障各利益主体之间公平,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首先,应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逐步放开发用电计划,电量比例根据改革进程逐步扩大。从国外看,大多数国家电力市场建设初期一般都先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发电企业和用户进入市场,电量比例约在30%左右。其次,保留一部分发电计划,以确保居民用户等公益性用电和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我国很多地方,居民还难以承受市场化的电价水平;国家鼓励优先使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其价格水平在市场上竞争力还较弱。这些,都将通过保留部分公益性和调节性发电计划予以保障。第三,市场建设初期,优先保障市场电量的执行。改革之初,市场电量规模不大,交易以中长期为主,市场电量的偏差可通过计划电量调整,实现电力电量平衡。但是,随着放开电量逐步扩大,计划电量已难以为市场电量的偏差保底,需要建立市场化的偏差电量调整机制,通过市场化的公平的手段确保电力电量的平衡。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能源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中发9号文件及其配套文件从我国现实国情出发,充分考虑我国电力工业发展实际,为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作者:国家电网公司能源研究院副院长张玮、国家电网公司能源研究院战略研究所所长马莉)
【南网态度:全面承接电改部署 稳妥有序地推进】
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印发,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由此拉开帷幕。《意见》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随着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输配电价改革和售电侧改革等六个关键性配套文件的出台,电力体制改革将加速推进。
南方电网公司将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全面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以《意见》和配套文件为指引,坚定前行、加快步伐,更好地为五省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电力保障服务。
明确方向提高认识:配套文件是系统性的制度安排、明晰的可操作路径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电力工业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在90年代完成了政企分开,开始走上了市场化道路,并通过改革提高了行业的发展能力和管理效率。21世纪初实施以厂网分开、主辅分离等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后,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投资和经营的积极性。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因其较为充分的理论准备和实践基础,电力改革成为能源革命中的“杠杆革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提出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强调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为电力行业明确了竞争环节的市场化与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现代化的方向。《意见》充分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明确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与这一方向相一致的是,我国电力行业在长期探索和实践中形成了“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共识。这一体制框架为深化改革指明了路径,即“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力改革发展路径。《意见》充分、全面和系统考虑了电力工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强调因地制宜和试点先行。六大配套文件在《意见》的基础上作了更细化的整体制度安排,并相互衔接,环环相扣。
南方电网公司较以往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要在各方共识的基础上有序、有效、稳妥推进。我们也较以往深刻认识到市场化的复杂性,不但要“体”改,还需进行“制”改的完善配套。
渐进式改革是改革事业推进的一条重要经验。配套文件遵循了试点先行的精神,在电价改革、市场体系、售电侧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投资和清洁能源发展等方面都将通过试点推进,逐步探索改革实施的道路。《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范围”、“试点方案不搞一刀切,允许在输配电核定的相关参数、价格调整周期、总收入监管方式等方面适当体现地区特点”。《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选择具备条件地区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丰富品种、视情况扩大试点范围”。通过制定和执行改革试点方案,将会有效防范改革风险,确保改革不走偏,并取得切实成效。
迅速落实加快步伐: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各项措施落地
《意见》印发后,南方电网公司认真学习,做好承接落实。通过深刻认识这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态度上、行动上与中央的要求保持一致,促进电力行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全面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当前,公司已成立电价改革、电力交易体制、发用电计划、售电侧、电网规划投资等5个专项改革工作组,统筹推进有关改革工作。配合国家发改委开展了云南、贵州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深圳试点首个监管周期平稳实施,深圳供电局主动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按月做好准许收入及平衡账户日常监管。同时,公司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充实了南方电力交易中心。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对电力工业格局、电力市场形态、电价形成机制、客户服务方式、电网盈利模式等都将带来深刻影响。南方电网公司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支持、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各项措施落地。
一是继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认真落实《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主动参与云南、贵州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按照《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扎实做好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认真开展输配电价测算工作。
二是加快成立电力交易中心。认真落实《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依托已有的南方电力交易中心,建立相对独立的区域交易机构——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目前,南方电网供电范围内,除海南外,广东、广西、云南和贵州均已成立并正式运营了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了以省内电力直接交易试点为主的电力市场化业务。
三是主动投身市场化改革。认真落实《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四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做好保底供电服务,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对供电营业区内的各类用户提供电力普遍服务,保障基本供电。
南方电网公司将进一步深入研究,积极承接落实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和措施,配合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改革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宣贯,凝聚改革共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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