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责故事】
9月初,排水量3万吨的“三水号”轮船正在泰州靖江市新华港码头停泊。与往常不同的是,这艘平时发出隆隆轰鸣声的轮船此刻却异常安静。看到这一幕,新华港务有限公司技术保障部经理徐世春非常高兴,而一个半月前,他还在为港口上不上岸电系统而烦恼。
往来船舶入港后,货物装卸工作由港口的吊装机械完成,但船上生活用电等则由船用柴油发电机供应。而这些柴油发电机使用的是比汽车柴油含硫量更高、杂质更多的重油,由此产生的排放物对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近年来,长江流域污染形势的日益严重,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社会各界关于创建绿色港口的呼声一再高涨,入港船舶接用岸电已经是大势所趋。
摆在徐世春面前最直接的问题就是投资。由于国家和行业尚未制定岸电系统统一标准,这给港口企业投资岸电系统带来不少风险。因为各类船舶接线方式、接口装置、电压频率都不同,一旦未来国家或行业制定了岸电充电标准,那么先期投资的设备都可能被淘汰。
几天后,泰州供电公司客户经理小倪来做客户访问。当他了解徐世春的烦恼后,他给徐世春介绍了一种合作方案,新华港务有限公司整个岸电系统建设费用约180万元,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由节能服务公司出资建设。港务公司不需要掏一分钱,在设备投运后的4年内,节能服务公司和港务公司共同分享岸电服务费。4年后,岸电设备无偿转让给港务公司,这不仅解决了港务公司投资项目的后顾之忧,又为船主节约了一大笔费用,还能改善当地环境。可谓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小倪给徐世春算了笔账,以一艘3万吨左右的货轮为例,靠港期间大约用电7200度,如采用发电机发电需要1.3万元左右的燃料费。接用岸电后只需支出岸电服务费0.98万元,可节约0.32万元左右的费用。扣除电费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费用后,港口还可获得不小的效益。按照新华港去年停靠船舶250艘次计算,船主可节约燃料费用80万元左右,港口可获得90万元收益。
“那真是太好了,这种创新服务解决了我们的大难题,我们一定全力配合!”徐世春高兴地说。
社会责任根植项目
项目名称:建立港口岸电新型业务模式
1. 项目背景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明确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其中包括,到2020年,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50%的集装箱、客滚和邮轮专业化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
大力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是实现我国水运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全力推动“电能替代”工作,充分发挥电能便捷、安全、清洁、高效等优势,推进社会节能减排,缓解河流污染难题,船舶接入岸电就是其中重要内容。
泰州地区南临长江,有着丰富的长江岸线资源,北部为里下河地区,水网密布,内河船运业较为发达。在泰州地区推广内河岸电技术有着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前景。
2. 履责目标
实施岸电项目,以绿色电能代替传统的油、煤供电,实现节能减排,将改善长江区域及内河流域的水体和空气质量,缓解噪音的困扰,还能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品质。
创建新型岸电商业运行模式,同时通过岸电项目的系列宣传活动,引导政府方、港口方、船主方、居民方树立环保理念,吸引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到环保行动中。
3. 工作措施
泰州供电公司利用自身优势,采用相关负责人带队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政府、港口、船主等利益相关方进行专项调查,充分征集各方对港口岸电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现有制度和流程,制定出岸电项目的实施框架。
供电公司满足了地方政府对沿江污染治理的迫切需求。地方政府出台支持政策,形成了交通、环保、经信、海事、供电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港口岸电改造中,供电公司与港口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等第三方先期投资实施项目改造,港口方负责岸电设施的运营维护并向接用岸电的船舶收取岸电服务费,扣除电费后,双方共同分享剩余的收益。合同期满,投资方将岸电设备无偿转让给港口方,从综合效益上实现多方共赢。
发挥技术优势。供电公司为有需求的港口企业无偿提供岸电改造指导服务,结合港口企业实际情况,帮助其制定岸电改造方案,实现技术可行、经济最省。因实施岸电项目产生的接入工程和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由供电公司承担。对合乎要求的岸电项目,供电公司免收工程设计费用,适当减免工程施工费用,切实减轻港口企业的投资压力,提高港口企业建设岸电项目的积极性。
建立岸电片区经理制度,供电公司向广大岸电客户发放《岸电客户服务连心卡》,设置岸电客户经理,为客户提供用电业务受理、用电政策咨询、24小时电力故障抢修等服务。
4. 项目成效
岸电项目为多方创造可观的经济收益,不仅开创了供电公司新的业务模式,还兼顾了政府、港口、船主等多方利益,使各方在参与项目的过程中共同分享项目收益。
岸电项目有效改善了港口地区环境质量,减少了有害气体排放,减少了水质污染、噪音污染,提高了居民的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