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提高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鹤峰县水利水产局、县供电公司组织召开鹤峰县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会议,全县64座水电站负责人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认真学习了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并落实了桃电公司等四个电站作试点,先期完成条农村水电站标准化建设任务,以带动全县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
会议要求各电站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按照实施细则扎实开展自评工作,力争2016年内全面完成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对不如期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的电站,水利部门将注销取水许可证、电监部门将取消电力生产许可,未达标电站不得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