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巴州公司滚哈布奇勒水电站与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巴州公司滚哈布奇勒水电站与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2011,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巴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巴州发电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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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力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服务招标

2025-03-12 09:11 来源:国家能源集团 

新疆电力巴州公司滚哈布奇勒水电站与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巴州公司滚哈布奇勒水电站与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2011,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巴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巴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和静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东距和静县直线距离约85km,南距库尔勒市直线距离约95km,北距乌鲁木齐市直线距离约245km,距下游已建成的察汗乌苏水电站河道距离约16km。电站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总装机容量210万kW,安装6台单机容量35万kW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和地下发电厂房系统等建筑物组成,上水库利用开都河左岸榆树沟沟脑挖填形成,上水库大坝为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库容1091万m3,坝高79m,下水库和开都河中游河段待建的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共用。

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和静县与焉耆县交界的开都河上,是开都河中游河段“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四级电站,上游为在建霍尔古吐水电站,下游为已建察汗乌苏水电站。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方案,主要由首部枢纽、左岸引水隧洞、岸边式地面厂房及生态电站等建筑物组成,属二等大(2)型工程。水库库容1.097亿m3,最大坝高124m,电站总装机容量25.7万千瓦。

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共用滚哈布奇勒水电站水库作为下水库,两个项目还共用交通、供电、砂石料生产系统、混凝土拌合系统以及渣料场等工程设施。

2.1.2招标范围:开都河滚哈布奇勒水电站与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施工监理。

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厂房通风兼安全洞B段、进厂交通洞、施工供水工程、上水库进场公路、上库支沟排洪系统、上水库榆树沟及支沟泥石流防护网、上水库工程、地下厂房系统工程、输水发电系统工程、机组安装工程、出线场工程、引水中平洞道路B段、安全监测工程、上库营地工程、营地改扩建工程、火工品库工程、厂房装饰装修工程、绿化工程、零星工程、尾工工程等以及上述工程的附属工程;

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导流系统工程、泄洪洞工程、溢洪洞工程、大坝工程、引水发电洞工程(含调压室)、地面厂房工程、生态引水发电系统工程、机组安装工程、安全监测工程、营地改扩建工程、火工品库工程、厂房装饰装修工程、绿化工程、零星工程、尾工工程等以及上述工程的附属工程。

委托人将另行委托有关单位承担上述工程的环水保综合监理(主要负责环水保设施施工方案审核,环水保设施效果、质量监督检查等)、环境保护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和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发包人已另行委托和静抽蓄和滚哈布奇勒水电站进场公路工程、滚哈布奇勒水电站筹建工程场内道路工程(包括五个部分:下库进出水口道路工程、引水中平洞道路A段工程、通风兼安全洞A段工程、左岸调压室道路工程、左岸低线过坝交通洞工程)、施工供电工程的监理。本标段监理人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除上述委托人已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承担的监理任务外,本标段监理人负责滚哈布奇勒水电站与和静抽水蓄能电站所有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2.1.3监理服务期限:滚哈布奇勒水电站与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监理工程服务期限计划为94个月,自本招标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后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日期起计算至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和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工程完工(计划2032年12月31日)为止;工程完工验收后进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另,监理单位应配合工程的各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完工结算工作。

2.1.4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巴州和静县、焉耆县境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承担过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监理或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的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 1 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担任过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的主体工程或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的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副总监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17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4-08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注: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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