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00年美国加州由于竞价上网发生电力危机和2001年英国否定竞价上网模式改行新的电力交易制度后,由于我国输配尚未分开,无条件采用新的电力交易制度,5号文规定实施厂网分开,实行竞价上网,实施新的电价机制,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希望能借此减轻竞价上网带来的风险。竞价上网与大用户直购相结合的模式是中国在学习英国电力改革模式中的一种创造。但根据英国推行新电力交易制度弊大利小不宜采用。1.大用户直购是英国新电力交易制度的简化版,英国经过十多年的运营,发现新电力交易制度有许多根本性的缺点,已予以否定,因此我国的大用户直购也应予以否定。所谓新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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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大用户直购电?

2014-05-13 14:59 来源:《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 

继2000年美国加州由于竞价上网发生电力危机和2001年英国否定竞价上网模式改行新的电力交易制度后,由于我国输配尚未分开,无条件采用新的电力交易制度,5号文规定实施厂网分开,实行竞价上网,实施新的电价机制,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希望能借此减轻竞价上网带来的风险。竞价上网与大用户直购相结合的模式是中国在学习英国电力改革模式中的一种创造。但根据英国推行新电力交易制度弊大利小不宜采用。

1.大用户直购是英国新电力交易制度的简化版,英国经过十多年的运营,发现新电力交易制度有许多根本性的缺点,已予以否定,因此我国的大用户直购也应予以否定。所谓新电力交易制度是以发电商、售电商、交易商和用户之间的双边合作为基础,所进行的大用户、中用户和小用户直购为标志的一种电力改革模式,英国已做到发电、输电、配电分开,大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厂交易,中小用户可以通过配电或售电公司代表中小用户与发电厂交易;我国没有实行输配分开,没有人能代表中小用户与发电厂交易,因此只能做大用户直购,所以大用户直购是英国新电力交易制度的简化版,特别是只做大用户直购,不能同时做中用户和小用户直购会伤害电力市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大用户直购可能变成对大用户的优惠,英国已经否定了,我们也应当否定,即使英国不否定,由于我国不能存在不公平、不公正,也应当否定。

2.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大用户直购的条件。5号文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开展发电企业向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直接供电量的价格由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协商确定,并执行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所以我们要搞大用户直购,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大用户直购的必备条件?但从5号文第六条来看,是否可以理解大用户直购至少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实施厂网分开,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二是实行竞价上网,建立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和政府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实行新的电价机制;三是制定发电排放的环保折价标准,形成激励清洁电源发展的新机制。从这三条来看,只有第一条具备了,后面两条都不具备,不具备第二条,平衡机制和辅助服务机制都建立不起来,不能保证大用户购电的电力平衡、电力质量和电力安全。没有新的电价机制,价格很难确定。不具备第三条,大家都争相购买便宜的煤电,价格高、供电不稳定的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无人问津,大用户不用靠中小用户消纳会发生困难,会阻碍清洁电源的发展。

3.没有适应用户直购电的电价机制,实施大用户直购等于给大用户提供优惠电价。我国目前电网企业售电价格偏低,交叉补贴严重,电能质量参差不齐,大用户直购,等于让大用户挑选电价最低、电能质量好的电厂签订购电合同,大用户挑剩的电厂用于给中小用户送电。另外,大用户直接购电,必须要与大电网直接售电比较,大用户直接购电电价只有低于电网直接售电价,大用户才乐于接受;如果大用户购电价高于电网售价,大用户肯定不干。5号文讲大用户直接购电价,只讲发电上网加输配电价,没有涉及交叉补贴和税金。交叉补贴有两类:一类表现为电价加价,即政府基金,如国务院批准的三峡建设基金、大型水利工程基金、水库维护基金、农网建设基金、新能源发展基金,教育附加等等;另一类属于暗补的交叉补贴,如为间歇性、随机性新能源发电高价上网的补贴,为水电、风电等不稳定电源的调峰、调频、备用、储能等开支,为新能源电源搞特高压、超高压长距离输电,为无电户通电,为援助边疆地区修建电厂和电网工程。这种隐性的交叉补贴很难反映到大用户直购电价中去。如果大用户不承担交叉补贴,农业用电和居民生活用电原来就不承担交叉补贴的,那么交叉补贴资金就没有来源。

我记得摩根士丹利的董事、总经理在讨论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时曾提出过一个疑问——零售客户真正需要供电选择吗?世界上有电一百三四十年中,直到20世纪90年代英国才提出电力客户的选择权问题,英国电力改革最初十年搞竞价上网,用电客户没有选择权,直到本世纪初,实行新电力交易制度,才出现大用户、中用户、小用户的选择权,但只维持了十几年就废止了,电力客户选择发电厂的时间是短暂的,缺乏生命力。电力客户选择发电厂究竟是选择什么?是电能质量?是电能可靠性?还是电价?其实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性并不决定于电厂,应该是决定于电力系统(俗称电网)。发电厂不能保证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所以电力客户向发电厂直购电只选择了一个电价。如其用大用户直购来选择电价,不如使电价市场化,电价可选择更为有利。

结语及相关政策建议

1.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最大的问题是迷信英国的电力体制改革模式。我国电力改革出国访问最多的地方是英国,像朝圣一样涌向英国,使得英国不胜其烦,为了应付中国的访问,搞一个PPT,中国访问团去了给放一下PPT,十分钟走人。如果你要继续提问,他就说:鞋是否适合,只有穿鞋的人最清楚,我们希望中国创造新的改革模式,我们去你们那里学习。我们应当有这种自信心,我们能够创造适合中国的电力改革模式。

2.我国电力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巩固行政垄断,打破自然垄断。厂网分开、输配分开、大用户直购、调度分开,目的都是要打破自然垄断,对于政府审批项目、政府制定价格、政府制订电力计划(名义是规划,实际是计划)却原封不动。应当颠倒过来,打破行政垄断,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3.要进一步明确电力改革的目标。英美在新自由主义指导下的电力改革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电价;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气候变化问题逐渐升温,并成为影响能源战略和政策的重要因素,党中央制定了“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目标,提出了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我们的电力改革改革目标应当是能源转型、节能减排、向能源污染宣战。我国长期实行低电价,对于低电价的危害是很清楚的,计划经济年代实行低电价,造成长期严重缺电,这次电力体制改革后虽然扭转了长期缺电局面,但电力企业已处于高负债阶段,提高终端能源和电力消费价格,对于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消费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4.要正视厂网分开后出现的问题。我国厂网分开后,各发电公司以做大为己任,竞相攀比规模,发展装机容量大增,一举解决了多年积累下来的缺电问题,但也使得所有电力企业由过去既无内债又无外债变成高负债的企业。另一方面各个电力企业都只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忽视电源结构,忽视调峰、调频和备用的需要,调峰能力严重不足,电源结构畸形,造成了巨大损失。

这是我对中国电力改革学习英国模式的几个方面谈谈我的看法。对于有些不熟悉的问题,如核算中心、调度中心与电网公司分离,因为不了解情况,没有谈及,对于上面探讨的几个问题,仅仅是提出来讨论。

目前对于电力体制改革意见分歧越来越大,关键在于缺少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辩论的机会、环境和氛围。著名的匈牙利经济学家在谈到中国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时说:“这个主意看起来很不错,建立一个高层智囊团来制订深化改革的战略。最佳的自上而下的改革战略,同时配合自下而上的改革行动,就很值得鼓励!不要担心偏离之前的状况。要解放思想,发挥主动性。要设计全新的制度,要勇于开展实验,甚至不要怕犯错误。开展小范围的广泛讨论,中国需要打造一个鼓励政策辩论的环境。高层应从基层的经验和讨论中学习经验教训,不要攻击任何非常规的实验——它们或许是错误的,但也可能是正确的。”我想如果能够多讨论、多争论、多辩论,一定能缩小意见分歧,甚至取得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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