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一体化、规范化管理,宣威供电公司将城区供电所营业厅划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直接管理。
上划以后,公司将职责界面进行详细划分。一是营业厅职责。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供电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业扩受理、电费收取、用电业务咨询、投诉受理等业务,及时按规定流程办理,并跟踪处理情况,在规定期限内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负责电费票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票证的领用、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和上级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二是城区供电所职责。负责辖区内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巡视、维护、抢修和电力设施保护;负责辖区内抄表催费、业扩报装、用电检查、客户报修、计量管理等营销业务;负责配网普查、营业普查;负责信息系统应用,掌握相应功能;负责辖区大修、技改、缺陷/隐患处理等工程的协调和作业管控、验收等工作;负责辖区内10kV线路及台区的线损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提高辖区供电可靠性、电压质量的具体措施;负责辖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落实上级保供电工作要求;负责所内日常报表报送、工作计划、岗位绩效考核、培训、工器具和备品备件保管等综合管理工作。上划过渡期由市场营销部牵头,客户服务中心和城区供电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的安排和手续的交接,确保营业厅按新界定的业务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