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与哈尔滨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哈尔滨大东北禽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排污权交易合同,出让标的物为二氧化硫,总交易量为6.12吨/年。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它对企业的经济激励在于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其意义在于可使企业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使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真正得以实现。
2011年1月,通过国家环保部核定,哈尔滨第一热电厂二氧化硫减排量为5996吨。鉴于该厂在“十一五”期间减排工作的突出表现,哈尔滨市环保局推荐该厂作为全市排污权示范交易的唯一电厂签约转让方。2011年3月,该厂向哈尔滨市环保局提出交易申请,将企业“十一五”期间富余的2000吨二氧化硫排放指标在哈尔滨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进行交易。2011年6月,该厂首次与黑龙江省三合管桩有限公司签订37.44吨排污权交易合同。
截至2013年12月末,该厂与黑龙江省三合管桩有限公司、哈药制药六厂等30家企业共计签订342吨二氧化硫排污权转让合同,标志着各级环保部门对该厂环保管理及减排工作的肯定和认可。
今后,该厂将牢记央企使命,一如既往地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提升环保设备、设施管理水平,继续深入开发各项管控平台,着力提高环保管理意识,强化管理工作,狠抓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提高企业盈利水平,有效促进环保电厂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