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113个模范集体和167位模范个人被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荔波供电局城关供电所所长安丽娜作为省国资委党委推荐的五名模范个人之一,获此殊荣,同时也是贵州电网公司唯一一位获得此项表彰的模范个人。
安丽娜同志从2002到荔波供电局参加工作起,十年间先后担任仓库管理员、抄表员、电费、线损管理专职、市场营销部副主任,现任城关供电所所长,也是荔波供电局唯一一位女所长。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她都始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秉承“为都匀电网负责,为荔波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践行“万家灯火,南网情深”的核心价值观,坚持用心服务,无私奉献宝贵的青春和满腔热血,用真诚架起了与荔波县布依族、水族、苗族、瑶族等各族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以自己微薄之力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据悉,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带领着全省各族干部群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确保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各地、各行业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实施主基调、主战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中,涌现了一大批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