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小石峡水电站5号机组顺利取得新疆电监办关于国电小石峡水电站5号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的意见,标志着该公司自2012年底投产的13台机组全部转入商业运营。
据了解,该公司在首台机组并网发电后,专门成立了投产机组转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一把手带队主抓,工作小组跟踪,专人督办,多措并举,相继取得了13台机组转商意见书。小石峡水电站1、2号机组于2013年1月17日取得转商意见书、小石峡水电站3、4号机组于2013年6月14日取得转商意见书、台兰河一、二级水电站1~8号机组于2013年6月14日取得转商意见书,2013年10月21日小石峡水电站5号机组取得转商意见书。
该公司13台机组全部顺利转商,保证电费回收能够按照批复电价执行,实现百分之百回收,为完成全年利润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