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兰浩特市供电公司开展预防治理习惯性违章活动,提出施工现场工作“四严禁”,规范作业人员行为,全面夯实安全基础,不断落实安全可控、在控、能控要求,确保人身、电网、设备安全。
一是严禁跨越围栏。任何工作班成员或者工作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跨越围栏,包括检修时的临时性围栏,做到责任落实到位、风险防范到位、重点管控到位,守住围栏,守住“生命线”。二是严禁检修人员恶性误操作,杜绝“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安全观,真正做到安全“三个百分之百”,“四不伤害”,细节之处抓安全。三是严禁安全带“低挂高用”或是挂在绝缘子上等违章行为。为保持良好安全局面,拿出反违章措施,从严处理违章行为。四是严禁工作负责人参与工作,失去对工作班成员的监护。工作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时刻保持对全部工作班成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尤其加强对临时务工人员的监护,做到紧盯到位、紧控行为、紧抓考核。
安全生产事关全局,乌兰浩特市供电公司全方位、深层次开展预防治理习惯性违章活动,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作风转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管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