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一直以来都是国际热议的话题。目前,为消除亚太地区应对气候变化技术转移和应用中的资金障碍,提高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亚洲开发银行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全球环境基金等机构支持下成立了亚太应对气候变化技术融资中心(CTFC)。CTFC将选择支持4到6个亚太发展中国家实施“将应对气候变化技术融资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计划和优先投资计划”项目(TA8109)。幸运的是,宁夏入选了这一项目。目前,为做好CTFC在宁夏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探索成立“宁夏应对气候变化技术转移与融资中心&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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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发展机制(CDM)是气候技术转移与融资的典范

2013-09-26 14:50 来源: 机电商报 

如何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一直以来都是国际热议的话题。

目前,为消除亚太地区应对气候变化技术转移和应用中的资金障碍,提高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亚洲开发银行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全球环境基金等机构支持下成立了亚太应对气候变化技术融资中心(CTFC)。

CTFC将选择支持4到6个亚太发展中国家实施“将应对气候变化技术融资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计划和优先投资计划”项目(TA8109)。幸运的是,宁夏入选了这一项目。目前,为做好CTFC在宁夏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探索成立“宁夏应对气候变化技术转移与融资中心”,使之成为中国西部应对气候变化技术转移与融资的典范,从而推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合作与转移的深入开展。近日,宁夏政协经济委员会主办的“宁夏应对气候变化技术转移和融资促进活动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在会上,来自亚洲开发银行、政府、协会的专家和业界人士就发展中国家如何才能更好地利用融资和技术手段应对气候变化等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面对气候变化的挑战,如何促进低碳清洁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共享,尤其是如何消除亚太地区应对气候变化技术转移和应用中的资金障碍,提高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是全球性的重要课题。

此次,很高兴地看到宁夏被列入亚太应对气候变化技术融资中心首批项目试点的援助地区。眼下,我们探讨成立“宁夏气候变化技术转移与融资中心”等机构,将积极推动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合作与转移的深入开展,对提高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也有积极意义。

资金和技术问题,一直是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中的焦点问题,获取先进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是发展中国家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必要手段。因为,只有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发展中国家才能充分调动技术在内的各种资源,切实的采取各项行动来应对气候变化。

气候变化公约自签约开始,就非常关注对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支持,规定发达国家有责任和义务对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长期以来,为了寻求适合的资金支持的方案,各国之间展开了长期的谈判。直到2009年以来,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谈判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资金规模上,发达国家在2009年召开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变化大会上承诺,在2010-2012年之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300亿美元快速启动资金;到2020年,发达国家每年应动员1000亿美元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近年来,虽然各国在资金谈判方面不断取得进展,但是其现有成果仍然无法满足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实际需要。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仍然存在着巨大的缺口。发展中国家也普遍反映,现有的包括全球环境资金在内的资金机制规模小、效率低,与发展中国家的期望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据统计,发展中国家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资金需求每年在6000亿~15000亿美元之间。联合国预计,到2030年,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成本将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3%~0.5%。

此外,虽然在机制和创新方面,联合国成立了绿色气候基金,为发展中国家搭建了新的气候变化多边机制的重要平台。但是,该基金目前仍没有注入较多的资金。为此,发展中国家对于创新融资机制的呼声也相当强烈。

未来,只有进一步探索符合发展中国家需要的、应对气候变化融资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水平和能力。在应对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如果没有融资工具,技术转移是非常困难的。

目前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减缓气候变化的技术,另一个是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为了促进技术转移和技术成果的转化,我们筛选并制定了促进低碳技术应用的技术推广清单,目前,第一批已经制定出来,待相关部门的审批后,再进行社会性的发布。同时,我们还在做适应气候变化技术的识别、案例以及技术成果的清单编制。

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是选择国外的先进技术,还是用国内的先进技术外界的争论不一。我认为两者都要兼备。目前,要想真正发挥技术转移融资中心的作用,重点还是要放在国内先进技术的转化上。此外,在技术转移中,千万别把重点放在某一个技术的转移方面,重点是要加强国家的能力建设。

清洁发展机制(CDM)是气候技术转移与融资的典范,也是推动减缓气候变化领域技术转移与融资的成功机制。自清洁发展机制实施的10年来,联合国已批准注册7128个CDM项目,其中2406个已累计完成13.6亿吨碳减排量交易。该机制在发展中国家产生极其显著的扶贫效益,不仅推动风电、光伏发电、余热利用等技术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同时也为发展中国家培育了一支专门从事碳资产开发的人才队伍。

借鉴CDM机制,中国建立了7个省市的国内碳交易市场试点。其中,宁夏走在了利用CDM减缓气候变化的前列。自2003年成立第1个省级CDM中心以来,宁夏CDM环保服务中心积极主动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开发碳资产的技术研发与服务。截止到2013年6月,联合国CDM机构已批准了宁夏CDM环保服务中心的91个CDM项目,其中22个项目已实现签发74次,累计交易核证减排量达1000余万吨,占中国可再生能源交易量的5%,实现气候融资达6亿多元。

当前,CDM机制下经核查核证的碳减排量价格走低,国际碳交易陷入困境,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展迟缓,现有机制不能满足发展中国家对气候技术转移的需求。基于目前的发展现状,为改善气候技术产品的投资水平和融资渠道,我们正在探索建立气候技术转移与融资机制。

目前宁夏已获得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亚洲开发银行、宁夏财政厅、宁夏发改委支持开展气候技术转移与融资试点,作为亚洲开发银行技术援助项目TA8109的合作试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技术转移与融资工作。

同时,气候技术转移与融资也获得宁夏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宁夏银川市政府专门划拨5000亩地作为科技园区,重点支持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技术研发与推广。同时,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规定租用研发、办公场所,前5年免除租金,后5年减半并给予300~500万启动资金;自建研发、中试、办公场所,购买土地享受优惠政策并给予300万元项目补贴支持;入园创建前3年,给予50万-100万元运行费用补贴,每年以立项形式给予50万-10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

发展中国家需要通过技术进步来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平衡。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分为两类,一类是减缓气候变化的技术,另一类是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目前,为了促进减缓及适应气候变化技术的推广,亚洲开发银行成立了“亚太气候技术网络及融资中心”。通过这一中心我们将促进知识共享及合作,为发展、转让和推广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创造有利的环境,并在实现金融资源配置的同时,示范技术机制和资金机制的合作。

目前,该中心向亚洲开发银行项目库内的项目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并为亚洲开发银行相关项目在项目识别、设计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提供技术支持。

实际上,全球其他区域,类似非洲开发银行、美洲开发银行和欧洲复兴与开发银行也正在发展各自的气候技术融资中心。(记者 杨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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