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笔者获悉:在光山县近日召开的2013年财税工作会议上,该县电业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2年度“模范纳税人”荣誉称号,这是该局一贯秉承“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结果。
2012年,光山县电业局认真贯彻市供电公司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奋力拼搏,开拓进取,积极应对各种困难与挑战,全年实现供电量6.23亿千瓦时,同时,该局还切实履行了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经济责任,在确保完成各项经营指标的同时,自觉规范经营,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纳税工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做到及时足额缴纳国家税款。2012年该局依法缴纳税金总额323.62万元,较2011年入库税款增收金额67.36万元,展现了诚信纳税的良好企业形象,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该局将以此项荣誉为契机,严格执行税收管理制度,督促财务人员加强税务知识学习,强化依法纳税意识,着实把“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经营理念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