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用电条例》已由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9月28日通过。10月15日,潢川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条例》,对条款进行解读讨论,并就下步如何做好供用电服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条例》主要由总则、用电人权益保护、供用电设施、电力供应与使用、法律责任、附则等六部分组成。《条例》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填补了河南省电力地方法规的空白,体现了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电力事业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将为供电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
该局党委负责人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对《条例》的学习,领会理解精神,熟知各项规定的意义、作用和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平台全方位进行宣传,让广大客户了解《条例》规定。《河南省供用电条例》为电力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供电环境,希望所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该条例,把条例落实到工作去,维护好供用电双方的权益。
该局行政负责人指出,《条例》的颁布为更好地有序供电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依据,为供电服务创造了良好社会环境,同时也为供电部门设立了相应的权利与责任。要全面做好《条例》的推进实施工作,各部门负责人特别是营销、安监、保电办等职能部门要组织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并在适当时候组织知识竞赛、条例考试等活动,将《条例》的宣贯工作落到实处,共同维护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