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政策真好!没想到电力部门能这么贴心想到我们的难处,让我们享受免费用电政策,真是打心眼里感谢呐!”7月8日上午,家住海宁市硖石街道东苑小区的钱荣根老伯,紧紧地握住了海宁市供电局工作人员朱健康的手。这天,该局硖石供电营业所客户经理朱健康,专程走访了辖区内的低保户,宣传新调整的“居民阶梯电价”中对“低保户”实行的惠民政策。
钱荣根是位年过60的单身老人,因身患疾病长年丧失劳动能力,一直靠政府“低保”补助生活,家中最像样的电器就是一台旧彩电。为了节省电费,钱老伯每天小心地计算着时间看电视,这样下来一般每月用电量不超过50度,电费支出约20元。
“大伯,以后你每月可以享受15度免费用电,按您的用电情况大概可以减少一半的电费支出。”朱建康一边向老人介绍着新电价政策,一边将一本《浙江省城乡居民阶梯电价调整须知》宣传手册送到钱老伯的手里。告别钱老伯后,朱健康带着一叠宣传手册,继续上路将这一喜讯送往下一户人家。
据悉,新的“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中规定,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可享受15度的免费用电。按规定,海宁全市4300户由民政部门认定的有证“低保户”和“五保户”均可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届时,每户社会贫困户每年可免费用电180度,家庭每年至少可减少电费支出近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