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广西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在南宁举行。
据统计,截至5月7日,在已公布听证会方案的26个省份中,16个省份将在5月12日前完成听证,仅5月11日当天就有9个省份举行听证会,河北将在5月10日举行听证会。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作安排,从今年6月1日起,各省份将陆续推出居民阶梯电价。
民生无小事。在此番阶梯电价“听证”潮中,百姓对于听证方案的关注焦点何在?
焦点一 听证是否变成“能上不能下”的单向扶梯
梳理各省的阶梯电价听证方案,记者发现,在26个省份的听证方案中,电价或保持不变、或不同幅度上涨。有网友就此质疑“阶梯电价”变成了“阶梯涨价”。
诚然,在全国推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从计划性定价转向市场化定价、用价格杠杆抑制资源浪费是大势所趋,但必须防止这一政策最后演变成电力部门创收的手段。
浙江网友“英洪波”认为,阶梯电价应该体现“奖罚”原则,即对过度用电就要大幅度提高差价,体现“罚”的原则;而对用电少的当然要给予一定的优惠,体现的就是“奖”。
人民日报日前也撰文表达了相同观点。文章提出,既然鼓励节约用电,是否可以再增设一个优惠档,对用电特别节约的居民实施电价下调,让他们享受更多优惠,突破现行方案的“加价”定式。
而长远来看,阶梯电价能否打破“涨价”桎梏,还在于决策部门的应变能力,根据客观变化及时调整、优化实施细则,提高基准电量或考虑降低电价,如此方能实现电价改革的初衷。
陕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吴刚建议,各省阶梯电价方案的实施一定要经过市场实验期,以便随时发现问题,作出相应的调整。然而,记者在翻看各省份的电价听证方案时发现,相当一部分方案会在最后注明“保持三年不变”。
在各种建议和疑虑出现的同时,也有一些人士看好这一改革趋势。陕西省社科院区域发展咨询中心主任张宝通说,目前的阶梯电价只是过渡性方案,居民电价日后还会调整。
焦点二 如何确保80%居民用电不涨价
2011年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出公告称,居民生活用电将试行阶梯电价制度。阶梯电价将按户均月用电量高低分三档,第一档覆盖前80%的居民用电,电价原则上维持较低价格水平,一定时期内保持基本稳定;超出第一档并覆盖前95%用户的电量为第二档,每度电提价5分钱左右;第三档则为超出第二档的电量,每度电调高0.3元左右。
显然,国家规定实施阶梯电价的一个硬指标是不涨价的第一档电量须覆盖80%的居民用电。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在制定第一档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和完善诸如季节、城乡、家庭人口数量等细节问题。
事实上,林伯强提到的这些“细节”,亦成为民众近来讨论的热点。在新浪发起的一项投票中,近40%的网友倾向于以年度作为周期的方案。网友“找不到的Aleutian”留言称,以年为周期,冬季与夏季的用电可以平摊开来,市民的用电成本增加幅度会减小。
记者看到,在已公布的方案中,最细致的当属上海,分别以月度、年度和季节性月度为周期划分出三套方案。此外,北京、湖南、广东、贵州、浙江等地的方案也不同程度考虑到了居民用电的季节差异。
而京、沪等地以外的民众,最关心的还有城乡差异。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就在文章中发问:以全省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2011年用电数据为基础数据,这样确定的阶梯档位,必然使深圳、广州以及珠三角的用电户,感到自己被“平均了”,他们看到的现实可能是,身边超过大半的用电户都被加了价,而不是“80%居民用电不加价”。全国考虑到地区差异,让各地自己确定档位,广东为什么不能分区片确定档位呢?
此外,还有不少网友认为,阶梯电价按照“一户一表”来计算的话,人口多的大家庭会很吃亏,希望能够按照人头计算用电量,超出的部分再加价。
焦点三 首档电量到底门槛该设多高
“翻出以往电费缴费账单,对照阶梯电价204度基数,不论春夏秋冬,我家两口人竟然月月超啊!”江苏的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公布后,网友“林海雪源”发现,自己家只有两口人,竟然每月都超过第一档电量。
在贴出的用电记录中,“林海雪源”即使是缴费最少的一笔两个月电量447度,平均每月也有223.5度,超出204度近20度。该网友特地晒出了自家的电器情况:除厕所外,全部使用节能灯和日光灯;夏天睡觉时空调设定为29℃,吃饭时设定为26℃;洗衣机夏天两天洗一次,冬天三天洗一次……“林海雪源”说,她已经非常注意节约用电了,还能再省一省的只剩下将电热水器换为燃气热水器了。
这则帖子一发出,迅速被点击了1.8万多次,回复298个,大部分是抱怨204度的首档电量要想不超,实在是强人所难。
政府制定的电量标准理论上讲应当科学合理,却为何与民众的实际生活感受相去甚远?搜狐网友“乔新生”认为,成本不透明的价格调整方案必然会造成这样的结果。
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广东是唯一提前公布成本监审报告的省份。一些省份在听证公告中表示,将在听证会上公布成本监审报告。但这样一来,听证代表将没有时间对报告进行调查与质询,此种“公开”无非只是走了个过场。“透明的成本是赢得消费者理解的关键。”林伯强表示,发展中国家资源类公共产品价格改革要形成透明的定价机制、透明的企业成本和公平有效的补贴政策。各个地方在调整电力价格的时候,应当促使当地电力企业提供必要的成本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集体谈判制度,通过谈判解决价格调整中信息不透明的问题,通过谈判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梁仰椿的观点则更加直接:“政府要特别对电网加强财务成本核算,建立健全资产核算和成本支出的信息披露制度,从而提高电网的效率和市场公平性。作为国有企业,电网公司应当将收益的相当一部分用于电网建设以及既有电网的升级改造,体现应有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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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大事记
“阶梯电价”全名为“阶梯式累进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度电价逐级递增。
2009年8月初,国家发改委在公布的《近期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中详细阐述了备受关注的水价、电价以及成品油定价改革进展。此举被外界解读为中国价格主管部门酝酿的价格新政,同时也从侧面证实价格改革将不断加速。
2010年10月,国家发改委研究提出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初步将电价分3档,基础电量为110度或140度,超出最高档将提价2角。表示随着居民用电量不断增加,以后或将提高第一档电量。
2011年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从2011年12月1日起,中国销售电价每度平均提高约3分钱,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各界关注的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指导意见也正式出台,具体方案由各地政府召开价格听证会后确定。
2012年2月28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表示,居民阶梯电价在2012年内全面推行。各地正制订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在经过听证程序后试点实行,条件成熟后全面推广。
2012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了2012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2012年上半年各省推出居民阶梯电价。并明确了总体思路:第一档电价不提高,覆盖居民家庭的比例由中央统一确定。因为各省市的家庭用电量水平有差距,地方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原则确定各档次的用电标准,具体方案经过听证后出台实施。
2012年5月7日,媒体报道,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6月1日起将全面试行居民阶梯式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