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以及中组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乌兰浩特供电局遵照兴安供电公司党委《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细则》要求,紧扣“迎接党的十八大,创先争优当先锋”主题,以“打基础、增活力”为重点,以“抓落实、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为目标,从实际出发,认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以此,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深化“两个转变”,实现“两个一流”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建强建好党支部,努力实现“五个提升”: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党支部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强化督促指导。通过建立联系点、“一带二”结对帮扶等有效形式,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形式主义。
注重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多年来抓党建的新方法、新经验,积极营造基层组织建设年浓厚氛围,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促工作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