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随着“稳妥推进电价改革”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煤电联动、阶梯电价的全面推广、可再生能源定价机制等问题,再次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日前,18位科技界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
3月11日,记者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组了解到,包括8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18位科技界全国政协委员,提交联名提案,建议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电价矛盾突出。”约1500字的提案约三分之二的篇幅分析了我国目前电价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电能与其他能源产品的比价关系失调
“首先是电价水平低,能源比价关系不合理。”第一提案人、中国工程院院士黄其励认为,我国电价总体偏低,电能与其他能源产品的比价关系不合理,造成煤电运紧张局面反复出现,不利于引导客户合理用电和推进节能减排。近年来,我国主要工业产品均涨幅较大,相比之下,电价与天然气、石油乃至发电用煤的比价关系严重失调。
提案分析,在我国总体偏低的电价水平中,电网环节比重不足三分之一,低于国外40%~60%的平均水平。2004~2011年,我国共8次调整销售电价,累计提高17.54分/千瓦时,但主要是解决发电环节的煤电联动问题,其中电网环节仅提高2.27分/千瓦时,占13%。然而,电网企业同期进行的电网投资,累计超过2万亿元。电价结构不合理,历史欠账难以弥补,使得可再生能源发电接入难、结构性“软缺电”以及远距离电价传输和农电系统两头薄弱等问题,仍困扰我国经济发展。
理顺电价机制有利于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
“跨区跨省电价传导机制也亟待建立。”提案提出,我国能源资源和消费需求呈逆向分布。西部地区能源资源开发,需要通过大规模跨区跨省电网输送到东部地区。但由于跨区跨省输电的价格传导机制不完善,跨区跨省电网的建设成本,就难以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基本原则及时从东部用电地区足额回收,影响跨区跨省电网的长远发展。
委员们担心,电价问题会导致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因为没有形成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历次煤电联动电价调整滞后、调整幅度不到位等问题长期存在,直接影响电力行业发展能力。”提案中特别指出,本来就十分有限的电价空间,主要用于解决发电煤价高的矛盾,而电网电价的矛盾并没有得到合理疏导。而且,由于各省经营状况分化严重,西部供电企业电价低、电量少、覆盖面积大,供电成本高,经营出现巨额亏损,导致东、西部电力发展不平衡问题进一步加剧,进而成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外,我国电价机制中,还存在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政策对客户的激励约束力度减弱、基本电费占销售电价比重持续降低、分时电价推广范围小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委员们建议:尽快完善一次能源价格、上网电价、销售电价之间的联动机制,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和传导机制,引导电力市场建设和有序运行,有效解决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
另外,委员们还认为,当前应适当提高基本电费比重,进一步扩大分时电价实施范围,以价格杠杆引导客户合理用电;进一步研究用电价格改革,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在内的发电、用电的动态变化关系,以智能电网为平台,探讨实时电价的可能性,以指导客户科学、节约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