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从县委县政府传来喜讯,松桃供电局被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2009—2011年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这是在该局2008年被铜仁地委行署评为文明单位后获得的又一项殊荣,标志着该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实性的效果。
近年来,松桃供电局在公司系统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员工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在抓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的同时,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一是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基层单位,落实到个人,使创建工作有组织有保障;二是制定了《松桃供电局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方案》及具体的创建规划,定期召开创建活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以“三个建设年”、“六进村”等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电力服务进村等系列活动,促使精神文明之花处处开放。
通过不懈的努力,该局精神文明之花结出了丰硕的成果,从2007年-2010年,供电量一年一个新台阶,连续多年位居全区县级供电企业之首。同时,在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均取得较好成绩,得到了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2008年被铜仁地委行署评为2007-2008年度文明单位;被县委、县政府2008年度文明单位;这些荣誉的获得,极大地鼓舞了该局干部员工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积极性,坚定了局领导班子继续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信心和决心,在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过程中,该局不断总结经验、克服不足,结合实际把创建工作贯穿到生产经营工作的每个环节,不断丰富创建工作内涵,逐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2011年荣登省级文明单位荣誉榜,较好地彰显了企业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