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供电公司积极致力于人力资源建设,优化劳动用工和薪酬管理,强化职工教育培训,当好广大职工的“保姆”,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的和谐发展,被评为全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该公司始终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当做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来抓,建立了依法经营的长效管理机制。
全面规范用工管理。按照省公司《关于规范农电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相关人资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了人力资源规范化管理建设工作,清理规范了混岗问题,解决了“同工不同酬”问题,依法与全体职工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率为100%,全面规范了劳动用工。坚持依法用工,严格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要求,依法执行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合理安排职工工作时间,日均工作时间不大于7.5个小时,月工作时间不超过165个小时,彻底杜绝以各种形式或名义要求职工加班加点工作行为。提倡人性化管理,为职工提供了轻松愉快的工作环境,形成了和谐的工作局面。
全面加强薪酬管理。坚持把职工利益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坚持“先稳定后生产”的原则,首先在保证职工工资足额发放的前提下再例行其他开支,始终为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津贴及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坚持依法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基金,足额缴纳了养老、住房、医疗、失业、工伤等各类社会保险金。2010年以来,共为413名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住房、医疗、失业、工伤及女职工生育保险金664万元,有力的保证了职工队伍的切身利益,有效维护了职工队伍稳定。
强化教育培训。坚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倡导员工自学成才,组织开展了技术比武、知识竞赛、QC活动等岗位动态培训工作,优化了员工队伍知识结构。2011年,全年内部举办培训班四期,参加培训职工251人;外出参加培训职工达165人;全年共参加培训职工413人,年培训率达到100%。通过培训,培养出了一批思想过硬,素质过人的业务尖子,打造了一支作风优良、精干、高效的职工队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